第42章

许念在策划部待了一个月。

没有人再提他被调去后勤部的事,也没有人解释为什么又调回来。沈聿臣的办公室在顶层,他在二十二楼,中间隔着一层楼。他以为这就是安全的距离了。但沈聿臣开始来策划部开会——以前季度汇报才来一次的人,现在每周来两次。每次坐在主位,听总监汇报,眼睛却看着角落工位。

许念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百叶窗缝隙里照进来,落在他侧脸上。睫毛被照成浅金色。他低头写笔记的时候,后颈从衬衫领口露出来,发尾搭在衣领上。字写得不好看,遇到写错的字会用指甲在纸面上轻轻划掉,一道一道,像某种印记。开会有时太久,他会走神——笔尖点在纸上,留下一个越来越大的墨点,眼睛看着窗外某处,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聿臣看着他走神。手指在桌沿上攥紧,又松开。

散会时,许念收拾笔记本的动作比别人慢半拍。把笔盖好放进笔筒,把笔记本对齐桌角,把椅子推回去。每个动作都很轻,像怕发出声音。沈聿臣从他身边走过,闻到了一股很淡的味道——不是香水,是洗衣液,超市卖的那种大瓶装,阳光晒过之后棉布的味道。林知夏用的也是那种。

他在电梯口站了很久。电梯来了,门开了,他站着没动。直到门快关上才伸手挡了一下。晚上回到家,他坐在沙发上,等等和念念趴在他两边。茶几上放着一盘草莓,最红的那颗照例留给空盘子。他看着那颗草莓,忽然开口:“他用的洗衣液,和他一样。”

等等抬起头看他。念念歪了歪头。

“不是他。”

他把脸埋进手心里。肩膀没有抖。只是呼吸变重了。

周末,许念加班。整栋楼只有策划部的灯亮着。他在整理一份市场调研报告,数据很多,表格很杂。他对着屏幕眯起眼睛,凑近了看,嘴唇微微抿着——和某人煎蛋时看火候的表情一模一样。

沈聿臣从顶层下来,站在策划部门口。隔着玻璃墙,看见了那个凑近屏幕的侧影。他没有推门。站在阴影里,看那个侧影保持一个姿势很久,然后揉了揉眼睛。揉眼睛的方式是用手背蹭右眼,再蹭左眼,最后把手放下来看着指尖。好像在看有没有蹭掉睫毛。林知夏也会这样。

许念揉完眼睛继续看屏幕,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盯着光标发呆。沈聿臣推门进去了。

许念抬起头,看见他站在门口,愣了一下,站起来。“沈总。”

“报告给我。”

许念把报告递过去,手指碰到他的手指。凉的。

沈聿臣低头看着那只手。指甲剪得很短,指腹是粉色的。指甲缝里有墨水渍——蓝色圆珠笔漏的,洗不掉的那种。林知夏的指甲缝里也有这种蓝墨水渍。画玉兰树的时候用圆珠笔打草稿,画完才发现手指染了色。林知夏给他看,他说洗得掉。后来洗了三遍也没洗掉,林知夏说那就不洗了。那是他第一次主动说“那就不洗了”。

许念的手还伸着,报告悬在半空。“沈总?”

沈聿臣接过报告。目光从那个人戴着蓝色油污的手上移开,转身走了。走到门口停下来,没有回头。

“明天去找陈助。领一支不会漏墨的笔。”

许念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指甲缝里那点蓝色,被指甲剪剪得干干净净。他把手背到身后。

“是。”

第二天,一支新的钢笔出现在许念桌上。不是公司标配的,是沈聿臣常用的那个牌子。许念拿着笔找到陈助,陈助只说了一句:“沈总说你用圆珠笔,手指会染色。”许念把笔打开又合上,最后放进笔筒。没有用。用不习惯,怕弄坏。还是拿圆珠笔,还是漏墨,还是把手染蓝。但他想起那个人说“去找陈助,领一支不会漏墨的笔”,怎么连这种小事都看见了,指甲缝里都要管。

下次会议,许念把报告交上去。沈聿臣低头翻开第一页,目光扫过蓝色的墨点,落在他手指上——还是蓝的。没给的新钢笔搁在笔筒里没拆,圆珠笔还握在手边。沈聿臣把报告合上。

“给你的笔呢。”

