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孤垒(2)

金砂动作一顿,整张脸都黑了半度。

下一秒,他毫不客气一脚踹在拉文屁股上,声音又粗又沉,带着点被戳破的恼羞成怒:

“睡你的。”

拉文“哎哟”一声,抱着肚子闷笑。

裴凌静静听着,嘴角弯得更明显了一点,清冷的眉眼都软了几分。

金砂一低头,就看见他安安静静躺在那儿,睫毛长长的,脸小小的,明明什么都没表现出来,却乖得让人心头发烫。

他一时没忍住,微微倾身,对着那片白皙的脸颊,吧唧一口。

声音不大,在安静又狭小的铁皮屋里却格外清晰,脆生生地响了一下。

拉文瞬间哀嚎一声,抓过衣服死死捂住脸和耳朵:“救命——我看不见我听不见!”

裴凌脸颊一下红透了,连脖颈都染上一层浅淡的粉。

他轻轻偏了偏头,声音依旧清清淡淡、冷静克制,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听出那一丝的软:

“……等白天。”

话音落下,他藏在身侧的那只手,却悄悄、悄悄地伸了过去,指尖轻轻碰了碰金砂的手背。

金砂浑身一僵,随即心口像被温水泡过,热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天居然破天荒放了晴。

灰蒙蒙的人造太阳悬在半空,光线昏沉无力,却好歹把连绵了几天的阴雨给压了下去。

下城区彻底暴露在光里。

破败的铁皮楼歪歪扭扭挤在一起,管道锈得发黑,污水在街边积成暗绿色的水洼。

空气里飘着酸腐、铁锈和垃圾混合的味道,流浪汉缩在墙角,眼神麻木。

混混三五成群靠在废楼口,叼着烟打量路人,目光像饿狼一样扫来扫去。

金砂和拉文一走出巷子,整条街都安静了半拍。

居民们远远瞥见两人,立刻像躲恶鬼似的,贴着墙根绕道走,连抬头都不敢。

拉文立刻支棱起来,下巴抬得老高,走路都带风,小声嘚瑟:

“看见没看见没!都跟躲鬼似的,谁让我们金哥名气大!”

金砂斜他一眼,满脸无奈,差点想抬手捂脸假装不认识这货。

两人一前一后,往垃圾场的方向走。

越靠近,人越多,全是拾荒的流民。

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烂得挂不住身,蹲在如山的垃圾堆里翻找,眼神专注又疯狂。

上层倾倒下来的垃圾,在这里是整条下城的命脉。

有人扒出半盒上层人吃剩的精致点心,立刻当成宝贝一样揣进怀里,生怕被抢;

有人翻到沾着污渍的过期营养液,也赶紧拧开喝一口,脸上是满足的神情;

还有人在废金属、带污染的化工零件里扒拉,指尖被腐蚀得发黑,也不管不顾,只要能卖上两枚星币,就算捡到宝。

有毒的、废弃的、被上层视作垃圾的一切,

在下城,都是活下去的希望。

金砂目光淡淡扫过,没什么情绪。

他来这儿不是同情谁,只是想找点能补房顶的铁皮、螺丝、旧木板。

让那个漏风的小铁皮屋,能暖一点。

让里面那个人,别再整夜冻得指尖冰凉。

拉文已经兴冲冲冲上去:“金哥!这边有块完整的铁皮!”

金砂抬脚跟上,踩在满地狼藉里,一步步走向那堆象征着下城所有苦难与挣扎的垃圾堆。

多久,远处便传来了沉重的机械轰鸣。

是上层与中层的垃圾运输车来了。

巨大的车斗缓缓倾斜,发黑的污水、刺鼻的化工废料、成堆的废弃物资轰然倾泻而下,扬起漫天灰雾与恶臭。

原本蹲守在垃圾场四周的流民们瞬间疯了,像被惊动的蝇群,嗷嗷叫着蜂拥而上,扑进那座刚倾倒下来的新鲜垃圾堆里,疯抢一切能换钱、能吃、能用的东西。

金砂目光一沉,瞬间锁定了垃圾堆里几件漏出棉絮的旧外套。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裴凌昨夜冰凉的指尖,是那间四面漏风的铁皮屋,是那人单薄得几乎挡不住风的衣料。

没多想,他大步冲了上去。

周围的流民还在疯抢,可一抬头看见是他。

一米九几的身高,浑身紧绷的肌肉,下城无人不知的拳王金砂,

所有人瞬间僵在原地,下意识往后退,连大气都不敢喘,更别说敢跟他抢。

金砂一言不发,弯腰捡起那两件还算厚实、只是破了棉絮的旧外套,拍了拍上面的灰,随手搭在臂弯。

拉文连忙跟上来,小声嘀咕:“金哥,这衣服……也太脏了,裴长官……裴凌他……会盖吗?”

金砂低头看了眼怀里的旧衣服,声音低沉却稳:

“洗洗,多晒几天,能用。”

他不想裴凌再冷。

两人不再多留,金砂扛着那块挑好的完整铁皮,拉文抱着一堆螺丝与边角料,臂弯里还搭着两件捡来的旧外套,一前一后,穿过乱糟糟的垃圾场,往铁皮屋的方向走。

刚挪到铁皮屋附近,金砂就停了脚。

他把东西往墙边一靠,先去街角那处快干涸的公共取水口,接了小半桶浑浊的再生水,又摸出兜里早就备好的草木灰,这是下城人唯一的“肥皂”。

下一秒,让整条街都看傻眼的一幕出现了。

曾经一拳能把人肋骨打断、在拳台上血都擦不净的下城拳王,

此刻就这么大大咧咧蹲在路边,把那件从垃圾堆捡来的破外套摊在石头上,认认真真洗了起来。

拉文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金哥,你、你平时洗衣服不都是随便揉两下就完事了吗?!”

金砂没抬头,眉头微蹙,神情严肃得像在拆炸弹。

他那双手,曾经捏碎过骨头、拧断过铁棍,现在却捏着一块破布,指尖微微翘着,小心翼翼地搓,慢得离谱,生怕一用力就把棉絮搓破。

那姿态,说是翘兰花指都不为过。

路过的下城居民远远瞥见,脚步一顿,眼神诡异得不行:

这真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看谁不顺眼就揍谁的金砂?

怎么蹲在路边,跟个小媳妇似的,在那儿细皮嫩肉地搓衣服?

一个个偷偷瞄,偷偷看,不敢靠近,又舍不得走。

金砂浑然不觉,也不在乎。

他只知道,这衣服是给裴凌穿的。

那人从前在上城,穿的是干净挺括的制服,如今落在下城,冻得指尖整夜冰凉,他能多仔细一点,就多仔细一点。

脏水换了一遍又一遍,本就稀少的再生水被他用得毫不心疼。

直到那件破外套不再发黑发臭,棉絮软了些,他才轻轻拧干,动作轻得像对待什么易碎品。

而后,他专门挑了铁皮屋最挡风、最干净、最不容易落灰的位置,拉了根旧绳,把衣服整整齐齐晾上去。

拉文的衣服、他自己的,全都随便往旁边一搭,只有裴凌的那件,被他摆在正中间,晒得最透。

拉文抱着胳膊,啧啧两声:“金哥,我算是看明白了,你这哪是洗衣服啊,你这是在供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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