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①

当闻骁顺着黄芩的手指,朝着街对面看去,看到站在一盏花灯下,长身玉立的沈珺时,心里突然闪过这样一阙词。

她甚至不自觉地伸出手,笑靥如花跳起来地冲着那人挥了挥手。

心里还想着,不愧是沈督主,明明一身素布黑衣,可沈督主穿着却自有一番俊美风|流,甚至将他衬的越发的白净如玉,挺拔干练。而且,沈督主就算穿着黑衣,在这样灿烂辉煌的节日,却一点都不突兀,反而更有一种神秘的美感在身。

她看着对方腰间紧紧地束着一条巴掌宽的皮腰带,愈发显得腰细腿长,忍不住悄悄伸手比了比。

哇哦,这么细,好像跟她的腰身也差不多尺寸了?

沈珺已经在这里看了好半晌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赶回来。

明明他手头的事情还未了结,可是在三天前有个锦衣卫看着月亮,哀哀感叹说早答应好娘子陪她去看灯的,结果现在却要失约,希望回去以后娘子不要生气。

当时沈珺刚从监牢里出来,衣摆上血痕都还未干,就听到这样一番话,他陡然想起,仿佛之前也有个人约他元宵节一起看灯。

那个念头一晃而过,沈珺给那个要陪娘子看灯的锦衣卫放了假,让他回京去践诺,自己又去忙了。

但是,等到晚上躺在床上,当日闻骁约他看灯的情形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甚至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闻骁笑眼弯弯的模样,还有随着她靠过来弥漫到他鼻尖的淡香。

“不知今年的灯市有没有荣幸,邀督主与我同赏啊?”

鬼使神差地,沈珺大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对副手交代了几句,便带着两匹快马,踏上了回京的路。

路途遥远,等他进京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柳梢头,灯市开放的时间都已过半。

他站在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满心都是挥之不去的茫然。

直到看见闻骁神思不属地带着那个纪公子,俩人并肩出现在他眼

前,沈珺才陡然失笑。

这不是有人陪伴在侧么,人家只是随口一说,他却被鬼摸了头一样,当了真。为此还千里迢迢,奔赴回京,真是太可笑了。

正当他自嘲着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就听到一个小丫头尖叫道:“殿下殿下,你快看,那是谁?”

紧接着,闻骁便转过身来,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神思不属全然散去,整个人容光焕发,笑颜如花地冲着他挥手。

这一笑,绊住了沈珺想要离开的脚步。

闻骁提着裙摆,大步穿过街道朝着沈珺走了过去,人还未曾站定,就开始搭话:“当日督主说要去巡查二十四卫,我想着怕不得离京两三个月,想来是赶不上今年的灯会了。未曾想,督主居然赶了回来,我竟有幸与督主在街头相逢,这可真是太有缘啦。”

看着对方满是惊喜毫不作伪的神情,沈珺下意思勾起嘴角,眼睛里也漫上了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笑意。

“能巧遇殿下,是臣的福分。”

闻骁见他穿的单薄,便把自己的手炉递了过去,动作自然极了。

走近了她才发现,沈珺此刻并不如何容光焕发,反而有些风|尘仆仆,负在背后的手中还攥着一根马鞭,衣摆鞋面上都沾了一层淡淡的灰土,就连缀在左耳上的金钩翠玉葫芦耳坠上的葫芦也少了半截,可见是急匆匆快马回京的。

闻骁是想不到沈珺如此急忙赶回京是为了自己当初的一句话,她想着能让沈督主这么急着赶回来,难不成是山东那边出事了?

她压低了声音,凑到沈珺的耳边问他:“可是山东出了什么事?”

这一凑近,她在沈珺身上闻到一股子熟悉的药香,那是当初周譬奉给她的极品伤药,她没用完。后来沈珺出京的时候,她把那瓶药塞进了匣子里,给了沈珺。

这是,受伤了?

