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江铎答应的很快:“什么借不借的,我等会儿就让人把你的卡重新开好,随便用,不够就说。”

......

听江铎絮絮叨叨说了很久后,江稷挂了电话,看着重新被加回来的江铎的联系方式,擦了擦有些模糊的眼睛。

原来一直都是他在伤别人的心,一直是他自己没回头。

“叮咚——”

短信通知,江铎又给他打了一千万。

都说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但江铎说,不用他还。

难怪所有人都不会讨厌他。

江铎真的是个,几乎完美的人。

——

这件事江稷并没有瞒着陈逸,他现在整个人都完全属于陈逸,而且就算他不说,陈逸迟早也会知道。

更何况他想去做些什么的原因,本来就是陈逸。

那天陈逸给他买了很多新衣服,把他重新打扮的像个少爷,告诉他——如果想长久留在陈逸身边,就要变得配的起他。

江稷觉得,一个不断消耗陈逸精力的、只能靠陈逸养活的人配不上他。

不管能不能成功,他至少想先去做点什么,反正已经不能再落魄了,他不缺重头再来的勇气。

说干就干,江稷联系了曾经认识的那些少爷们,他没有告知对方自己和江铎已经和好了,所以对方不是委婉拒绝,就是忙不迭的挂电话,他连着问了几天,最后终于在陈逸打算离港的这一天找到了一条路。

他拖着两个行李箱站在酒店门外,身边是有些拥挤的人流,阳光让他微微眯着眼,耳边的电话终于传来了好消息。

和陈逸的经历竟然还有几分相似,江稷的新合作伙伴也是他的大学同学,虽然家境比不上江氏却也不错,还是个难得不想当坐吃山空二世祖的,手里有点闲钱没地方花,正好跟江稷一起做点东西,打算让家里人看看他的大学没白上。

当然,他有没有出息最后都还是要被家里人当二世祖看的,毕竟他那点娇养出来的出息,怎么着也比不过家里那些老狐狸。

孩子想玩就玩吧,反正没几个钱,反正他还年轻。

挂断电话了,江稷回头,正好对上一双纯黑色的眼眸。

和他一样,陈逸也站在人流之中,身后那么多人行色匆匆,可江稷在江稷眼里所有人都化成了一团流动的虚影,他只会看清那双黑色眼睛。

陈逸的目光沉默又平静,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一如从前,恰似当年。

非是当年。

江稷放下手机,朝他走了过去,正巧一阵春风起,轻轻掀起他的额发,让阳光把那双深灰色眼睛照得更加清透明亮。

陈逸目光一错不错的看着他,然后朝他伸出了手。

来牵着我吧。

我会重新带你离开。

带你飞到天上。

——

陈逸知道江稷不会这样沉寂的,所以他早就知道,江稷会去自己做点什么。

而他很乐意,甚至是享受看着这个人的变化。

情感匮乏的童年让他的心变得坚硬,爱情对他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奇迹,曾经的江稷早已被他抛弃,而现在......他也想看看江稷做到什么地步,才能让这颗沉寂的心再次悦动。

所以他允许江稷用尽一切方法,重新一步步走回他身边来。

......

然后呢?

他要接住这个朝他飞奔而来的人吗?

或许吧。

谁让江稷是...是他的什么人呢?

现在,江稷是他的什么人呢?

阳光很好,天空很蓝,那人站在阳光下,站在一片汹涌的人潮中里,好像皮肤都泛着光。

陈逸朝他伸出手,跟他一起向更高更远走去。

大概是......

站在春风里的故人吧。

◇ 第66章 庞加莱回归

春天到了。

江稷对Z市不算陌生,可作为一个将要在这里长久居住的新客来说,他还是有点不习惯的。

不过这种状态也没持续几天,很快他就忙到没空胡思乱想了。

起步的时候永远是最忙碌的,和陈逸现在刚刚度过上升期不一样,江稷每天几乎是天刚刚亮就出了门,等再回到陈逸的家时已经是半夜了。

起床,工作,吃饭,睡觉。

很累,真的很累,江稷站在玄关换鞋,把脱下的外套挂在衣架上,他知道,其实他现在做的事情背后都有陈逸的帮助,可哪怕有人相助,成事竟然也会这么累、这么难。

那陈逸自己刚到Z市的时候,自己白手起家的时候,会有多难?