“没舍得用。”

沈聿臣的手在报告上停了一下。他把报告放在一边。“为什么。”

许念沉默了几秒。“怕用坏了。那个牌子好贵。”

沈聿臣看着他。他低着头,手指攥着圆珠笔,攥得指节发白。那支笔是漏墨的,已经握出凹陷的握痕。他是穷惯了的孩子,好东西不敢用,宁愿让它崭新地待在笔筒里,用手里这支又旧又漏墨的,因为安心。这一刻他特别像林知夏——林知夏也是这样,新衣服挂在衣柜里不敢穿,说“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碰”,后来把这里当自己家了才慢慢穿,但最贵的那件一直留着。许念也在“不敢用”。

沈聿臣站起来。“随你。”走到门口又停住,没回头。“那支坏了就扔。再给你新的。名牌的,更贵的。随便你用不用——只要你还在这个部门一天,就别再让我看见你手指上有蓝墨水。”

说完就走了。皮鞋踩在走廊上,声音一下一下的,渐行渐远。

许念站在原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指甲缝里那点蓝,被指甲剪剪得干干净净,可一样的东西总是一遍又一遍回到他身上。他把那支旧圆珠笔放下,从笔筒里拿出那支新钢笔,拆开包装,试写了一下。手感很顺,不会漏墨。他把钢笔放在笔记本旁边,把旧圆珠笔放进抽屉最里面。抽屉推回去的时候碰到底,发出轻微响声,像什么终于落地。

又一周,他在茶水间碰见沈聿臣。沈聿臣在倒黑咖啡,衬衫袖口挽着。听见脚步声侧过头,视线落在许念手上。那双手握着茶杯,暖暖一杯大麦茶,指甲干干净净。蓝墨水洗掉了,旧圆珠笔叠好放进抽屉底层,新钢笔插在工位笔筒里。沈聿臣收回视线,端着咖啡走出去。许念对着他的背影张了张嘴,谢谢还没说出口,人已经走远了。但那支钢笔的墨水流得很顺,不会漏。

夜里沈聿臣躺在空荡荡的床上,手放在那个永远空着的枕头上。等等和念念趴在两边,呼噜声此起彼伏。他对着天花板开口:“今天他手指上没有蓝墨水了。他用的杯子和他一样,白色陶瓷杯,上面印着超市的logo。喝茶的时候两只手捧着,怕烫。你也是这样。”

沉默。

“他不是你。可是他的手指是蓝的,他用的洗衣液和你一个味道,他揉脖子揉三下,他不敢用好东西。他不是你——他只是碰巧和你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这副模样的每个细节都在说——你不在了,满世界都是你留下的碎片,但没有一片拼得回来。”

他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已经没有林知夏的味道了。等等舔了舔他的手,念念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他闭上眼睛。

隔天的会议上,许念交上来的报告封面上签着自己的名字——用那支新钢笔写的,蓝色墨迹没有漏。他把签名签在右下角,很小,像怕占太多地方将。沈聿臣盯着那个签名看了好几秒,然后合上报告。

“你的字。”

许念抬起头。

“练一练。不够好。”

许念点点头。散会后,同事们围过来问他是不是又得罪沈总了,他摇头。回到座位上打开那个签名看了半天,字确实不够好,歪歪的,一笔一划,写得特别用力。他把签名那一页撕下来重写一遍,又撕,一遍一遍。最后停笔,看着纸上那些被划掉的“许念”,全都歪歪扭扭——像另一个人签自己名字时总把第三个字写错。他当然不知道林知夏也总把“夏”写成“下雨的下”,他只是觉得沈聿臣连字不好看都要管。可所有人都说沈聿臣从不管实习生,更不管字好不好看。

傍晚他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工位上,对着窗外渐暗的天光出神。从第一次在会议室接住那个杯子起,他就察觉到这个男人看他的眼神里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他不傻。但他也不敢猜——猜错怎么办,猜对又怎么办,那个人已经不在了。这支笔,那句“别让我看见你手指上有蓝墨水”,到底是对他说的,还是透过他在对另一个人说。他在那叠被划掉的签名纸背面轻轻写了一遍那个名字——林——又划掉了。把纸揉成一团扔进抽屉底层,和旧圆珠笔放在一起,关上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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