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交颈而眠,一夜无梦。

林雨海赖床没起,南山吃完午饭出去走了一趟,回来拿着很小一束蓝星花,绿叶蓝花,清新脱俗,他随手放入冰箱里。

南振业在厨房洗碗,瞟眼一脸红光、心情愉悦的儿子,南山也察觉他爹的目光,破天荒伸手说:“我来洗吧。”

南振业心领神会摆手臂:“休息去吧病人,给小海喂饭去吧,他都没吃饭。”

南山噙着一抹暧昧的笑容走了。

南振业嘴里来来回回还是那几句,譬如一代不如一代,譬如年轻真是要疯了,譬如这畜生还是老样子。

林雨海坐在之前弄的柔软地铺上,拿筷子自己吃饭,南山撑着手臂,用一种近乎痴迷、深情难言的眼神望着他。

“……干嘛呀。”

南山琢磨心里的情话,最后也就只能憋出一句:你好漂亮。

林雨海一口饭差点喷出来,睨他一眼,“你在没话找话吗。”

“头发长了更漂亮。”南山揉他秀发,“再也别剪短了,小宝,你别为我折腾你自己。”

林雨海捻着一撮头发,“是长了,他们不让我剪,到时候要卷一下,做发型。”

“嗯……肯定好看。”

林雨海看向他,“你也很漂亮。”

南山一顿,笑得倒在他肩膀上,“我?我也漂亮啊?”

“真是的,你也知道这么说好笑?平常开开玩笑就好了,一本正经说我漂亮。”

“你很帅。”

林雨海面不改色:“我知道。”

南山看着他把饭菜吃完,一干二净,甚至连碗壁上的米粒林雨海都用筷子慢条斯理地“赶”到一起,他唇贴着瓷碗将米粒全扒拉进嘴巴里。

林雨海吃东西没有声,文文静静的,南山觉得他很乖。一直都这么觉得。

两人在旅游相识的时候,他会有一种林雨海出身“贵气”的错觉,其实领回家就能看出来,真实的林雨海又听话又懂事,甚至畏畏缩缩的。

特别是在南振业面前,他就像一个标准的“乖孩子”,不敢多要不敢逾矩,尊老爱幼,简直比他年轻的时候“像人”多了。

可一想到这些习惯,是因为小时候没得吃、没人管、没被爱而遗留下来的,南山乐着乐着涌起一股酸,心疼了。

他拿了林雨海的碗,放床头柜上,毫无嫌弃他嘴角的油,亲了一口。

林雨海挑眉:“我刚吃完饭呢。”

“还要吗?我给你去盛饭,多夹点菜。”

林雨海撒娇地靠着他,“不要了,刚刚好,再吃就撑了。你每次吃饭都剩一口,你饭都不吃干净。”

南山噎了一下,“你怎么跟我爸说一样的话……好吧,我下次注意。”

南山把碗拿了出去,南振业闲不住,经常在周边闲逛,不是看人下棋就是围观别人钓鱼,回来总带些应季水果。

识趣的老头子不打扰他们,抱着林雨海的猫出门遛弯了。南山拿塑料篮洗一些青枣,两人打发时间窝在房间里看电影。

林雨海动了动脑袋,突然说:“南叔叔,二月十五那天是我的生日哦。”

“我知道。我跟我爸说了,到时候我们好好过。”南山问他:“想要什么?”

“我要一个生日蛋糕。”林雨海仰起脸。

“肯定有啊,我带小北去之前那个店里,我们亲自给你做。”

林雨海白牙露出来,“嗯。”

“还有呢?”

林雨海摇头,“不要了。”

“那天我们就去提车吧。”

林雨海咂舌:“……不要了。”

南山也不避着他,伸手从最底下抽屉拿出那个表,丢床上直言:“卖了,买车。”

林雨海那双眸子倏然亮了起来,“把它卖了,给我买车?”新奇的惊喜让他本就硕大的眼睛熠熠生辉,可再次望向那表时,眼底又悄悄漫过一层复杂的波澜,“你不是膈应吗?”

“我想通了,面子该放的时候应该放下。”南山摸了摸脑袋,正色道:“何况他亲过你,这东西还回去我更膈应。”

林雨海笑了,“南哥,你‘长大’了哦。”

南山重新弯腰坐在他的身边,两个人有床不躺,都坐在地板被褥上,紧紧依偎着,南山贴他耳边小声说:“会觉得我窝囊吗?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委屈吗?我好像确实没有他们……”

“我都那么卖力满足你了,你还要有这种想法啊。”林雨海嗔怨:“我会生气。”

南山卡壳讪笑,捏起他脸颊,挤了挤,贴过去哑声:“不生气,小宝。嘴巴红红的呢,看着让人想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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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海眯眼盯着他眼睛,含糊不清:“那就过来咬我。”

嘴唇缠绵之后分开,南山兴致勃勃起身,急匆匆拿出那个被装好的吉他,一屁股坐在床尾,低头试探性弹几个音。

南山唇角一勾,半边嘴角翘得比另一边高些,眼尾跟着斜斜挑起来,漫不经心冲着林雨海唱了首赵雷的歌: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为冷清的房子画上一扇大窗,

