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看着那人虚弱的样子,秦欢当时没忍住嘲讽了一句:“省下吃饭上厕所的时间来学习,成绩有提高一点吗?”

程清姿脸色白得像纸,却也没耽误她抬起眼,冷冷地白了秦欢一眼。

程清姿大概并不知道是秦欢把她背过来的。而秦欢那时性子也傲,不屑于解释,更不许旁边的岳雨桐多嘴。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程清姿依旧会胃痛,依旧不吃饭,唯一有点长进的,大概就是会在家里备热水袋和苏打饼干了。

秦欢轻轻勾了下嘴角,像是被气笑了。

且不论什么情敌不情敌的,光是合租室友是个时不时就要倒下的“病秧子”这一点,秦欢怎么着都觉得烦。人到时候真在屋里晕了,她还能不帮忙,还能不打救护车?

她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盯着地板上灯的倒影。

余光在茶几上扫过,先是被那束向日葵明晃晃的金黄刺了一下,随即轻轻一晃,落在了一旁的程清姿身上。

程清姿正抱着热水袋倚在沙发靠背上,微微仰着头,闭着眼,唇线轻轻抿着。

几缕黑色的发丝缠进她白皙的脖颈里,随着呼吸微微起伏。脸上的血色似乎回来了一些,不像刚才那样苍白得吓人了。

秦欢看着那道凸出来的锁骨,一时有些出神。

四个月前程清姿有这么消瘦吗?

忽地一顿。

秦欢猛地闭上眼,摇头,把某些即将跳进脑海的画面甩开,秦欢有些恼火,心道:程清姿瘦不瘦跟她有个屁关系!

她气冲冲睁眼,拿起手机胡乱划拉转移注意力。

可手机跟中病毒似的,变得索然无味起来,她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掠过茶几上那束开得正好的向日葵,慢慢落在程清姿脸上。

好歹算室友,她总不能真不管程清姿。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程清姿的胃痛似乎缓解了。她脸色恢复,又变回了那种透着距离感的冷白,整个人也重新凝起那份熟悉的、拒人千里的冷感——就和刚才两人在门口对峙时一样。

程清姿稍稍偏过头,没什么情绪的视线,不紧不慢地,对上了秦欢算不得光明正大的偷瞟。

秦欢一愣,随即几乎是本能地、蹭地一下坐直了身体,全身的防御机制瞬间开启。

空气里短暂偃旗息鼓的硝烟味,又重新弥漫开来。

秦欢对此并不抵触,反而从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心安。

这才是她和程清姿最习惯的、也是最正常的相处模式:剑拔弩张,泾渭分明,情敌就该是这样。

程清姿唇角轻轻勾了一下,秦欢看得出来,那是嘲讽,是冷笑。

像是急于撇清什么,秦欢开口道:“我没有偷看你。只是作为室友……而且万一你真出了什么事,雨桐又要担心。”

岳雨桐天天泡实验室,课业本来也忙,秦欢可不愿意她再为这个连自己身体都不珍惜的发小,分出更多宝贵的时间和心神。

程清姿垂眼,唇角那点若有似无的笑意淡了下去。

“你管得挺多。”程清姿淡淡道。

秦欢:“你事儿挺多。”

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布料,热水袋的温度暖着腹部,胃痛早已平息,那片暖意还依偎在肌肤上。程清姿缓缓抬眸,视线偏向一旁,最终若无其事地落在了茶几上那束花上。

花开得灿烂,颜色灼目。

程清姿嘴唇动了下,似是想说什么,还没开口,秦欢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忽然响了。

秦欢拿起手机一看,是岳雨桐来的电话。

她下意识地就要起身往房间走,上半身都已经抬起来了,却又忽地顿住——凭什么她要躲着程清姿?

她想了想,又坐了回去,按下了接听键,也顺便按下了免提键。

“欢欢,我看到你给我发的照片了,花真好看!”电话里传来岳雨桐雀跃的声音,带着笑意,“搬进新家第一天,感觉怎么样啊?”

一旁,程清姿慢条斯理地拿起茶几上的水杯,低头喝了口水。垂下的眼睫挡住了眸光,只听她鼻腔里,轻轻冲出一声冷哼。

秦欢自然听到了。

情敌见不得她和岳雨桐说话,秦欢非要说,还要开心地夹着说:

“很好啊,房子采光很棒!楼下风景也不错,阳台可宽敞了,离地铁站也近。对了,今天下午我还去附近逛了逛,发现了好多好吃的小店!”