他会自己偷偷哭吗?

大概是不会的吧,他从来不哭,他那么坚韧,大概不屑去哭自己的苦和累。

可江稷只是想一想他吃了多少苦,眼眶就会泛酸。

你从来不哭,并不是你不累不难过。

都是我害得。

“想什么呢?”在他又一次陷入思想的死角时,一个声音打散了夜晚的寂静,“还不去睡觉,不够累吗?”

陈逸歪着头靠在卧室门框上,手中摇晃的高脚杯里暗红色的酒液在夜色下泛起粼粼的光,他很少在家里喝酒,平常在交易名利场上喝得已经太多,导致他酒量不算差但却并不怎么喜欢酒味,可或许是这段时间的生活太健康了,久违的,他想小酌两杯。

只喝酒吗?好像有点无聊。

陈逸靠着门框,眯起眼冲不知道什么时候进门的江稷勾了勾手:“不累就过来跟我喝两杯。”

江稷摇头,却仍然向他走去,从他手里拿了酒杯然后随手放在一旁:“怎么不睡觉?”

整个屋子里都很暗,不知道为什么没人开灯,陈逸仰着脸去看那个在微弱月光下几乎笼罩他的影子,他一直都知道江稷比他高很多,拥抱的时候差不多能完全包容他。

某些时候也是。

怎么滚在一起的已经忘记了,第二天陈逸有些懵的从被子里爬出来,歪头看着早就亮了的天发了很久的愣。

江稷早就走了,床头给他留好了保温着的一杯温水,估计早餐也准备好了。

很周到,很贴心,甚至比他倒贴的那几年都更细致周全,如果不是陈逸睡到足够清醒,还以为自己现在是在做梦。

江稷学不会关心人,学不会纡尊降贵的,陈逸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可现在他床头有温度刚好的水,连室温都恰合时宜,一切都美好到让人恍惚。

生活到处都是细节,哪怕江稷早就起身出门了,哪怕缠绵一夜到现在他身边已经没了余温,可陈逸一抬眼,总会去想,江稷在这里做过什么。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

因为我又一次喜欢上了他吗?

难道命中注定,陈逸要爱江稷?

陈逸不信命运,如果他认命就不会在雨夜逃出陈家,就不会亲手把曾经那段让他遍体鳞伤的感情推向“热寂”。

可经历了“热寂”,然后呢?

空间爆炸,宇宙灭亡,连黑洞都彻底消散,但时间依然在走,岁月一直在向前,在久到不知道是否会真正到来的12万亿年之后,一切都是会再次重演了。

这是“庞加莱回归理论”,在这个猜想中,世界上现在的一切都会在未来几乎同样的重演,会再一次与某个不曾相识的人擦肩而过,会再一次经历曾经的苦难,再一次遇上或爱上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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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或许是十二万亿年。

再很久之前陈逸就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猜想是真的,如果他真的经历了毁灭与新生,那再近乎同样的一切,只要有一个分子或粒子和现在不一样,那还是他吗?

哪怕当真全都一样,那可以算是真正的他吗?

再来一次。

那些遗憾难道就能被补满吗?

不能。

陈逸知道,不能,12万亿年后的陈逸不是他,他现在留下的遗憾会永远留在他生命里。

只有此刻的、这个宇宙的、这个正在思考的陈逸的选择,才有意义。

可是...可是......

在可是什么呢?

江稷曾经对他很不好,让他哭过很多次,做过很多噩梦......

还有呢?

他已经知道错了,甚至愿意用生命去补偿,他并不是嘴上说说,他也真的有在去学着变好。

都亲眼看到了,不是吗?

陈逸问自己,还要怎么样呢?真的要等到宇宙都破灭,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吗?

