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洁癖

宋云今和温澍予订婚的流言, 还波及了无辜的宋思懿。

温澍予本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媒体穷尽手段,也捕不到他半分踪迹。宋云今亦闭门谢客, 拒绝外来采访。寰盛与温氏两大集团心照不宣,既不官宣, 亦不辟谣,任凭流言发酵。

抓不到当事人, 娱记与财经记者像嗅到血腥味的鲨群, 将矛头对准了他们的身边人。

宋思懿的画展第二期,依旧设在青江路美术馆。

那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 馆内访客寥寥,保安松懈, 不曾料到一场早有预谋的围堵, 会突然降临。

记者们蜂拥而至,像是提前串通好了一样,采用人海战术,从包里掏出摄像机,将毫无防备的宋思懿团团困住, 让她想逃都逃不了。

宋思懿被无数镜头对准,强光惊扰下, 她脸上写满了无措与惊恐。

接二连三犀利的提问劈头盖脸向她砸来。

“宋小姐,请问你姐姐和温氏董事长订婚一事是否属实?”

“传闻温氏拿下政府的填海造陆项目,是为未婚妻宋云今在寰盛的夺权铺路, 请问此事当真吗?”

“这座美术馆是您的姐姐为您斥资建造的,据说为了抢夺这片土地的使用权,还和寰盛副总裁起了冲突。据传寰盛现在高层分裂,宋云今与宋知礼早已反目, 是真的吗?”

“宋画家,四年前你和你姐姐同赴美国,那年正是你大学毕业的最后一年,请问你线上完成的毕业流程,是否合规?其中是否有宋大小姐的暗中运作?”

“这么多年,您一直被家人保护得很好。请问身为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您现在功成名就,有什么话想要对那些同为自闭症的孩子们说吗?”

……

他们的问题层层递进,一个比一个更尖酸刁钻,直接触犯她的隐私。

他们紧抓她的病症不放,说她有严重的社交障碍,追问她成长路上有没有遭遇过校园霸凌,甚至开始质疑她能有今天的成就,开个人画展,是否都仰仗她姐姐的金钱与资源堆砌。倘若没了宋云今不遗余力的扶持与庇护,她所谓的“天才画家”的光环,是否只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

即便是心智健全、长袖善舞的正常人,也难以招架这般恶意的围剿,更何况是宋思懿。

闪光灯的强光刺得她双目生疼,世界在眼前变成一片闪亮晃动的白。她只能机械地、反复地低声呢喃“我不知道”。可没有人在意她濒临崩溃的精神状态,所有人都只想从她口中撬出一点可供炒作的秘辛,合起伙来将她逼至绝境。

最终,她退到了展厅的墙角,只能蹲下身,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脑袋,将脸埋进膝盖间,像一只遭遇猎捕,只能蜷缩自保的小刺猬。可她没有坚硬的刺可以抵御伤害,她里里外外都是柔软的血肉。

“你知道吗?”

“请你回答。”

“是不是真的?”

……

四周的逼问声不断迫近。

她埋着头,声音发颤,仍旧只有那四个字:“我不知道。”

在这片窒息的喧嚣里,一道低沉优雅、带着不容置疑气场的男声,自人群外突兀响起。

“我知道。”

三个字,轻易压下了场内纷乱的嘈杂。

记者们愕然回头,循声望去。

男人立在展厅入口的光影里,一身剪裁精良的定制西装,妥帖包裹他宽肩窄腰的身形。他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衬得那张露出来的面庞白皙如羊脂玉,一眼就让人移不开视线,只是站在那儿,风流蕴藉的隽永风姿和贵族气宇便展露无遗。

他周身散发出的压迫感太过强烈,即便无人识得他身份,也本能地知晓,此人绝非等闲之辈。有眼力见的记者们立刻放弃了一问三不知的宋思懿,饿虎扑食般转向他,妄图从这位神秘客口中套取猛料。

可他们还未靠近,数名黑衣保镖已如围墙般迅速挡在男子身前,将所有人挡在三米之外。

保镖护行,枪林弹雨般的闪光灯密集闪烁,容貌惊艳到失真的男人立在中央,宛如红毯上的男明星。这样上乘的美貌,即便放在更迭如潮、最不缺美色的娱乐圈中,也是盖世无双的稀缺资源。

他神色无比疏漠,毫不介意被镜头肆意捕捉。

记者们高声追问他知晓何事,男子薄唇轻启,顺着方才的话,淡淡吐出下一句。

“我知道的是,你们的饭碗都别想要了。”