她听见电话里有些许杂音:“你才从实验室回来吗?”

“嗯嗯。”电话里传来轻轻一声叹,“今天事有点多,开组会开到了很晚,还被导师骂了……”

女人话音一转,高昂起来:“不过我是全场被骂得最少的!有个师兄被骂了整整一个小时,我就被骂了两句,好耶!”

秦欢噗嗤一声被逗笑,笑完之后才意识到旁边还有个程清姿,于是往旁边偷偷瞟了一眼。

程清姿正端着水杯,一只手扶着杯柄,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搁在膝盖上,垂着眼看手机,似乎不怎么在意两人的对话。

——不在意个屁。

程清姿现在这副样子,八成是咬着后槽牙在装模作样。她从高中就这死出,面上看着云淡风轻,心里指不定在意成什么样了,且完事之后,再不动声色地,把吃到的那份“醋”,变着法儿从秦欢身上讨回来。

这位校园女神,高岭之花,很是睚眦必报。

“欢欢……”电话里岳雨桐的声音从模糊到清晰,“秦欢!你在听我说话吗?”

秦欢回神,忙道:“噢噢……在听的,怎么啦?”

“周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吧,你来鹭围我们还没见过面呢。”

“可以啊,”秦欢玩笑道,“周六也一起吃嘛,想见你。”

电话那头的人却开始支支吾吾起来,“周六……周六不太行诶。”

不等岳雨桐说话,秦欢的余光已经先一步掠向身旁。

程清姿依然垂着眼,只是那只扶着杯柄的食指轻轻弹了一下,指甲敲在陶瓷杯壁上,发出“嗒”的一声微响。

秦欢笑:“约了程清姿?”

“额……那个……那天有事啦。”

秦欢没再追问。

等挂了电话,程清姿一直动弹的食指终于停了下来,那惹得秦欢烦躁不已的敲击声响也终于停了。

秦欢深吸一口气,时候不早了,刚站起来要往卧室走,身旁传来程清姿冷冰冰的声音。

“岳雨桐周六有事,”她抬起眼,目光直直朝秦欢看过来,“就是和我吃饭。你有意见?”

秦欢回头。

那人坐在沙发上,微微抬着下巴。

白衬衫,长卷发,袖口挽起一截,露出手腕上一块设计简约的表。依旧是那副高岭之花不近人情的模样,唇角勾着一丝极淡的弧度,可秦欢感觉不到半分笑意。

“有意见也没用,你不是她的谁。”

程清姿的语气平静,“我跟她一起吃过饭的次数,恐怕比你跟她的……”她停顿了一下,像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总之,要多得多。”

她们是发小,自幼相识。

在这一点上秦欢确实比不得。

但——

秦欢扯了下嘴角,本能反击:“你除了时间比我长,还有什么?”

开口原是想压一压对方气势,奈何太冲动了没组织好语言,导致听起来有点怪,连对面的程清姿都轻轻蹙了下眉头。

秦欢喉咙滚了滚,立刻又接上一句,试图扳回一城:

“要论她在谁身边更轻松自然,我觉得是我呢。”

:“要看多久?”

“你是她朋友,”程清姿刻意咬重“朋友”两字,抬眼看向秦欢,“雨桐在朋友面前,当然会轻松自然。所以这么多年,你一直是她的——好、朋、友。”

这可是戳秦欢痛处了。

从高中被程清姿戳穿心思,到后来两人心照不宣地做情敌,甚至上了大学及毕业后,她一直是岳雨桐的好朋友。

秦欢不是不想说,也并非甘于在朋友身份里待一辈子。

只是不敢说。

岳雨桐没有给过她可能喜欢她的错觉,秦欢无比清楚,她在岳雨桐那里没有越界的可能性。说出口了,或许连好朋友都没得做了。

所以,秦欢才会这么一直一直……一直都讨厌着程清姿。

在岳雨桐那里,只有程清姿是独一无二的、无法替代的存在。

她们是相伴多年的发小,一同从穷苦小山村里走出来,她们痛苦和欢喜都相似,她们彼此怜惜,她们有着秦欢无从窥探、互相取暖依偎的过去。

她们互相扎根在彼此的记忆里多年,旁人无法撼动一丝一毫。

岳雨桐是程清姿的例外,程清姿又何尝不是岳雨桐的例外。只是秦欢尚不清楚,这份例外里,有多少爱情的成分。

但这已经足够秦欢妒忌。

于是开口已然夹枪带棒:“你说我这么多年一直只是个朋友,那你呢?你又好到哪里去?”

