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它好像一个人的心,心不死,灯便不灭。

我知道它是什么,这是结魄灯。曾经,我在忘川河上看见云起手持这盏灯。云起在笔记里说,结魄灯只能由心上血点燃,心上记挂着谁,唤回的便是谁的魂。

我不知道这盏灯被放在此处的原因,但想来与我无关。灵犀兽,结魄灯,云起,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吧!

心突然绞痛起来,伴随着一阵胃痛,我明明记得自己并没有心脏病,虽有几次食物中毒的经历,但也不致像今日这般疼痛。这时,疼得越发厉害,一阵痛过一阵,想站也站立不住。我紧紧咬住嘴唇,不想令自己疼得叫出声音,但咬得紧了,嘴上竟泛起一丝腥味。

此时,我痛得连心烦的心思也没有。

我蹲在门口的台阶上,双手抱膝,一阵无助,竟突然有个念头,也许我会死的,会死的。我好怕死,所以我咬唇,在台阶前,一遍遍地用手指写着:“我要坚强地活下去。”

台阶边从石缝里钻出来的小草好像懂得我的心思,连连冲我点头。

原来是起风了。

明明是如此和煦的风,我却觉得很冷,身上只穿着一件吊带的睡衣,根本不够御寒,我瑟缩着身子,将自己蜷成一团,一遍遍地告诉自己:“如果上天要我这刻死去,我必然做一件自认为有意义的事,要死得其所才好啊!”

可怎样才算死得其所?

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着,死前,能看一眼云起便好。但我又觉得自己太过自私,我怎能让云起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死去,这对他,不是太残忍了吗?

要死的话,我也该默默地死,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也就不会担心了。

琼花在这样的夜里又开始飘零,风一吹,花瓣飘了满地,落在我的发上,肩上,身上,脚边。这刻,我才明白花落,不仅只有美,其中还有淡淡的哀伤。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一件大衣突然盖在了我的身上,我抬头,便见到他温润无暇的脸,还有他关切的眼神。

云起半蹲着身子,问我:“呆在这里做什么?”

我忍着痛,道:“睡不着,出来坐坐。”

“为什么睡不着?”

“因为做噩梦。”我说谎了。

“噩梦,什么噩梦?”

我低头不语。

他揉着我的头,安慰我:“傻瓜,噩梦都是反的。”

我抬头,刚想反驳,一张脸便完全落入他的眼中。我知道这下我肯定骗不了他了,他知道了。云起露出担心的神色,将我抱于怀中,着急道:“你说谎,脸色怎么这么白?哪里难受?”

他的声音好像有些哑了。

我心想,果然我的心思都被他看穿了,可是如果什么都让他知道了,那么我还是我吗?我还需要说话,需要行动吗?我一个劲地摇头,不肯说哪里难受,我不要身边的人为我担心。

可他太过温柔,又太过霸道,逼得我不得不说。他道,若我再不肯说,他只得向我施咒,逼我说出来。

我险些落泪,说道:“云起,到底是我前世造了什么孽,老天爷要这么对我?我……这里痛。”我指了指心的位置还有胃的位置,我心里还抱着侥幸,也许一切只是我想错了。云起他,神通广大,没什么办不到的。但他的眼神为何如此紧张,这都不像他,我明白也许生命已经在向我发起警告,我的时间应该不多了。

人真得不能和天抗争吗?

那夜,云起将我抱得紧紧的,我身上的痛也渐渐散去,最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最后记得的只有那盏结魄灯好像熄灭了。

一直以为它永远不灭,可它仍是熄了,犹如人的心死。



☆、梦回

她走在美的光影里,

像皎洁无云,星光灿烂的夜色,

明与暗最精妙的色泽,

都交汇于她那玉容秋波里,

融成一片柔美的光,

这光,即便是美艳的白昼,上苍也拒不施舍。

—— 乔治·戈登·拜伦《她走在美的光影里》

2015.10.10 星期六天晴

六号早晨,醒来时,我在云起床上。他坐在我身边,神情疲惫,想来一夜未睡。我努力回想昨夜种种,只觉头疼,其他什么也记不得。但——好像模模糊糊地记得,云起好像吻了我。然,这怎么可能呢?

