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凝视一会后,我感到一丝凉意,那是刚刚走进这家咖啡馆前,

在路上被秋风拂过脸庞的感觉。

我不禁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

「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我张开眼睛,『感觉有股凉意。』

「凉?」

『是啊。好像凉风吹过。』

「真的吗?」她好像也有点激动。

『怎么了?』这次轮到我好奇了。

「以前教我画画的老师曾说过……」她的声音带点兴奋,

「厉害的画家,画风时,会让人感觉一股被风吹过的凉意;

画雨时,会让人觉得好像淋了雨,全身湿答答的;

而画闪电时,会让人瞬间全身发麻,好像被电到一样。」

啊?怎么跟我老师说的不一样?

我老师说的厉害画家和她老师说的厉害画家,哪一种比较厉害呢?

或者说,我的老师和她的老师,到底谁说得对?

「我可以听到“呼呼”的声音。」

老板突然出现在我们旁边,说了一句。

我和她同时转过头去,发现他也在看图。

正想问他为什么可以听到风声时,她却先开口问:

「喜欢吗?」

「嗯。」老板点点头,「5杯。」

「7杯如何?」她说。

「那就6杯吧。」老板说。

「OK。」她也点点头。

然后老板便拿起那张图,走回吧台。

『这……』我一时语塞。

因为我不知道该问他或她?也不知道要先问什么问题?

她又将目光放在那张万箭穿心图,我顿时觉得很糗。

『这张是随便画的,见不得人。』我赶紧把图收进公事包里。

「不会呀。图画有时跟亲人或爱人一样,即使再怎么不起眼,总是会

让某些人有特别的感觉。」

『嗯?』

「比方说,像你长这样……」

『请问,』我打断她的话,『“长这样”是什么意思?』

「这是比喻而已。」她笑了笑,「也就是说,在别人眼中,你很平凡;

但你的亲人或爱人看到你,就会比一般人多了很多特别的感觉。」

『喔。』我将万箭穿心图拿出,『所以你是这张图的亲人?』

「可能吧。」她又笑了笑,「对我的画而言,你也是亲人呀。」

她笑声未歇,瞥见桌上那片落叶,将它拿起后说:

「我刚刚正伤脑筋该如何画叶子的一生呢。」

『是吗?』

「有的叶子是干枯后掉落;但有的会被风吹落,让风帮它画出生命中

最后的轨迹。」

『喔。』我开始听不懂了。

「我很好奇,如果叶子最后的归宿是鞋底的话,它会有怎样的感慨。」

『大概会觉得是命运的安排吧。』

「不。」她笑得很开心,「是命运的捉弄。」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片落叶,还有上面的痕迹。

「你常来这里吗?」她又问我。

『两、三天来一次吧,已经来了八、九次。我每次来都会看到你。』

「是吗?」她拿起笔,轻轻咬着,似乎正在努力回想。

「真抱歉。」她摇摇头,「我不记得看过你。」

『没关系。在高速公路上奔驰的人,通常不会看到路旁的蚂蚁。』

她笑了一下,拿下咬在口中的笔,说:

「不是这样的。我只是不太会认人的脸。」

她右手拿着笔,朝向我的胸口,在空中挥洒几笔。

『你在做什么?』

「试着记住你。」她笑了笑。

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胸前有任何异样。

「对了,你以后还会常来这里吗?」

『应该会吧。』

「怎么回答得不干脆呢?丝毫没有学科学的人应该有的霸气。」

『好。我会常来。』我问她:『那你呢?会不会常来这里?』

「应该会吧。」

『你也回答得不干脆喔。』

「我不需要霸气呀。」她笑了笑,「我是学艺术的,请指教。」

她回到她的座位,收拾起她的簿子和画笔,神情显得极为轻松。

经过我身旁时,她说:「我先走了。」

『嗯。』

她要拉开店门走出去时,转过头朝我挥挥手说:

「Bye-Bye,学科学的人。」

我也朝她点点头表示回应。

门把上铃铛的当当声快要停止时,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她是学艺术的,我是学科学的。

艺术?科学?

我终于想到合适的名字了。

拿起笔,在我的万箭穿心图上再画一枝箭,直接命中靶心。

[双击自动滚屏,单击左键停止]

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

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

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

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

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

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着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

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

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

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

拿起桌上的帐单,走到吧台结帐。

结完帐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

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

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

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

「你想帮她付钱吗?」

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

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

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

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

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

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

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

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

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

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

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

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迭纸。

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

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

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

『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

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

「限制级?」

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迭纸还给他。

「荒地有情天。」他念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

『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

「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

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

看起来也像“夫”。

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

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卖女孩的小火柴》。

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

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

『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

「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

『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

「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

『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

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

『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

「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

『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

『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

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

「你……」大东也开始口吃。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

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事包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会特别凌乱。

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

打开电脑,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

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

写完要存档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

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

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

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

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

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

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

但我刚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

这几年他作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

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

「你睡客厅好不好?」

『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嘛?』

「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

『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拜托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

『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

「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

『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

「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

「好,没问题。」

『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

「你别得寸进尺喔。」

『那我回房睡了。』

「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

『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

『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

「是。」

『跪安吧。』

「混蛋。」大东骂了一声。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

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

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

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

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

不过即使袜子看起来都一样,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

哪些是刚洗完的?

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

只好再脱掉鞋子、脱短裤、换长裤、穿鞋子。

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

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

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

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

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早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

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

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

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

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

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

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

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

「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

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销掉几天的房租。

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

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

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

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

「篮球、棒球、网球等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

『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

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

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

『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

「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

『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像的意思。」

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

『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跟他摇摇头。

「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

『这比喻好怪。』

「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

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

『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

「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

「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

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嘛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

『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

「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