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掌心的玉镯
自从和乜什和好后,他也不再那么别扭了。
从前总要顾虑和乜远游的关系,以及家里的问题。他总是不敢面对乜什对他直白又纯粹的喜欢。
现在想来,乜什从未放弃过他,反而一直向他表明自己有多么喜欢。
有时他甚至在想,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喜欢的。
但乜什的答案总是从一而终地坚定。他不会说太多甜言蜜语告知他,更多的是用行动让他体会。
可只要他说一句好听的,也能把相穆迷得魂不守舍。
比如现在。
都过了好一会了,他脑子里还是回荡着那句“我最宝贝你了”。每每联想到昨晚发生的那些事,他就止不住全身血脉都向上喷涌,以至于脸上带了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蕴红。
“吃了饭再去医院吧。”乜什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上还端着两个大碗。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神许久,洗了个手才坐到餐桌边。
早上撸完猫后又给它喂了猫粮,再然后两个人一起打理了会小园子里的花花草草。
后来乜什提议今天阿姨有事请假不如让他来做饭,相穆回想了自己的厨艺便同意了。
还没端上桌他就闻见一股浓郁的葱油香,乜什解释道:“家里没什么食材了,简单做了碗葱油面。”
要论乜什的做饭水准,那可比他高太多了。
他是属于能吃就行,吃了不死就行。但乜什做的大多追求品质和口味,华丽又上乘。
据他说似乎是因为小时候经常一个人在家,没人陪他一起玩就经常凑在保姆身边观摩做饭。慢慢的自己就会了。
说来奇怪,他也是从小就学做饭了,怎么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两模两样?
仔细一看,他才明白乜什口中的简单是什么程度。他说的“简单”可能就是只有一个碗,但里面的东西不少。又有蛋又有虾,青菜蛋白,营养丰盛,香气四溢。
“很久没做了,尝尝看?”乜什一脸期待地看他。
的确很久没做了,他上次吃到乜什做的饭还是一年前他们还在恋爱的时候。后来他也只给乜什做过一次,不,准确来说是给傻子乜什做的。
“嗯,很好吃。”他没有说谎,的确,乜什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
只是此时此刻,目不转睛看着他的爱人,手上热乎乎的碗,窗外的一片静谧宁和。一切仿佛都显得不那么真实,就好像是在一个蓄谋已久的虚幻梦境中。
那个他梦寐以求的场景。
坐在对面的男人这才一展笑颜,一脸欣慰地看着他。
吃过饭后,相穆急着要去医院。昨晚医生就告诉他手术安排在了今天下午三点,需要家属在场。
所以他得早点过去,乜什非要和他一起去。
他想着这样也好,能直接送他过去。
于是两个人就一起过去了。
早上还露过脸的那点太阳,此刻早被厚重的云层吞得一干二净。天色沉得厉害,像蒙了层洗不干净的灰,风也跟着凉了下来,明明还是午后,屋里却要靠灯光才能看清东西。
那雨不像要停的样子,反倒越下越沉,像一块湿冷的布,沉沉压着不动作。
坐在车上,两人却默契非常地谁也没开口说话。
相穆沉闷于下雨的手术,医生说成功概率大,却没说一定。这就好像一个结,紧紧拧在他心口,始终化不开。
还有消失的乔嘉年,不知道人去哪了,也没有给他留一句话。他也尝试过通过别的渠道联系,但都是石沉大海。唯有的只是那天在厂房匆匆见的最后一面和那句“再见”。
而乜什也没有说话,静静打着方向盘。
两人的沉默莫名和谐。
忽然,车停了下来,他听见乜什说:“到了。”
原来在他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医院。
乜什叮嘱他别自己上去,自己先去停好车。
临走前又嘱咐一遍,让他一定要和自己一起上去。
他不理解,自己又不是小孩,怎么非得和他一起才行。何况楼上是他的亲妹妹。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他还是站在一旁等乜什回来。
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医院里来往的人流并不比想象中的少。要找个合适的停车位估计得好一会,但好在现在还早,还有时间。
他顺势找了个休息的位置坐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有些皱巴巴的袖口。即便是站在医院外面,也隐约能闻到冲人的消毒水气味包裹着雨气,浸在空气里,漫出些许寒意。
