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这样的可人儿,就该被小心翼翼伺候着,高高捧着
夜幕低垂,酒肆茶楼人声鼎沸,勾栏瓦舍丝竹不绝,一派盛世繁华景象。
奚国皇子云燕,依旧作普通随从打扮,与使者阿诺坐在一间临街酒楼的雅间内。
窗外是川流不息的人流,窗内,两人却并无心欣赏这夜景。
“殿下,打探清楚了。”
阿诺压低声音,面色凝重:
“那月弥竟然自愿给宝宸王殿下当狗。”
即便早已见识过那位大朔帝王的恣意妄为。
听到“狗”时,云燕执杯的手还是微微一顿。
将一国皇子贬为玩物犬类,这已非简单的羞辱,而是彻头彻尾的践踏。
云燕沉默地饮尽杯中酒,辛辣的液体划过喉咙。
这就是绝对强权的力量,可以轻易颠覆世间一切固有的规则和尊卑。
他放下酒杯,目光投向窗外繁华的夜景,心中却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月弥流落民间多年,吃过苦,受过罪。
在生存面前,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云燕太明白了。
他这些年为了寻找弟弟,为了奚国的复起,也做过许多不得不低头的事。
在那些艰难的时刻,他也曾想过,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找到阿弟,让他做什么都行。
月弥的选择,他懂。
甚至,他有些佩服月弥。
能屈能伸,知道审时度势。
知道在这深宫里,谁才是真正的主子。
只要讨好宝宸王,就能活下去,甚至活得比之前好。
这有什么错?
“还有一事……”
阿诺犹豫了一下,继续禀报:
“我们的人想办法买通了紫宸殿一个负责洒扫的低等宫女。”
“她说今日午后,宝宸王在庭院里,让那月弥与陛下的雪山狼王比赛爬行……”
云燕猛地抬眸。
阿诺脸上也露出一丝荒谬之色:
“赌注是,月弥若输了,三天不许吃饭。”
“若赢了,便赏他……赏他宝宸王脚上那串我们进献的脚链。”
云燕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朝堂上那惊鸿一瞥。
少年绝色的容颜,慵懒倚坐的姿态……
“结果呢?”
“月弥赢了。像狗一样爬赢了狼,然后宝宸王当真把脚链解下来,扔给了他。”
想象着那场景——尊贵的皇子在泥地里与狼竞速,只为了一口饭食和一件被弃若敝履的玩物。
而那被帝王娇宠的少年,随手将代表着奖励的脚链扔出,如同丢一根骨头。
云燕闭上眼。
那不仅仅是对月弥的羞辱,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他们奚国贡品的一种轻慢。
但真正让他心头揪紧的,是另一个念头。
他的弟弟呢?
他想起弟弟两岁时的样子。
那时候奚国还未大乱,父皇母后都还在。
小小的阿弟,穿着一身红色的锦袍。
被宫女抱在怀里,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百个奴隶。
那些奴隶跪在地上,额头触地,连抬头看阿弟一眼都不敢。
阿弟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笑一笑,就有人把最好吃的糕点送到他嘴边。
只要哭一声,就有一排宫女跪下来哄他。
只要伸出手指一指,无论指什么,都会立刻被捧到他面前。
那是奚国最尊贵的皇子,生来就站在云端,俯瞰众生。
那些奴隶的命,在他们眼里,不过是蝼蚁。
阿弟一句话,可以让他们生。
阿弟皱一下眉,也可以让他们死。
可是……
云燕握杯的手微微发颤。
可是如今,阿弟在哪里?
若是阿弟没有走失,如今也该是十九岁的少年了。
云燕不敢想,可那些念头却像毒蛇一样,一条条钻出来,撕咬着他的心。
阿弟会不会也像月弥一样,挨过饿,受过冻,和野狗抢过食?
阿弟会不会被人贩子卖到不知什么地方,当牛做马,挨打受骂,吃不饱穿不暖?
阿弟会不会被人当成奴隶使唤,跪在地上给人擦鞋,被人用脚踩着脑袋?
阿弟会不会……会不会也被人戴上项圈,关进笼子里,当狗一样养着?
会不会也有人让他跪在地上爬行,只为博旁人一笑?
会不会也有人把他当玩意儿,随手赏他一件不要的东西,他便要感恩戴德地磕头谢恩?
不,恐怕比月弥更惨。
月弥好歹有个南月皇子的身份,被使臣寻回。
即便如今沦为狗,在此之前也被当作皇子对待过。
而他的阿弟,若真的流落民间……
谁会知道他是皇子?
谁会把他当人看?
