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萧平哭得更厉害。

之前一直撑得住的萧平,在这一刻,犹如一张绷紧到极限的弓弦,“嘭”地一声,断了。

见萧平哭了,云泽也难过起来,“我的蛐蛐可乖了,给你,你别哭。”伸手把蛐蛐笼子递过去,完全没想石壁缝隙的大小问题。“娘说,哭肿了眼睛就不好看了,你眼睛那么好看,可千万别再哭了。”

生平第一次被人夸眼睛好看。回想起照镜子看到的单眼皮眼睛,以及眼角旁边的疤痕,这样怎么会好看呢?萧平有些发愣,忘记了哭泣。

“啊!快看,大鸟大鸟飞过去了!”云泽仰望着天空,拍手叫着。

萧平从石壁缝隙向外看,见一只雄鹰展翅翱翔在美丽的天空中,盘旋几圈,倏忽不见。

雄鹰。自由。希望。

于是,萧平也微笑起来。

那时的云泽还不知道,从他六岁开始,他就可以主宰萧平的喜怒了。那天之后,云泽便每天黄昏都去找萧平玩,两个人通过缝隙聊天,一直到萧平被放出来。

那时,是十三年前,说起来,这么多年过去,萧平都快忘了当时的情景了。

十三年后的今天,申时七刻,天将暮,月未出,云家的人刚用过晚膳。

“萧平。”

身后传来呼唤声。

萧平停下脚步。

云家家主云城的贴身仆役云阳走了过来,“老爷叫你过去一趟。”

萧平跟着云阳去见云城,路上问起老爷找自己何故,云阳只做不知,看他的眼神却是一片幸灾乐祸,看来老爷的心情不是很好。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萧平跟着云阳进了云城的书房。

云城的屋里挂了一个鸟笼,绿色的鹦鹉在笼子里扑腾着翅膀,云城本在逗鸟,见萧平来了,摒退下人,与萧平分宾主落座。云城连寒暄都省了,开门见山道:“我要你杀一个人,事成后,我会把你的卖身契毁了,给你自由。”

这话不可谓不惊人,萧平却好像没听到一般,这些年的历练,让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做到波澜不惊。

萧平从椅子上站起,恭恭敬敬施了一个大礼,“老爷言重,小的是暗卫营出来的,为老爷做事是应该的,老爷请吩咐就是。”

云城叹了一口气,“云家家大业大,外人只看见云家的风光,有谁知道维持这么大一家子要付出多少代价?萧平,云家暗地里做什么,你是知道的吧?”

萧平点头。

萧平身在暗卫营,那些不能拿到明面上的事情,好多都是他亲手做的,又岂会不知?简单说,云家暗地里做的买卖可以归纳成八个字:杀人放火,偷盗劫掠。当然,表面上还是主持武林公义的武林世家。为了掩埋那些污秽,才有了萧平这类人的存在。

“十三在十五岁的时候瞎胡闹,跟江风扬一起创立了风云堂,想不到如今竟成了气候,风云堂的势力越来越大,江风扬的爪子也越伸越长了。”

萧平惊而抬头:“老爷的意思是,江大侠……”

云城打断萧平,道:“前几天我们派人劫镖的事,被江风扬撞见,现在他抓住了我们的人,恐怕不出几日便会审出幕后主使是云家。如果让江风扬将云家做的事宣扬出去,云家在江湖中再无立足之地,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云城拿起桌上的茶盏,像阎王下判词一样地说道,“江风扬这个人,不能再留了。”

怪不得给出的交换条件这么优渥,原来是要萧平刺杀江风扬。江家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可与云家抗衡,江风扬武艺超群,在年青一代中,除了云泽就属他最为出色,而且,江风扬是云泽最好的朋友,如果有人杀了江风扬,云泽必会为江风扬报仇。萧平绝不会杀云泽的兄弟。

萧平低着头,没说话,心里悄悄打算放他一马,反正刺杀时自己是否尽全力又没有人知道。

云城见萧平迟迟不应,不由皱起眉头:“这件事你有几分把握?”

“江大侠武艺超群,小人会尽力。”

“尽力?你的意思是你不能给我一个保证?”

萧平直言道:“未发生的事,小人实在无法保证,但必会竭尽全力。”

云城走到鸟笼前面,伸手把笼里的鹦鹉抓出来,爱怜地摸着鹦鹉的羽毛,背对萧平说道,“小鸟长大,翅膀硬了,唉,不听话了……”双手一用力,生生扯断鹦鹉一只翅膀,用力把鹦鹉扔在地上。鹦鹉一时未死,在地上鲜血淋漓地扑腾。

萧平急忙跪下,以头触地,显出顺从无比的样子。

“萧平,你就算长出一双翅膀,你也逃离不了云家,别怪我没提醒你,小心最后连命都丢了。”

“小人不敢!”萧平“咚咚”磕头。

“你不肯杀江风扬是因为十三吧?”

