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播放。】

眼前浮现出只有她能看到的虚拟屏幕。首先出现的是审讯室的画面。

孙思瑶被带到审讯室,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外套,头发散着,脸上的妆全花了,眼线晕成一片,看起来憔悴极了。跟签售会上那个光鲜亮丽的女人判若两人。

无论审讯员问什么,她都低着头,一声不吭,像个木头人一样。

直到李队长把那封孙教授写给她的信放在桌上。

“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孙思瑶的睫毛颤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看到信封上熟悉的字迹,嘴唇哆嗦了几下,眼眶一点一点地红了。

她伸出手,颤抖着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看着看着,她突然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哭得浑身发抖,哭得喘不上气,审讯员不得不暂停审讯,给她倒了一杯水。

“我后悔了……”孙思瑶抱着那封信,哭得像个孩子,“我真的后悔了……我不该去找时墨……我不该跟那些人合作的……是我害了我爸……是我……”

画面一转,孙思瑶坐在审讯室里,眼睛红肿着,鼻头红红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

“那些人……从香江那边来的。他们找到我的时候,说只要我帮忙,就能赚大钱。我当时……我跟我爸吵了架,从家里跑出来,身上没钱,也没地方去……”

“他们让我做什么?”

“一开始就是带带货,从沿海那边带一些东西过来,说是工艺品。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东西不是工艺品,是……是文物。”

“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知道我父亲的身份,他们说,如果我不配合,就去找我父亲。”

孙思瑶捂着脸,肩膀剧烈地抖动着:“我不敢报警……他们说,警局里有他们的人……我害怕……他们还说,要是我不配合,就对我爸下手……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

“那你为什么去找时墨?”

孙思瑶沉默了很久。

“我想……我想把水搅浑。”她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知道警方盯着时墨,只要他们以为我要对时墨下手,就不会盯着我爸了……我想找机会把我爸送走,然后再去自首……可我没想到,我爸会发现,会用自己的命来护着我……”

“我知道我自私。”她抬起头,眼睛红得像兔子,“可我真的没办法了……我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想他出事……”

“可你爸因你死了。”

审讯员的声音很平静,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孙思瑶的身体猛地一僵,然后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软绵绵地瘫在椅子上,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画面切换到现场勘察报告。孙教授确实是服用了过量的药剂,伪装成心脏病突发死亡。

书房里的翻动痕迹,是那两个男人留下的。而那两个男人,只是走私集团的小喽啰,真正的幕后老板,至今身份不明,只知道代号“先生”,常年待在境外,遥控指挥国内的走私网络。

时墨看着屏幕上孙思瑶崩溃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她恨孙思瑶想把她拖下水,恨她的自私和愚蠢,可看到她失去父亲的痛苦,又恨不起来。

更多的,是无尽的自责。

“如果我当时察觉到不对就报警,如果我昨晚没有顾虑那么多,直接去提醒孙教授,他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她喃喃自语,声音沙哑。

【宿主,你不要自责。】系统的声音难得温柔了些,【就算你昨晚去了,孙教授也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他从决定烧掉手札的那一刻起,就没想过活着。而且,如果没有我,你昨晚贸然过去,不仅救不了孙教授,连你自己也会陷入危险,甚至会连累你的家人。】

系统的话像一记重锤,敲醒了时墨。

是啊,她太弱了。

没人手,没权力,没资源,只能被动地等着别人保护,只能眼睁睁看着孙教授为了保护她而死。

在那些穷凶极恶的人面前,安稳是最奢侈的东西。你不找事,事会来找你。你退一步,他们就会逼你十步。

孙教授用自己的命,给她上了最后一课。

退缩和等待,换不来安稳。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才能让那些恶人付出代价。

时墨从树荫下站起来,眼神变得无比坚定,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冰冷和锋芒。

【系统,高考倒计时还有多少天?】

【27天。】

所有与时墨关系好的人, 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了她身上的变化。

那种变化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像一壶水慢慢烧开,等到你察觉的时候, 热气已经扑面而来。她的话变少了, 笑容也少了, 眼神变得更静、更沉, 像沉静无波的湖面。