他垂着眼,盯着地砖上洇开的水渍,听着不远处车轮碾过老旧石板的声音,一下又一下。
直到一双蹭亮的瓷白高跟鞋停在他面前。
他愣了愣,抬眼。
女人穿着一身得体的米白色套装,珍珠耳坠在青天白日下晃出些冷光。岁月好像没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那双曾经总是含着温柔笑意的眼睛,此刻又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你怎么在这?”他脱口而出的疑问。
女人方才的气势好像是一堵城墙,一瞬间就被攻破塌陷。
她语无伦次地接着话,目光在他脸上打转,话里话外带着几分讨好,“我来看看小苒……啊好久没见了……”
相穆点点头,面上看不出有什么情绪,只是说道:“今天她要手术。”
言外之意,就是拒绝的意思。手术哪有让人探望的空闲。
可覃翊衾不想放弃,继续说道:“我只是太久没见她了,实在有些想念。要是实在不方便……哦!对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地去翻包,却半天没摸出东西,反而掉了一只口红出来。她慌忙去捡,姿态狼狈,哪里还有方才的半分优雅?
相穆又想说些什么,这次却被她抢先,“这个,其实一直想给你们来着。”
这次她终于拿出来了,展露在手上的是一只飘绿玉镯,水头极足,绿的像初春融开的一滩春水,却在边缘处凝着一道极其淡的雾状灰纹,可见它经历的年岁之久。
镯身莹润通透,映着白日,泛着一层不真切的光。
她小心摩挲着镯身,对他说:“这只镯子,是你奶奶当初给我的。但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我违背了自己的承诺。事没办法做到了,镯子也忘记还了。我一直感到非常歉疚,本想把它直接给小苒的。也算物归原主了,但你既然说她今天需要手术,就麻烦阿穆替我转交了。”
“我对不起你们……尤其是你……阿穆。”她声音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几乎听不见。
相穆只看见她唇角在动,却听不清后面具体说了什么。
后面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覃翊衾走了,把玉镯留在他掌心。轻盈透亮的玉镯通体还散发着微微温热,那是她手心的温度。
良久,他听见有人说:“怎么坐这发愣?”
抬头一看,乜什双手插兜慢悠悠走了过来,好奇望着他。
他攥紧手中的物件,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
可乜什却像是心有灵犀能够读懂他内心一般,问道:“见到覃翊衾了?”
“你怎么知道?”
乜什耸耸肩,回答:“我刚刚碰见她了。”
联想到那个画面,他不禁心尖一颤,问道:“你怎么会认识她?”
相穆都鲜少见到这个女人,也极少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己这个亲生母亲。而乜什才和他相处多久,又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更别说还认识覃翊衾了。
“前几天见过了。”他顿了顿,补充一句,“她找到我的。她想见你,又打听到我和你关系很亲近,就想吹吹枕边风。”
“什么枕边风?”他脱口而出,甚至忽略了“枕边风”这三个字本身的含义。
说到这,乜什却显得有些迟疑,“你不知道她之前得过癌症吗?”
他攥着玉镯的手猛然收紧,温润的玉面硌进掌心,留下几道发白的印子。那点温热的触感此刻却像烧红的铁,烫得他指尖发麻。
看他一脸吃惊的样子,乜什放轻语调,轻轻扶住他的肩,像是想让他镇定下来。
“她当初离开你们,也是因为这个。本来家里负担就重,而养家糊口的劳动力还生了病。这个病根据说是生你弟弟时落下的。”
当时的覃翊衾也只有二十来岁,从小过惯了养尊处优的优渥生活忽然换了一个差别如此大的环境难免不适应。即便相明德尽量给她最好的条件,努力工作,挣来的钱都交给了家里。那时他们甚至过了一段极其幸福的时光。
但还是没人能预料到她的身体竟会这样差。
当时生完相虞,她就被查出来毁天灭地打击般的病症。这对当时整个相家来说何尝不是雪上加霜?家里还有体弱的老人、嗷嗷待哺的孩子,和身形单薄的一对恩爱夫妻。
一开始相明德还坚持要给她治疗,四处借钱、凑钱,能借的都借遍了,原本慢慢好起来的生活因为这天降的突变搅得一团糟。
而覃翊衾的家人在当初打算结婚时就决裂了,他们给出的条件是:只要覃翊衾肯回家,既往不咎。
一开始她是不愿意的.
