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个人的生活
搬进澜湾之后的日子,比林时砚想象的要安静,安静到有些过分。
每天早上他六点二十的闹钟,起床洗漱,把被子叠成豆腐块,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舅妈说“住别人家就要有住别人家的规矩”,不能把房间弄得像个猪窝。他到现在也没改过来,即使现在住的这个家,严格来说也有他一半。
出门前他会把用过的厨房台面擦干净,把拖鞋摆正,把昨晚喝过水的杯子洗了扣在沥水架上。然后站在玄关看一眼整个客厅,确认一切妥当,才换鞋出门。
锁门的时候他会把门把手往上提一下,确认锁好了再走。这个动作做过太多次了,已经变成了肌肉记忆。
骑自行车到学校要四十分钟。冬天快到了,早上骑车冷得手指发僵,他买了双两块钱的劳保手套揣在口袋里,冷了就套上。手套是灰色的,指腹的位置有防滑胶点,丑得很,但暖和。
上课、记笔记、下课、食堂、打工。日子像被复印机复制出来的一样,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
奶茶店的老板姓周,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对林时砚不错。有时候店里卖不完的甜品会让他带回去,说是“扔了也是扔了”。林时砚知道这是照顾他,每次都认真地道谢,然后带回去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他不太敢一次性吃完。不是因为不好吃,是因为他习惯了把好吃的留到后面,留到觉得“今天值得吃个好的”的时候再吃。但这个“值得的时候”总是迟迟不来,于是那些甜品经常放到过期,最后还是要扔掉。
他觉得自己有点像那些甜品。
奶茶店有个兼职的女孩子叫唐艺,大一的,活泼开朗,爱说话。每次林时砚来上班她都要拉着他说几句,问他今天上了什么课,问他中午吃的什么,问他周末有没有出去玩。林时砚一一回答,简短但礼貌,从不让她的话掉在地上。
“砚哥,你住哪儿啊?上次你说搬家了,搬到哪去了?”唐艺一边摇雪克杯一边问。
“澜湾。”林时砚低着头贴杯贴。
“澜湾?”唐艺手一顿,眼睛瞪大了,“那个澜湾?一梯一户、精装大平层的那个澜湾?”
“嗯。”
唐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看到林时砚低头贴杯贴的侧脸,表情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那……你房租不便宜吧?”她换了个问法。
“不用房租。”林时砚说。
唐艺沉默了半秒,然后“哦”了一声,转头继续摇她的雪克杯,没再问。
林时砚知道她猜到了什么。澜湾的房子,不用房租,一个普通大学生住进去要么是家里有钱,要么是被人养着。他的穿着打扮和消费习惯否认了前者,于是答案只剩下后者。
他不怪唐艺多想。换了他自己,也会这么想。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在澜湾的身份。不是租客,不是主人,不是客人,不是家人。他是一份婚约的执行者,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一个住在一百四十平大房子里的、按时给绿植浇水的、定期清理冰箱过期食品的、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人回来的什么?
他不知道该把陆征称呼为什么。
十一月的时候,天气彻底冷了。
林时砚那件深蓝色卫衣扛不住了,骑车的时候风从袖口和领口灌进去,冷得他牙齿打颤。沈丽华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正蹲在路边给自行车链条上油,接了电话,沈丽华在那头说:“天冷了,你买件厚外套,别冻感冒了。”
“嗯,知道了。”
挂了电话他想了想自己卡里的余额,奶茶店的工资两千二,学校助学金一千,每个月吃饭交通大概花一千五,还剩一千七。买件厚外套是够的,但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呢?万一生病了呢?万一自行车彻底坏了要修呢?