“你在她身边的时间比我长,然后呢?”秦欢笑了下,望向沙发上坐着的那人,“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是石头也该焐热了,木头也该开窍了吧。”

她微微仰着下巴,朝程清姿轻轻挑眉,意思是:所以这么多年你还在原地踏步,依旧是她的发小,没有别的什么身份,这什么意思就不用多说了吧。

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她总觉得暖白灯光下,程清姿的眼睛似乎轻轻弯了一下,像是在笑。

可秦欢凝神看去,那人脸上又没什么表情了。

程清姿垂着眸,并不看秦欢,不知是懒得理她还是确实被她那番话伤到了,那只纤瘦的手搭在腿上的热水袋处,指尖轻轻摩挲着绒布表面,若有所思。

秦欢忽地有点心虚。

她和岳雨桐确实没可能,但凡岳雨桐给过她错觉,她都会勇敢说出口。可秦欢知道,程清姿和岳雨桐那边的关系,跟自己和岳雨桐不太一样。

程清姿性子冷冰冰的,不善言辞。以她的性格,如果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对方的心意,她是绝不会贸然开口说爱、去打破现有关系的。

至于岳雨桐……

这人似乎从来就没把情爱这种事放在心上,高中时一心扑在学习上,上了大学、直到现在读研也依旧如此。就算她心里真的有什么,以她们眼下这种稳定又亲密的关系,岳雨桐也不太会主动去捅破那层窗户纸。

所以,互相喜欢却心照不宣地维持着现有关系这么多年这种事,还真有可能发生在程清姿和岳雨桐身上。

秦欢咳了一下,因程清姿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可能性而不爽。

喉咙也有点不爽。

于是本来计划进房间的脚步拐了个方向,秦欢走到饮水机旁接了几杯水,连灌了好几杯凉水,才觉得喉咙里的干涩缓解了一些。

舌头舔了下嘴唇,上面似乎还有点干。

秦欢把空杯子放在饮水机台面上,饮水机咕噜咕噜的注水声从粗犷渐渐变得尖锐,杯中液面摇晃上浮。

“秦欢。”

被程清姿连名带姓叫了一声,秦欢吓了一跳,扭头看向沙发上坐着的程清姿,语气里带上面对程清姿惯有的戒备,“干什么?”

情敌面色不太好,隐隐约约像找茬。

“你辞掉工作来鹭围,是为了岳雨桐?”

毕竟秦欢家境不错,父母都是体制内,又是独生女,秦欢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老家。

程清姿大概并不知道她跟家里人吵架了,所以有这样的猜测,也很正常。

秦欢来鹭围,其实并非为了岳雨桐。不过……既然程清姿这么问了,那答案也就只能有一个。

“是啊。”她抬了抬下巴,语气轻快,甚至刻意带上了点理所当然。

秦欢没有维持情敌好心情的义务。

但她有给情敌添堵的热心肠。

程清姿垂下了眼,视线从秦欢身上移开。

抬手,骨节分明的手指擦过锁骨,几缕微卷的黑发不经意缠在指尖,黑白交织,漫不经心。

她动作很缓,将那缕发丝轻轻拨开,然后将衬衫的第二颗纽扣,一丝不茍地扣了回去,那截清瘦的锁骨,也就在秦欢眼中消失了。

非礼勿视,秦欢忙别过头,吨吨给自己灌了一杯水。

心里那点不爽慢慢升腾。

——程清姿有什么资格这么问她?

她自己还不是为了岳雨桐留在鹭围。

秦欢深吸一口气。

放下水杯,噔噔噔几步走到程清姿面前。隔着茶几,她瞥了对方一眼,弯腰伸手,把茶几上放着的那瓶向日葵端了起来。

动作幅度太大,以至于程清姿抬起眼,轻轻挑了下眉看她。

秦欢把花紧紧抱在怀里,扭头就往卧室走。走出几步,忍不住回头,程清姿果然在看她,眼神淡淡的,似乎是觉得她脑子有病,一束花从卧室搬到客厅,现在又要从客厅搬到卧室。

秦欢挺直背脊,抬着下巴倨傲地宣告:“我买的花,不想给你看。”

“搬来搬去,你不累么?”程清姿的视线只是在她怀里的花上轻轻一扫,便又落回她脸上,那双眼睛很亮,眸子里映着的水光忽然晃了晃。

看得秦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的预感果然没错。

因为下一秒,程清姿忽然极轻地笑了一下,笑意很淡,和她原本的气质并不相符,此刻却莫名和谐地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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