一时间,闻骁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颇为郑重地说:“若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督主请尽管说,我必尽力而为。”

沈珺愣住了,他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才反应过来闻骁的言下之意。

原来,记得那句相邀的人,只有他。

他抿着嘴,有些不开心。

可是看到闻骁眼中真挚的担忧,摸着怀里热乎乎的手炉,还有那句可以说是非常有分量的尽力而为,他又莫名有些开心。

沈珺退开一步,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去,轻声道:“算不得什么大事,只不过处理了几个吃里扒外的小毛贼。”

他用‘处理’二字,把自己前些日子曾被上百个背叛的锦衣卫围攻的惊险,轻描淡写地就这么带了过去。

闻骁可不信这话,能让沈珺身上还带着伤就得只身奔波千里,能是什么小事吗?

“督主,我以为咱们是盟友,自该相互守望相助的。”

沈珺怎么能说自己是应邀而来,他咽了咽喉咙,心思急转,挑出一件勉强可以算得上是‘大事’的事情出来,又把事情夸大了两分。

“张东全把手伸到臣辖下的卫所里了,那群人被钱迷了眼睛,帮着张东全瞒了我,在兖州打着圣上的名头,擅自加税。现如今,兖州已有民乱的迹象,臣不敢耽搁,处置了一批人之后,便赶回京向圣上禀告。”

闻骁的眉心皱了起来:“他们被你发现了,怕你要清算他们,就想先下手为强,刺杀你了?”

“……是。”一百多人的围攻,也算,刺杀吧。

“你怕张东全得了信恶人先告状,便急着赶回来,想要用此事在圣上那里,砍他两刀。”

闻骁微微眯起眼睛,“兖州那边大都是吴党之人,看来,咱们这位张督主已经给自己找好了下一任主子。”

这可不行,她还指望着太子跟老五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呢。如果张东全暗中投靠了太子,那两边势均力敌的格局就要被打破了。

“督主放心,待你面见过圣上之后,我定会在圣上那里给你敲边鼓,争取将张东全彻底打死了事。”

闻骁还有话没说出来,对于圣上来说,张东全不过一柄趁手的刀而已,这把不能用了,自然有更趁手的伸着脖子往圣上手里蹦,不怕没得用。

至于兖州那些官员干的事情,想必老五肯定很想借此攀咬太子,这时候她便该去收一收渔翁之利了。

“接下来兖州必是会大清洗的,敢问督主,现如今可还有心怀沈家的文臣在朝啊?”

闻骁有些遗憾,自己还是起步的太慢了,没法一口吃下兖州。不过,沈珺是自己人,又为了处置这事都受了伤,怎么也得分人家一口肉吃吧。

沈珺没想到自己现找的‘大事’,居然真的要被闻骁变成大事。

在听到闻骁问及沈家附从的时候,沈珺陡然抬眼,直直地看着闻骁。

对视片刻后,沈珺轻笑一声,语气微妙地说:“人走茶凉,当日祖父的学生和受过他恩惠提拔之人,都受到了牵连,散的差不多了。如今在朝的官员还能惦记着沈家的,要么在苦寒之地当亲民官,要么沉寂在翰林院的故纸堆里。”

故纸堆里的就算了,再埋一会儿吧,“督主将那些在苦寒之地当亲民官,有本事有能耐的,列出一个名单给我,其他都交给我,你只要让他们做好面君奏对之事,耐心等着便是了。”

沈珺见闻骁如此笃定,便知道自己离开的这段日子里,这位殿下怕是没少落子布局,而且已经开始初见成效了。

他冲着闻骁拱手一礼:“那臣便替那些人,多谢殿下赏识提拔了。哦,还要恭贺殿下,更上一层楼啊。”

闻骁冲着他眨了眨眼,笑着说:“同喜同喜。”

沈珺看她那领子上絮着一圈儿白色的毛领,簇拥着她满是狡黠笑意的脸庞,像极了一只油光水滑的小狐狸。

他只觉得心头一动,忍不住也跟着轻笑了起来。

闻骁知道事情谈罢,也该让沈珺回府去洗一洗这满身的风|尘,可不知道为什么,请人回去的话在舌尖上打了几个转,说出口的却是:“今年的灯市美轮美奂,不知我可有幸,请督主陪我同游赏灯啊?”