他决定再等等。等到最冷的时候再买,或者等到陆正芳给的那张卡里的钱,他查过了,密码是对的,是他的生日。陆正远问过林家林时砚的生日,林建国告诉了他。那张卡里有二十万,对于陆家来说大概是一个随手写的数字,对于林时砚来说是天文数字。
他没有动过那张卡,不是不想用,是不敢用。用了就欠了,欠了就还不清了。他还不起的,不是钱,是那份“被照顾”的重量。他太清楚了,在这个世界上,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付出代价。舅舅替他交过一次学费,代价是舅妈连着说了三个月的“我们家养着个吃白饭的”。他不想再从任何人口中听到类似的话了。
所以他等,等到十一月底,气温跌破零度的那天,他终于在学校门口的夜市摊上买了一件黑色棉服。六十九块钱,厚实,但有一股化纤的味道,挂在阳台上吹了两天风才散。
他穿着那件棉服骑车去学校的时候,觉得自己看起来一定很滑稽,六十九块的棉服,磨出毛边的裤子,鞋底快磨平的旧运动鞋,骑着链条嘎吱响的自行车,住在一个一百四十平的豪华公寓里。
像一场错位的戏剧,他被放错了布景。
十二月初的一个晚上,林时砚从奶茶店下班回来,骑车到澜湾门口的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林先生,有您的快递。”
保安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纸箱,不大,但很沉。林时砚接过来看了一眼面单——寄件人写的是“陆正芳”,地址是陆家的公司地址。
他抱着箱子上楼,拆开,泡沫填充物里埋着一个小太阳。
没有卡片,没有便条,没有任何说明。
他把小太阳拿出来,插上电,开到中档,几分钟之后暖气就从那个白色风扇里散出来,整个次卧的温度慢慢升了上来。他蹲在小太阳面前,把手掌贴在发热片的表面,热意从指尖一直传到心里。
陆正芳大概是问了沈丽华,沈丽华大概是说了他还没买厚外套。于是这个油汀就寄过来了,像一次精准的、不落痕迹的关怀 ,没有问“你需要吗”,因为你不好意思开口说要;没有说“我送给你的”,因为说出来你就欠了一个人情。它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了,放在门口,像一个假装自然的巧合。
林时砚给陆正芳发了条消息:“陆阿姨,小太阳收到了,谢谢您。”
几秒钟后陆正芳回了一个语音,声音里带着笑意:“收到了就好,天冷了别冻着。阿征也不在家,你别省电,该开就开。”
林时砚回了个“好”,把手机放在一边。
他看着那个小太阳,橘红色的发热管透过散热孔映在地板上,在地面上画出一格一格的光影。他伸出手,让那些光影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暖的。
那天晚上他睡得很好。小太阳开到最低档,嗡嗡地响着,像某种白噪音,盖住了城市远处传来的那些若有若无的声音。他蜷缩在被子里,后背贴着墙壁。墙壁是冰的,但被子里的热量从身体里往外散,形成一个刚好够用的温暖的茧。
他在那个茧里闭上眼睛,几乎以为自己就要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了,直到那条消息的出现。
十二月十二号,双十二。
那天奶茶店搞活动,忙到快十点才下班。林时砚骑车回去的路上风大得离谱,他骑得很慢,怕链条被风吹断了。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把自行车锁在楼下的车棚里,搓着手上了楼。
进门的时候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玄关。
陆征的鞋还在。那双黑色的运动鞋,鞋舌翻着,鞋带松着,从那天起就没有被动过。林时砚每次出门前都会看它们一眼,确认它们还在,确认陆征没有趁着白天回来把东西搬走。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件事。陆征搬走不是更好吗?各过各的,互不打扰,本来就是说好的。可那些鞋、那些衣服、那个写着“NO CO-DRIVER”的头盔,它们的在场像一个证据,证明他不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证明这个地址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法定意义上的主人,即使那个主人永远不会回来。
