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哟,好漂亮的灯!”

老霍普看到了不远处被主人落在地上的煤油灯。刚才的骚乱中,灯已被摔得熄灭。马夫走过去,于是又看到了地上的手杖。

他捡起这两样东西,拿在手里观看,默默思忖着,然后好像明白了什么,低低地摇头叹了口气——

“唉,他还惦记着那坏小子呢,好心肠又可怜的少爷呀。”

他好奇地看了看四下,也许是想看看主人会不会还留在这里。这时候,住在我隔壁的母马玛德琳好像也被惊醒了,一下子咴咴叫得厉害。老霍普赶紧跑去看望她。

折腾一歇下来,没有什么值得紧张的情况,老马夫收拾起那两件物品,拿着它们悠哉游哉地回到小屋,继续呼呼大睡去了。

警报差不多解除了。我隐约听见面前的角落里,主人和罗宾好像都松了一口气。

趁着对方放松失神,主人挣脱束缚,一只手扶着旁边的木门,吃力地打算站起来。罗宾看到他的举动,激动地一把拽着他的胳膊,又把他拖回去倒在自己身上。我吓了一跳,连忙退后几步,想看看这小子到底还要干些什么。主人不耐烦地用胳膊肘推了推他。罗宾用双手紧紧抱住主人,不许他再动弹。

“原谅我。”

他小声说着,脸从后面埋在主人的脖子上。

“别再说了。”

“不,我求求你原谅我!求求你!”

年轻的马夫焦急地小声喊道,末了拖着一丝抽噎。主人没答话,脸别向一边。月光照在他的头顶,洒上一层忧郁的银灰色。

“我还能怎么样?”他低声说,就这么心软了。那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不大清楚,辨不清在他脸上反光的是眼泪还是从另一个人头上沾到的水。

“对不起,塞西尔……我不该……”罗宾还在自责地喃喃。主人轻柔地叹了一口气,抽出一只手,按住对方的头顶,轻轻揉了揉。

“我已经原谅了你,所以别再说这些了。起来吧,我们总不能在这里过夜,会碍着崔斯坦休息的。”

12.不是我挑三拣四

然后他们离开了我的“房间”,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我猜,可能是罗宾带着主人进了附近的树林里,就像上次他做贼之后躲起来一样。

我也不知道他们第二天打哪儿回来的,后来又是用什么法子蒙混过去。据我了解到的,那晚守夜的老霍普也没对别的什么人提起,大概是怕尖酸刻薄的汤姆知道了,寻机责罚他。至于那盏煤油灯和主人的手杖,他倒是想了个法子,不动声色地还给了大房子里的人。

关于罗宾那天的神秘行踪,据他自己对主人的“老实交待”,在当天上午赌气离开后,他骑着马一口气跑到邻近的镇子里,找了家酒馆。先是喝酒——用人类的话说,这叫“借酒消愁”——接着遇到几个酒鬼兼赌棍,经不起对方怂恿,跟他们玩起了骰子赌博。他的运气不好,一开始就输光了身上的零钱;可是不服气,又把带在身上的猎枪和衣服什么的都押上,最后却连那匹骟马都拿去输光了。他赊了账,喝得酩酊大醉,灰溜溜地徒步跑回了庄园。

主人并没有指责他这种自暴自弃又行为——这我不感到意外,只是很不甘心——也表示出对自己财产的一丁点惋惜。那可是两杆精工细作的上等好枪,不过我可一点都不想念那头笨马就是了!

罗宾为了自己的过错,又伤了主人的心,悔恨交加。他说他愿意用工钱抵偿这笔损失。老天保佑,那他可得白干活到猴年马月去了!虽然不是什么上等货色,单就那匹倒霉的骟马而言,其价值,对一个身无长物的小马夫来说,似乎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纯粹是我的手气不好。”他解释说,“我要是心里难过,手气就臭得要死!骰子上的色数永远看不到‘六’。”

好吧,这可真是闻所未闻的蹩脚借口!呸!

可是主人说:“难道我就不难过吗?”

这是我听到的,他关于这件事说出的最后一句抱怨的话。从那以后,他们再没有谈及这件教人不舒服的事。斯蒂尔先生也没再派人调查,当初到底是谁在林子里装陷阱偷猎,整个事件后来渐渐也就平息了。不过我私下里还是觉得,搞不好就是那小子在捣鬼。

炎热的盛夏就像滴在晒烫了的铁皮上的水,倏得一下子就不见了痕迹。还没等我抱怨够那段时日里的闷热,天气不知何时开始,渐渐就冷了起来。每天早上,在我们吃的新鲜草料里,都含着甘美的露水。接下来是一年中另一美好的季节。

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睁眼醒来。起初一切如常,可是没多久,随着意识的逐渐清醒,一股不明由来的不安从身体各个部分,每一块肌肉和骨头里萌生出来,很快搅得我头晕脑胀,浑身哪儿都不得劲儿,

罗宾过来打开栏门,按照每天的程序,把我从单间里放出来,要为我打扫马厩。我刚踏出一步,突然就像受到什么提示似的,站在门口再也不肯前进了。看到外面耀眼的太阳光,我的心里七上八下,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怎么回事,大家伙?”

