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但我知道他不是凡人,终是与我们不同的,我们只能成为朋友。朋友一词,包涵太多感情,其中有种情,叫做好感。
那时,我家附近住了一个同校的男生,叫做陈凯。他家里很有钱,拥有一家公司,只因外婆家离学校近,才搬了过来。
陈凯是个英俊冷酷的男生,常常面无表情,对人爱理不理,成绩却超级好,在快班里总是头几名。
不知怎么回事,他妈妈很喜欢我,几乎每天开车送他儿子去学校的时候也把我带上,我喜欢他妈妈,和他妈妈讲话一点也不累,跟他却几乎无话,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有不懂的问题,问他的时候,他会耐心地告诉我。
将心比心,我当然不讨厌他,他就是看起来太冷了些,令人不好相处。
云起有时教我的物理知识太深奥,我听不懂便去问陈凯。因为我们的作业是一样的,我有错题,就借他的作业本来看。他们老师教得快,我还没做的,他已经做了。
我看到他几乎全对的作业本,总会佩服不已。我总是很羡慕那些比自己厉害很多的人物,那是我祈求的高度,但拼尽全力,仍然触摸不及。
陈凯常常生病,动不动就感冒发烧,但每次他妈妈说他生病的时候,我总看不出他有病。他的确是个坚强的男生。
我想高中若要谈恋爱的话,必须是像陈凯那样的人。但有一天,我改变了这种想法。
那天,我们和他们班一起上体育课,我坐在草地上遥遥地看他打篮球的风姿。他的人本来就长得高大,篮球在他的手中像活了一般。因担任前锋,他负责抢篮板,防守和卡位的重任,按理说,前锋投篮总是最后一个。但他投的准,在三分线外也能将球投进,队友总喜欢将球传给他。如果一个前锋投篮也很准,那么,对手基本上都拦不住他。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为他欢呼,但渐渐地,我眼前的他模样变了,那人竟是云起。那一刻,我才知道云起才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即便他不是凡人,在我心里,已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是一种深刻的不为人知的感情。
下了体育课,我看见陈凯向我投来的目光,却立马避了过去。我已经知道我对他的好感,只是因为他和云起很像。我庆幸自己并没有说出之前的想法,不然怕是对方要误会,我和他也不能像现在这样。
一旦跨过朋友的界限,情感便不再纯洁,会变成一种被妖魔化的感情。我已经认识到那并非真正的爱情,所以不需要开始。
晚上晚自习放了,已是9点,陈凯的妈妈竟没像往常那样早早地等在校门口,我就趁着这个时候对他说:“陈凯,今天我不跟你们回去了,有人来接我,我可以自己回去,请你跟你妈妈说一声,好吗?”
陈凯看着我,问:“什么人?”
我说:“一个很重要的人。”说着,转身向前亟亟地跑去。
在走出校园的那刻,我已经看见云起站在马路对面。虽然我不知道他来此的目的,但我只想和他一起回去。我想和他在一起!
想来我说出要他带我回家,他一定会拒绝的。但等我跑到他身边,还不待我说话,他向我伸出手,道:“以后都我送你回家,接你上学。”
我握住他的手,想也没想,点头含泪带笑道:“嗯。”我想自己真是个幸福的人!
2015.10.4 星期日天阴
当年,云起说会送我上下学后,翌日,我就拿着家中田里最新摘来的农产品送到了陈凯家。我感谢陈凯妈妈每天送我上下学,还告诉他们,以后我会自己乘公交去学校,不必麻烦他们。
陈凯妈妈客气地说她并不麻烦,还问我为什么要乘公交,这里的公交车最早是6点一班,错过这班就是7点,而我们上早自习刚好是7点,所以我必须要乘坐6点的那班,她说,这样岂不是更麻烦。我因为说谎,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好在陈凯站出来,对他妈妈道:“她有同学在公交车上,打算和她同学一起上学,而晚上她爸爸会来接。”
因为陈凯的这番话,陈凯妈妈才没再说什么。
从陈凯家里出来,我没有回头。从那一刻起,我在学校里再遇到他,也只是微微一笑,再没有过多的交集。现在他已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我也再没有联系过他。
回忆结束,我并没有因为当年的决定而后悔。现在,我待在云起书店内,看看书,写写日记,日子过得格外潇洒。
云起在干什么呢?他则捧着一本佛经,看的细致,一点也没被我打扰。他安静的样子,的确很有味道。
佛经,我是看不懂的。我学了那么多年的简体字,拿到佛经的那刻,方知这些字都白读了。我总搞不懂为何编纂佛经的人为何要用繁体字,难不成他们都是台湾那边的人?我希望那些编书的人能多为我们考虑,我们不是不想学,只是初看看不懂,常常会将其弃置一边。后来云起告诉我,现在的古书基本上都是这个字体。
果然和他相比,我还是才疏学浅了些。
这时,我想起了高中语文老师曾对我们说过的话,她说,写作写得好的人常常会在文中引用佛经中的道理。我想也是,佛法那么深奥的东西,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怎能轻易看懂,而讲得越深奥,越觉得此人有水平。当然,其实很多的禅语都很有哲理,所以我们常常能在禅语中得到人生的启迪。
我对云起笑笑说:“云起,你这是要看破红尘,笑傲江湖吗?”