知道时墨近期遭遇的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不再打扰,只在她身边默默守着。

谢时昀也来过学校几次,都只远远地看着她。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时墨身上那层温润的外壳彻底碎了。

以前的她, 虽然也冷静成熟得不像这个年纪的学生, 但身上总有一丝温和的烟火气。她会跟同学开玩笑,会在食堂里跟孙晓梅抢最后一份糖醋排骨, 会在签售会上被读者夸了之后耳根微微泛红。

可现在的她, 像一把出鞘的刀。

锋利,冷硬, 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距离感。

孙教授的死, 像一把火, 烧掉了她最后一点少年人的柔软, 也逼出了她骨子里藏着的狠劲。

谢时昀没有上前打扰她, 只是默默的帮她挡掉了所有麻烦。那些闻风而来的报社记者,刚走到校门口就被他的人拦下,塞了车马费客客气气地送走;那些堵在学校门口要签名的书迷, 也被他安排人以“时墨正在备战高考”为由,耐心劝了回去。

他把这些事情做得不动声色,把那些会惊扰到她的人和事, 一件一件地拨开了。

他知道,现在的时墨,最需要的就是绝对的安静。

*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孙教授告别仪式那天。

天刚蒙蒙亮,就下起了细细密密的小雨。灰蒙蒙的天空压得很低,雨丝细得像牛毛,落在脸上凉丝丝的,钻进骨头缝里。

八宝山殡仪馆的院子里已经站了不少人,黑压压的一片,都是古建圈和文物局的人,偶尔传来几声压抑的抽泣,很快又被雨声盖过去。

时墨站在人群后面,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黑色连衣裙,臂上别着一朵小白花。她没有撑伞,雨水落在她的头发上,凝成细密的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衣领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宋正先站在她旁边,手里撑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大半都倾向了时墨那边。雨打在伞面上,顺着伞骨的弧度滑下来,在他脚边积了一小摊水。他自己的半边肩膀淋在雨里,深灰色的中山装从肩膀一路湿到肘部,洇出一大片深色的水渍。

“师父,您自己打吧,我没事。”时墨伸手推了推伞柄。

宋正先低头看了她一眼。看到她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看着前方的告别厅门口。

“被雨浇了容易感冒,你马上就高考了,可不能在这时候掉链子。”宋正先又把伞往她那边压了压,粗糙的手掌轻轻拍了拍她的胳膊,掌心干燥温热,“别硬扛着,想哭就哭出来,怀瑾不会怪你的。”

时墨没再推拒。

人群开始移动,大家陆续进了告别厅。

告别厅里庄严肃穆,正中央孙教授的遗像被白色的菊花和浅绿色的洋桔梗簇拥着。

照片里的老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戴着一副老式的眼镜,笑得温和慈祥。他的头微微侧向左边,像是正在跟镜头后面的人说着什么,嘴唇微张,话说到一半被定格了。

照片的背景是梅先生故居刚修复好的第一进院落,身后的飞檐在阳光下泛着新漆的光泽,斗拱层叠,榫卯严丝合缝,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之一。

这张照片还是时墨帮他拍的。

那天阳光很好,孙教授难得穿得正式,站在脚手架下面,笑着说:“丫头,给我拍一张,以后说不定用得着。”

当时谁也没想到,这句玩笑话,竟一语成谶。

文物局的领导站在台上念悼词,声音平板,念着一长串孙教授的生平履历,像在念一份冰冷的档案。台下有人偷偷擦眼泪,时墨只是静静地看着遗像,把孙教授的每一个字都刻进脑子里。

轮到宋正先上台的时候,灵堂里安静了一瞬。

老人从座位上站起来,整理了一下中山装的衣领,缓步走向话筒。他走得很慢,脚步沉重得不像他平时那副风风火火的样子。

他在话筒前面站定,沉默了很长时间。

像有千言万语堵在嗓子眼里,却不知道该让哪一句先出来。他的嘴唇动了动,又停住了,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灵堂里安静得能听见雨打在瓦片上的声音,一滴一滴,像秒针在走。