云城似是不经意地问:“你跟了十三多少年了?

“十三爷八岁生辰时,奴才通过了暗卫营的层层选拔,做了十三爷的贴身护卫,如今已有十年又两个月零四天。”

“已经十年了吗?”云城转过身,走到萧平近前,阴沉地笑起来,“怎么我记得,十三第一次见你,不是八岁,而是六岁呢?”

云泽六岁时,第一次见到被关押在暗牢里受罚的萧平。透过一孔石壁缝隙,萧平遇上他此生唯一的光明。这件事,按常理来说,应该只有萧平一个人知道,云泽当时没见到萧平的面目,不可能记得,别人就更不应知道。

萧平面色平静得毫无破绽,恭敬答道:“确实是六岁。”

云城敛了笑:“你怎么一点不吃惊我知道这件事?”

萧平继续恭敬地低头答道:“因为小人隐隐约约猜到,当初十三爷会来到地牢外,都是老爷的安排。”



☆、第五章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萧平早想明白,如果没有云城的暗许,进牢房前搜身不可能留下铁锥,石壁不可能留一个漏洞,送饭的人更不可能对石壁上的缝隙视若不见,这些都是为了让萧平可以凿出一个缝隙来,通过缝隙观察外界。那次的受罚,是为了让萧平在绝境中遇见云泽。至于萧平万一没挺住真的发疯这种情况,则不在云城的考虑范围内,因为一个意志脆弱的人,不配留在云泽身边做护卫,无用的人,疯便疯了,没什么大不了。

云城摸着下颌的胡须,道:“你还猜到了什么?”

“小人还猜到,老爷对小人的一切历练,都是为了让小人最后可以做十三爷的护卫。”

也许萧平的所作所为,都在家主云城的掌握中。也许云城知道萧平第一次杀人后进了妓/馆没一会就出来,却在相公馆里待了三天,暗卫营里变态的训练方式毁灭了萧平拥有一个家的念想,让他一辈子踏踏实实留在暗卫营。也许云城知道萧平坐在街边的馄饨摊上哭得简直可笑。也许暗卫营接到刺杀刘文秀的任务,云城故意派萧平去,就是因为他知道萧平不会杀刘文秀,以此才有借口处罚萧平,把萧平关进暗牢,要么发疯崩溃,要么挺过来见到云泽。萧平处于绝境时看见一个活人,必然会对此人产生绝对的忠诚。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也许。

今日,这些也许,得到了云城的证实。

“你果然很聪明,老夫没看错你。”云城笑得和善,眼里却藏着一丝凶狠,“这世上还有你猜不到的事吗?”

这么多年,面对这个毁了他一生的人,萧平今天终于可以开诚布公地谈话,“小人只猜不到,老爷为何要这么做?想给十三爷找护卫,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我找的不是护卫,是一条绝对忠心的狗。”云城眼里的凶狠满溢出来,萧平看得很清楚,“你千万切记,你只是一条狗,狗是不能跟主人走得太近的,一旦越轨,必遭遗弃。”

萧平心中一凛,假装听不懂:“小人不明白老爷的意思。”

“你明白我的意思。”云城眼神一变,不知想起了什么,叹道,“你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聪明,如果你什么都不明白,你反而会快乐些,做人不能太清醒,太清醒了会痛苦。”

这话几乎有些关怀的意味了。

仿佛是一个父亲在谆谆告诫他的儿子,语气严厉中又带了疼爱。

时值黄昏,金色的阳光从窗外透进来,洒在云城的脸上,使他看上去竟有几分慈祥。

云城面目英武,与云泽那种偏阴柔的长相并不是很像,他脸上已有皱纹,却更显出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年轻时不知要迷死多少姑娘。有这样英俊的面容,又有这样显赫的家世,看外在简直是完美无缺的人了。云城平日里严肃阴狠,跟萧平说话,向来是命令的口吻,这是第一次,他用和蔼可亲的语气对萧平说话。

金色的阳光下,云城无比温柔地注视着萧平,他眼神里流露出的,几乎可以算是关心和爱护了。

“你实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那一类人,可是萧平,人生难得糊涂,你这么聪明,凡事看太清,个性又宁折不弯,我只怕你将来要受更多苦楚。”

剑拔弩张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在云城难得温暖的眼神中,萧平神思恍惚,想起了十九岁那年的秋天。

