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日常 “姑奶奶,我妈妈说你写了孙……

“姑奶奶, 我妈妈说你写了孙大圣,那你能不要写唐僧和猪八戒和沙悟净吗?我觉得他们好烦啊,总是影响孙大圣取经。”

好好好, 这是个孙悟空唯粉。

杨金穗有点好奇:

“那白龙马呢?你喜欢白龙马吗?”

“白龙马可以驮着行李, 还是把他留下吧。”

另一个小孩忍不住反驳:

“你是不是傻, 孙大圣一个筋斗云就能十万八千里,当天就能来回,还要什么行李。”

“你才傻呢,去了当然可以不用拿行李, 回花果山需要拿经书的呀,难道要让金箍棒挑着吗?”

都好有道理的样子, 这几个孩子, 还真是逻辑缜密, 各有想法。

杨金穗开始剧透:

“孙大圣最后留在灵山了呀,也没有回花果山。”

“什么???”

“怎么可能!!”

“那他的徒子徒孙们怎么办?”

“大圣才不会喜欢留在灵山呢,大圣一直是想在花果山的!”

“姑姑,不要写这个情节,快改掉吧。”

杨金穗摊手,表示无奈:

“姑姑不能改呀, 姑姑是根据吴承恩的原著写的,怎么能修改结局呢?原著就是这么写的。”

叫杨金穗姑姑的这个小孩沉重叹气:

“太残忍了,你们这些大人, 太残忍了。”

哈哈哈哈哈, 周围的大人都笑倒了。

杨金穗对熊孩子只想蹂躏,对乖乖和你商量的、讲道理的小孩,还是比较心软的,她开始提建议:

“其实, 虽然原著的结局改不掉,但如果你们想让孙大圣过上不同的人生,也可以自己给孙大圣编故事呀,想要什么结局都可以。写完后,还可以投稿,让更多人看到孙大圣在你们笔下的不同结局。”

一个小孩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可以写故事吗?但我好多字都不会写诶。”

杨金穗一看,这是自己大堂侄的女儿,嗯,刚刚介绍的时候,她奶奶说过,这小孩今年是六岁。

六岁的话,写一个故事还是有点困难的。

杨金穗只能建议她把想写的故事说给父母听,让父母帮她写。

至于她父母因此多加了一项育儿工作,关她杨金穗什么事?

而且,仔细想想,小孩本来就爱缠着父母问为什么,要父母给他们讲故事,现在他们自己编故事哄自己,其实也是给父母减轻负担嘛。

这是一批对《西游记》感兴趣的小孩,杨金穗勉强把他们哄住。

正打算喝口水、喘口气、问问什么时候开饭,又有一群岁数大点的孩子围了过来。

杨满福坐在另一边被考较功课,有点羡慕地瞥了眼姑姑,真好啊,明明她也是学生,但就是因为已经有事业了,没有大人考她的功课,还有一群小孩崇拜地看着她。

杨满福有点苦涩地想,其实他也写了故事呀,他觉得写的也很有趣呀,什么人体蜈蚣,巨大蜘蛛,高大鬼影……

只是那些编辑们没有品味,一个都不许刊登,以至于他想炫耀一下自己的创作,都拿不出来。

而杨满福身旁那个有点微胖的少年,也忍不住看向杨金穗那边,他的兄弟姐妹们,正在问杨金穗关于楚惊鸿的事。

楚云深,因为是连载在报纸上的,天津这边供货比较少,所以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地抢到一次报纸看一次,剧情没有连贯地看下来,对这本书的感情也没那么深。

而《楚惊鸿》呢,又是连载,又是出书,天津这边还有评书、小剧甚至是相声玩梗等多种二创形式。

因此,对楚惊鸿感兴趣的人更多一些。

而在杨敬之家里,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作家是自家亲戚,关注得就更多一些。

家里能读懂推理情节且正是对刺激剧情感兴趣的青少年们,沉迷度更高。

此时都叽叽喳喳地要和杨金穗讨论剧情,问她要不要出第二部 。

杨金穗迷茫:“阴谋都被发现了,剧情也走到大结局了,还怎么写第二部 ?”

“怎么不能写?楚惊鸿还没有死啊,故事还能继续。而且,即使他死了,他也可以有孩子,孩子继承他的事业,继续去探查案件。”

杨金穗连连摆手:

“不要了不要了,再写就有点无聊了,而且我手上的工作还有很多呢,实在没时间写第二部 。”