再画上一张床,

画一个姑娘陪着我

……

南山唱到“姑娘”卡了一下,冲着他一个劲傻笑,林雨海少见这么“活力”的南山,嘴唇也微微上扬,眼里柔情、嘴里煽情,说:“我信你以前学这个只是为泡妞了。”

氛围温暖又暧昧,南山才把那束花变戏法似的拿出来送给他,吻他说爱他。

林雨海惊喜地直起腰,脸蛋红扑扑的,无比幸福抱着他,“南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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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结束离开时,林雨海收到了魏云提前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都彭打火机,银色的,盒子里面还有他亲手写的贺卡。

就在排练室里的给的,林雨海不好意思当着别人面拒绝,道谢完之后,内心决定还是要给魏云补一个生日礼物。

一旁谭嘉锐骂了句“痴线”,推椅子踹门出去了,谢思琦暧昧地注视着魏云,“WOW云仔,恐同即深柜知不知道啊?”

林雨海愣了一下,嘴角上扬看着他,“你们有戏?”

“怎么可能,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魏云皱起眉:“再说了,他谈过的女朋友可以绕关城一圈了,我和他有戏?好恶。长得也恶。丑死了。”

谢思琦打抱不平:“大哥别说二哥啊,你们两个都不检点,凑一起不是更好?不祸害男人也不祸害女人,到时候还能炒CP,哇,我们乐队可能要火了。”

魏云也不高兴地走了:“得闲过头。”

林雨海尴尬问女人:“那我是不是太多余了?难怪嘉锐哥不喜欢我。”

“他就一个叼毛,要他喜欢干嘛。”谢思琦反问他:“对了,你男友多久手术?到时候我们去看望一下。”

“还在养呢。”林雨海将礼盒收纳到书包里,“希望顺利,特别遭罪。”

“你怎么每天背这个书包啊,要不你生日我送你个包吧?”谢思琦挽了挽耳边的头发,“你适合背Prada,有个款你背一定很靓,就这样决定了啊。”

林雨海看了一眼自己用几年的书包,抿了抿嘴唇:“我比较念旧,算长期主义吧……而且,这是我朋友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她不在了,我也用习惯了。”

谢思琦若有所思,垂眸一笑,“难怪。”

“什么?”

“难怪云仔突然开窍了……”

谢思琦告诉他,他们三人以前关系好,住得近,父母都是朋友,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原本是五个人,走了一个,离开了一个,因为一些事让还在一起的他们仨萎靡不振,慢慢地就散了。

以前他们的梦想就是组乐队,搞音乐,可魏云读书回来就一直在舅舅公司“啃老”,不做事不工作,只交友闲玩。

魏云时不时约谢思琦吃饭,那天在饭桌上突然邀请她搞音乐,面对挚友与昔日情义,谢思琦毫不犹豫就来了,可魏云劝谭嘉锐估计花了几个月。

“……为什么?”

“他摆啊,嘉锐什么人?我们嘴里有名的太子爷。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只能接手家里的饭店,他哥能接好几个酒店。不过他还是有钱花天酒地,每天能醉生梦死,左拥右抱,干嘛要折腾自己?他不像我,我想要名利双收,钱多无趣嘛。”谢思琦嗤笑,“最主要他们两个闹别扭几年了,云仔和我们不同,我们不爱温书,他本来要去澳洲留学的,嘉锐不想他去,还和他打架。去是没去成,后来我们又发现他喜欢男的,嘉锐当时信誓旦旦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对他一肚子意见,现在不照样一起去农家乐。”

林雨海思忖着,谢思琦起身喝水随口补了句:“不过我知道,云仔人超讲义气的,他去留学我支持他,没去我还觉得可惜。现在可能是看你失去了最好的朋友,触景生情,想找我们叙旧回到从前吧。”

林雨海看着她,“……他对我很好。虽然好到有点病态,但是吧,不可否认他人有时候……确实不错。”

“这话你对我说说就好,你要让嘉锐知道,肯定骂死你了。他能骂云仔,不接受别人说云仔一点不好。傲娇来的。”

“直男?”

“直男。”

林雨海饶有趣味说:“哦,直男……”

“告诉你一个秘密……”谢思琦贴他耳边,“云仔看上过嘉锐他哥,两个人之前还亲过嘴呢,不过那回我们一群人喝多了。不知道他们后来有没有那个过。”

林雨海咂舌:“他怎么谁都……”

谢思琦挤眼:“别告诉嘉锐啊,他会发癫的。”

“他们兄弟长得像吗?”

谭嘉锐和他哥谭嘉华是双胞胎,异卵,长得像又不像。准确来说他哥谭嘉华漂亮些,属于比较乖的,性格也很好,所以从小到大和他们这群纨绔子弟合不来。

“我觉得吧,云仔他一直喜欢和自己差不多的,我就特别不理解他的审美。感觉像两个小0谈恋爱。”谢思琦看向林雨海,撑下巴笑问:“你是什么呀?应该是1吧。”

林雨海想了想,玩笑说:柏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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