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过去的十年间, 盛锦曾无数次踏上过旅程。

他从布朗克斯旧街区的那顶矮小破旧又总是漏风的帐篷里头钻出来,像乌鸦钻出沼泽,落在另一个人的肩膀。自此, 和他一起漫步在新奥尔良潮湿闷热的夏夜街道,抚摸过中央车站凌晨三点洒满月光的长椅, 又在西雅图的雨中长久驻足。

他们与来自世界各地的旅人错身而过, 亦听见不同的故事在风中漂流。

在摩尔曼斯克, 在盛锦的撒娇耍赖下他们得以一同躺在冰川中仰看极光,于浩瀚长夜穿梭在静谧的雪原上聆听风与星轨的私语。在撒哈拉的夜穹之下, 燃烧的篝火摇曳出风的絮语, 他们枕着沙丘与驼铃入梦,任银河垂落眼底。

细细数来, 他已走过太多地方。爬过雪山奔涌过草地, 越过峡谷穿过沙漠, 浸润过河流也跋涉过荒原。

他的世界变得无限辽阔。

而那些欢笑的、含泪的、欲言又止的瞬间,都被摄影机沉默的瞳孔一一截取,最终压入一本本厚重相册的内页, 如同标本沉睡在时间的琥珀里。

盛锦的旅程, 说不上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却也并非全然盲目。他心里隐约盘着一根线——那些曾与盛时澜并肩走过的路,他想按照往日的记忆再走一遍。

他行走的第一站落地在康涅狄格州, 他们生活了很多年的那座庄园。

盛锦走得急, 在下决心的第二天就就带好轻便的行李出发, 离开的时候不让人送, 加上严格禁止盛时澜随便调查他的行踪,所以大概连对方也没想到,自己会把这里作为这趟旅程的起点。

因此他到的时候, 庄园里几乎空无一人,唯有洁白的落雪铺满了通往主屋的小径。

即使很长一段时间无人居住,这里也定期有人打扫,所以庭院依旧整洁,室内也近乎一尘不染。

盛锦在他们之前常住的那两层楼转了转,从他和盛时澜的卧室再到他们各自的书房,手指抚过那扇燃起明媚火光的壁炉和反复被他使用过的装了珐琅板的墙壁,意外地发现许多曾经生活过的痕迹仍旧清晰可见。

壁炉边的铜钩上挂着一条红色方格围巾,被打理得干净、柔软,似乎它的主人从未离开。与它同款的雪人水晶球至今还被摆在盛时澜书房的办公桌上,同样被保养得明净无暇。

里里外外转完一圈,盛锦又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那间卧室,这回他不再是以打量式的踱步,而是径直走向床头柜的位置,拉开抽屉,向内摸索进一个隐秘的空间,没过几秒,指间就触碰到了一个冰凉的金属物件。

这把冰冷的武器没有随着他一同漂洋过海,而是静静地躺在暗格深处,仿佛一颗被岁月掩埋的心脏,在时光的长河里勃勃跳动。

盛锦将它拿出来放在手里,指腹轻轻擦过冰冷的枪管,像是触碰一段被封存的旧梦。这件他来到这个家里得到的第一份、在他尚且年幼时就已经能够意识到意义深重的礼物,此刻正无声地躺在他的掌心,如同它的赠予者般缄默与深沉。

纵然过往的许多记忆已经逐渐模糊,但盛锦还是能够清晰地回忆起盛时澜在那个彷徨的夜里将这柄枪递过来时的神情——那双深邃的眼眸里没有半点对弱小者的怜悯与温情,仅存有一种近乎冷漠的平静。

他似乎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那样的眼神。

——真神奇,居然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盛锦难得感慨,将枪收回原本的暗格,轻轻合上抽屉,接着又在窗台坐了一会儿,直到窗外的雪地被涂抹上薄薄的青灰,才开始动身去找晚餐。

离开前约定好了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按时发消息回去报平安,在固定的时间点也要发信息告知自己当下情况,但盛锦仅在飞机落地后发了条简短的信息,除此以外再没半点想要报备的意思。

原因无他——离开前一天发生的事情至今历历在目,如果没有这事儿,或许他还没有那么迫切地想要出发,如今因此赌气,更是打定主意,要暂时断了和对方的联系。

但是等盛锦将一切都收拾好躺在床上准备休息时,那头就像是计算好了时间一般打来电话。

盛锦拒绝了视频通话,下一秒那边就换成了语音。

犹豫了半分钟,他还是叹了口气选择了接通。

两边的背景音都很安静,因此彼此间细微的呼吸声也就变得清晰可闻。

“小锦。”

在夜色的映衬下,那头传来的嗓音也变得朦胧。

盛锦翻了个身,没回他。

“还在生气么?是我不好,向你道歉。”

“现在知道要道歉了!”