他换了鞋,去厨房倒了杯水,准备洗澡。走到客厅的时候,余光扫到茶几上多了一样东西。
他停下来,是一个信封。白色的,没有封口,就那么随意地搁在干花旁边。信封的正面什么都没写,背面印着一个车队logo——一个简化的赛车轮廓,下面有一行小字“TRS RaCing”。
林时砚放下水杯,拿起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是一张请柬。
黑色的卡纸,烫银的字,设计得很酷,像演唱会的门票,而不是传统的那种红色喜帖。上面写着:
“TRS车队年度晚宴暨颁奖典礼
诚邀陆征先生及家人莅临”
时间:十二月二十日,周六,晚上七点
地点:洲际酒店三楼宴会厅
林时砚把请柬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目光最后落在“及家人”三个字上。
他想起陆征在民政局门口说的那句“各过各的,别来烦我”,想起陆征在饭桌上对着所有人说的“我不会跟你结婚”,想起那条凌晨发来的“别做梦了”。
每一句都在说:你不是我的家人。
可法律文件上,他是。
请柬躺在茶几上,烫银的字在灯光下反着细碎的光。林时砚没有碰它第二次,转身去洗澡了。
热水从花洒里浇下来的时候,他闭着眼睛想:这张请柬是陆正芳放的吗?还是陆征?如果是陆征放的,他是忘了收走,还是故意放在那里?如果是故意的,那是邀请,还是挑衅?
他不知道。
他洗完澡出来,用毛巾擦着头发,又看了一眼那张请柬。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把它放回原处,不动,不问,不主动。
如果陆征希望他去,会开口的。如果陆征不希望他去,去了就是自取其辱。而陆征开口的概率,约等于他在赛车场上翻车的概率。
不,赛车场上翻车的概率都比这个高。
十二月二十号那天,林时砚照常去奶茶店上班。
他特意查了一下洲际酒店的位置,离奶茶店不远,骑车十五分钟。他在心里算了一下,晚宴七点开始,他六点下班,骑车过去正好七点,如果路上骑快一点的话。
他只是算了一下 没有打算真的去。
六点十分,他正在店里擦操作台,手机响了。
陆正芳打来的。
“时砚,你怎么还没到?”
林时砚擦操作台的手一顿:“……什么?”
“今晚的晚宴啊,阿征没跟你说吗?”陆正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意外,随即又圆了回来,“哎呀这孩子,八成是忙忘了。你现在在哪儿?我让人去接你。”
林时砚握着手机,看着玻璃门外面的夜色。奶茶店的灯很亮,照得外面的黑暗更深了几分。他在那片黑暗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穿着店里的围裙,头发有点油,六十九块的黑色棉服搭在椅背上,袖口已经起了球。
“陆阿姨,我……”
“别推脱了啊,快点。阿征今天晚上要上台领奖的,你作为家属怎么能不来?”陆正芳的语气不容拒绝,但声音里带着笑,“地址你知道吧?我让司机在门口等你,十分钟到。”
电话挂了。
林时砚站在原地,盯着手机屏幕。唐艺从后面探出头来问了一句“砚哥你没事吧”,他摇了摇头,把围裙解下来叠好,拿起那件起了球的黑色棉服,犹豫了一下,穿上了。
他走到奶茶店门口,靠着玻璃门等着。
十二月的风灌进领口,他缩了缩脖子,把手插进口袋里。口袋里有一张折叠的便利贴——冰箱上揭下来的那张,“牛奶2月10日过期,记得喝”。纸已经皱了,折痕的地方泛白,快要断了,但他一直没扔。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
就像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站在奶茶店门口,等一辆来接他的车,去一个他大概率不被欢迎的场合。
大概是因为,那张请柬上写的是“及家人”。
而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任何人当作过“家人”。
银色的奔驰停在路边,闪了两下灯。
林时砚深吸一口气,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子启动的声音很轻。