他说话时不正眼瞧人,若换作旁人,总要带几分疏狂的味道。可他仿佛很克制地,将言语中无礼的傲慢娓娓道来,竟然显得诚意十足,清雅至极。

举重若轻的一句话,却直接宣判了这群人职业生涯的死期。

起初还有人嗤之以鼻,只当他口出狂言,正要反驳。下一秒,所有人的手机几乎同时震动起来。

现场的记者们低头查看讯息,再抬头时,脸色变成了清一色的惨白,高举着的相机也都落了下去。

他们不知道这位突然现身的神秘男子究竟是谁,可手机里那条来自各公司最高层的紧急指令,已足够让他们胆寒。

要求他们立刻停止拍摄,今日所有照片、录音和文字素材,全部删除,一字不许外流。

他们本来有恃无恐,想着就算宋云今事后知晓他们围堵宋思懿,也不能拿他们如何。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在笔杆子下,就算她那样的大人物也能坠落。毕竟宋云今的名声,本来就已经不太好听。

他们自以为拿捏了软肋,却不料,一脚踢到了比寰盛还硬的铁板。

能在短短几分钟内,让这么多家媒体统一噤声,能一句话就砸掉一群资深记者的饭碗。这份权势,早已超出了他们认知的圈层,恐怕是隐在上流社会幕后,普通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存在。

这帮原本嚣张厉害的记者狗仔,此刻如丧家之犬,一个个灰着脸离去。

乌合之众散去后,保镖恭敬地后撤了一段距离。美术馆因这场风波,很快清场完毕。

迟霈走向墙角,在她面前站定。

“宋思懿,起来。”

女孩还是抱着头蹲在那里,她在颤抖,像被风雨淋湿的小鸟。

她曾被他软禁在昙城的一处私宅里,关了三天三夜,吩咐不让任何人和她交流说话,换做寻常人早就心理崩溃,但她始终安静平顺。那时,他通过房间里的单向玻璃观察她,她像橱窗里最美丽的人偶,只有偶尔转动一下的眼珠,昭示着她的生命力。她空濛如薄雾的眼睛,总能让他想起大雨后初晴的天空,清新而潮湿。

哪怕面对他的冷言威胁,说要砍她一根手指,来立赌场的规矩。她也面不改色,像是不理解他的话意一样,尤为认真地望着他,说自己没有坏规矩,没有作弊,所以他也不应该剁她的手指头。

处于弱势地位的她,居然试图和一个黑白通吃的赌场老板摆事实讲道理,这不是幼稚园小朋友才有的脑回路么。

呵,多么天真痴傻的女孩。

可迟霈竟觉得前所未有地有意思起来。

这个社会现实又残酷,不管是不是自愿,没有人进了这个大染缸还能保持初生婴儿般的纯净。他早已不记得来到迟家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模样,而今的权重望崇,生杀予夺,只因一路走来,手上沾的是鲜血的红与阴谋的黑,唯独没有白。

但宋思懿还是一张珍贵无极的白纸,未曾沾染一星墨点。

这样纯的白,有人想小心翼翼珍藏,而他,只想亲手在上面烙下独属于他的印记。

他可以随意地涂画、塑造她,却绝不允许,由旁人来揉皱和践踏。

“宋思懿,起来。”

女孩缩在墙角一动不动。

迟霈向来寡言,话从不说第二遍。若听者愚钝,或不肯遵从,便永远失去再听一次的资格。

可此刻,面对瑟瑟发抖的宋思懿,他那句平淡的指令,竟极为耐心地,一字一字,重复了六遍。

迟霈身后不远处的秘书,头低得快磕到地板上去了。他从不敢想,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能让迟霈将这么简单的指令重复整整六遍。

可宋思懿还是没有起身。

重复到第八遍时,男人似乎终于没有了耐心,皮鞋碾过地面,似要转身离去。他本打算唤个女性工作人员来,强行将她带离这个令她不安的角落。

然而,就在他转身的瞬间,裤脚被一股轻轻的力道拽住。

微弱,纤细,一挣就开,他的脚步却被那缕丝线一样轻柔的牵引死死缠住了似的。

迟霈略有点僵硬地低下头,看见一只细细白白的小手,扑过来拽住了他的裤脚。

那双如雨天的凄惶的眼睛,正哀切地仰望他。

“别走。”

