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宿醉后的清晨

客厅那盏落地灯终于被樊霄“啪”地一声按灭了。

黑暗像是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来,瞬间淹没了整个空间。

但这并不能带来宁静,因为诗力华那震天响的呼噜声正隔着客房的门板,一声接着一声地传出来,跟个坏了的风箱似的,听得人脑仁突突直跳。

樊霄站在走廊尽头,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他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极力克制着把那个醉鬼扔出窗外的冲动。

最后,他转身把游书朗推进了主卧,反手“咔哒”一声落了锁,主卧那强悍的隔音效果就这样把那个醉鬼的噪音和那一身的酒气都隔绝在另一个世界。

“去洗澡。”樊霄的声音有点沉,带着一股子还没散去的燥意,听得人耳朵痒。

游书朗没动,背靠着门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樊霄。”游书朗叫了他一声,声音软软糯糯的。

“嗯?”樊霄转过身,眼神暗了暗,像是某种正在积蓄风暴的海面。

“你刚才……”游书朗斟酌着词句,目光落在他紧绷的下颌线上,那里正随着咬肌的收缩微微颤动,“是不是生气了?”

樊霄愣了一下,随即嗤笑一声,大步走过来。

他没说话,只是双手撑在游书朗身侧的门板上,把人圈在自己和门之间。那种极具压迫感的男性气息瞬间笼罩下来。

“气什么?气那个傻逼喝多了发酒疯?”樊霄低下头,鼻尖几乎蹭到游书朗的鼻尖,呼吸交缠在一起,滚烫得吓人,“还是气他说的那些屁话?”

游书朗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他叹了口气,额头抵上游书朗的额头,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书朗,别听他瞎扯。我没什么可怜的,也不需要谁救赎。”

“我知道。”游书朗轻声说,手指轻轻勾住了樊霄的手。

“你不知道。”樊霄打断他,另一只手轻轻摩挲着游书朗的后颈,指腹粗糙的触感带起一阵战栗,“我之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无所谓。”

游书朗心里猛地一疼。

他抬起手,覆上樊霄放在他后颈上的手

“樊霄,”游书朗看着他,眼神认真而坚定,“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如果发生一些事情,我希望你能跟我说,我陪你一起面对。”

樊霄的瞳孔骤然收缩。

他死死地盯着游书朗,像是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玩笑的成分。但游书朗的眼神太干净了,干净得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樊霄心底最丑陋、最不堪的渴望。

“一起面对?”樊霄的声音哑得厉害,“书朗,你知不知道,那个坑里全是脏东西。我怕把你弄脏了。”

“脏就脏呗。”游书朗无所谓地耸耸肩,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那笑容里带着点孤注一掷的疯狂,“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樊霄看着他,突然笑了。

那笑容里带着一丝释然,也带着一丝更加深沉的疯狂。他猛地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游书朗的唇。

樊霄的舌头霸道地撬开游书朗的齿关,长驱直入,扫荡着他口腔里的每一寸领地,像是要把他整个人都拆吃入腹。

游书朗被吻得头晕目眩,后背紧紧贴着门板,双手无力地攀上樊霄的肩膀。

“唔……”他发出一声模糊的抗议,腿却有些发软。

樊霄的大手顺势下滑,一把扣住他的腰,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抵在门上。

“游书朗,”樊霄终于松开他,两人的呼吸都乱成了一团。樊霄的额头抵着他的额头,眼神暗得吓人,像是藏着两团火,“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说完,他一把将游书朗打横抱起,大步走向了浴室。

……

第二天一早,游书朗是被一阵乒呤乓啷的声音吵醒的。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觉得腰酸背痛,像是被拆散了架一样。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被窝里还残留着樊霄身上的余温。

游书朗揉了揉眼睛,撑着身子坐起来,刚想下床,就听见客厅里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诗力华那熟悉的、杀猪般的哀嚎声。

“哎哟卧槽!樊霄你大爷的!这什么玩意儿?这么难喝!你要谋杀啊!”

游书朗忍不住笑了,随手穿了套睡衣,但那上衣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他趿拉着拖鞋走了出去。

客厅里一片狼藉。

诗力华正抱着个垃圾桶吐得昏天黑地,整个人蜷缩成一只煮熟的大虾。

樊霄则是一脸冷漠地站在一旁,手里端着一杯黑乎乎的液体,看起来像是某种生化武器。

“醒了?”樊霄听到动静,转头看到游书朗,眼神瞬间柔和下来,顺手把那杯“生化武器”放在茶几上,“去洗漱吧,早饭马上好。”

“这……这是怎么了?”游书朗指了指还在干呕的诗力华,走过去坐在沙发扶手上,长腿晃啊晃的。

“还能怎么了?自找的。”樊霄嫌弃地瞥了诗力华一眼,“非要喝什么醒酒汤,我说让他喝点粥,他非说那个没用,非要让我亲手调‘神仙水’。”

游书朗看着那杯黑乎乎的液体,嘴角抽了抽:“神仙水?”

“就是蜂蜜水加了点陈醋之类的。”樊霄面无表情地说道,“以毒攻毒。”

诗力华终于缓过劲来了,抬起头,一张脸惨白惨白的,眼圈发黑,胡茬凌乱,活像个刚出土的僵尸。

他看到游书朗穿着樊霄的睡衣,领口有点大,露出锁骨上几个暧昧的红印,顿时捂住了眼睛。

“书朗……”他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声,“救命……樊霄这疯子要谋杀亲友……还有你们俩,大早上的能不能注意点影响!我这单身狗的眼睛还要不要了!”