相明德也舍不得让她走,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治好妻子,有能力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美满家庭。
可是人往往会在不切实际的事情上高看自己、过于自负。
后来她辗转于化疗,整个人不仅憔悴消瘦,精神也一天天衰竭,病情也没有丝毫好转。
医生告诉他,她需要更好的治疗、更先进的设备、更大的城市。
她一根根掉光的头发,骨瘦如柴的身体,无一不在告诉他,他太高看自己了。
这时覃翊衾家里也坐不住了,直接把女儿接回了家。
相明德甚至都没有立场阻拦。
因为他穷!
回到大城市后,覃翊衾出国治疗,接受了最先进的药物和设备,迷迷糊糊中度过了好几年。
等到再次清醒过来,已经病好了好几年。
她没能忘了相明德和自己的那个家,多次想过要找他们,可都被自己的家人拦下。
家里安排她再婚,组成一个新的家庭。
家中比几年前和相明德结婚那次要强势得多,似乎是不再容许这样的情况发生,几乎是立刻就办好了手续。
她再也没有立场回到相明德身边,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领证。
……“这些都是她告诉你的?”
乜什摇摇头,说道:“并不,是我自己查出来的。”
不否认乜什的确小小年纪就手段了的。
“那……她和你说了什么?只是想见我么?”
“的确,只有这个,还有她很愧疚。”乜什轻飘飘的几个字却能令他不由自主联想到那个女人的脸。原来她眼底的疲惫、鬓边几缕藏不住的白发,还有那近乎卑微的讨好,都不是凭空而来。她不是凭空消失了十几年,也不是贪图享乐而看不起这个家,只是她如果继续呆在那里,或许都活不过新年。
回想起过去每次都是如此,她总是一脸歉疚。即便不善言辞可总会关注着自己的孩子,时时刻刻。
或许这也是她对最近的事了解得那么清楚的原因。
“你为什么当时没和我说?”他问。
“当时我和你的问题都没有解决,你一直拒我于千里之外。”他停顿片刻,随后笑道,“我和你说个话跟要你命似的。”
他摸了摸相穆的头,这一刻,仿佛他才是年长的那个人,相穆只是一个小辈。
相穆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落,他看着地板说道:“谢谢你告诉我。”
乜什却又扑哧一笑,打趣道:“谢什么呀,谁叫我这么喜欢你。就算你拿着扫帚吐着口水赶我我也不走!”
“粗俗!”相穆小脸通红,使着空拳捶他,眼底刚积蓄的泪花因他一句话又憋了回去。
乜什当然没有忽略这些微乎其微的细节,轻柔地抚了抚他的眼角,无声地擦干了他的泪,温柔地说道:“走吧,上去吧。有我在呢。”
“嗯,有你在。”他低声重复着,声音还带着些哑,却比刚才稳了许多。
他觉得乜什此刻就像是定海针一般的存在,只要他一句话,他就可以瞬间静下所有心绪,像被狂风卷过的船终于落回了安稳的港湾。
这些年他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早就习惯了把情绪攥紧在手心,连呼吸都带着防备,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乜什不一样,他总能精准接住他所有没说出口的脆弱和胆怯,像这样一句轻轻的安抚,就能轻易揉碎他裹了十几年的硬壳。
他抬眼看向乜什,对方恰巧正垂眼看着他。原本锋利的眉眼因为情绪的放控舒展显得柔和不少。
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乜什就已经篆刻进他生命的每一处缝隙——是清晨那碗温着的粥,是晚归时门口留的灯,是他困囿于过去时,总能稳稳牵住他的那双手。
他的世界一直都是下着雨的荒原,可乜什就是那唯一一抹晴朗,一点一滴,把他的雨天晒出了暖意。
从前总要顾虑和乜远游的关系,以及家里的问题。他总是不敢面对乜什对他直白又纯粹的喜欢。
现在想来,乜什从未放弃过他,反而一直向他表明自己有多么喜欢。
有时他甚至在想,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喜欢的。
但乜什的答案总是从一而终地坚定。他不会说太多甜言蜜语告知他,更多的是用行动让他体会。
可只要他说一句好听的,也能把相穆迷得魂不守舍。
比如现在。
都过了好一会了,他脑子里还是回荡着那句“我最宝贝你了”。每每联想到昨晚发生的那些事,他就止不住全身血脉都向上喷涌,以至于脸上带了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蕴红。
“吃了饭再去医院吧。”乜什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上还端着两个大碗。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神许久,洗了个手才坐到餐桌边。