他可能被卖到矿上做苦力,日复一日地挖矿,累得吐血也没人管。
他可能被卖到青楼,那些龌龊的地方,专门养着漂亮的孩子……
云燕不敢继续想下去。
自己这些年寻找弟弟的过程,那些黑暗的念头无数次折磨着他。
弟弟会不会早就饿死了?
会不会被人贩子卖到不知什么地方?
云燕握杯的手微微发颤。
“殿下?”
阿诺担忧地看着他:
“您脸色不太好……”
云燕深吸一口气,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压下翻涌的情绪。
“无事。”
云燕哑声道:
“继续说。”
“据那宫女说,宝宸王做这些事时,并无多少恶意,更像是觉得好玩。”
阿诺补充道:
“她说,宝宸王心思似乎很纯粹,高兴就是高兴,不高兴就是不高兴。”
“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只是被宠得有些不知轻重。”
云燕缓缓睁开眼,望向窗外璀璨的灯火。
那个少年的身影在他心中越发清晰,也越发矛盾。
纯真又残忍,娇纵又懵懂。
这样的人,偏偏生得那样一副容貌,又得了那位暴君毫无底线的宠爱。
他就像一株盛开在权力与血腥顶端的绝美之花,根系却深扎在扭曲的土壤里。
“我们进献的那串脚链……”
云燕忽然问道:
“他戴了多久?”
“据那宫女说,就戴了那一两日,似乎有些腻了,不然也不会随手赏了出去。”
云燕默然。
果然如此。
对于那位宝宸王来说,再新奇的东西,恐怕也难有长性。
他转头看向窗外,灯火璀璨的帝都夜景在眼前铺开。
可他的目光却穿透了这片繁华,投向那片遥远的黑暗。
阿弟……
你在哪里?
你可还活着?
你可曾……也受过这些苦?
云燕闭上眼,将那些翻涌的情绪狠狠压下去。
再等等。
再等等,他一定能找到。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若是阿弟还活着,无论他在哪里,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
他都会找到他。
把他带回奚国。
让最好的奴才跪着伺候他。
让他再也不用受苦,再也不用害怕。
让他重新站在云端,俯瞰众生。
就像他生来就该站在的地方。
——
紫宸殿内,暖香融融。
韩沅思慵懒地歪在铺着白虎皮的宽大软榻上。
他刚刚沐完浴,墨发半干地披散在肩头,整个人散发着清冽好闻的香气。
榻前,几名宫女跪了一地,正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最前头的平安双手捧着韩沅思的左脚,轻轻托在自己膝上。
她手里握着一柄小小的玉剪,刀刃薄如蝉翼。
是内务府特制的,专门用来给殿下修剪指甲。
平安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圆润的脚趾。
每一剪都小心翼翼,生怕剪多了半分,或是剪出了毛刺。
紫宸殿上下无人不知,殿下那是真正的金尊玉贵、身娇肉贵。
皮肤白皙细腻、吹弹可破,每日用牛乳沐浴、用南海珍珠研磨的香膏细细保养。
沐浴过后,专人用浸了玫瑰露的软巾轻轻擦拭。
再涂上西域进贡的养肤膏,从头到脚,一寸肌肤都不放过。
殿下的手,更是娇贵得很。
那十根手指纤细白皙,骨节分明,连指腹都是软软的。
从没沾过阳春水,没拿过比重的东西。
每日里自有宫女用温热的软帕子给他擦手。
再用玉片刮去指甲边缘的倒刺,涂上润手的香膏。
最后还要细细按摩片刻,让膏脂渗入肌肤。
殿下的脚,那更是全天下最金贵的脚。
平日里踩的是暖玉地板、是御撵的人凳、是铺了厚厚地毯的石径。
连出殿门都有御撵候着,很少自己走路。
每日沐浴后,必有专人跪在榻前,用浸了香露的温热软巾细细擦拭每一根脚趾。
连趾缝都要擦得干干净净。
指甲是三五日便修剪一次,用那薄如蝉翼的玉剪,小心翼翼,生怕剪多了半分。
修剪过后,还要涂上润足的香膏,轻轻按摩,直至完全吸收。
隔三差五,陛下还会亲自给殿下涂上凤仙花汁。
将那脚趾染得嫣红如珠,衬着那白皙的肤色,好看得紧。
这样的一双脚,指甲自然也要伺候得精细妥帖。
平安剪完一根脚趾,用指腹轻轻摩挲边缘,确认光滑无刺,才敢继续下一根。
她的脸离韩沅思的脚很近,近得几乎要贴上那白皙的脚背。
可她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
