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好,随你喜欢。”

接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无法相信那就是我师父的曾经,那么淡薄不争的性子,原来曾经是满含了娇骄二气的。从北海带出来的珍宝早已用完,没有钱,所有的问题一瞬间全部浮现,不会洗衣做饭,不会穿针引线,受不了简陋的屋子,受不了种下桔梗花的劳累,受不了每日只有野果野菜充饥。每日都在爆发着矛盾,每日都在怨愤,负情绪充满了两颗心脏。

“你够了没有?我以前过的从来都是这种日子,跟我在一起,就只能这样!”君昶终于爆发了。

“那你走啊!”念君说出了她最后悔的话,他真的走了。

也许吧,一直生活在童话中的公主,本就是不适宜走出童话的。

君昶没有回来,一天、两天,念君变得焦躁,开始在乐栖山上四处寻找,没有,便离开乐栖山继续找。一天、两天、一月、两月,焦躁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渐渐的绝望,不知世事并不代表她不聪明。

再一次见到君昶是在两年后,也许会觉得时间有些漫长,但是对于妖和神,那不过一个弹指的功夫而已。

是在一个小小的凹谷里,有些阴冷潮湿,但显然是适合蛇类的,一间很简陋的茅屋,相对而言,乐栖山上的已算是豪宅了。

“君昶?”念君提起裙摆,在一片湿乎乎的草圃上尽量找出一些相对干燥的地方。

“有客人来吗?”一个细细柔柔的声音,从茅屋里传出来。

是一条刚刚化成人形的金丝蛇,既不优雅也不高贵,唯一可取的是那副娇柔的样子惹人生怜。

“你……你好,君昶在么?”

“谁……念……公主……”君昶舌尖转了几转,最后终于只出了“公主”二字。“这是北海的公主,你先进去吧。”对着那条金丝说着。

金丝显然是有点被“公主”这名头吓着了,缩了缩脖子就离开了,连眼睛也没敢抬一下。

“君昶……”

“公主,金丝她胆子很小,还请公主莫怪。”君昶一直垂着眼,不愿看她一下。

“公主?你……你怎么会这样叫我?金丝是谁?你为什么跟她在一起?”念君的思考能力在诧异中完全降低为零。

“念,我累了,太累了。你是公主,我只是个小妖,你是北海上最美的珍珠,而我,只是沼泽里的一块烂泥,我配不上你……金丝是我的妻子,昨日成的婚。你走吧,这里又阴又潮,不适合你……”

“你看着我的眼睛说……”

君昶顿了一会儿,忽然抬起眼帘,目光坚定,“你走吧,这里不适合你,我也不适合你。”

念君像是被施了咒言的木偶,转身,一步、两步、三步,离开了凹谷,眼泪滑下,落入了夜幕。

一天的时间有多长,长到似乎是路过了沧海桑田,看尽了天上人间。

念君回到了乐栖山,丢弃了所有的华裳锦服,送出了所有的珠宝首饰,每日早起将几间屋子打扫干净,将山门内的桔梗花一株株密密植好。潜心修行,浅淡悲喜,结合北海法术,创出了乐栖秘术,收留学子,偶尔,也收两个徒弟。

也许,有的时候,喜欢吃一样食物,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曾经某个人喜欢。也许,有的时候,一直呆在某地不曾走远,也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这里是谁逗留过的人间。

“师父,您确定……渣的是他而不是……”您老人家。

“哼!你这个小丫头,那时候我尚不足千岁,又一直生活在北海,不知世事,难免有些不对嘛。不过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什么对对错错又还有什么要紧。”师父满脸的无所谓,直接打破了我想要看出点什么的梦想。

”可我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的,就像……”你懂的。

“啧,你才活多久啊,七百年也好意思拿出来说?你师父我是你的翻上十倍不止啊!等你到我这时候了,就知道了。”师父又开始架着二郎腿磕起了瓜子。

“师父!您已经七千岁这么老了!!”保养的真好!

“哪里有很老………………你这个小丫头,不知道女人的年纪是不能乱问的吗?!”

“咳,好吧。可是这跟外面那位有关系么?”

“差不多吧,都是心上人移情别恋了咯,不过你看看我,再看看她,知道差距了吧!”

我望着刚朝地上吐了口瓜子壳的师父,可以说看出来了么??

“咳,话说师父,您本名是……”希望不是我猜的那样。

“哼,说出来,吓死你!”师父拍了拍手插腰站起,朗声道“北海之珠海馥曼,就是你师父我!”