他看着我,只简单地说了句,不可说,不可说云云。
我想他是故意不想让我知道他的心思,但他越不想我知道,我越想知道,所以我说:“云起,我要你说实话,你为何要看佛经啊,你看上面都是繁体字,你看着不觉得痛苦吗?”
他淡淡道:“完全没有任何障碍,你看不懂,不仅是字面上的原因,读不懂才是关键原因。”
我哭丧着脸说:“云起,你打击我。”
他轻点我的额头:“我那是督促你。”
有云起在,我想不优秀也很难,他总会以各种方法督促我好好学习,而且在各方面上,无条件地支持我,相信我。有他在,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福!小幺曾说,秀恩爱死得早,但我和他没有恩爱,至少到这时,没有。
现在,我虽然猜不中他看佛经的真实想法,但我知道他不可能看破红尘的,所以他学佛,一定有其他理由。至于是何因由,我自然不晓得。他的心,从来不是我可以捉摸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学佛,却未必信佛。
若说世上有六界,譬如:仙界、人界、妖界、魔界、鬼界、佛界,那神界应该置于何地?云起他,难道是六界外的人吗?如果是,他怎么可能信佛!
2015.10.5 星期一天雨
今日大雨,我穿了一条单薄的露出膝盖的连衣裙到了书店。穿得如此单薄,并非因为天热,而是我认为那样好看。
在云起面前,我想露出我最美丽的样子,学会穿衣打扮,只是因为要见他。
但今日的天气委实很差,我几乎是颤着身子走进店里,不曾想,店里的窗户大开,凉风簌簌地刮了进来。
我强颜欢笑,云起问:“冷吗?”
我穿成这样,本就是故意,若说冷,岂不是太丢脸了。正想摇头,云起二话不说,上前抱起了我,说道:“这里冷,我带你去后面院子。”
他的身子和手都很温暖,身上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能令人将所有不安都忘却。
看到他光洁的脖子还有好看的锁骨,我红着脸将眼闭了过去。待他停下,才睁开双眼,转过头的那瞬,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忘记了所有。
只见眼前有一棵十分巨大的琼花树,白色的花瓣纷纷扬扬,将所有土地铺满,人仿佛是入了仙境。琼花树旁有一座极具古典气息的房子,房子皆由红木所制,连里面的家具都是红木,用器都是古董,整个院子的格调,格外高雅,仿佛回到了古代。
曾经,我也来过后院。但不同于往日,今日的琼花开得格外灿烂,虽然现今并非是琼花开放的季节,但我想应该是花树有情,常常以主人的意志开放。
在外,绝对是看不到院子里这样的景象的。
他将我放下,我小心地走进花海中,都有点不敢将脚放进去。今日,我穿了一双白色的单鞋,好像都和花朵融为一体了。
院子里,云起施法创造出来的结界阻挡了外面凛冽的风雨。结界内,温度适宜,穿着裙子,一点不冷。我心情格外好,刚想笑,回头却见他站在琼花树下,他表情淡淡,可以说毫无表情,却仿似染上了哀伤,我的笑也僵在了脸上。
我心想,他是在想念那个人吧,前世的那个人,前前世的那个人。琼花向来是他们爱情的见证,那我算什么呢?