盛锦腾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愤怒地用空出的手重重地捶了下身旁的床垫,连带着说出口的话也带夹着火星,“你也不看看你对我做了什么——”

“做得不好,请小锦原谅。”那头传来的声线异常冷静,“第一次技术欠缺,下次一定会有改进。”

“下次。”

盛锦没想到对方的关注点在这儿,又被他这种讨论学术的语气哽了一下,气得呛声:“还有下次——没有下次了!”

他在这边火气上头,那边的人却很难得地没有立马哄他,反而在几息后响起两声很浅的笑,冷淡的声线卸下了往日的克制,仿佛化开的雪水,又掺着细微的被砂砾蹭过般的哑。

“技术总是要磨炼的,小锦的味道很好,我也会尽量让你满意。”

这种声音盛锦既陌生又熟悉——是前一天才听过的。

“盛时澜。”那夜的余温仿佛顺着电流蔓延,盛锦揉了把脸,把手机拿远了点,对方话语中的内容促使他在恼意中又生出些羞耻来,“不许说了——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分明知道他想刻意遗忘,又隔着屏幕难以见面,却偏要用这副温柔得近乎蛊惑的声线将他拉回那天堪称混乱的记忆里。

盛时澜固然是个像坚冰一般难以融化的人——这点盛锦从小的时候就足够清楚地意识到,后来变化许多,但在外人面前仍旧是那副不近人情的疏远模样。

可外表看起来那样冷的人,在那种时刻为他带来的感觉却极端地炽热,盛锦还没尝试过他接吻,却已经率先体会到了他的吻或许会带来的温度。

那种强烈到令人难以忽视的、湿润的灼烧感,甚至让盛锦在某些时刻濒临窒息。

开始时因为他的顺从甚至还能保持十指相扣的方式,后来察觉到他的逃离,索性扣着他手腕,那双手掌力道极重,让他没有半点没有逃脱的可能,到了最后干脆扣住他的腿根,任凭盛锦如何推拒也不松手。

彼时盛时澜身上传来的压迫及掌控感很强,盛锦心底潜存着对兄长下意识的听从,同时又因为这个身份备受奇怪的折磨,既不可置信又难以接受,这让他在挣扎中夹杂着顺从,矛盾得近乎崩溃。

随着事态的演变,那一星半点的挣扎也在对方包裹着他的唇舌间溃不成军,起初只是吮吻,后来变作带着湿意的舔,最后逐渐演变成由浅及深的含。

盛锦喘息着承受那过分陌生的触感,意识也在对方逐渐加深的动作中变得模糊,仿佛蝴蝶坠入湍流般被拖入一场无声的漩涡。

于是所有复杂的心绪都只能化为一声短暂而颤抖的呜咽。

不知道是出于震惊还是羞耻,或是由其他的什么情绪产生,总之盛锦记忆的最后已经全然被泪水模糊。

连盛锦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因为这种事情流泪。

而这仅仅是前一天发生的事,感受还很深刻,直到现在他的脑海里还能浮现出那扇落地窗玻璃上映出的人影模样,看起来简直像朵被碾碎了只知道溢出汁液的花,叫暴雨打湿折损,泛着潮润的暗红。

越想越气,盛锦很想直接选择逃避,但又不甘心就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于是他深吸了口气平复呼吸,接着才换成另一副语气低低地开口——

“哥哥……”

对面人的呼吸有轻微的停顿,才应道:“嗯,我在。”

盛锦微微眯起眼睛,语调再次放轻放缓,字句被含在唇齿变得含糊,和着点隐晦的笑意,又刻意拉长了尾音,变作连绵的、撒娇似的,如同蜜糖包裹的软心甜点,又仿佛情人间亲昵的耳语——

“我现在在你从前的房间呢。”

“好想你亲亲我呀。”

他轻巧地说完这两句话,没等对面再有什么反应,甚至连句晚安都没留下就仓促地挂了电话,紧接着扑通一声躺进床铺里,将整个人严严实实包裹着埋在床上。

四周在刹那间变得寂静无声,直到两分钟后,被扔在一旁的手机屏幕才突然在黑暗中亮起,备注是“哥”的人发来一句非常简短的“晚安”。

盛锦将自己放平躺着深呼吸了几口气,从脖颈到耳根处蔓延开来的热意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脸颊一定已经烧成一片,于是猛地扯起被子翻了个身,将脸颊趴进枕头里,手握成拳在一旁用力捶了两下。

“不许想了……不许想了!”