“谁是你亲友。”樊霄冷笑一声,抬脚就在诗力华的屁股上踹了一下,“滚去洗脸,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诗力华哀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洗手间跑,嘴里还嘟囔着:“重色轻友……见色忘义……”

游书朗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出了声,肩膀一抖一抖的。

樊霄走过来,伸手揽住他的腰,把他带进怀里,低头在他颈窝处蹭了蹭:“笑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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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你们俩。”游书朗靠在他怀里,“像两个小学生打架。”

樊霄在他头顶蹭了蹭,手掌在他腰侧不轻不重地捏了一把:“也就他能让我这么操心。”

“行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游书朗推开他,脸颊微红,“去给我弄点吃的,饿了。”

“遵命。”樊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转身进了厨房。

没过一会儿,厨房里就飘来了食物的香气,是那种最朴实的葱花爆锅的味道。

诗力华洗完脸出来,整个人精神了不少,虽然脸色还是有点难看,但好歹能正常说话了。

他走到游书朗身边坐下,看着厨房里樊霄忙碌的背影,叹了口气。

“书朗,”诗力华突然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带着宿醉后的干涩,“昨晚……我没说什么胡话吧?”

游书朗愣了一下,转头看着他,故意板起脸:“说了。”

诗力华心里一紧:“我说什么了?”

“你说你是樊霄的真爱,我是第三者,还说你要带他私奔。”游书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噗——”诗力华刚喝进去的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我靠!书朗你别吓我!我怎么可能说这种话!樊霄那个变态会杀了我的!还会把我剁碎了喂狗!”

游书朗忍不住笑出声:“逗你的。不过你也确实说了不少胡话。”

诗力华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吓死老子了。不过……”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有些认真,甚至带着一丝恳求,“我昨晚是不是……说了什么关于樊霄的事?”

游书朗看着他,没说话,只是拿起桌上的水杯晃了晃。

诗力华叹了口气,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其实我也知道,樊霄那家伙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心里苦得很。他以前……算了,不提了。反正,你多担待点。他那个人,嘴笨,不会说好听的,但他对你……是真的不一样。”

游书朗心里一暖,点了点头:“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诗力华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那家伙就是个刺猬,看着扎手,其实肚皮软得很。也就是你,能把他肚皮翻过来摸两把。”

游书朗笑了:“那你也挺厉害的,能把他的刺都拔光了。”

诗力华翻了个白眼:“得了吧,我那是皮糙肉厚,不怕扎。换个人早被他扎成筛子了。”

这时候,樊霄端着早餐出来了。

两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上面卧着两个金黄的荷包蛋,撒着翠绿的葱花,香气扑鼻。

“吃吧。”樊霄把面放在两人面前,自己也在旁边坐下,顺手把其中一碗推到游书朗面前,“这碗蛋大。”

诗力华看着那碗面,感动得差点哭出来:“樊霄,你终于做个人了。”

“闭嘴,吃你的面。”樊霄冷冷地瞥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游书朗,眼神瞬间变得温柔,“书朗,尝尝咸淡。”

游书朗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面放进嘴里。面条劲道,汤底鲜美,荷包蛋煎得恰到好处,边缘焦焦脆脆的,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好吃。”游书朗点点头,嘴角勾起一抹满足的笑,眼睛弯成了月牙。

樊霄看着他,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伸手帮他擦掉嘴角的一点汤汁:“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在餐桌上,把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虽然昨晚经历了一场闹剧,虽然心里都藏着各自的秘密和伤痕,但这一刻,他们就是三个普通的在清晨一起吃早餐的朋友。

这种平凡的幸福,对于他们里面有的人来说,或许才是最奢侈的东西。

诗力华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樊霄,那个项目……我帮你搞定了。那几个老东西已经被我说服了,过两天签合同。”

樊霄动作一顿,看了他一眼:“谢了。”

“谢什么谢,咱俩谁跟谁。”诗力华摆摆手,“不过你得请我吃饭,我要吃大餐。”

“行。”樊霄点点头,“想吃什么随便点。”

“真的?”诗力华眼睛一亮,“那我要开始选位置了!”

“选吧,选吧,吃不死你。”樊霄嫌弃地白了他一眼,但并没有拒绝。

游书朗看着他们俩斗嘴,心里觉得无比轻松。

或许,这就是樊霄想要的生活吧。

有爱人,有朋友,有事业,有未来。

而他,很庆幸自己能成为这个未来的一部分。

吃完早餐,诗力华打了个饱嗝,心满意足地瘫在沙发上,拍着肚子。

“不行了,吃太撑了。”他摸着肚子,“我得回去补个觉。”

“慢走不送。”樊霄毫不留情地下了逐客令。

诗力华翻了个白眼,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游书朗一眼。

“书朗,”他认真地说道,“好好照顾那疯子。要是他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游书朗笑了:“好。”

诗力华满意地点点头,挥挥手走了。

门关上了,客厅里重新恢复了安静。

樊霄走过来,把游书朗搂进怀里,手掌在他腰后轻轻揉捏着:“累不累?要不要再去睡会儿?”

“不累了。”游书朗摇摇头,靠在他怀里,“想出去走走。”

“好。”樊霄亲了亲他的额头,“想去哪儿?”

“随便。”游书朗想了想,“就去公园吧,晒晒太阳。”

“行。去换衣服。”

此时,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最适合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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