云起,如果我的生命只有一天,能给我一天,一天你对她的待遇和情感吗?胃,突然又开始疼了,不知所以,毫无理由的疼痛,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总有种感觉,我不可能长时间地活在这个世间。也许这是句废话,因为人怎么可能能活得比神久。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我的生命应该很快就会消亡。
我荒废了太多的日子,日子终于看不惯我,打算离开我了。这世上,最不缺少的是时间,最缺少的也是时间。我多想,多想多一点时间陪着云起,只希望这马上会离开人世的感觉,只是我的错感。
可我注定会老去、死去,不是吗?
小梅和离殇从房子里跑出来,冲我和云起挥手,欢快道:“安琪,你来了呀,今天我们准备了饺子,就等你来包饺子了呢!”
这时,胃痛竟然奇异地消退了下去,仿佛刚才的感觉,真是我的错觉。但从今日起,我会将以后的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看,我害怕有天与云起他们分离,害怕这么不负责任地离开,所以必须珍惜这短暂而来之不易的日子。人与人的相遇,总是不易的,那么人和妖呢?
人的生命在妖看来,只是一片新叶长大然后飘落的过程。
我问小梅:“你们今天怎么打算吃饺子,店不看了吗?”
小梅摆摆手,笑着说:“不用看,有人进来,想买书的话,他们会叫的,我们在这里听得见。书这东西,根本没有人会偷的。”
我笑笑不语。
小梅买了伍元的饺子皮,早已备好了韭菜猪肉馅。萝莉离殇不会包饺子,却嚷着要包,我们只能由着她,结果她将饺子都包成了飞碟或者小笼包或是烧麦。好在她包得慢,主要还是我和小梅包揽了所有工作,否则所有饺子都要被她毁了。
只是我不知道其实云起也会包饺子,还包得格外好。
他拿起一片饺子皮,放于手心上方的位置,用勺子舀了一勺馅子,放进皮中,然后他两手一压,竟就包好了。包的饺子,馅多,大个,好看。
我奇怪道:“云起,你怎么不用沾水?”
他淡淡道:“小梅买的是新鲜皮子,不用水也能包起来,不信你试试。”
我一试,还真是如此。
其实与妖相处,和人相处一样,有时还比人更好相处,我们的生活并非那么轰轰烈烈,也很简单。相濡以沫,细水长流,不过如此。
离殇包的饺子,姑且算是饺子,已不能用水煮,只能用水蒸。我们谁都没想到,蒸出来的饺子其实更好吃。
数了一下,共有72个饺子,每人平均吃了十多个,还剩了些,都放进了冰箱。
吃着饺子时,云起道:“下午有人要来,你最好不要离开。”
我问:“是谁?”
云起没有回答,小梅道:“我前主人的姥姥。”
我知道小梅的前主人,就是云起心中一直记挂的人——莫翎轩。既然是她的姥姥,想来便是青丘九尾白狐了。
因是与莫翎轩有关的人,想来也与云起有关,我自然不肯走的,但云起指明让我不要走,这是何用意呢?
这顿饺子算是我们的中饭,吃完后,小梅希望我能晚上住在这里,她的意思是,我们四人刚好凑成一桌麻将。好不容易等到我放个小假,她和离殇都希望我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好陪他们解解乏。
好在我的父母亲开明,我打电话给爸妈说今晚住在同学家,让小梅冒充了一下我的同学,好歹将爸妈说服了。今夜,我可以睡在云起书店的后院子里。
莫翎轩的姥姥有着一头及地的白发,像绸缎一般富有光泽,竟然没有一丝分叉。我想着她是怎样保养,才能将这么多这么长的头发保养的这般好,可既然能保养的这么好,为何不将白发染成黑发呢?!难道不是黑发更好看吗?