早上撸完猫后又给它喂了猫粮,再然后两个人一起打理了会小园子里的花花草草。
后来乜什提议今天阿姨有事请假不如让他来做饭,相穆回想了自己的厨艺便同意了。
还没端上桌他就闻见一股浓郁的葱油香,乜什解释道:“家里没什么食材了,简单做了碗葱油面。”
要论乜什的做饭水准,那可比他高太多了。
他是属于能吃就行,吃了不死就行。但乜什做的大多追求品质和口味,华丽又上乘。
据他说似乎是因为小时候经常一个人在家,没人陪他一起玩就经常凑在保姆身边观摩做饭。慢慢的自己就会了。
说来奇怪,他也是从小就学做饭了,怎么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两模两样?
仔细一看,他才明白乜什口中的简单是什么程度。他说的“简单”可能就是只有一个碗,但里面的东西不少。又有蛋又有虾,青菜蛋白,营养丰盛,香气四溢。
“很久没做了,尝尝看?”乜什一脸期待地看他。
的确很久没做了,他上次吃到乜什做的饭还是一年前他们还在恋爱的时候。后来他也只给乜什做过一次,不,准确来说是给傻子乜什做的。
“嗯,很好吃。”他没有说谎,的确,乜什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
只是此时此刻,目不转睛看着他的爱人,手上热乎乎的碗,窗外的一片静谧宁和。一切仿佛都显得不那么真实,就好像是在一个蓄谋已久的虚幻梦境中。
那个他梦寐以求的场景。
坐在对面的男人这才一展笑颜,一脸欣慰地看着他。
吃过饭后,相穆急着要去医院。昨晚医生就告诉他手术安排在了今天下午三点,需要家属在场。
所以他得早点过去,乜什非要和他一起去。
他想着这样也好,能直接送他过去。
于是两个人就一起过去了。
早上还露过脸的那点太阳,此刻早被厚重的云层吞得一干二净。天色沉得厉害,像蒙了层洗不干净的灰,风也跟着凉了下来,明明还是午后,屋里却要靠灯光才能看清东西。
那雨不像要停的样子,反倒越下越沉,像一块湿冷的布,沉沉压着不动作。
坐在车上,两人却默契非常地谁也没开口说话。
相穆沉闷于下雨的手术,医生说成功概率大,却没说一定。这就好像一个结,紧紧拧在他心口,始终化不开。
还有消失的乔嘉年,不知道人去哪了,也没有给他留一句话。他也尝试过通过别的渠道联系,但都是石沉大海。唯有的只是那天在厂房匆匆见的最后一面和那句“再见”。
而乜什也没有说话,静静打着方向盘。
两人的沉默莫名和谐。
忽然,车停了下来,他听见乜什说:“到了。”
原来在他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医院。
乜什叮嘱他别自己上去,自己先去停好车。
临走前又嘱咐一遍,让他一定要和自己一起上去。
他不理解,自己又不是小孩,怎么非得和他一起才行。何况楼上是他的亲妹妹。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他还是站在一旁等乜什回来。
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医院里来往的人流并不比想象中的少。要找个合适的停车位估计得好一会,但好在现在还早,还有时间。
他顺势找了个休息的位置坐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有些皱巴巴的袖口。即便是站在医院外面,也隐约能闻到冲人的消毒水气味包裹着雨气,浸在空气里,漫出些许寒意。
他垂着眼,盯着地砖上洇开的水渍,听着不远处车轮碾过老旧石板的声音,一下又一下。
直到一双蹭亮的瓷白高跟鞋停在他面前。
他愣了愣,抬眼。
女人穿着一身得体的米白色套装,珍珠耳坠在青天白日下晃出些冷光。岁月好像没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那双曾经总是含着温柔笑意的眼睛,此刻又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你怎么在这?”他脱口而出的疑问。
女人方才的气势好像是一堵城墙,一瞬间就被攻破塌陷。
她语无伦次地接着话,目光在他脸上打转,话里话外带着几分讨好,“我来看看小苒……啊好久没见了……”
相穆点点头,面上看不出有什么情绪,只是说道:“今天她要手术。”
言外之意,就是拒绝的意思。手术哪有让人探望的空闲。
可覃翊衾不想放弃,继续说道:“我只是太久没见她了,实在有些想念。要是实在不方便……哦!对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地去翻包,却半天没摸出东西,反而掉了一只口红出来。她慌忙去捡,姿态狼狈,哪里还有方才的半分优雅?
