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无脚的鸟

第二天,章恪很早就到了病房。

床上没有人,卫生间里有水声。

章恪把装着早餐的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看到那支烫伤药膏还放在昨晚的位置,没有开封。

他的目光在药膏上停了一下,叹了口气,然后开始整理床铺。

掀开被子的时候,他看到了床单上的血渍。

新鲜的,在白色的床单上格外刺眼。

章恪的手停在半空,脑子里闪过很多念头——昨天检查伤口的时候,明明都已经开始愈合了。不应该出血的。

除非……他又割伤了自己。

卫生间的水停了。

门开了,云栖走出来。

他没有穿病号服,换了一身休闲服。衣服是索亚送来的。卫衣,胸前印着一个企鹅卡通图案。

章恪看得愣了一下。

这明明就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的样子,和昨天夜里坐在黑暗巷子里抽烟的,判若两人。

和这近一年里在电视上那个穿着圣袍的神父,也判若两人。

云栖走出来,看到章恪站在床边,他的步子顿了一下,然后走过去,扯了扯被子,把血迹盖住了。

章恪眼眶有些发热,他说:“云栖,你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说。”

“我没有什么心事,章医生。我想出院。”

章恪的手指攥紧了:“可是……”

“是你自己说的,我去哪里都行。”

章恪感觉到云栖对周围一切的警惕心,便没有再说话。

他走到床头柜前,打开保温桶:“先吃饭。勤姨包的馄饨,还热乎。”

云栖顺从地走过来坐下。他拿起勺子,舀了一个馄饨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章恪坐在旁边,开始说话:“兰利斯他们刚来首都,一切住宿安排都匆忙。”

“大家来的人多,小石榴和天神教的骨干们住在各个教堂里。民旨党的骨干住在工厂和学校的宿舍。在临时中央政府任职的同志们,有的住在瑟克冽家,有的住在白渠家,也有的在总统府和白玉宫加床。大家不讲究居住条件,一切以工作优先。”

云栖默默听着,又舀了一个馄饨。

章恪看着他,斟酌了很久,开口道:“云栖,你住到我家去吧。勤姨已经把客房重新收拾好了。我家清静,养病……”

“谢谢章医生。”云栖打断他:“我就不打扰你了。”

章恪感到一阵难过:“云栖,你不要这么见外。我们是朋友,不是吗?你身体还没恢复……”

“我去找小石榴。”云栖淡淡地说,依旧低着头,用勺子搅着碗里的汤。馄饨已经吃完了,只剩下半碗清汤,紫菜和虾皮在汤里浮浮沉沉。

章恪笑了一下:“好,也好。小石榴在天神教的首都教堂,你是该去那儿。你是主教。”

云栖把勺子放下,站起来:“我吃完了。替我谢谢勤姨。我走了。”

他转身往门口走。

“等一下。”章恪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云栖回头。

“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吧,容易感染。”

“不用了。”

“烫伤的地方……最好是别用胶布贴住。”

云栖一愣。他的手抬起来,隔着衣服按在小腹上,那块胶布还在。

“谢谢章医生。”他说。但是他没有照做。

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口罩戴上,又从口袋里摸出一片腺体贴,撕开,贴在后颈,动作很熟练。

他拉开门,走了出去。

章恪站在病房里,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他想追上去,想说“我送你去”,但他没有。

云栖不想他跟着。他只能站在那里,听着走廊里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云栖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阳光正好。

他眯起眼睛,站了一会儿。

没有人来接他,没有人在等他,没有人告诉他该去哪里。

他站在路边,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他们都走得很急,像是有地方要去,有事要做,有人在等。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小石榴在教堂。

那是天神教的教堂,他是主教。主教应该去教堂,应该站在讲台上,应该对着信徒念经。

但他不想去念经,他和老盖睿一样,从来没有信仰过任何一个神。

他在路边站了很久,久到有人开始看他。

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从他身边走过,多看了他两眼。

一条狗从他身边经过,在他脚边闻了闻,狗主人赶紧说了声“抱歉”,拉着狗走了。

云栖站在那里,觉得自己像一棵被移出盆的植物,根还蜷着,不知道该往哪里伸。

他看到了旁边有一家自行车店。

他想起自己十八岁那辆破自行车。骑着它去打工,去家教,去给章薇上课。

白森穿着昂贵的西装,骑着那辆破车载他回家,他坐在后面,抱着白森的腰,喊他慢点。

他走进去,买下了一辆车。老板帮他调了车座的高度,又给车胎打了气。

他骑着车,漫无目的地走。

街上的人很多,他在人群里穿行,像一滴水融进海里。

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看他。他只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从城市的这一头到那一头,没有目的地。

他骑过一条街,又一条街。

鬼使神差地,他竟然骑进了一条熟悉的巷子,停下来。

那是以前,他的出租屋。但现在,那幢旧楼已经没有了。

空地上长满了草,野草,高的过了膝盖,在风里摇晃。

以前这里有一座旧楼,他和白森租住在三楼,房间很小,窗户朝北,冬天很冷。

他站了一会儿,又骑上车走了。

他骑过以前打工的便利店,招牌换了。

他经过以前读书的中学。校门换了新的,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从里面走出来,一个Omega女生背着书包,和旁边的Beta男生说着什么,笑得很开心。

他以前上学的时候,学校里只有Alpha。

他骑过一条老街,看到了那家牛肉粉丝汤的小店。还在。招牌褪了色,门口的铁锅冒着热气,香味飘过来,和多年前一样。

他把车停在路边,推门进去。店里没有客人,只有老板在擦桌子。

“一碗粉丝汤。”

“好嘞。”

他在角落的位置坐下,粉丝汤端上来。

汤还是那个味道,粉丝很软,牛肉切得很薄,上面撒着葱花和香菜。

他想起十五岁的时候,化学竞赛拿了第一名,他请白森吃牛肉粉丝汤。

两个人大概也是坐在这个位置,白森说“不够吃”,续了一碗又一碗粉丝。

他没有再想下去。

自从白森死后,他从来没有想过他。

不敢想,不愿想,没有时间想。在总统府的时候,每一分钟都在演戏,每一句话都要算计,没有心思去想别的事。

现在他坐在这家店里,面前是一碗粉丝汤,他终于有空想了。

白森死的那天,穿着白色衬衫,坐在沙发上,说“栖栖,如果有来生……”

他没有说完。云栖看着白森的眼睛慢慢失去光,看着他的嘴角还挂着笑。

云栖从来没有细想过白森的话,也从来没有问过自己,如果真的有来生,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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