念真上仙,莫翎轩的姥姥,穿着一身古装白衣,衣摆上镶着金色丝线,绣成了白云的形状。她虽然头发花白,面容却仍然年轻,她的美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总之,给人一种极为睿智的感觉。
云起将我拉到念真上仙面前,我见她的目光看向我,心不由一阵慌张,好像被窥探了心中所想一样。
她对我微微一笑,又令我放下了戒备,想来她是个亲切的人。
她走到我面前,竟突然在我的额上吻了一下,我被这样亲昵的举动吓了一跳,想推开她,身子却被云起抓住了。
念真上仙移开自己的红唇,用手上的紫色绢扇掩住了笑容。她道:“孩子,我这是在给你赐予祝福啊!你知不知道,白狐向来都有变身的能力,我现在就将这变身的能力赐予你,以后你可以变成任何你想变成的人,只要你想便可以。”
那时,我家附近住了一个同校的男生,叫做陈凯。他家里很有钱,拥有一家公司,只因外婆家离学校近,才搬了过来。
陈凯是个英俊冷酷的男生,常常面无表情,对人爱理不理,成绩却超级好,在快班里总是头几名。
不知怎么回事,他妈妈很喜欢我,几乎每天开车送他儿子去学校的时候也把我带上,我喜欢他妈妈,和他妈妈讲话一点也不累,跟他却几乎无话,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有不懂的问题,问他的时候,他会耐心地告诉我。
将心比心,我当然不讨厌他,他就是看起来太冷了些,令人不好相处。
云起有时教我的物理知识太深奥,我听不懂便去问陈凯。因为我们的作业是一样的,我有错题,就借他的作业本来看。他们老师教得快,我还没做的,他已经做了。
我看到他几乎全对的作业本,总会佩服不已。我总是很羡慕那些比自己厉害很多的人物,那是我祈求的高度,但拼尽全力,仍然触摸不及。
陈凯常常生病,动不动就感冒发烧,但每次他妈妈说他生病的时候,我总看不出他有病。他的确是个坚强的男生。
我想高中若要谈恋爱的话,必须是像陈凯那样的人。但有一天,我改变了这种想法。
那天,我们和他们班一起上体育课,我坐在草地上遥遥地看他打篮球的风姿。他的人本来就长得高大,篮球在他的手中像活了一般。因担任前锋,他负责抢篮板,防守和卡位的重任,按理说,前锋投篮总是最后一个。但他投的准,在三分线外也能将球投进,队友总喜欢将球传给他。如果一个前锋投篮也很准,那么,对手基本上都拦不住他。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为他欢呼,但渐渐地,我眼前的他模样变了,那人竟是云起。那一刻,我才知道云起才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即便他不是凡人,在我心里,已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是一种深刻的不为人知的感情。
下了体育课,我看见陈凯向我投来的目光,却立马避了过去。我已经知道我对他的好感,只是因为他和云起很像。我庆幸自己并没有说出之前的想法,不然怕是对方要误会,我和他也不能像现在这样。
一旦跨过朋友的界限,情感便不再纯洁,会变成一种被妖魔化的感情。我已经认识到那并非真正的爱情,所以不需要开始。
晚上晚自习放了,已是9点,陈凯的妈妈竟没像往常那样早早地等在校门口,我就趁着这个时候对他说:“陈凯,今天我不跟你们回去了,有人来接我,我可以自己回去,请你跟你妈妈说一声,好吗?”
陈凯看着我,问:“什么人?”
我说:“一个很重要的人。”说着,转身向前亟亟地跑去。
在走出校园的那刻,我已经看见云起站在马路对面。虽然我不知道他来此的目的,但我只想和他一起回去。我想和他在一起!
想来我说出要他带我回家,他一定会拒绝的。但等我跑到他身边,还不待我说话,他向我伸出手,道:“以后都我送你回家,接你上学。”
我握住他的手,想也没想,点头含泪带笑道:“嗯。”我想自己真是个幸福的人!
2015.10.4 星期日天阴
当年,云起说会送我上下学后,翌日,我就拿着家中田里最新摘来的农产品送到了陈凯家。我感谢陈凯妈妈每天送我上下学,还告诉他们,以后我会自己乘公交去学校,不必麻烦他们。
陈凯妈妈客气地说她并不麻烦,还问我为什么要乘公交,这里的公交车最早是6点一班,错过这班就是7点,而我们上早自习刚好是7点,所以我必须要乘坐6点的那班,她说,这样岂不是更麻烦。我因为说谎,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好在陈凯站出来,对他妈妈道:“她有同学在公交车上,打算和她同学一起上学,而晚上她爸爸会来接。”
因为陈凯的这番话,陈凯妈妈才没再说什么。
从陈凯家里出来,我没有回头。从那一刻起,我在学校里再遇到他,也只是微微一笑,再没有过多的交集。现在他已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我也再没有联系过他。
回忆结束,我并没有因为当年的决定而后悔。现在,我待在云起书店内,看看书,写写日记,日子过得格外潇洒。
云起在干什么呢?他则捧着一本佛经,看的细致,一点也没被我打扰。他安静的样子,的确很有味道。
佛经,我是看不懂的。我学了那么多年的简体字,拿到佛经的那刻,方知这些字都白读了。我总搞不懂为何编纂佛经的人为何要用繁体字,难不成他们都是台湾那边的人?我希望那些编书的人能多为我们考虑,我们不是不想学,只是初看看不懂,常常会将其弃置一边。后来云起告诉我,现在的古书基本上都是这个字体。
果然和他相比,我还是才疏学浅了些。
这时,我想起了高中语文老师曾对我们说过的话,她说,写作写得好的人常常会在文中引用佛经中的道理。我想也是,佛法那么深奥的东西,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怎能轻易看懂,而讲得越深奥,越觉得此人有水平。当然,其实很多的禅语都很有哲理,所以我们常常能在禅语中得到人生的启迪。
我对云起笑笑说:“云起,你这是要看破红尘,笑傲江湖吗?”