不知怎么回事,这话一出,她只觉得在味中味里一直憋闷在胸口的那股子气,陡然消散了。她不自觉地有些紧张,用期待的眼神等着沈珺的回答。

又是这句话,这句让他奔波千里赶回京的话。

沈珺攥着马鞭的手不自觉地收紧了一瞬,面上却八风不动,微笑着回答:“能得殿下相邀,臣不胜荣幸,请。”

得到肯定答案,闻骁高兴了,她示意沈珺跟自己走。

“督主,我方才看到有一家银楼门口搭了好大好高的彩楼,彩楼最上面挂着一盏特别精美的彩灯。”

纪言蹊见二人并肩过来,很是亲近地对着沈珺拱了拱手,“沈督主,给您拜个晚年啦。”

闻骁这才想起,她说了那么多,居然忘记给沈珺拜年了。

她扭过头,笑着对沈珺说:“哎呀,给沈督主拜年,愿新春已后,吉吉利利,百事都如意。”②

沈珺看纪言蹊此人颇不顺眼,只笑着回了一礼,便转移话题:“不知殿下所说的彩楼和彩灯何在,臣也想一饱眼福呢。”

闻骁兴致勃勃地带着沈珺往回走,“督主跟我来,就在前面不远处。”

“啊,就是那个,看见了吗?”

这家银楼舍得花钱,那彩楼搭的极高,比他们家三层的银楼还要高处半丈去。

在那高高的彩楼顶上,挂着一盏硕大的走马彩灯。

那彩灯体型虽大,却并不显笨重,反而做的极为精巧细致,伴随着烛火摇曳,那灯屏上便有风姿各异的仙女画像转动,恍惚间如同仙子们都落入那灯盏之中,与世人恭贺新春。

店家心思巧妙,在那彩楼上高高低低挂了不少彩灯。只要你愿意缴纳一两银子,就能得到十支羽箭,去射你想要的彩灯。

若是你射了下来,不但会把彩灯赠你,还会送一支这盏灯代表的首饰。

于是彩楼下甚是热闹,一群男子卯住劲儿想要给娘子或者心上人射一盏灯下来,女子们则是害羞带怯地看着郎君们射箭的英姿。

但凡有人射到周围便欢声雷动,奈何射中之人寥寥,周围之人叹息居多。

闻骁私底下苦练弓马骑射多年,也跟着红蔻一起练了白芨送回来的

刀谱,甚至在这方面她比红蔻还要更有天赋,学的更好。

但是自从中毒之后,别说舞刀射箭,就连骑马都不能了,甚至上辈子最后的三四年,她都是在病榻上度过的。

她看着那店家收钱收的盆满钵满,笑的见牙不见眼。又看了看对方给出来的羽箭,忍不住撇了撇嘴。

“不是那些人射艺太差,而是店家奸猾。督主你看,他把箭支去了头不算还在箭头上包了厚厚一层布,这样头重脚轻的箭支,想要射中灯盏自然是格外困难了。”

闻骁看着自己的手,表情有些惆怅,“若是身体无恙,纵使这样的箭支,我也能把最上面的灯盏射下来,好好挫挫这奸猾店家的得意。”

沈珺素来是个露三分藏七分之人,虽然这些年苦练武艺多年,但从来没有拿到台面上来,这世上也没多少人知道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沈督主,居然是个武功高手。

可这会儿,听到闻骁的话,看着对方明媚的眼睛蒙上一层淡淡的阴霾,沈珺鬼使神差地走过去,扔给店家一两银子。

“劳烦,我要射灯。”

店家见来人穿着虽然素淡,可通身气质绝非凡俗,一时间犯了难,有些不敢把那箭支拿出来。

万一这位贵人射不中,恼羞成怒拆穿了他的小把戏是小,可砸了他的摊子是大啊。

闻骁颠颠地跟了过去,笑眯眯地对店家说:“你放心,我们就是来射灯的,纵使射不中也是我们学艺不精,跟店家无关的。”

这又来了一位确确实实的贵人,店家扯出一抹苦笑,战战兢兢地拿出十支羽箭,给沈珺递了过去。

“不必,一支就够。”

沈珺随手捞了一张弓,又从店家手里拿了一支箭,问闻骁:“想要最顶上的那盏?”