他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心跳非像只蓬勃的鸟雀在胸腔里跳来跳去,连到耳畔也还回荡着那通电话里的低语。

“——太不像话!”

盛锦闷在被子里咬牙,彻底下定决心不会再接通来自盛时澜的通话。

他自以为只有自己轻易被搅动得心绪不宁,殊不知在千里之外的海峡那头,京市庄园那间他常住的卧房里,盛时澜握着手机,垂眸盯着那行“通话结束”的字样,指节轻轻叩动屏幕边缘,似乎在借助这个频率回想属于另一个人说话时的语气。

屏幕间断亮起的冷光扫过他的侧脸,浓墨晕开的眸色此刻更深得好似化不开的夜。

盛锦从步入青春期之后就很少撒娇,因为即使他不通过这样的手段同样也有求必应,哪怕用最蛮横的语气颐指气使地要求也会理所当然地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盛时澜全盘接受,并且习以为常。

因此他很熟悉盛锦撒娇时会是怎样一副神态——眉眼半弯或者微微眯起,如果带着笑,那脸颊两旁一定陷下分外引人瞩目的旋涡。

这个时候他身上总洋溢着柑橘清新的味道和并不过分的甜,混着夏日里滚来的热风,裹挟着异常旺盛的生命力,甚至因为熟练而富有松弛感。

就像身下这床带着他身上气息的被褥。

窗外寒风呼啸得紧,可盛时澜额角却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握着手机的指腹逐渐用力摩挲着边框,冷色相映,显得既压抑又克制。

被简单的两句话就带得想要不顾一切地前往它的主人身边,几乎要撇下已经做下的约定,这显然太不理智,更何况,盛锦定然会为此生气。

盛时澜将手机倒扣在床头,在床边静坐许久,终究放弃了定下航班的念头。

*

前一晚的插曲并没有影响到盛锦的睡眠乃至第二天的精神状态。

他照例在清早醒来,抬手拨开窗帘一角,发现昨夜似乎下了小雪,窗台积着薄薄一层盈亮的白。

聊天软件顶部的联系人在一个小时前发来提醒他添衣的消息,盛锦点开看了眼就搁置在一旁。

随意地吃完早饭,他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去看了温莎,逢上假日,她的丈夫和女儿也在。

那个名叫伊丽莎白的小姑娘生得亚麻色的头发和一双碧色的眼睛,脸蛋红润,头发被编成长长的麻花辫,上面点缀了几朵五颜六色的小花。盛锦到来时她正安静地坐在父亲身边用生涩的中文念着童话,看见客人就乖巧地起身问好,说话的语态灵动活泼,看得出被教养得很好。

温莎让他在温暖的壁炉旁坐下,并端来精心准备好的茶点,依旧是他少时喜欢的口味。

“这次是只有小少爷一个人回来吗?”

“嗯。”盛锦捏起一块饼干,点点头,“我一个人来的。”

“不是和先生吵架了?”

“不是……不算是。”

如果没有出发前的那件事,那严格来说就不是。

“这样啊。”温莎笑了笑,抬手轻轻抚摸着倚靠在旁边的女儿的发梢,目光温和却透着洞察,“一个人来也好,有时候一个人来也更自在些。”

盛锦微微一怔,随即笑开,眼底浮现出一丝欢快。

由于平日里也偶有联系,这次他们也只简单地分享了近况,顺带着还会提及一些往事,零零碎碎,夹杂着说话者自身的情感,盛锦从那些富有温情的字句中又剥离出一些自己早已遗忘的过往。

午饭是由温莎的丈夫主厨,出乎意料地是一顿相当丰盛且色香味俱全的中餐,盛锦原以为是特意为了他准备的,但是在场的三人看起来都对这样的午餐习以为常。

午后盛锦陪伊丽莎白玩了一会儿,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对家里来的客人充满好奇,记性也不算好,虽然在视频里见过几面,但时间一长很容易就忘了,因此这时候黏他很紧,不仅邀请盛锦和她一起玩玩具,还给他分享了自己画的画。