吓死我了!据书上记载,馥曼公主天资聪颖又貌美无双,年纪轻轻便已是闻名六界的文武双全的美女,据说她气质出尘,如海上明月,举止优雅,似微风下的海面,六界中她的追求者多的足可将北海填平。可是……眼前这位……岁月果真是把杀猪刀啊杀猪刀,还是把专杀北海之珠的,杀,珠,刀。

介于我将师父惹恼,是以,门口那位的故事不得不自己去探寻,并且已领旨意只许了解,不许帮忙,于是,这是要我继续坑蒙骗的节奏么??

赶了个晚饭后夜深人静万物皆睡的时候,换上极具乐栖特色的麻面衣裳,再用同料子的面巾遮住脸面,真的甚是麻烦,所以说骗人是极不可取。

蹑手蹑脚的溜到山门,想着若是可以只用偷袭就可以看到故事自然是好,若是不能我就说是师父派来的,嗯,我真是机智。

原以为都这个点了,门外那位也该就地睡下了才是,谁知道,我不过是将门开了条缝……

“念师父!”

我不由一颤。

“这……这位夫人,我师父已经睡下了……”

“小师父,你能救救我的夫君么?”那女子估计是看我年轻,胆儿小,说话声音放轻了些,带了大家闺秀特有的语速。

“我……这个嘛……我们乐栖山救人有个规矩,需得了解事情的始末对错,若是好人善人,我乐栖山自然会救,若是不合眼的,那便自然是不会救的,夫人也无需执着,生老病死各自有道,不是能求来的。”我已经尽量模仿高人弟子云里雾里的语气。

“好,小师傅想知道什么,我定然全全想告。”那美妇人显然是如看到了希望一般,可我若是看完之后,告诉她不能救且没得商量,是不是稍微残忍了一点?

“咳,不……不必了,我乐栖山自有法子知晓,妇人之需好生休息睡上一觉便可。”

我难得遇见如此配合的主顾,不,还不能叫主顾,最多只能说是……引思的对象。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简短的一份记忆,满打满算也不过是数年光景,却是我看过的最无奈的一次。

婚姻对于一个女人有多重要?曾有人把它比作重生,其实我觉得能算作重生的是好的婚姻,而拜堂的那一刻应当是浴火,四周都是红,视线中都是红,如火的红。只是,涅槃重生还是就此成炮灰,却并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是好是坏全看运气,当然,大多数人都是不好不坏的。遇上坏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但照常理来看,不是奋起反击成为泼妇,就是眼不见心不烦的佛堂为家。能达到眼前这般境界,也算是百年难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若念君03

据说,这虞婉小姐的父亲和当地的知州是至交好友,而且是好到定要结为儿女亲家方可表达的地步,是以,便是顺利成章的对了庚帖、换了信物,就等好日子一到,便是红烛喜轿。

这位虞婉小姐的未来夫君姓彭名宪,倒是个丰神俊朗的人物,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不过自然相对的,要风流有风流。邕州城最大的青楼怡红院里他是常客,当然,这也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问题,毕竟俗话说得好“人不风流枉少年”嘛。是以,婚前的虞婉的小姐也觉得这是可以被原谅的,却不想这一原谅就原谅到了如今。

成婚那天,虞婉小姐一身大红嫁衣,将她温柔端庄的容颜衬托出了几分妩媚。手捧喜瓶,端坐轿内,眉目如画都染上了暖色。是开心的吧,毕竟是那么个俊秀的人物啊。

灯火初上,外厅的宾客渐去,彭公子终于带着一身酒气的进了喜房。虞婉原本在喜娘的劝慰下渐渐放下的心忽然又提了起来,盖头被挑开,对方的眼中不出意外地闪过一丝惊艳,不过也只有一丝,一闪过后,竟是环肩倚门,挑了眉开口。

“大姐,你还挺好看的嘛!可惜……我不喜欢。”说完如出了口恶气般的朝虞婉邪邪一笑,转身出了喜房,隐约还可以听到他与丫鬟的调笑。

虞婉呆坐在喜床上,面容僵硬,描绘不出她的心情。在端庄贤惠的女子怕也受不住这样的辱没,,读了十几年的经史子集也没法告诉她现该如何,学了几十年的女规女戒,甚至没教会她该如何哭泣。那是一种顿顿的痛,像是有人一拳打陷了心脏,想要疗伤,却连可以包扎的伤口都找不到,它已随着血液去往了全身各处,叫嚣着占领原本的快乐。