引擎低沉的嗡鸣里,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棉服,又看了看起球的袖口,忽然想起舅妈说过的一句话——“你穿白的好看,显得干净。”
可惜他今天穿的不是白衬衫,他穿的是一个不被期待的人,赶赴一场不属于自己的晚宴。
每天早上他六点二十的闹钟,起床洗漱,把被子叠成豆腐块,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舅妈说“住别人家就要有住别人家的规矩”,不能把房间弄得像个猪窝。他到现在也没改过来,即使现在住的这个家,严格来说也有他一半。
出门前他会把用过的厨房台面擦干净,把拖鞋摆正,把昨晚喝过水的杯子洗了扣在沥水架上。然后站在玄关看一眼整个客厅,确认一切妥当,才换鞋出门。
锁门的时候他会把门把手往上提一下,确认锁好了再走。这个动作做过太多次了,已经变成了肌肉记忆。
骑自行车到学校要四十分钟。冬天快到了,早上骑车冷得手指发僵,他买了双两块钱的劳保手套揣在口袋里,冷了就套上。手套是灰色的,指腹的位置有防滑胶点,丑得很,但暖和。
上课、记笔记、下课、食堂、打工。日子像被复印机复制出来的一样,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
奶茶店的老板姓周,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对林时砚不错。有时候店里卖不完的甜品会让他带回去,说是“扔了也是扔了”。林时砚知道这是照顾他,每次都认真地道谢,然后带回去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他不太敢一次性吃完。不是因为不好吃,是因为他习惯了把好吃的留到后面,留到觉得“今天值得吃个好的”的时候再吃。但这个“值得的时候”总是迟迟不来,于是那些甜品经常放到过期,最后还是要扔掉。
他觉得自己有点像那些甜品。
奶茶店有个兼职的女孩子叫唐艺,大一的,活泼开朗,爱说话。每次林时砚来上班她都要拉着他说几句,问他今天上了什么课,问他中午吃的什么,问他周末有没有出去玩。林时砚一一回答,简短但礼貌,从不让她的话掉在地上。
“砚哥,你住哪儿啊?上次你说搬家了,搬到哪去了?”唐艺一边摇雪克杯一边问。
“澜湾。”林时砚低着头贴杯贴。
“澜湾?”唐艺手一顿,眼睛瞪大了,“那个澜湾?一梯一户、精装大平层的那个澜湾?”
“嗯。”
唐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看到林时砚低头贴杯贴的侧脸,表情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那……你房租不便宜吧?”她换了个问法。
“不用房租。”林时砚说。
唐艺沉默了半秒,然后“哦”了一声,转头继续摇她的雪克杯,没再问。
林时砚知道她猜到了什么。澜湾的房子,不用房租,一个普通大学生住进去要么是家里有钱,要么是被人养着。他的穿着打扮和消费习惯否认了前者,于是答案只剩下后者。
他不怪唐艺多想。换了他自己,也会这么想。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在澜湾的身份。不是租客,不是主人,不是客人,不是家人。他是一份婚约的执行者,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一个住在一百四十平大房子里的、按时给绿植浇水的、定期清理冰箱过期食品的、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人回来的什么?
他不知道该把陆征称呼为什么。
十一月的时候,天气彻底冷了。
林时砚那件深蓝色卫衣扛不住了,骑车的时候风从袖口和领口灌进去,冷得他牙齿打颤。沈丽华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正蹲在路边给自行车链条上油,接了电话,沈丽华在那头说:“天冷了,你买件厚外套,别冻感冒了。”
“嗯,知道了。”
挂了电话他想了想自己卡里的余额,奶茶店的工资两千二,学校助学金一千,每个月吃饭交通大概花一千五,还剩一千七。买件厚外套是够的,但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呢?万一生病了呢?万一自行车彻底坏了要修呢?