在知道他心里只有莫翎轩后,我怎敢向他表明心意,就怕说明了,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现在,我只想陪着他,陪到我再也无法陪他的那刻,即便没有爱情,也是幸福。我爱他,爱得深刻。

如今回学已有三日,身子再无任何不适。想来前两天的痛楚并没有什么,而且我还这么年轻,从未做过什么恶事,上天没道理要夺走我的性命。

可若老天爷真要夺走我的命,我能与天抗衡吗?我能怎么办?我虽然相信医学,但更相信云起,若云起也没办法,这便意味着天下没有人会有办法。与其担心受怕地活着,倒不如看开些,做些有意义的事,每天都开开心心,如此方不枉在人世间走了一遭。

来学校的时候,小梅偷偷塞了一封信给我,我当时并没有细看,直接放进了包里。现在,我得片刻闲,将信从包里取出,发现原来它正是白念真留给云起的那封。

信已经拆开,想来云起已经看了。

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由四字或者六字的短句组成,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文言文了,看似短小,却已包涵太多内容。可见古人用词真是简洁。南派三叔曾在《盗墓笔记》的第一部里写道:“古人讲话非常简洁,而且非常有技巧,比如说,一个:‘然’,一个齐国的国君问他的军师一个问题,那军师点头一笑,说:‘然’。那国君回去琢磨了半天想着这个然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结果就积劳成疾了,弥留之际把自己考虑的答案和军师说了,问军师当时是不是这个意思,那军师呵呵一笑:‘然’。那皇帝立马就断气了。”

我觉得这个桥段很有意思,便拿来用一下,希望三叔不要怪我(我喜欢叫他三叔)。在这个世间,我是真正与古人打过交道的,若云起他不是要照顾我的古文水平,想来他也一口一个“然”字,那还不把我折磨死?!

信的开头如此道:“容宇帝君尊鉴:久闻帝君下凡已有几世,逗留人间,不肯回返,可见千馀年来,唯情一字,不能遗忘。老身年岁日长,久在人世,悲哀愈深,常独自坐于廊庑,凭栏望断,空悲切,无人知。每念及旧事,思念悠重,只盼与故人重逢。无奈耳边寒蝉凄切,直向暮云深处,从此闲愁,待无人说。酒也阑珊,花也寂寥。尤记覆杯纤手,为吾倾酒,尤闻婉转莺歌,喊吾姥姥,一声声,一念念,未曾休也。更几番雨,骤雨黄昏,山色暝暗,城杳杳,人去去,不复当年鬓花鲜丽……”

看着看着,这才明白原来这写的是白念真思念她外孙女莫翎轩,信的内容,情真意切,思念深重,拳拳之心,溢于言表。信中还写了许多关于莫翎轩的事,这里的很多事或许云起之前也未知晓,因为我未曾在云起的笔记中看过这些。

拿着信,我坐在学校的丹桂园里,心里一片平和。现今丹桂飘香,园中,草色翠绿,桂花无数,风景独好,四下幽静,没有比这里更适合看书的了。

因手上带有云起赠予的手链表,我的神思飞入了信中,去那信开始的地方,去看看记载在信上的故事的始末。

我从没想到这故事的开始,是莫翎轩十三岁那年,也是上官钰择离开的那年。

上官钰泽是谁呢?

他是云起的天魂,人有三魂七魄,三魂分别为天魂、地魂和人魂。天魂,即为云起的其中一魂,故意分出这一魂,全为了用这一魂守护所爱之人,也为不忘。被贬为凡人的他必然要喝下一碗孟婆汤,这也注定他必然要忘记前世的情,但将魂魄分开,他可以选择,选择让其中一魂不喝。所以他的天魂并没有喝下孟婆汤,便也没有忘记前世。

那年,西北之地,一个不知名的村子——永夜村,村子里的人尽数被魔尊姜寒的手下杀害。那正是莫翎轩所在的村子。

云起魂魄不全,与姜寒的一战,看似胜了,却已深受重伤。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我的神思完全踏到实地,清晰地看到上官钰泽淡漠的眼神,感受到他淡定的气质,已能肯定他是云起无疑,不同的只有名字罢了。

莫翎轩,一个极美的女人,一个极有想法的女子,但她的童年却全是不幸。村子里的人将她视为妖类,打她、弃她、厌她,甚至辱骂她的人格,母亲死后,连父亲也不肯认她,任她自生自灭,唯有上官一人关心着她。

可这唯一关心她的人,这时竟也要走了。

十三岁的她,个子还不到他的胸口。莫翎轩拉着他的手,恳求道:“大哥哥,留下来,一直陪着我,好吗?”白衣的少女站在花树下,身形单薄,美丽的脸因伤心,显得楚楚动人,令人既怜且痛。