总的来看,虞婉的日子并不算难过,毕竟她是个读过书识得礼的聪慧女子,这样的女子,在哪里日子都不该是太难过的。

唯一的问题是彭宪婚后依然继续着他的爱好,寻花问柳已如家常便饭一般,每月留宿怡红院的日子比在家的足足要多上一倍。更是因着虞婉虚长了他一岁,逢人便说“我娶的是个大姐。”

终于苍天开眼,彭宪因为胡闹太过,被其父彭知州给拖进了祠堂,暴打一顿,断了几天水米,这才总算是有所收敛。

虞婉一见,一直浸没全身的痛意才稍稍有了好转。她确是个极好的女子,孝敬公婆,打理后院,在邕州的贵妇圈子里也有着极好的口碑。我想着兴许是她挽回丈夫的方式吧,她兴许希望着哪一天他突然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这么个完美的自己,就会回来了。可是她不明白,这个年轻而又叛逆的男子是无论听到什么都不会回头的,因为面子于他而言可是比那些可有可无的好奇要重要多了。

不过事实证明上苍还是会适当的给人留下机会的,这位曾经的虞小姐现在的彭少夫人,在嫁入彭家两年后终于等到了一个翻身的机会。

“今日是要去城外祈福的大日子,你怎么还这么慢慢的,让我和你媳妇在风口里等。”彭老夫人牵着虞婉的手对着睡眼惺忪一脸不乐意的彭宪说道。

“这不是来了吗?!这种女人干的事拉上我做什么?”彭宪显然也是极不情愿的。

“婆婆,相公定是昨日看书晚了,太过疲累,才会来迟了的,您消消气,饶了相公吧。”虞婉在一旁轻声劝慰,声音有种让人舒心的魔力。

“好,看在小婉的份上就饶了你这次。”彭老妇人对这个儿媳妇向来是满意的,更遑论她本也没有多少怪罪的意思。

虞婉听了微微一笑,略带歉意的望了彭宪一眼,却见他冷“哼”一声,撇过头去,再懒的看她一眼。

一路上,虞婉很安静,彭宪也很安静,只有彭老妇人絮絮叨叨的说了一路,多是什么“好生祈求”“早日添丁”一类,只是不知这样的祈祷,可以有多少的作用。

“吁~”

“哎呀!”行至半路马车突然停下,因着惯性几人同时往前一栽。

“怎么回事?!驾车都驾不好吗?”彭宪怒叱。

“少……少爷……强盗…强盗啊!”

“哼!看你这点出息。”说着,彭宪一撩车帘,果然看见外面有四五个扛刀大汉,嘴里叼着茅草,眼神嗤笑的站在那里。

“好几个胆大的毛贼。连本公子的车架也敢拦,知道本公子是谁么?邕州第一公子彭宪!”说完,“唰”的一声扇子打开,似乎还在邕州众才子之间一般。

几个强盗拧着脸,互相一望,“哈哈哈哈!第一公子?!谁?!关我们屁事!哈哈哈哈!”

“你……你们……就算不知道本公子,也该知道这把扇子!”说完,把扇子朝着那些人飞去。扇面上提的正是他的得意之作,凭此一诗名噪邕州,当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谁知扇子刚飞到一半,就被一个大汉长刀一挥,打落在了地上,正落在一旁一个瘦子面前。瘦子一见,瞥了眼扇上的字,用脚尖踹了踹,冷哼一声,接着几脚踏上。

“什么东西,字儿?不认识,哈哈哈哈哈!”

“你……你可知此乃上好的玳瑁锦面扇,再加上本公子的题诗,少说也得百两银子,怎容得尔等如此糟蹋!”说着,卷起袖子,一下跳下马车,很有点要去理论的意思,这毕竟是他最为骄傲的。

“夫君,还是莫要义气,权当是破财消灾就是啊。”虞婉跟着跳下,拉了拉他的衣袖道。

“哼,妇人之仁,大丈夫顶于天立于地,此等侮辱若不讨回,哪有颜面在邕州立足。”说着,一把推开虞婉,就要和对方干上。

“哼,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一把刀就要挥下。

“啊!”

其实这一刀也就吓唬吓唬彭宪的意思,这角度下去,最多也就架他脖子上,却不想虞婉太过担心,竟是冲过去挡在了前面,刀子不偏不倚正砍在她肩上,一瞬间鲜血喷涌,最先吓坏的还是那几个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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