他决定再等等。等到最冷的时候再买,或者等到陆正芳给的那张卡里的钱,他查过了,密码是对的,是他的生日。陆正远问过林家林时砚的生日,林建国告诉了他。那张卡里有二十万,对于陆家来说大概是一个随手写的数字,对于林时砚来说是天文数字。
他没有动过那张卡,不是不想用,是不敢用。用了就欠了,欠了就还不清了。他还不起的,不是钱,是那份“被照顾”的重量。他太清楚了,在这个世界上,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付出代价。舅舅替他交过一次学费,代价是舅妈连着说了三个月的“我们家养着个吃白饭的”。他不想再从任何人口中听到类似的话了。
所以他等,等到十一月底,气温跌破零度的那天,他终于在学校门口的夜市摊上买了一件黑色棉服。六十九块钱,厚实,但有一股化纤的味道,挂在阳台上吹了两天风才散。
他穿着那件棉服骑车去学校的时候,觉得自己看起来一定很滑稽,六十九块的棉服,磨出毛边的裤子,鞋底快磨平的旧运动鞋,骑着链条嘎吱响的自行车,住在一个一百四十平的豪华公寓里。
像一场错位的戏剧,他被放错了布景。
十二月初的一个晚上,林时砚从奶茶店下班回来,骑车到澜湾门口的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林先生,有您的快递。”
保安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纸箱,不大,但很沉。林时砚接过来看了一眼面单——寄件人写的是“陆正芳”,地址是陆家的公司地址。
他抱着箱子上楼,拆开,泡沫填充物里埋着一个小太阳。
没有卡片,没有便条,没有任何说明。
他把小太阳拿出来,插上电,开到中档,几分钟之后暖气就从那个白色风扇里散出来,整个次卧的温度慢慢升了上来。他蹲在小太阳面前,把手掌贴在发热片的表面,热意从指尖一直传到心里。
陆正芳大概是问了沈丽华,沈丽华大概是说了他还没买厚外套。于是这个油汀就寄过来了,像一次精准的、不落痕迹的关怀 ,没有问“你需要吗”,因为你不好意思开口说要;没有说“我送给你的”,因为说出来你就欠了一个人情。它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了,放在门口,像一个假装自然的巧合。
林时砚给陆正芳发了条消息:“陆阿姨,小太阳收到了,谢谢您。”
几秒钟后陆正芳回了一个语音,声音里带着笑意:“收到了就好,天冷了别冻着。阿征也不在家,你别省电,该开就开。”
林时砚回了个“好”,把手机放在一边。
他看着那个小太阳,橘红色的发热管透过散热孔映在地板上,在地面上画出一格一格的光影。他伸出手,让那些光影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暖的。
那天晚上他睡得很好。小太阳开到最低档,嗡嗡地响着,像某种白噪音,盖住了城市远处传来的那些若有若无的声音。他蜷缩在被子里,后背贴着墙壁。墙壁是冰的,但被子里的热量从身体里往外散,形成一个刚好够用的温暖的茧。
他在那个茧里闭上眼睛,几乎以为自己就要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了,直到那条消息的出现。
十二月十二号,双十二。
那天奶茶店搞活动,忙到快十点才下班。林时砚骑车回去的路上风大得离谱,他骑得很慢,怕链条被风吹断了。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把自行车锁在楼下的车棚里,搓着手上了楼。
进门的时候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玄关。
陆征的鞋还在。那双黑色的运动鞋,鞋舌翻着,鞋带松着,从那天起就没有被动过。林时砚每次出门前都会看它们一眼,确认它们还在,确认陆征没有趁着白天回来把东西搬走。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在意这件事。陆征搬走不是更好吗?各过各的,互不打扰,本来就是说好的。可那些鞋、那些衣服、那个写着“NO CO-DRIVER”的头盔,它们的在场像一个证据,证明他不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证明这个地址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法定意义上的主人,即使那个主人永远不会回来。
他换了鞋,去厨房倒了杯水,准备洗澡。走到客厅的时候,余光扫到茶几上多了一样东西。
他停下来,是一个信封。白色的,没有封口,就那么随意地搁在干花旁边。信封的正面什么都没写,背面印着一个车队logo——一个简化的赛车轮廓,下面有一行小字“TRS RaCing”。
林时砚放下水杯,拿起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是一张请柬。
黑色的卡纸,烫银的字,设计得很酷,像演唱会的门票,而不是传统的那种红色喜帖。上面写着:
“TRS车队年度晚宴暨颁奖典礼
诚邀陆征先生及家人莅临”
时间:十二月二十日,周六,晚上七点
地点:洲际酒店三楼宴会厅
林时砚把请柬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目光最后落在“及家人”三个字上。
他想起陆征在民政局门口说的那句“各过各的,别来烦我”,想起陆征在饭桌上对着所有人说的“我不会跟你结婚”,想起那条凌晨发来的“别做梦了”。
每一句都在说:你不是我的家人。
可法律文件上,他是。
请柬躺在茶几上,烫银的字在灯光下反着细碎的光。林时砚没有碰它第二次,转身去洗澡了。
热水从花洒里浇下来的时候,他闭着眼睛想:这张请柬是陆正芳放的吗?还是陆征?如果是陆征放的,他是忘了收走,还是故意放在那里?如果是故意的,那是邀请,还是挑衅?