那有点太无情了,不管是对江稷,还是他自己。

陈逸已经搞清楚了。

他就是真的又一次爱上了江稷。

并且不会再为此做噩梦了。

起身下床前,陈逸端起床头那杯温水抿了一口。

他想,这个惊喜,该什么时候告诉江稷呢?

“......”

江稷的生日,是不是快到了?

——

半年后,Z市的上流圈子里闯进来了个半新不旧的人。

江稷昼夜不分的忙活了半年终于初有成效,现在他跟人谈合作不用再报陈逸的名字,江稷这个名字在Z市也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他也可以不用再忙得脚不沾地了。

所以在这个夏天的末尾,他从会议室走出来,下楼买了一束鲜花。

站在花店里其实江稷犹豫了很久,各色的花琳琅满目,可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从来没问过陈逸喜欢的花是什么。

红玫瑰被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但很显然并不适合他们现在的关系;郁金香寓意不错,但听说好像对人体有害;洋桔梗...花语不太好。

他在原地站得好像有点久了,店员都看出来了他的犹豫,走上前来问他:“先生是打算买花送给什么人呢?”

送给什么人?

陈逸是他什么人?

原本脱口就要说出的两个字被他重新咽了回去,最后他只说:“是我喜欢的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只此一个,此生不换。

店员沉思了片刻,然后给他推荐了栀子花。

“先生可以选这支栀子。”店员给他递了一支洁白的花,“栀子花象征纯洁的爱,花语是‘一直默默守护你,等你发现我真诚的爱意’。”

“而且,栀子花也只能送给最最重要的人哦。”

江稷拈花的手顿住了,然后他说:“帮我扎一束栀子花。”

陈逸是他最最重要的人。

是他生命中,最洁白的花。

“咔哒。”

江稷打开公寓的门,把手里的花藏到背后,然后按下了客厅大灯的开关。

当灯光亮起的瞬间,江稷看到了站在客厅中央的、和他同样单手背在身后的陈逸。

公寓里非常安静,江稷几乎能听到自己变得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陈逸看着他错愕的表情,挑了挑眉:“你先关门。”

江稷像傻了一样,“哦”了一声,转身把门关上。

又是咔哒一声,再转身回来时,他看到了陈逸手里那束热烈到烫眼的红玫瑰。

那是他想过,没敢买下来的花。

现在陈逸亲手给他了。

【📢作者有话说】

部分内容源自“庞加莱回归猜想”,栀子花花语

◇ 第67章 你要花吗?

陈逸送了他一束玫瑰花。

江稷在转身的瞬间就愣住了,他想过陈逸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接受他,可他没想过,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喜悦太大,一时间让他的大脑无法思考,直到陈逸笑着再开口时才回了神。

陈逸问他:“怎么傻了?你的花呢?”

江稷喉咙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又酸又涩,他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变了调:“我……”

他说不出完整的句子,终于把藏在身后的那束栀子花拿了出来。

清新的白和热烈的红在灯光下安静地对峙着,像两个人都没说出口的那些话。

陈逸低头看了一眼那束栀子花,忽然笑了。

不是商场上的客套,不是社交时的疏离,是那种眼睛弯起来的、很惬意的笑。

“栀子花?”他伸手抽了一支出来,放在鼻尖闻了闻。

“……店员推荐的。”江稷老实交代,“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

“我也不知道,我没有特别喜欢的花。”陈逸把栀子花插回花束里,顺手把自己那束红玫瑰也往江稷怀里一塞,“拿着。”

江稷手忙脚乱地接住两束花,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狼狈。

陈逸却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客厅里的灯是暖白色的,把陈逸的脸照得有些柔和,他今天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家居服,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截锁骨——上面还有昨晚蚊子咬的红印。

不对。

那不是蚊子。

江稷的耳根开始发烫。

“你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陈逸率先打破了沉默。

“......”

想说的太多了。

想说他这半年每一个加班的深夜都在想他,想说每次路过花店都会犹豫要不要买一束带回去,想说在濒死后睁开眼就能看到他让他第一次觉得活着真好。

想说对不起。

想说谢谢你。

想说我好像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就注定要栽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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