闻骁是看过书的人,自然知道沈珺是个高手。

她满怀信心地指着最上面的那盏:“对,就要那盏。”

沈珺看她眼中的阴霾散去,再度晴朗起来,也跟着笑了起来,颇有些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笃定地说:“好,我便将那盏灯射下来,送你。”

一旁的店家听到这番对话,忍不住嘴角抽搐,开始考虑自家这银楼要是转让出去,到底会损失多少银子,肉疼的直哆嗦。

沈珺走过去,掂了掂羽箭的分量,又伸出手指摸了摸风,便张弓搭箭,对准了彩楼的顶端。

纪言蹊凑了过来,一边吃着零嘴,一边意有所指地跟闻骁说悄悄话:“殿下,你到底知不知道,上元节男人给女人赠灯,代表着什么?”

“你看看周围,那些人要么是为了娘子,要么是为了心上人,你让沈督主给你去射灯,这不合适吧?”

闻骁这会儿心神都在准备射灯的沈珺身上呢,随口敷衍纪言蹊:“赠灯也有送财之意,我现在这么缺钱,沈督主给我赠灯祝我发财,难道不行?”

纪言蹊挠了挠鼻子,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但是他就是觉得这里面不对劲,具体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

“……好吧,那待会儿我也去买盏灯赠你,祝殿下明年财源广进。”

“呵,买来的,好值钱吗?你若是有心赠我灯,就去给我射一盏下来。”

纪言蹊不服,不过他确实是个弱质纤纤的学子,射灯就算了,“那你等着,那边儿有猜谜得灯的,我去给你猜一盏最漂亮的回来。”

“嗯嗯嗯,去吧去吧。”

闻骁打发走了纪言蹊,专心致志地看着不远处的沈珺。

“嗖!”

“啪!”

沈珺射中了,而且是一箭射断了系着花灯的绳子,而后上前一步,将掉落下来的花灯接了个正着。

周围人欢声雷动,简直比自己射到灯还要激动开心,哗啦啦地鼓着掌,满口赞词。

人群中的少女们看着怀抱花灯的黑衣美郎君,忍不住双颊飞红,眼带春波。

闻骁看着站在灯火璀璨的彩楼下,抱着灯朝她望来的沈珺,心口猛然一颤,说不清道不明的欢悦溢满了整个胸膛。

她一个劲地给沈珺鼓掌:“沈珺!你太厉害了!”

这一声沈珺,清朗地穿过嬉闹的人群,飞到了沈珺的耳边。

让他忍不住迈开大步,朝着闻骁走了过去。

“幸不辱命。”

沈珺把花灯递了过去,语带笑意地对闻骁说:“一岁一礼,一寸欢喜。”③

闻骁觉得定然是旁边这家酒坊的酒味太浓了些,以至于她闻久了,都有些熏熏然了。

她不由得低下头去打量手中的花灯,只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怪不得是今年的灯王。

店家也是舍得本钱,这盏灯用的木料是极品黑檀,上下框梁镶嵌着一圈儿红玛瑙,灯穗子上编了美玉下面还缀了一把小米珠。

再细看,里面的八副仙子图,画工精美不说,所用的颜料都是上品,其中不乏青金石这样的宝石所作的颜料,怪不得能在灯光的映照下,飘然欲仙熠熠生辉呢。

店主一边庆幸自己的银楼保住了,一边肉疼地请闻骁和沈珺进店:“还请二位随老儿进店选一件首饰吧。”

这盏灯已经够值钱了,还要填进去一件好首饰,店家的心疼的都快流血了,谁能想到居然有人能拿那样的箭射中自己的灯王呢。

不过,店家也是个精明的,心疼过后就马上想着要怎么赚回来。

他看闻骁满头珠翠,眼珠子一转,就扬起笑脸开始推销:“不是小老儿自夸,满京城数过去,除了皇宫内院里的不好比较,我这儿的首饰形制是京城里的头一份儿。”

店家带着闻沈二人上到三楼,请二人落座,马上有懂眼色的丫头上茶上点心,还有的跑去端了一托盘又一托盘的首饰过来。

闻骁看着满眼的金簪玉钗步摇梳篦花冠镯子戒子耳饰,堪称琳琅满目,金玉满堂了。

这小老头儿没说谎,闻骁在皇宫中长大,见识过的首饰多了去了,这些东西有些用材可能没有宫廷的贵重,但做工和形制,确实是非常精美,有不少甚至比内造的要好看的多。

她指着这一堆,问老头儿:“我可以随便挑一件?”