他看着我,只简单地说了句,不可说,不可说云云。
我想他是故意不想让我知道他的心思,但他越不想我知道,我越想知道,所以我说:“云起,我要你说实话,你为何要看佛经啊,你看上面都是繁体字,你看着不觉得痛苦吗?”
他淡淡道:“完全没有任何障碍,你看不懂,不仅是字面上的原因,读不懂才是关键原因。”
我哭丧着脸说:“云起,你打击我。”
他轻点我的额头:“我那是督促你。”
有云起在,我想不优秀也很难,他总会以各种方法督促我好好学习,而且在各方面上,无条件地支持我,相信我。有他在,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福!小幺曾说,秀恩爱死得早,但我和他没有恩爱,至少到这时,没有。
现在,我虽然猜不中他看佛经的真实想法,但我知道他不可能看破红尘的,所以他学佛,一定有其他理由。至于是何因由,我自然不晓得。他的心,从来不是我可以捉摸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学佛,却未必信佛。
若说世上有六界,譬如:仙界、人界、妖界、魔界、鬼界、佛界,那神界应该置于何地?云起他,难道是六界外的人吗?如果是,他怎么可能信佛!
2015.10.5 星期一天雨
今日大雨,我穿了一条单薄的露出膝盖的连衣裙到了书店。穿得如此单薄,并非因为天热,而是我认为那样好看。
在云起面前,我想露出我最美丽的样子,学会穿衣打扮,只是因为要见他。
但今日的天气委实很差,我几乎是颤着身子走进店里,不曾想,店里的窗户大开,凉风簌簌地刮了进来。
我强颜欢笑,云起问:“冷吗?”
我穿成这样,本就是故意,若说冷,岂不是太丢脸了。正想摇头,云起二话不说,上前抱起了我,说道:“这里冷,我带你去后面院子。”
他的身子和手都很温暖,身上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能令人将所有不安都忘却。
看到他光洁的脖子还有好看的锁骨,我红着脸将眼闭了过去。待他停下,才睁开双眼,转过头的那瞬,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忘记了所有。
只见眼前有一棵十分巨大的琼花树,白色的花瓣纷纷扬扬,将所有土地铺满,人仿佛是入了仙境。琼花树旁有一座极具古典气息的房子,房子皆由红木所制,连里面的家具都是红木,用器都是古董,整个院子的格调,格外高雅,仿佛回到了古代。
曾经,我也来过后院。但不同于往日,今日的琼花开得格外灿烂,虽然现今并非是琼花开放的季节,但我想应该是花树有情,常常以主人的意志开放。
在外,绝对是看不到院子里这样的景象的。
他将我放下,我小心地走进花海中,都有点不敢将脚放进去。今日,我穿了一双白色的单鞋,好像都和花朵融为一体了。
院子里,云起施法创造出来的结界阻挡了外面凛冽的风雨。结界内,温度适宜,穿着裙子,一点不冷。我心情格外好,刚想笑,回头却见他站在琼花树下,他表情淡淡,可以说毫无表情,却仿似染上了哀伤,我的笑也僵在了脸上。
我心想,他是在想念那个人吧,前世的那个人,前前世的那个人。琼花向来是他们爱情的见证,那我算什么呢?