那时萧平刚被放出来,不会跟人说话,不会交流,晚上不是失眠就是做噩梦。在黑暗中关久了,眼神也不再凌厉霸气,变得黯然无神,说他是瞎子也不会有人惊讶。他整个人,从一把锋利的剑,被磨成了一个木讷的傻子。暗卫营的头目皆叹惋最好的刺客怕是毁了。

恰逢暗卫营接了一个棘手的活,全体出动,去之前,没有人看好萧平。

那次的任务对象是武当掌门的七师叔,是个硬茬子,武功已臻化境,暗卫营出动三十七个好手,却打不过他,死尸横七竖八地堆在地上,血流成河,对方还没有疲累的迹象。萧平冲上去,绝地反击,一剑从下向上刺,破开肚腹,血腥气和屎尿臭气让在场所有人狂吐不止,萧平脚踩破碎的肠子,在漫天血雨中神色如常。那次之后很多人看萧平的眼神犹如在看地狱来的恶魔,不,确切地说,很多人从此后根本不敢看萧平一眼。

云城得知后大喜,大赏暗卫营,特意叫来萧平,领他到云家的聚宝库,指着一堆稀奇宝物说,看上什么,随便拿。

萧平眼睛转了转,停留在一块玉佩上。

死灰的眼睛刹那间发出了光。

云城注意到了,叫人拿下那块玉佩。

“你眼光不错,这是我祖父留下的,上面有他亲手刻的家族图腾,当今世上只有两个,一个送人了,另一个在我这,我年轻时最喜欢它,走到哪都戴着,你难得喜欢什么物件,便赏了你吧。”

萧平接过玉佩,躬身告退。走出聚宝库,一个人跑到云家的后山上,确保四下无人,才敢拿出老爷赏的玉佩,与珍藏在怀中的那块玉佩仔细比对。

果真一模一样。

又想起娘亲的话。

“这块玉是你爹送给娘的,上面刻了你爹家族的图腾,另一块在你爹那里。”

“你爹住在洛阳,在江湖中很有势力,你戴着这块玉,就好像爹娘陪在你身边一样。”

“你以后要听爹的话,跟他学武,长大了保护他。”

……

生命中有些巧合让人无力承受。

每当萧平以为自己足够坚强的时候,就会有一场暴风雨来考验他,突如其来,打得他措手不及。娘说戴着玉佩的人就是爹,萧平宁愿不记得娘亲的话,他宁愿自己早早死了,也好过被抓进暗卫营,而且既然已被抓进暗卫营做了杀手,为何还要知道另一个身份呢?

云城有四个儿子,九个女儿,妻妾成群,家大业大,早忘了年少风流时临幸过的一个卑贱妓/女。

而那个妓/女痴痴念念想了他一辈子,到死都跟儿子说,去找你爹。

萧平怀里的这块玉,向来贴身藏着,便是在娘亲死后无依无靠沦为乞丐,饿得头昏眼花,也没有拿去当了,暗卫营被人抢,再怎么挨打,也没有松过手,甚至宁愿拿身体去交换做那种事也要留住这块玉。有这块玉佩在,他就可以假装自己是有人惦念着的,他就可以在充满鲜血与污秽的染缸里对自己说:你要撑住,你不是没有亲人,你爹只是找不到你罢了,其实他很在乎你。

他这些年来无数遍地用手摩挲玉佩,无数遍地幻想父亲的样子。云家聚宝库里的这块玉,放在角落,在一堆宝物的衬托下颇有些不起眼,可以随随便便地赏给下人。同样的玉佩,不同的待遇。就像有些人,比如萧平和云十三,同样的身世,不同的命运一样。

有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叫戏剧,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只好叫做命运。

七岁死娘,八岁进暗卫营,十八岁杀人,十九岁遇云泽,同年找到亲爹,二十一岁做云泽的贴身护卫,今年萧平三十一,三十一岁的萧平可以做到泰山崩于面前而色不改,自顾自走神让人看不出来,三十一岁的萧平可以在他亲爹对他说“你的缺点就是太聪明,如果你糊涂一些就会快乐”的时候,淡定聆听,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坐在对面的那位老爷半点看不出他内心深处的痛苦。

“为什么……”萧平低着头,跪在地上,不让对方看清他的表情,轻声道,“为什么所有儿子中您只喜欢云泽一个?”

云城注意到萧平头一次没叫“十三爷”,而直呼其名“云泽”,萧平的语气像往常一样淡淡的没有起伏,可云城还是听出了他声音里蕴含的奇怪情绪,不是恨,不是悲伤,不是嫉妒,是他所不明白的某种复杂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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