-

“别走。”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又轻又哑,像一片羽毛落在泛着涟漪的水面上。

他没有动。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将他英俊厌世的混血面孔分出明暗。他就那样站着,高高在上地垂眸俯视蜷缩在地上的她,看着她攥着他裤脚的那只手,翡色的眸底闪过一瞬的不可思议。

接着,他不紧不慢地,依次摘掉了自己两只手上的油鞣鹿皮手套,手套剥离的瞬间,露出冷白的腕骨、纤细的手指。之后,高傲如神祇的人俯下身,那只修长匀称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腕。

他的手指是凉的,像深秋的溪水,带着某种纤尘不染的洁净感。

“起来。”

这一次,不是命令。他的手托起了她。

她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蹲了太久,站直的那一刻,双腿软了一下,差点又跌下去。他的另一只手及时揽住了她的腰,如同将一捧没有刺的娇美玫瑰拥进了怀里。

她仰起头,看着他。逆光里,他的脸近在咫尺,如同鎏金神像,自生光辉。

见到这一幕的秘书惊得目瞪口呆,几乎要怀疑这是自己梦中的场景,因为那个一贯严厉且过度挑剔的少爷,居然摘掉了他从不离身的手套,还主动去握住了一个女人的手。

迟霈久久注视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提了提唇角,似乎是要笑,透着几分玩味与探究。

“真怪啊。”连他自己都不解地轻声感叹。

宋思懿并不知道面前这个人有病态的洁癖,严重到不能和任何人有直接的肢体接触,手套就像是他的第二层皮肤。如今他亲手剥开了那层皮肤,与她赤裸裸相贴。她的力气和他相比微不足道,抽不回自己的手,被他的力道攥得手都痛了。

见他如此关注他们的手,她也低头看了看。

他的手很好看,因为常年戴着手套不见阳光,白皙如冰雪,没有一丝破坏美感的瘢痕,是一双骨架秀窄修长却不单薄,如同艺术品般赏心悦目的手。

她不自觉说出了观察他的手后得出的结论:“你的手,和迟渡的很像。”

迟渡给她做过人体模特,她画过他的手。与生俱来的图像式记忆能力,让她能随时在脑海中调出最清晰的画面比对。

只不过迟霈的手貌似要更白一点。

男人哦了一声,尾音微微上扬:“你很了解他?”

宋思懿听不出弦外之音,认真回答他的问题,并按照自己的思维习惯自动延伸开:“是的,他手背上的静脉纹路和你一样,他的锁骨上有一颗红色的痣,腰后左侧有一小片淡青色的胎记。”

宋思懿在说她画那幅《蒲影》时,仔细观察过的迟渡的一切。

但落在迟霈耳中,这显然已经超过男女之间普通了解的范畴了。

这个女孩太过诚实,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见过太多懂得逢迎的女人,说谎时连眼睛都不会眨,如喝水吃饭一样家常。他喜欢美丽听话的女人,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也不要紧,但不能在他面前耍心机。

眼前这个女人,她无疑是美丽的,甚至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听话也确实听话,有问必答,但从那张妩媚诱人的樱桃唇里,说出的并不都是他想听的话。

她像一只小雀。从前他多留意她,是因为这只雀鸟有着太过绚丽璀璨的羽毛,浑身上下都闪着宝石般华美的光泽,让人第一眼看到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后来是因为这只雀足够乖顺,不像她姐姐那样浑身是刺,她是柔弱的、易损坏的,他只需轻轻落笔,便能在上面留下专属痕迹。

而现在,他更是惊喜地发现,触碰她的身体,竟没有让他生出半分恶心作呕的感觉。触碰她,就像触碰一张白纸,奇异地不令他生厌。

她身上的一切都是这样的恰到好处,他已经确定要将这只特别的小雀锁入他为她打造的金笼之中。

宋思懿挣不开他的手,转而问刚才那些记者下场会怎样。

他垂眸看她:“你是要为他们求情吗?”

她摇了摇头:“我只是想知道结果。”

阿斯执着于特定的兴趣、规则与秩序,强迫症使然,她对任何事都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结果。

迟霈低笑出声,对她又多添了一分喜欢。这只小雀,没有愚蠢到对要捕杀她的猎人生出无谓的仁慈。

他隔着美术馆一楼巨大的玻璃幕墙,冷漠地望出去,街上行色匆匆的行人们,在他没有一丝波澜的眼中仿佛只是一群卑微的蝼蚁。遑论那些触怒了他的人,自然更不该再出现在她的眼前。

“人要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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