相穆又想说些什么,这次却被她抢先,“这个,其实一直想给你们来着。”
这次她终于拿出来了,展露在手上的是一只飘绿玉镯,水头极足,绿的像初春融开的一滩春水,却在边缘处凝着一道极其淡的雾状灰纹,可见它经历的年岁之久。
镯身莹润通透,映着白日,泛着一层不真切的光。
她小心摩挲着镯身,对他说:“这只镯子,是你奶奶当初给我的。但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我违背了自己的承诺。事没办法做到了,镯子也忘记还了。我一直感到非常歉疚,本想把它直接给小苒的。也算物归原主了,但你既然说她今天需要手术,就麻烦阿穆替我转交了。”
“我对不起你们……尤其是你……阿穆。”她声音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几乎听不见。
相穆只看见她唇角在动,却听不清后面具体说了什么。
后面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覃翊衾走了,把玉镯留在他掌心。轻盈透亮的玉镯通体还散发着微微温热,那是她手心的温度。
良久,他听见有人说:“怎么坐这发愣?”
抬头一看,乜什双手插兜慢悠悠走了过来,好奇望着他。
他攥紧手中的物件,有些不知道从何开口。
可乜什却像是心有灵犀能够读懂他内心一般,问道:“见到覃翊衾了?”
“你怎么知道?”
乜什耸耸肩,回答:“我刚刚碰见她了。”
联想到那个画面,他不禁心尖一颤,问道:“你怎么会认识她?”
相穆都鲜少见到这个女人,也极少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己这个亲生母亲。而乜什才和他相处多久,又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更别说还认识覃翊衾了。
“前几天见过了。”他顿了顿,补充一句,“她找到我的。她想见你,又打听到我和你关系很亲近,就想吹吹枕边风。”
“什么枕边风?”他脱口而出,甚至忽略了“枕边风”这三个字本身的含义。
说到这,乜什却显得有些迟疑,“你不知道她之前得过癌症吗?”
他攥着玉镯的手猛然收紧,温润的玉面硌进掌心,留下几道发白的印子。那点温热的触感此刻却像烧红的铁,烫得他指尖发麻。
看他一脸吃惊的样子,乜什放轻语调,轻轻扶住他的肩,像是想让他镇定下来。
“她当初离开你们,也是因为这个。本来家里负担就重,而养家糊口的劳动力还生了病。这个病根据说是生你弟弟时落下的。”
当时的覃翊衾也只有二十来岁,从小过惯了养尊处优的优渥生活忽然换了一个差别如此大的环境难免不适应。即便相明德尽量给她最好的条件,努力工作,挣来的钱都交给了家里。那时他们甚至过了一段极其幸福的时光。
但还是没人能预料到她的身体竟会这样差。
当时生完相虞,她就被查出来毁天灭地打击般的病症。这对当时整个相家来说何尝不是雪上加霜?家里还有体弱的老人、嗷嗷待哺的孩子,和身形单薄的一对恩爱夫妻。
一开始相明德还坚持要给她治疗,四处借钱、凑钱,能借的都借遍了,原本慢慢好起来的生活因为这天降的突变搅得一团糟。
而覃翊衾的家人在当初打算结婚时就决裂了,他们给出的条件是:只要覃翊衾肯回家,既往不咎。
一开始她是不愿意的.