云起,如果我的生命只有一天,能给我一天,一天你对她的待遇和情感吗?胃,突然又开始疼了,不知所以,毫无理由的疼痛,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总有种感觉,我不可能长时间地活在这个世间。也许这是句废话,因为人怎么可能能活得比神久。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我的生命应该很快就会消亡。
我荒废了太多的日子,日子终于看不惯我,打算离开我了。这世上,最不缺少的是时间,最缺少的也是时间。我多想,多想多一点时间陪着云起,只希望这马上会离开人世的感觉,只是我的错感。
可我注定会老去、死去,不是吗?
小梅和离殇从房子里跑出来,冲我和云起挥手,欢快道:“安琪,你来了呀,今天我们准备了饺子,就等你来包饺子了呢!”
这时,胃痛竟然奇异地消退了下去,仿佛刚才的感觉,真是我的错觉。但从今日起,我会将以后的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看,我害怕有天与云起他们分离,害怕这么不负责任地离开,所以必须珍惜这短暂而来之不易的日子。人与人的相遇,总是不易的,那么人和妖呢?
人的生命在妖看来,只是一片新叶长大然后飘落的过程。
我问小梅:“你们今天怎么打算吃饺子,店不看了吗?”
小梅摆摆手,笑着说:“不用看,有人进来,想买书的话,他们会叫的,我们在这里听得见。书这东西,根本没有人会偷的。”
我笑笑不语。
小梅买了伍元的饺子皮,早已备好了韭菜猪肉馅。萝莉离殇不会包饺子,却嚷着要包,我们只能由着她,结果她将饺子都包成了飞碟或者小笼包或是烧麦。好在她包得慢,主要还是我和小梅包揽了所有工作,否则所有饺子都要被她毁了。
只是我不知道其实云起也会包饺子,还包得格外好。
他拿起一片饺子皮,放于手心上方的位置,用勺子舀了一勺馅子,放进皮中,然后他两手一压,竟就包好了。包的饺子,馅多,大个,好看。
我奇怪道:“云起,你怎么不用沾水?”
他淡淡道:“小梅买的是新鲜皮子,不用水也能包起来,不信你试试。”
我一试,还真是如此。
其实与妖相处,和人相处一样,有时还比人更好相处,我们的生活并非那么轰轰烈烈,也很简单。相濡以沫,细水长流,不过如此。
离殇包的饺子,姑且算是饺子,已不能用水煮,只能用水蒸。我们谁都没想到,蒸出来的饺子其实更好吃。
数了一下,共有72个饺子,每人平均吃了十多个,还剩了些,都放进了冰箱。
吃着饺子时,云起道:“下午有人要来,你最好不要离开。”
我问:“是谁?”
云起没有回答,小梅道:“我前主人的姥姥。”
我知道小梅的前主人,就是云起心中一直记挂的人——莫翎轩。既然是她的姥姥,想来便是青丘九尾白狐了。
因是与莫翎轩有关的人,想来也与云起有关,我自然不肯走的,但云起指明让我不要走,这是何用意呢?
这顿饺子算是我们的中饭,吃完后,小梅希望我能晚上住在这里,她的意思是,我们四人刚好凑成一桌麻将。好不容易等到我放个小假,她和离殇都希望我在这里住一个晚上,好陪他们解解乏。
好在我的父母亲开明,我打电话给爸妈说今晚住在同学家,让小梅冒充了一下我的同学,好歹将爸妈说服了。今夜,我可以睡在云起书店的后院子里。
莫翎轩的姥姥有着一头及地的白发,像绸缎一般富有光泽,竟然没有一丝分叉。我想着她是怎样保养,才能将这么多这么长的头发保养的这般好,可既然能保养的这么好,为何不将白发染成黑发呢?!难道不是黑发更好看吗?
念真上仙,莫翎轩的姥姥,穿着一身古装白衣,衣摆上镶着金色丝线,绣成了白云的形状。她虽然头发花白,面容却仍然年轻,她的美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总之,给人一种极为睿智的感觉。
云起将我拉到念真上仙面前,我见她的目光看向我,心不由一阵慌张,好像被窥探了心中所想一样。
她对我微微一笑,又令我放下了戒备,想来她是个亲切的人。
她走到我面前,竟突然在我的额上吻了一下,我被这样亲昵的举动吓了一跳,想推开她,身子却被云起抓住了。
念真上仙移开自己的红唇,用手上的紫色绢扇掩住了笑容。她道:“孩子,我这是在给你赐予祝福啊!你知不知道,白狐向来都有变身的能力,我现在就将这变身的能力赐予你,以后你可以变成任何你想变成的人,只要你想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