别人不知道,所以以为杨金穗现在只需要写《凡骨初登修仙途》和白话版少儿版《西游记》就可以。

但是杨金穗自己心里清楚,她还有本《坤道降妖除魔记》需要写呢。

这也是个大工程啊,目前她已经开了个头了。

此外,受武大牛和那些盗墓贼的启发,她还想写一本古墓探险的小说。

哦对了,回乡的时候,因为表亲家里女孩子们的婚事也产生了一些感悟,她其实也打算写一本相对现实向的小说。

虽然具体写什么,怎么写,她还没有太多头绪。

但是对她来说,有了灵感有了感悟,就要尽快把这件事提上日程,不然就错过了时机。

和孩子们聊天,让杨金穗短暂地忘记了自己来天津的原因,几乎是觉得自己只是单纯地来亲戚家做客了。

但等吃过饭后,杨敬之提起这事,让杨金穗“安心住着,他会让人去打听具体怎么回事”,还说“这不是你的错,不用担心他们来找你麻烦”。

杨金穗才想起来,喔,还有个小小的危机没有解决呢。

不过她的确也没有很担忧,因为她真的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也不觉得谁有理由用这件事来对付她。

虽然这不是个很讲道理的世道,但对于有些名气的文人来说,政府也不会轻易找事。

更何况,还有敬之大伯呢。

虽然不是很清楚杨敬之还有他的孩子们到底是什么职位,以及杨敬之其实已经算是退休了。

但从上次孙县长的事能看出,他还是有些能量的。

说过这件事,剩下的时间,杨金穗就开始自由地在天津和杨敬之家里游荡了。

在这里的生活还是很舒服的,

首先就是生活设施很便利,马桶,浴缸,出热水的水龙头、柔软的床、厨房里随时供应的小点心……

当然,这不是天津的优势,纯粹是有钱的优势。

其次是天津的美食很多。

美食之都威名已经初显,后世也很出名的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十八街麻花,这个时候已经有了,而且正是比较鼎盛的时期。

价格不算贵,手艺传承得很到位,尤其是狗不理包子,在一百年后,谁去狗不理包子吃一顿,算不算老饕见仁见智,但是一定算是冤大头。

不是说这个包子贵得多离谱,而是品质配不上价格。

在此时就不一样了,是真的好吃。

还有此时十分知名的一些大饭店,如登瀛楼,听这个名字,很吉利吧?味道也不错,算是津味鲁菜。

鲁菜本来就以手艺高超著称,津味又是北方人很能吃得惯的风格,两者一结合,便胜却人间无数。

杨金穗连着在这里吃了三天饭,然后杨敬之家里的堂嫂就偷偷问她,是不是吃不惯家里的饭?

再这么外食下去,怕是要引起主人家的误会了,杨金穗乖乖回家吃了几天饭。

但她很快又被另一家饭店吸引,利顺德大饭店,这家可厉害了,规格很高,接待外宾,或者政界人士来住。

这次倒不是杨金穗找过来的,是杨敬之一家带着他们一家三口来吃的。

可能是看杨金穗总往外跑找美食,觉得她是小孩心性,就带她吃顿高规格的大饭店,让她长长见识吧。

除了这些比较天津风味的美食,外国食物也很多。

这真的是港口的优势了,什么外来的货物都得先在这里过一圈,再运往内陆。

杨金穗就借此机会吃了不少巧克力,比在北平的大商场买的要便宜一些,也难怪后世的天津,连馒头里都要放巧克力馅。

吃吃喝喝逛逛,杨金穗其实也没忘记本职工作,那就是写作。

准确地说,别看她吃了不少外食,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写东西。

这次的事,虽然没有让她直接感受到什么风雨,但是,也让她有了点紧迫感。

还是得更有名气一些,更有钱一些,有更多的朋友。

也难怪这个时候的很多文艺界人士会去做外国人、政府官员的朋友,的确也是一层护身符。

杨金穗的岁数、性别,很难做到这一点,而且想和这些人做朋友,说不定还会被利用,所以她觉得,写出更多作品,拥有更多读者和影响力,也是一条出路。

杨家给她安排的客房,有一张小书桌,正对着阳台,窗户一开,小风透进来,还是有几分凉快的。

唯一不便的,就是杨家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木,蚊虫比较多。

尤其是晚上开着灯的时候,虫子啪啪啪地在纱窗上打出声响,让人烦恼。

而且再小一些的虫子,会直接飞进来,迎着台灯飞上去,被撞得掉到纸页上颤抖。

杨金穗看着偶尔掉下来的小虫子,会忍不住想起鲁迅写的《秋夜》,那些撞在玻璃灯罩上的小青虫。

如果能撞出一片新天地,未必不是值得的。

当然,文学的意象,并不足以抵消现实中的不适,被蚊子咬得胳膊腿上都是红肿的大包后,杨金穗终于不硬抗了,乖乖地去大堂嫂给她安排的一间书房写文章。

这间书房没有通向外面的窗户,白天略有些昏暗,需要开灯,但晚上就很舒服了,不会受到蚊虫的侵扰。

杨金穗在这里,几乎每日都要写大几千字,除了需要连载更新的《凡骨初登修仙途》,还有正在存稿的《坤道降妖除魔记》,以及来天津以后,写的一些小散文。

嗯,后者主要是以美食文章居多,兴趣在哪里,写什么就更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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