能这样近距离伺候殿下的脚,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他们这些奴才私底下常说,殿下这身细皮嫩肉,比那上等的丝绸还光滑,比新剥的荔枝肉还嫩。
这样的可人儿,就该被他们这些人小心翼翼伺候着。
高高捧着,什么心都不用操,什么活都不用干。
奚国皇子云燕,依旧作普通随从打扮,与使者阿诺坐在一间临街酒楼的雅间内。
窗外是川流不息的人流,窗内,两人却并无心欣赏这夜景。
“殿下,打探清楚了。”
阿诺压低声音,面色凝重:
“那月弥竟然自愿给宝宸王殿下当狗。”
即便早已见识过那位大朔帝王的恣意妄为。
听到“狗”时,云燕执杯的手还是微微一顿。
将一国皇子贬为玩物犬类,这已非简单的羞辱,而是彻头彻尾的践踏。
云燕沉默地饮尽杯中酒,辛辣的液体划过喉咙。
这就是绝对强权的力量,可以轻易颠覆世间一切固有的规则和尊卑。
他放下酒杯,目光投向窗外繁华的夜景,心中却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月弥流落民间多年,吃过苦,受过罪。
在生存面前,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云燕太明白了。
他这些年为了寻找弟弟,为了奚国的复起,也做过许多不得不低头的事。
在那些艰难的时刻,他也曾想过,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找到阿弟,让他做什么都行。
月弥的选择,他懂。
甚至,他有些佩服月弥。
能屈能伸,知道审时度势。
知道在这深宫里,谁才是真正的主子。
只要讨好宝宸王,就能活下去,甚至活得比之前好。
这有什么错?
“还有一事……”
阿诺犹豫了一下,继续禀报:
“我们的人想办法买通了紫宸殿一个负责洒扫的低等宫女。”
“她说今日午后,宝宸王在庭院里,让那月弥与陛下的雪山狼王比赛爬行……”
云燕猛地抬眸。
阿诺脸上也露出一丝荒谬之色:
“赌注是,月弥若输了,三天不许吃饭。”
“若赢了,便赏他……赏他宝宸王脚上那串我们进献的脚链。”
云燕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朝堂上那惊鸿一瞥。
少年绝色的容颜,慵懒倚坐的姿态……
“结果呢?”
“月弥赢了。像狗一样爬赢了狼,然后宝宸王当真把脚链解下来,扔给了他。”
想象着那场景——尊贵的皇子在泥地里与狼竞速,只为了一口饭食和一件被弃若敝履的玩物。
而那被帝王娇宠的少年,随手将代表着奖励的脚链扔出,如同丢一根骨头。
云燕闭上眼。
那不仅仅是对月弥的羞辱,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他们奚国贡品的一种轻慢。
但真正让他心头揪紧的,是另一个念头。
他的弟弟呢?
他想起弟弟两岁时的样子。
那时候奚国还未大乱,父皇母后都还在。
小小的阿弟,穿着一身红色的锦袍。
被宫女抱在怀里,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百个奴隶。
那些奴隶跪在地上,额头触地,连抬头看阿弟一眼都不敢。
阿弟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笑一笑,就有人把最好吃的糕点送到他嘴边。
只要哭一声,就有一排宫女跪下来哄他。
只要伸出手指一指,无论指什么,都会立刻被捧到他面前。
那是奚国最尊贵的皇子,生来就站在云端,俯瞰众生。
那些奴隶的命,在他们眼里,不过是蝼蚁。
阿弟一句话,可以让他们生。
阿弟皱一下眉,也可以让他们死。
可是……
云燕握杯的手微微发颤。
可是如今,阿弟在哪里?
若是阿弟没有走失,如今也该是十九岁的少年了。
云燕不敢想,可那些念头却像毒蛇一样,一条条钻出来,撕咬着他的心。
阿弟会不会也像月弥一样,挨过饿,受过冻,和野狗抢过食?
阿弟会不会被人贩子卖到不知什么地方,当牛做马,挨打受骂,吃不饱穿不暖?
阿弟会不会被人当成奴隶使唤,跪在地上给人擦鞋,被人用脚踩着脑袋?
阿弟会不会……会不会也被人戴上项圈,关进笼子里,当狗一样养着?
会不会也有人让他跪在地上爬行,只为博旁人一笑?
会不会也有人把他当玩意儿,随手赏他一件不要的东西,他便要感恩戴德地磕头谢恩?
不,恐怕比月弥更惨。
月弥好歹有个南月皇子的身份,被使臣寻回。
即便如今沦为狗,在此之前也被当作皇子对待过。
而他的阿弟,若真的流落民间……
谁会知道他是皇子?
谁会把他当人看?