相明德也舍不得让她走,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治好妻子,有能力维护好这个来之不易的美满家庭。
可是人往往会在不切实际的事情上高看自己、过于自负。
后来她辗转于化疗,整个人不仅憔悴消瘦,精神也一天天衰竭,病情也没有丝毫好转。
医生告诉他,她需要更好的治疗、更先进的设备、更大的城市。
她一根根掉光的头发,骨瘦如柴的身体,无一不在告诉他,他太高看自己了。
这时覃翊衾家里也坐不住了,直接把女儿接回了家。
相明德甚至都没有立场阻拦。
因为他穷!
回到大城市后,覃翊衾出国治疗,接受了最先进的药物和设备,迷迷糊糊中度过了好几年。
等到再次清醒过来,已经病好了好几年。
她没能忘了相明德和自己的那个家,多次想过要找他们,可都被自己的家人拦下。
家里安排她再婚,组成一个新的家庭。
家中比几年前和相明德结婚那次要强势得多,似乎是不再容许这样的情况发生,几乎是立刻就办好了手续。
她再也没有立场回到相明德身边,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领证。
……“这些都是她告诉你的?”
乜什摇摇头,说道:“并不,是我自己查出来的。”
不否认乜什的确小小年纪就手段了的。
“那……她和你说了什么?只是想见我么?”
“的确,只有这个,还有她很愧疚。”乜什轻飘飘的几个字却能令他不由自主联想到那个女人的脸。原来她眼底的疲惫、鬓边几缕藏不住的白发,还有那近乎卑微的讨好,都不是凭空而来。她不是凭空消失了十几年,也不是贪图享乐而看不起这个家,只是她如果继续呆在那里,或许都活不过新年。
回想起过去每次都是如此,她总是一脸歉疚。即便不善言辞可总会关注着自己的孩子,时时刻刻。
或许这也是她对最近的事了解得那么清楚的原因。
“你为什么当时没和我说?”他问。
“当时我和你的问题都没有解决,你一直拒我于千里之外。”他停顿片刻,随后笑道,“我和你说个话跟要你命似的。”
他摸了摸相穆的头,这一刻,仿佛他才是年长的那个人,相穆只是一个小辈。
相穆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垂落,他看着地板说道:“谢谢你告诉我。”
乜什却又扑哧一笑,打趣道:“谢什么呀,谁叫我这么喜欢你。就算你拿着扫帚吐着口水赶我我也不走!”
“粗俗!”相穆小脸通红,使着空拳捶他,眼底刚积蓄的泪花因他一句话又憋了回去。
乜什当然没有忽略这些微乎其微的细节,轻柔地抚了抚他的眼角,无声地擦干了他的泪,温柔地说道:“走吧,上去吧。有我在呢。”
“嗯,有你在。”他低声重复着,声音还带着些哑,却比刚才稳了许多。
他觉得乜什此刻就像是定海针一般的存在,只要他一句话,他就可以瞬间静下所有心绪,像被狂风卷过的船终于落回了安稳的港湾。
这些年他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早就习惯了把情绪攥紧在手心,连呼吸都带着防备,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乜什不一样,他总能精准接住他所有没说出口的脆弱和胆怯,像这样一句轻轻的安抚,就能轻易揉碎他裹了十几年的硬壳。
他抬眼看向乜什,对方恰巧正垂眼看着他。原本锋利的眉眼因为情绪的放控舒展显得柔和不少。
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乜什就已经篆刻进他生命的每一处缝隙——是清晨那碗温着的粥,是晚归时门口留的灯,是他困囿于过去时,总能稳稳牵住他的那双手。
他的世界一直都是下着雨的荒原,可乜什就是那唯一一抹晴朗,一点一滴,把他的雨天晒出了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