不管她做什么盛锦都没吝啬夸奖,把小姑娘夸得脸蛋通红直往他怀里钻。

因为要赶着下一趟飞机,盛锦没坐多久,在太阳落山之前就起身告辞,他来得像阵风,走时亦轻快,分别时没什么感伤的情绪,反而充满平和。

走之前还给伊丽莎白留下一条红宝石项链,在对方湿漉漉不断往下掉泪的眼神里答应了以后会再来看她。

温莎对这份贵重的礼物执意想要推拒,却拗不过盛锦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小姑娘衣裙的侧兜里。

“留给她当玩具玩儿。”

他做下的决定谁也争不过他,温莎珍惜地收下,又在盛锦转身离开时轻声叫住他——

“小锦。”

“嗯?”

雪色与天光中,盛锦像少时一般在呼唤中回头,唇角弧度上扬,眸色澹澹,让温莎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多年前那个长发曳地,手捧着鲜花要送给她的小孩儿。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但又确确实实地长大了。”

“是吗?”

盛锦单手揣在衣兜里,闻言另一只手随意摆了摆,脸上笑意从容,“我现在脾气急,大概是没以前可爱。”

“怎么会。”温莎犹豫了下,试探着向他抬起手。

盛锦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头,见状眼神闪了闪,微微俯下身,于是温莎的掌心便顺势落在他的头顶,力道很轻地揉了揉,“爱你的人不管怎样都只会觉得你可爱。”

mmbook.cc 好看的女频小说 更新最快



“你这样,我只觉得刚刚好。”

*

无论四季如何轮转,都柏林的晨雾中总混合着咖啡的苦涩香气。盛锦时至今日都没法体会这种艰涩的苦味,所以曾经来到这里时,仅仅是尝过盛时澜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让他每每想起便会紧皱眉头。

这次盛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馆,点了杯阿芙佳朵,在街边坐下,发现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轻微苦味也还是不太能适应,于是轻轻用指尖推到一边。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锦索性拆开刚才随手买的信封套装开始写信,只不过才写了一半,垂在一侧的风衣下摆就传来被轻微拉扯的力道。

侧头看去时,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红发小女孩儿正直愣愣地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阴天也闪闪发亮。

“哥哥,你好漂亮。”见他看过来,女孩儿挨近了些,几乎贴在盛锦身上说。

“谢谢,你也很漂亮。”盛锦回话的同时向四周看了看,没发现疑似女孩儿父母的人,于是问她:“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爸爸在那里。”

小女孩儿指了一下咖啡馆旁边的蛋糕店,开放式的柜台后面一个身材略微圆润,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给客人打包糕点,察觉到他的视线,歉意地扬起微笑向他点点头。

显然是对这幅场景见怪不怪。

盛锦失笑,伸进衣兜里掏出一包刚买的巧克力递给她,很快得到一声害羞的道谢,盛锦没太在意,收回视线继续做自己的事儿,但是过了一会儿,那孩子还站在他身边,眼睛仍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强,那种水汪汪的眼神又让盛锦想起伊丽莎白,于是他把她抱起来放在长椅的一侧。

得到了靠近的许可,小孩儿很快像只小猫一样贴过来,紧紧地挨着他,仰起头看向他时,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涌的溪流。

“哥哥,你在写什么?”

“写信。”

“写信——给谁呀?”

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有些喋喋不休,对于好奇的问题总爱问个没完,于是盛锦故意逗她:“写给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谁?”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绕晕,咬着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过来,重复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锦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姑娘脸一下子红了。

盛锦看她这样,佯装很凶地皱起眉毛和鼻子吓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后不可以看见陌生人就随便靠过来,给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吃,知道吗?”

“不然会有恐怖的坏人把你抓走的,长得再好看也一样。”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说过的,我知道。”

她说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盛锦,“哥哥,你在信里写了什么?”