“我和怀瑾认识三十三年了。”

他终于开了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进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三十三年,比我跟我们家太太认识的时间还长。”他的嘴角扯了一下,像是想笑,但那个弧度只维持了不到一秒钟就塌了下去,“他是古建筑这行里,手艺最好、心最静、话最少的人。你们别看他平时闷声不响的,他手上的功夫,是这个。”

他竖起大拇指。

“我跟他不一样。我好为人师,喜欢到处跑,喜欢出风头,哪儿热闹往哪儿凑。他就守着他那几间老房子,一守就是半辈子。我问他,怀瑾,你不闷吗?他说,不闷,老房子会说话,你听。”

宋正先的声音终于哽住了。

他摘下眼镜,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梁,又擦了擦镜片。镜片上蒙了一层雾气,擦掉之后又蒙上,怎么也擦不干净。他索性不擦了,把眼镜攥在手里,抬起眼睛看着台下的众人,眼眶是红的,但目光却异常坚定。

“他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攒下。没攒下钱,没攒下名,没攒下权。他攒下的,是十七处修旧如旧的古建筑,是七本写满了蝇头小楷的笔记本,是——”他的声音忽然拔高,像一把刀从刀鞘里拔出来般锐利,“是一颗干干净净、从没弯过的心!”

台下有人开始擦眼泪。

一个年轻的女学生捂住了嘴,肩膀不停地抖。

站在角落里的一个工匠模样的中年男人,把帽子摘下来攥在手里,低着头,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在地面上。

时墨的眼眶也红了,但她没让眼泪掉下来。

她脊背挺得笔直地站着,两只手垂在身侧,右手攥着朵白菊,攥得指节泛白。

宋正先在台上说了几秒钟,重新戴上眼镜,把话筒轻轻放回支架上,他没有说“谢谢大家”,也没有说“永垂不朽”,只是转过身,对着孙教授的遗像深深鞠了一躬,额头几乎碰到了膝盖。

然后他直起身,走下台,脚步比上台的时候更慢了。

追悼会结束后,人群渐渐散去。

有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声交谈,有人站在廊檐下抽烟,烟雾和雨雾搅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有人撑着伞往停车场走,黑色的伞面在雨幕里一朵一朵地移动,像水面上漂着的浮萍。

时墨没有急着走。

她站在告别厅外面的廊檐下,看着雨幕发呆。

“时墨。”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时墨转过身,看见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朝她走过来。

为首的是聚贤斋的周景行周老,穿着一件黑色的中山装,他身后跟着三四个人,年纪都和他相仿,都是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时墨认出了他们。

“周老,王老,李老,陈老。”时墨一一鞠躬打招呼,声音平稳,礼数周全。

周景行摆了摆手,示意她不用多礼。他走到时墨面前,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抬起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那只手很瘦,手背上青筋凸起,指节因为常年握笔而微微变形,但落在她肩上的力道却不轻。

“好孩子,节哀。”他的声音不高,语速很慢,每个字都像是经过了斟酌,“孙老弟的事,我们都很难过。他走得太突然了,我们这帮老家伙,谁都没反应过来。”

时墨垂着眼睛,没有说话。

“你在梅先生故居那个项目上的表现,怀瑾跟我们提过好多次。”周景行收回手,拄着拐杖,目光落在时墨脸上,带着一种审视,又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慈和,“他说你是他这些年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孩子。不是聪明,是灵气。他说聪明人可以培养,灵气是天生的,求不来。”

时墨的睫毛颤了颤。

“他还说——”周景行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有些低沉,“如果他哪天干不动了,就把手里的东西都交给你。他说你比他那些研究生加在一起都强。”

“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我好好高考。”时墨忽然开口,声音沙哑,“他说,他会参加我的升学宴。”

空气安静了一瞬。

陈老拄着黄花梨手杖往前挪了一步,抬起浑浊的眼睛看着时墨。他的眼珠上蒙着一层灰白色的翳,看东西已经很费劲了,但他的目光却准确地落在了时墨脸上,像是能穿透那层白翳看到什么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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