他可能被卖到矿上做苦力,日复一日地挖矿,累得吐血也没人管。
他可能被卖到青楼,那些龌龊的地方,专门养着漂亮的孩子……
云燕不敢继续想下去。
自己这些年寻找弟弟的过程,那些黑暗的念头无数次折磨着他。
弟弟会不会早就饿死了?
会不会被人贩子卖到不知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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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
阿诺担忧地看着他:
“您脸色不太好……”
云燕深吸一口气,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压下翻涌的情绪。
“无事。”
云燕哑声道:
“继续说。”
“据那宫女说,宝宸王做这些事时,并无多少恶意,更像是觉得好玩。”
阿诺补充道:
“她说,宝宸王心思似乎很纯粹,高兴就是高兴,不高兴就是不高兴。”
“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只是被宠得有些不知轻重。”
云燕缓缓睁开眼,望向窗外璀璨的灯火。
那个少年的身影在他心中越发清晰,也越发矛盾。
纯真又残忍,娇纵又懵懂。
这样的人,偏偏生得那样一副容貌,又得了那位暴君毫无底线的宠爱。
他就像一株盛开在权力与血腥顶端的绝美之花,根系却深扎在扭曲的土壤里。
“我们进献的那串脚链……”
云燕忽然问道:
“他戴了多久?”
“据那宫女说,就戴了那一两日,似乎有些腻了,不然也不会随手赏了出去。”
云燕默然。
果然如此。
对于那位宝宸王来说,再新奇的东西,恐怕也难有长性。
他转头看向窗外,灯火璀璨的帝都夜景在眼前铺开。
可他的目光却穿透了这片繁华,投向那片遥远的黑暗。
阿弟……
你在哪里?
你可还活着?
你可曾……也受过这些苦?
云燕闭上眼,将那些翻涌的情绪狠狠压下去。
再等等。
再等等,他一定能找到。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若是阿弟还活着,无论他在哪里,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
他都会找到他。
把他带回奚国。
让最好的奴才跪着伺候他。
让他再也不用受苦,再也不用害怕。
让他重新站在云端,俯瞰众生。
就像他生来就该站在的地方。
——
紫宸殿内,暖香融融。
韩沅思慵懒地歪在铺着白虎皮的宽大软榻上。
他刚刚沐完浴,墨发半干地披散在肩头,整个人散发着清冽好闻的香气。
榻前,几名宫女跪了一地,正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最前头的平安双手捧着韩沅思的左脚,轻轻托在自己膝上。
她手里握着一柄小小的玉剪,刀刃薄如蝉翼。
是内务府特制的,专门用来给殿下修剪指甲。
平安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圆润的脚趾。
每一剪都小心翼翼,生怕剪多了半分,或是剪出了毛刺。
紫宸殿上下无人不知,殿下那是真正的金尊玉贵、身娇肉贵。
皮肤白皙细腻、吹弹可破,每日用牛乳沐浴、用南海珍珠研磨的香膏细细保养。
沐浴过后,专人用浸了玫瑰露的软巾轻轻擦拭。
再涂上西域进贡的养肤膏,从头到脚,一寸肌肤都不放过。
殿下的手,更是娇贵得很。
那十根手指纤细白皙,骨节分明,连指腹都是软软的。
从没沾过阳春水,没拿过比重的东西。
每日里自有宫女用温热的软帕子给他擦手。
再用玉片刮去指甲边缘的倒刺,涂上润手的香膏。
最后还要细细按摩片刻,让膏脂渗入肌肤。
殿下的脚,那更是全天下最金贵的脚。
平日里踩的是暖玉地板、是御撵的人凳、是铺了厚厚地毯的石径。
连出殿门都有御撵候着,很少自己走路。
每日沐浴后,必有专人跪在榻前,用浸了香露的温热软巾细细擦拭每一根脚趾。
连趾缝都要擦得干干净净。
指甲是三五日便修剪一次,用那薄如蝉翼的玉剪,小心翼翼,生怕剪多了半分。
修剪过后,还要涂上润足的香膏,轻轻按摩,直至完全吸收。
隔三差五,陛下还会亲自给殿下涂上凤仙花汁。
将那脚趾染得嫣红如珠,衬着那白皙的肤色,好看得紧。
这样的一双脚,指甲自然也要伺候得精细妥帖。
平安剪完一根脚趾,用指腹轻轻摩挲边缘,确认光滑无刺,才敢继续下一根。
她的脸离韩沅思的脚很近,近得几乎要贴上那白皙的脚背。
可她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
能这样近距离伺候殿下的脚,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他们这些奴才私底下常说,殿下这身细皮嫩肉,比那上等的丝绸还光滑,比新剥的荔枝肉还嫩。
这样的可人儿,就该被他们这些人小心翼翼伺候着。
高高捧着,什么心都不用操,什么活都不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