“你想知道?”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盛锦被她的诚实逗笑,于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纸,带着点笑意开始向她陈述自己所写的信件。

“……长大才发现这里的教堂建筑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在这里没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时候很畅快地喝到了凌晨……利菲河倒是和记忆里一样,美中不足的是天气不算太好,天冷,且一连几天都在下雨,不过在走的这一天还算幸运,遇见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火红的小孩儿。”

念到这里,盛锦顿了顿,转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布伦娜。”

“哦,好吧。火红的小孩儿布伦娜。”盛锦点点头,他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于是说:“很高兴认识你,小乌鸦。”

“我叫盛锦。”

女孩儿似乎很高兴别人这么叫她,更高兴盛锦也告诉了她名字并且把她写到给家人的信里,还把她称作是“火红的太阳”,于是兴致勃勃地也跟着复述盛锦的名字。

她很聪明,盛锦带着她读了几遍,她就把拗口的读音读得有些通顺了。

接着盛锦问她:“你会写字吗?”

布伦娜看起来不愿意露怯,于是点点头,“上个月还不太会,但是这个月会很多了。”

“好吧,那你帮我在这里写一句话。”盛锦指了指信纸的末端对她说。

“写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

于是布伦娜接过盛锦递过来的钢笔,没有思考太久,就在横线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句话——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伦娜,很高兴见到你。”并在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太阳。

“写得不错。”

盛锦收起信纸,折叠好后塞进信封里,用食指点点她的额头,说:“我该走了。”

“你要回家了吗?”布伦娜下意识拽住盛锦的衣袖问。

“不,是去下一个地方。”

“我会回家,但不是现在。”

盛锦低头看她,又点点不远处的蛋糕店,说道:“你也是要回家的,不是吗?”

“……嗯。”布伦娜点点头,有些不舍,但同意他的意见,于是慢慢地松开了手。

每天经过这条街道的异国人很多,布伦娜从没有在这里面见到相同的面孔两次,也目送过许多有过交谈的的身影消失在弥散着薄雾的尽头,于是她没有开口问“你还会不会来”这样的话,只是说:

“你说得对。”

“乌鸦也是要回家的。”

*

与即将发出去的信件背道而驰,盛锦的航班顺利抵达温暖的南半球海岸。

脱去了保暖的衣物,盛锦得以换上短袖,舒展地享受畅意的夏天。

盛锦第一次经过这片土地时大概只有十四岁,那时候他刚升上初中不久,留着一头齐肩短发,青涩的脸庞和还未完全长开的体格,致使在外人眼里总是难以分辨他的性别。

别的事情大多记不太清,唯独那时候他因为玩累了躺在花田里,被经过的一家人认作是女孩儿并邀请他一同拍照时,同行的男孩儿想要过来牵他的手却被盛时澜冷脸隔开的场景实在是令人印象深刻。

当下盛锦并没有放任盛时澜的不愉,只是兴冲冲地拽着他的手,将他也硬拉进镜头里,大笑着对镜头扬起脸,任凭咔嚓的声响定格住那个花香与光影交叠的夏日。

至今想起,那片灿金色的花海仍在记忆中灼灼燃烧。

难得独自出来旅行,盛锦趁着没人拘束,在这里尝试了很多以往被严格限制的极限运动,譬如跳伞与蹦极。

从高空跃下时,风掠过耳畔的瞬间,心跳与风声一同拉长,他仿佛也触摸到了某种自由的边界,诸多疑问也在此刻豁然开朗。

于是当天写给盛时澜的电子邮件里,他只写了很简短的一段话:“我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

与之一同发出的是一张以云海为背景的照片,是他在悬崖跳伞时抓拍的瞬间,照片正中的青年带着护目镜,双手呈大字张开,笑容恣意又灿烂。

随着他旅行时间的拉长,被拒绝多次之后,盛时澜没再打来过语音通话,盛锦减少了聊天软件的回复频率,取而代之地开始使用电子邮件,心情好时则会在新地点的行程末尾写下一封长信,等到盛时澜收到时,便也在邮件上给他回信。

在这些你来我往的交流中,对方减少了对他行程的探寻,转而分享起与他风格极为不符的日常琐事。

而给跳伞这封邮件的回复里,并没有预想当中的责备或担忧,只附了一张照片——是他坐在和去跳伞的路上一样的红皮缆车里,因为困倦被人抱在怀里睡得正香的侧颜。

照片下方只有两个字:“平安”。

盛锦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忽然明白了在触碰到自由的边界时所感受到的那种牵引。

原来他早就飞跃过万里高空,且不止一次。

因为有了牢固的承接的网,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勇敢。

白天尝试了刺激心神的活动,晚上盛锦则选择换上清凉不易沾水的短裤,沿着柔软的沙滩边慢慢地踱步,放任微凉的潮水一次次漫上脚踝,又悄然退去。

海风裹挟着咸涩的气息拂过发梢,盛锦在浪潮反复的席卷声中停住脚步,只觉得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情感也随着这逐渐上涌的潮水漫上心来。