老头儿咬着牙点了点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是,贵人既然得了灯王,便可以在这里面挑一件中意的。”

闻骁看了看,手奔着那件看上去用料最好,价格最贵的华胜而去。

半路却被沈珺拦了下来。

“?”

沈珺自然看出来闻骁为什么要选那件,他有点哭笑不得,这个殿下真是个不讲究的人。

那个华胜是纯金打造,虽然看着也非常精美,但颇有些老成,比较适合年纪二三十的已婚女子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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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骁才多大的人,戴上这个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既然花灯是我射的,那这首饰,便由我来给你挑,如何?”

闻骁心想,这话也对,便颇为不舍地把手从那华胜上挪开,心中期望着沈珺千万千万要给她选个最贵的才好。

沈珺挑来挑去,在盘子里挑出来一个金镯子。

那镯子是一只头尾相连的狐狸模样,做工极为精美,狐狸身上的绒毛纤毫毕现,甚至那条大尾巴看上去居然有种蓬松毛茸的感觉。

小狐狸尾巴挑着一颗明珠,嘴巴微张欲去咬那珠子,一双眼睛是用红宝嵌的,看上去狡黠惬意,活泼灵动极了。

“这个?”

这个镯子比起之前的华胜,可以说是小巧太多,价值肯定也是大幅度缩水。

可是看到那只小狐狸模样的镯子,躺在沈珺骨感纤长的手上,闻骁忽然觉得这个镯子也很好。

非常好。

她伸出手去接,“你的眼光真好,这只小狐狸真漂亮。”

沈珺以为闻骁伸手是想让他帮忙戴上这支镯子,看着伸到面前的那只手,粉|嫩白皙的腕子上还戴着一串他极为眼熟的珠串。

他咽了咽喉咙,半垂着眼帘,将那只小狐狸戴在了闻骁的手上。

闻骁收回手,左看右看,越看这只镯子越喜欢。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不好当着沈珺的面去做,便支开他:“啊,我

忘了,言蹊还在外面,咱们进来了他若是找不到我,怕是会着急。麻烦你帮我出去看看,这会儿他应该也找过来了。”

沈珺听了这话,心里瞬间有些不虞,他抿着嘴,脚步沉沉地离开了。

闻骁不明白怎么好好的这人突然就不开心了,不过,人都走了她也不能再把人拽回来问。

只能先招呼店家:“你们这里可有男子佩戴的耳饰?”

店家马上懂了,端出来一盘子各式各样的耳饰。

“贵人请看,这是小老儿店中新做出来的一批男子耳饰。”

大周太|祖本身也有一半胡人血统,自来就有男子左耳佩戴耳饰的习俗。后来,太|祖建国,这个习俗也被众人效仿,百多年流传下来,现如今大周男子戴耳饰基本上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小老头儿开了几十年的银楼,最会揣摩这些富贵人家的心理。

他指着这一盘子耳饰,对闻骁说:“贵人放心,小老儿店里有个规矩,但凡三楼出售的首饰,都是一样一件,只要做出来立马销毁图样,全大周只此一件,别无第二。”

闻骁摸了摸荷包,幸好今儿出门之前,白芷非要给她塞银票,要不然这会儿还真没钱买礼物。

她想起沈珺穿着红衣,在阳光下整个人都熠熠生辉,美不胜收的模样,觉得红色特别适合沈珺。而且,此人肤色极白,若是耳上坠着那么一点殷红,便如雪中红梅一般,艳丽至极。

“可有红宝的?”