这世间,除了他,再也没有对她好的人了,但上天却如此残忍,连他都要夺走。不知为何,我竟能体会到莫翎轩的心情,想来应该是我也觉得自己是个不幸者吧!这世间不幸者千千万万,我们刚好是其中之一。这就是人的命,有人生来幸福、幸运、富裕,有人生来不幸、困苦、贫穷。这全是命,由不得我们选择。

上官神色未变,抚着她的头,柔声道:“傻瓜,没有人是永远在一起的,家人如是,朋友如是。上次是你负我在先,好在这次我并没有负你。”

我知道在第一世里,云起所爱的人先他离世,最终两人连最后一面也不得见,他们本有誓约,说好琼花树下不见不散,哪知许下誓言的那刻,这话便成了诀别。所以在云起的心里,他一直认为是她有负于他。

莫翎轩落泪的那刻,我想,云起的心定也不好受,但他却是微微笑着,显得亲切而又温柔,似乎就算此刻天地崩裂,也无需伤心,更无需担忧恐惧。有他在,我们什么也不用怕的。

上官对哭泣中的她道:“请相信,我会一直陪着你,永远有多远,那便有多远。”

这个内容,其实我在云起的笔迹中看过,但我发现我竟会百看不厌。想来这个时候至少上官还在,那便是好的。上官后来也的确做到了自己的承诺,看起来他死了,但他的魂缚在了她脖子上的白狐玉坠上,其实并没有离开。

我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但云起和她情定三生,缘结三世,或许说明了永远是没有尽头的,佛说三世,为过去世,现在世与未来世,这自然也是没有尽头的。

他们让我明白了,世间有真情,但需知,坚持真情不易。

上官死后,她又回到了琼花树下。

可树下,为何只她一人了?花虽美,但树有根,不能随人而走。

她抚着树身,心道:“我也要离开了,我打算走遍大江南北,我要去流浪了,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有一天,我会找到你,记得等我。”这番话,她是说给他听的,也不管他是否听得到,她都要说的。万一他听见,说不定会来找她,她如此想。

那段日子,她从北方走到南方。其间发生了许多事,比如为民除害,比如月老牵线……

在一座边陲小城中,城中人深受洪涝之苦。原来是一头蛟在作恶。

城中百姓并无能力对付恶蛟,被逼无奈,只得求高人相助。莫翎轩刚好路过,看见了张贴在城内的告示。她对贴告示的士兵说,她能杀了恶蛟。

他们一看她是个瘦弱的女人,纷纷说她身为女人就该去绣花,去嫁人,躲在深闺中,不该在外走动。

可见当时的人看不起女人,女人也是最没有地位的。与时代想悖,与民风相抗,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这就好比一头牛义无反顾地去撞一面墙,墙没倒,自己反而被撞个鲜血淋淋。她不能做与当时民风相悖的事,但可以巧妙地坚持自己的意志。既不违背自己的内心,也不使人生厌。

于是她绑起长发,换上男儿装,背负一把青锋剑,去斗那恶蛟。白狐向来有变身的能力,根本没人怀疑她其实是个女子。她,无疑是美丽的,美得倾城,美得妖娆,美得绝代,即便已是男儿身,也是极美的。走在城中,总能令无数男女神魂颠倒。

她原名莫翎萱,但这名字太过女气,于是她自己为自己改名,将原本的“萱”字改成了“轩”。可见她是个极有个性,又很有想法的女人。

那年,已是上官离开的四年之后。

她为了保护自己,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力,这时,寻常妖类已不是她的对手,现今,她傲视风云,她无所畏惧。

那年,她也已与姥姥白念真相认,但她不愿一直留在青丘山,便下山去了。于凡界,寻找他的身影,于凡界,寻找她活在世上的意义。

蛟兽,非蛇非龙,体型庞大,头上长着一个角,居于深河底,施法引发洪涝,害死无数无辜百姓,只是因为它喜欢,它以一己之私残害百姓,却根本没发现自己的错误。

莫翎轩自然最看不惯这样的做法。

这种视人命如草芥,不顾他人,只顾自己喜好的自私做法,最让人觉得可恶。蛟兽狂妄,说自己很快便要成龙,这些死去的人就当献祭给它这个未来的龙神。

莫翎轩呸了一口,区区一只妖兽,还妄想成为龙神。若龙神就是这个德行,估计这凡世的天子们都要泣泪,大吼一声不干了,因为他们万万不会想到自己祭拜的龙就是长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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