记得他幼年时尤其怕水,对于那时的他而言,水既是难能可贵的生命补给,有时亦是死亡的象征。如今却能独自一人安静地伫立在月光与海浪的交界处,甚至能够畅快地戏水、深入游泳。

当潮湿的水点拍击他的面颊,他不再会因恐惧而躲避,而是坦然地接纳。

正如多年前在布朗克斯的那个早晨,那片挤满各式各样的人群的街区里,面对忽然出现的却又与那里格格不入的那个人时,他颤抖却义无反顾地伸出的那双手。

那时命运的齿轮拨动得何其轻巧。

又何其神奇。

这天夜里,盛锦住在离海岸极近的酒店里,听着窗外轻缓的涛声,拥有着极佳的睡眠环境却一时难以入睡,辗转反侧之后,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坐起身来。

他打开一旁的床头灯,又在床畔敞开的行李箱内层进行小心的翻找。

这次他从家里离开,除了一些必要的行李,只带走了一件非必需品。

是他特意从盛时澜的书房中,那个专门用来摆放和他相关物件的书柜最隐秘的抽屉内拿走的,一本约有两枚硬币厚的牛皮封面笔记本。

与他放在花房里的那本植物笔记外观上看并无二致,笔记本的纸页侧边已微微泛黄,略有些卷曲,但单看封面却依旧很新,边角被压得平整服贴,看得出来是被主人妥善保管且预备长久珍藏的模样。

盛锦在旅行之初并不打算随意打开这本笔记,即使预感到其中的内容一定与自己相关,也不愿贸然窥探这份沉甸甸的私藏。

但当他重新走过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道路,重拾记忆的碎片时,心底却有一个鼓噪的声音开始不间断地催促他,催促他探寻,催促他挖掘。

落下的指尖忽然渴望触碰那些被封存的字迹。

渴望了解。

渴望知道在另一个人的眼里他是什么样子。

——怎么会爱上我呢?

——意识到这种感情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

盛锦前所未有地生出好奇。

于是在这种心情达到顶点的那个晚上,盛锦选择打开笔记,后来的每到一个地方,他就会翻出他到过这个地方相应的年月,看看盛时澜所记录的当时的情形。

这似乎有一种魔力,比起静谧的海浪与温和的长风更能抚平他内心的躁动。

而与盛锦所记录的图文并茂的植物笔记不同,盛时澜记录下的内容每一段很简洁,这样的风格一日不落地持续了十年。

而最新的一页,在他走之前的那夜将将落笔,墨迹尚新。

顶头是很简单的日期和时间,中间的白纸墨行间只书写了简单的三个字:他走了。

盛锦复杂地扫过那行字,将笔记重新翻回前页。

里面的内容和主人的脾气很像,没有什么太多的人情味,尤其是开头的两年,内容冷峻得近乎刻板,无非是天气、时间、地点以及当日做了什么事情,关于自己的心情行为一概省略,对于他的表现倒是多用了几个词,如“抗拒洗澡”、“不明原因哭泣”、“不说话”、“不算挑食”、“不愿意剪头发”等等,连他当时的神态和语言都清楚地记录下来。

看起来格外像什么实验动物观察记录。

但越往后翻,笔触便逐渐有了温度,开始出现“主动牵手”、“笑了”、“说了许多话”、“脸上有梨涡”、“堆的雪人好看”、“绘画有天赋”、“喜欢向日葵”等此类颇为主观的描述。

等到盛锦翻开描述有关十四岁那年和他一起在这片海岸漫步的那夜,笔下的内容也很详细:“今天兴致很高,热衷玩水,但要把所有人的衣服都打湿才能高兴,衣服湿透了也不开心,要抱着才同意回酒店,路上太累,睡着了。”

记忆随着书写的展开重新回到脑海里,盛锦摸了摸滚烫的脸颊,再一次意识到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的自己确实都相当擅长无理取闹。

看完这页之后,盛锦便将笔记本阖上,指尖停留在封皮上轻轻摸了摸,最后又重新翻开它。

映入眼帘的扉页上只书有寥寥几个笔锋舒展的字——

“玫瑰栽培手册”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是哥的笔记,内容会有点长,可能会无聊,跳过不影响阅读,小天使们按需食用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