他不知道。
他洗完澡出来,用毛巾擦着头发,又看了一眼那张请柬。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把它放回原处,不动,不问,不主动。
如果陆征希望他去,会开口的。如果陆征不希望他去,去了就是自取其辱。而陆征开口的概率,约等于他在赛车场上翻车的概率。
不,赛车场上翻车的概率都比这个高。
十二月二十号那天,林时砚照常去奶茶店上班。
他特意查了一下洲际酒店的位置,离奶茶店不远,骑车十五分钟。他在心里算了一下,晚宴七点开始,他六点下班,骑车过去正好七点,如果路上骑快一点的话。
他只是算了一下 没有打算真的去。
六点十分,他正在店里擦操作台,手机响了。
陆正芳打来的。
“时砚,你怎么还没到?”
林时砚擦操作台的手一顿:“……什么?”
“今晚的晚宴啊,阿征没跟你说吗?”陆正芳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意外,随即又圆了回来,“哎呀这孩子,八成是忙忘了。你现在在哪儿?我让人去接你。”
林时砚握着手机,看着玻璃门外面的夜色。奶茶店的灯很亮,照得外面的黑暗更深了几分。他在那片黑暗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穿着店里的围裙,头发有点油,六十九块的黑色棉服搭在椅背上,袖口已经起了球。
“陆阿姨,我……”
“别推脱了啊,快点。阿征今天晚上要上台领奖的,你作为家属怎么能不来?”陆正芳的语气不容拒绝,但声音里带着笑,“地址你知道吧?我让司机在门口等你,十分钟到。”
电话挂了。
林时砚站在原地,盯着手机屏幕。唐艺从后面探出头来问了一句“砚哥你没事吧”,他摇了摇头,把围裙解下来叠好,拿起那件起了球的黑色棉服,犹豫了一下,穿上了。
他走到奶茶店门口,靠着玻璃门等着。
十二月的风灌进领口,他缩了缩脖子,把手插进口袋里。口袋里有一张折叠的便利贴——冰箱上揭下来的那张,“牛奶2月10日过期,记得喝”。纸已经皱了,折痕的地方泛白,快要断了,但他一直没扔。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留着它。
就像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站在奶茶店门口,等一辆来接他的车,去一个他大概率不被欢迎的场合。
大概是因为,那张请柬上写的是“及家人”。
而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任何人当作过“家人”。
银色的奔驰停在路边,闪了两下灯。
林时砚深吸一口气,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子启动的声音很轻。
引擎低沉的嗡鸣里,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棉服,又看了看起球的袖口,忽然想起舅妈说过的一句话——“你穿白的好看,显得干净。”
可惜他今天穿的不是白衬衫,他穿的是一个不被期待的人,赶赴一场不属于自己的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