闻骁翻了翻,没有红宝石的,最接近的也不过是一块水红色的宝石,颜色不够正。

“最好是鸽血红宝。”

店家一听这句话,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大主顾,这是妥妥的大主顾啊。

红宝石本就名贵,而红宝之中又以鸽血红最为极品,价格也是最贵。

别看闻骁手上那只小狐狸的眼睛也是用红宝镶嵌的,可那小米大小的红宝,也算不得鸽血红。

一颗拇指肚大小的鸽血红宝,最少能换那样十只狐狸镯子。

他忙不迭地跑去内室,打开嵌在墙里重重深锁的铁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匣子。

闻骁一看这极品紫檀做成的匣子,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便宜不了,忍不住有些肉疼。

可是看了看手腕上的小狐狸,再看看放在一旁桌上的花灯,闻骁那股子肉疼就消散了。

沈珺配得上更好的。

店家小心翼翼地打开匣子,只见黑色的丝绒上,放着一只用极细金丝缠就的毛茸茸的小狮子。

小狮子的眼睛是用翠绿通透的翡翠镶嵌,嘴里叼着一枚金丝做的金球,而那颗金球里则盛放着一颗拇指肚大小的,切割的极为精美的鸽血红宝。

它昂着头,摆着身子,叼着金球的模样仿佛在像人炫耀,神气极了,也得意极了。

不知怎么回事,闻骁在看到这只小狮子耳坠时,眼前闪过先前沈珺射灯之时,那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模样。

她下意识就觉得,这只小狮子跟沈珺真是般配极了。

买,一定要买下来。

“敢问这个耳坠价值几何?”

店家阅人无数,只看闻骁那闪闪发亮的眼神,就知道这单买卖成了。

他先是笑眯眯地奉承了一通闻骁的眼光,又是介绍了这个耳坠子所用工艺之精巧,尤其是那颗鸽血红宝的贵重程度,最后才好似有些肉痛地报出一个价来。

“五百两?”

闻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这么一个耳坠子,金料怕是连半两都不到,纵使那颗红宝品相再好,也绝对不会超过八十两。

她原本想着,看在做工如此精致的份上,若是对方要个二百两,她大方点也就给了。

可是五百两,这人是拿她当不知物价的娇小|姐骗呢?

要知道,如今银子值钱,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百多斤稻米,五百两银子买的米能把这栋楼都给装满。这人一张口就把耳坠的价格翻了一倍不止,说是狮子大张口绝不为过。

店家可没有发现闻骁已经生气了,还在说做出来多么不容易,那颗红宝是从暹罗经过了多少艰辛得到云云。

闻骁伸手敲了敲桌面,似笑非笑地看着店家:“不知您家匠人师父每日要进多少人参,亦或者贩运这颗红宝的行商是个吃金咽玉的主儿?”

店家从来没有想过居然有大家小|姐在听到他的报价之后,还会去琢磨这首饰的成本的。被闻骁这么一问,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糟了,这位不是不懂事的深闺女眷。

闻骁又道:“我怜你做出如此精巧贵重的首饰,想来是不好出的,看在那花灯的份上,便是你要价高些,我也给了,权当是过节赏你的喜钱。”

屁,她才不会给奸商赏喜钱。

“奈何,你想着这玩意儿不好出,意欲出一件吃半年,啃啃的宰我一笔。我不缺钱,但我不喜欢别人糊弄我,拿我当蠢笨的肥羊。”

闻骁可是金尊玉贵的公主,上辈子又是手握十万大军,距离登基称帝仅有一步之遥的位高权重者。她平日里看着亲切温和,那是因为没有摆谱的必要,可若是把气势拿出来,别说一个小小的银楼老板,便是宦海沉浮的官员们见了,都要忍不住心生战栗。

只一眨眼的功夫,店家的冷汗就湿透了中衣,他战战兢兢地拱手行礼:“是小老儿糊涂,还望贵人恕罪。”

他咬了咬牙,把匣子推到了闻骁手边,“小老儿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贵人。这东西便当做赔礼,送与贵人,还望贵人不要与小老儿计较,且消消气罢。”

闻骁见他这副大祸临头惶恐不已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浑身的气势随之散去。

她从荷包里摸出二百两银票,拍在桌上:“做生意想要牟利是正常的,可也要有个度,免得日后给自己招来祸患。这坠子我估摸着做工加材料,一百五十两顶天了,多出来的便算是赏你的这盏灯吧。”

店家见闻骁非但没有怪罪,还比照着首饰的价值多给出许多,不由得红了眼圈。

闻骁把匣子装进荷包里,带着黄连黄芩刚走到门口,便看到一脸假笑的沈珺,还有跟在后面,提着一盏花灯的纪言蹊。

纪言蹊提着花灯过来献宝:“看看,看看,这是那边文会的灯王,怎么样,不比你手里这盏差吧?”

若说闻骁手里的那盏灯是华美,那纪言蹊手里的那盏便是素雅。

那也是一盏走马灯,里面却不是描画了美人,而是梅兰竹菊,每幅画旁边还有题诗,字体各不相同,打在素白的灯屏上,真是好一派素雅秀致,文气十足。

纪言蹊把他的灯往闻骁手里递:“你可不知道,为了赢这盏灯,我真是穷尽毕生所学,过五关斩六将,才算是将这盏灯拿下。喏,送给你吧。”

一旁的沈珺见状,笑容愈发的温和,也愈发的虚假。

闻骁见他眉飞色舞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厉害,将众人震的一愣一愣的,纷纷表示才不如他,这盏灯非他莫属,忍不住笑了。

她把手里的美人灯放到了黄连的手里,接过纪言蹊‘千辛万苦’才赢回来的四季灯,拎起来细细打量。

却没有发现,一旁的沈珺在她移交美人灯,接过纪言蹊的花灯时,脸色有一瞬间的阴沉。

“这梅兰竹菊嘛,画的还不错,可题诗的这笔字,着实有些不够格。”

闻骁把花灯递给沈珺,让他看:“督主,你看,这人题诗写的最好的便是柳体,只可惜火候不够,这笔字可差着你远了。”

沈珺被灯怼到脸前,不由得朝后仰了仰头,他见闻骁看着他,仿佛还在等他的点评。

不由得拉平了嘴角,仔细打量了一番提在灯屏上的诗。

“殿下过誉了,臣的字不过是胡乱写的,当不得殿下夸赞。”

纪言蹊一听到什么字不字的,只觉得头大如斗,见这俩人还对字品评上了,更是恨不能拔腿就走。

他赶忙出言打岔:“殿下,今日您灯也赏过了,这会儿已经快亥时了,灯市也快散了,待会儿人多拥挤,不如现在就启程回宫吧?”

闻骁这才发现天色已经很晚了,再不回去,宫门就下钥了。

她把手里的四季灯交给黄芩提着,爬上马车,对沈珺说:“督主,你……”你还有伤在身,就先回去吧。

沈珺翻身上马,走到闻骁车驾侧边,“有始有终,既然今日陪殿下赏灯,便由臣送殿下回宫吧。”

他看了一眼神色疲倦的纪言蹊,说:“臣看纪公子也是劳累的紧,不如你便先回家休息去吧。殿下这里有我护送,定会将殿下好生送回宫中,纪公子不必担心。”

纪言蹊赶忙推辞,“如沈督主所说,有始有终,今日是我接殿下出宫的,当然也该我送她回去。沈督主风|尘仆仆,想必赶路也是累着了,不如您先回府修整吧。”

沈珺瞄了一眼对方,语气微妙地道:“我常年习武,这点路途算不得劳累。倒是纪公子文质彬彬……”

闻骁一转头,就看到纪言蹊脸上有藏不住的疲惫,就冲他挥手:“这些日子你确实劳累了,今儿又为了我奔波一整天,眼皮都快有三层了。行了,督主说的对,你个读书人身子骨弱,累了就回去歇着吧。”

想了想,非常体贴地加了一句:“放你三天假,回去好好休息,养养神。”

纪言蹊听她这么说,自己也确实是疲惫,便也不再争,冲着二人行过礼后,骑着马回家去了。

闻骁掀起帘子,对跟在自己车驾旁边的沈珺聊天。

因着路上行人多,只能挑拣着自己上山进了灵济宫之后的事情说。

什么灵济宫有一位做素斋手艺极好的道长,有机会定要请督主去品鉴一番啦。

什么灵济宫有一泓甘泉,泉水甘冽非常,特别适合泡明前茶啦。

什么自己最近看到一本书,学着书里所写,居然调制出了味道极为清雅的香丸,赶明儿送督主一匣子啦。

琐琐碎碎,沈珺听着也不嫌腻烦,反而还答应等这次的差事了结后,定要去灵济宫拜访闻骁,随她一起尝尝那好吃的素斋和甘泉泡出来的茶水。

他话虽然不多,但也会跟闻骁讲一些自己此行遇到的事情。

闻骁听这人讲自己把带头背叛的千户投进笼子里,再寻来数条饿极了的野犬也放进笼子里,让野犬去撕咬那千户,挨了不到半刻钟,那人便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的新主子是谁,并且迫不及待地交代了前因后果和过程,不敢有一丝隐瞒。

一旁的黄连和黄芩都被沈珺三言两语的描述吓得瑟瑟发抖,面色苍白,大气都不敢喘。

可是闻骁却面不改色,虽然她从来不用这般酷烈的手段,但是对于沈珺的做法,她也不会觉得过分。

要知道,这群人戍卫兖州本来是去保境安民的,可是,他们却逼得多少百姓家破人亡,活的猪狗不如。

朝廷拨不出来银子,沈珺不愿意这些人辛辛苦苦还拿不到饷银,想尽一切办法筹钱,不少他们分毫饷银,这些人却能为了更多的银子背叛沈珺,残害百姓,死不足惜。

沈珺见闻骁清澈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恐惧和鄙夷,只觉得心中某个地方,莫名松弛了下来。

说话间,车驾就进了宫,来到了闻骁所住的东六所。

“多谢督主送我回来。”

闻骁跳下马车,掏出放在荷包中的匣子,朝着沈珺递了过去,笑眼弯弯地道:“一岁一礼,一寸欢喜。”

“沈珺,这是给你的年礼。”

沈珺有些惊愕,嘴唇微张,颇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此人向来不是顶着画皮笑容亲和,就是神态从容笃定,闻骁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居然有点失态的模样。

她仰起头,颇为好奇地看着沈珺。

沈珺也不由得回看过去。

先一步回来的白芷听到动静刚迎出来,就看到月色下,一黑衣青年,一红衣少女,俩人无声对视,那画面很有几分岁月静好之感,说不出的旖旎动人。

也成功让白芷的心,咯噔一下,朝着不见底的深渊落了下去。

①:出自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②:出自赵长卿《探春令·早春》

③:出自《四库全书》

作者有话说:入V啦,谢谢大家的支持,上夹子前更新时间会很早。

下夹子以后还是老时间,每晚六点日更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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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坑开了,就在隔壁,求大家看着有兴趣的话,给个收藏吧,谢谢。

《被我抛弃的小可爱成了疯批》

文案:

霍湘是大齐战神武安侯的独女,外表有多美艳,性子就有多骄纵跋扈。

她曾强取豪夺过一个美少年。

少年名叫上官宴,是个落魄的宗室子,长得清华绝艳,性子温润腼腆。

只可惜,强扭的瓜不甜,任霍湘如何追逐,上官宴就是不喜欢她。

恰逢老皇帝听信命格之言,下旨要霍湘当继后。

霍湘便顺水推舟,接旨入宫,放上官宴自由。

只是不知为什么,重获自由的上官宴却发了疯。

先皇殡天,妃嫔们按制哭灵。

灵堂的帷幕后面。

披麻戴孝的霍湘被上官宴按在棺椁上,细细地吻着。

“这般喜欢权势,那再当一次皇后,如何?”

“给我当皇后啊,母后。”

上官宴恨霍湘。

恨她花心滥情,强逼他做替身。

恨她骗术高明,哄得他动了心。

恨她贪慕荣华,招惹了他却又抛弃他。

看着高坐凤位的霍湘。

上官宴眼帘半垂,嘴角浮上一抹阴鸷的笑意。

既然你这么喜欢权势,那么,待我坐上那皇位,想来你也是愿意再当一次皇后的。

对吗,我的……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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