罗宾对我这样子感到不解。因为我平时很听话,这会儿都不必上笼头,他伸手过来想要揪住我的脸,硬把我拖出来。没等他的手靠近,我想都不想地使劲喷了个响鼻,翻起嘴唇露出牙齿警告他。从没有过的凶狠表现可把这小子吓了一跳,赶紧缩回手,还下意识地小声咒骂了一句。

呸!我还想骂你呢!我用力呼出气,鼻子里发出响亮的呼噜声,甩了甩脑袋,又往马厩里缩了回去。

“发生了什么事?”

正好今天主人起得早,这会儿也来到马房,远远看到这副情景,关心地来到我跟前。我当然乐意看到他,可不知怎么的,刚一生出热情要像往常一样迎上去,心底里同时也冒出一股强烈的冲动。我赶紧后退,还一个劲儿地摇头晃脑,示意主人不要靠近。我知道了,我这么做不是不想跟他亲近,而因为这会儿我没办法拿出平时的温驯脾气跟他相处,怕一时暴躁发作,误伤到他。

“不知道……当心!”

罗宾看到我这副气势汹汹的模样,按住主人的肩膀放他站在自己身后,俨然一副保护者的姿态站在我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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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发情了。”主人推断道——他最了解我的脾性了——举起手本来还想要摸摸我的脸,安抚我,最后也因为我这不安分的样子而作罢。

另一个家伙听了这消息,得意地吹了个口哨,对我的奚落不言而喻。(呸!你才是个胆大妄为的下流坯!你干过的那些事儿,我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了!当然,就算主人也参与其中,这些糟糕的方面都与他无关。无论主人做什么都是高贵圣洁的!主人万岁!)

“给他找个‘漂亮姑娘’怎么样?”罗宾说。

“不。”

主人的回答真是冷静又干脆。“给他吃凉血的大麦,套上笼头就这么栓在马厩里——小心点,让来老霍普来做这种事比较好。你去找几块木板把隔壁母马的护栏加高加固,过一个礼拜就该没事了。”

罗宾转转眼,显得挺失望。再加上汤姆闻讯赶来,他没法跟主人多说话,垂头丧气又带着点促狭心地说着“是的,(我亲爱的)先生”,然后把马厩门为我重新关好,跑去一边做主人吩咐的事去了。

唉,我就知道是这么回事!作为一匹年轻气盛、身心健康的(英俊)公马,再怎么思维冷静,富有智慧,也摆脱不了这档子不问自来的原始烦恼。

特别是,我们的发情期不像母马那么有规律,与其说是为了繁殖后代萌生出的强烈求偶欲望,倒更像是将这方面的精力和热情储存到了一定程度,身体作为容器再也承担不下,非得找个集中的时间段爆发出来不可。因为这股猛劲儿极大地占据了我们平时的思考空间,以至于情绪脱离理智的控制,精神变得有些失常。

所以,接下来至少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我都不能跟主人或别的任何人亲近,不能驮主人出去散步,吃不到河边的鲜草,更别说被主人拿在手里的胡萝卜了!这可怕的折磨!还不如把我骟了算了!

冷静冷静!真见鬼,我准是最近听了点风言风语,居然产生如此可怕的想法!好吧,那就拜托仁慈的兽医先生给我放点血吧!

“真可惜,看来主人是铁了心要你打一辈子光棍儿,可爱的崔斯坦老弟。”

这天,母马玛德琳对我评价道。就在两星期前,她也发了一次情,而且作为优良的成熟母马,也已经获得主人的批准,安排她跟一匹优秀的荷兰温血公马发生关系。没准儿现在她已经怀孕了,会有一匹小马驹在明年夏天出生。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眼下她就住在我隔壁的马厩里,我也几乎闻不到她的什么味道。可离这里老远,对面的集体马棚里,别的母马稍稍一摇尾巴,我就满脸燥热,差不多快要喷鼻血了。

“这又怎么样?”我假装满不在乎,“我才不需要干那些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再说了,主人不也还没结婚吗?”

“哟,你是加入了清教徒还是怎么的?”玛德琳眨眨眼,那样子不以为然得很,“得了,你这漂亮的纯血糊涂虫!好在主人可没你那么傻!”

“你在胡说些什么?”

我听出她这话里有话,而且主题还挺教人担心的。

果然,玛德琳嗤了一声,“胡说?哼,我可不是瞎子、聋子、更不是那匹不中用的傻子和那个假正经的黑老太婆!主人跟那新来的小子好上了,不是吗?这消息我一闻就知道了。”

她还真坦白。对了,这段时间里,主人他们的身上确实混合一些彼此的味道。我真是太自以为是了,以为别的马都长着人鼻子吗?

“我才不管你要说什么!”我不服气地说,“罗宾?艾洛斯通是个地地道道的混蛋没错。可要说主人喜欢他的话,除了品味值得怀疑,我没觉得这其中的本质有什么不对。”

“我也没说这样的本质有什么不好。”玛德琳撇撇嘴,“可其他那些人类会因为他们这样好下去而闹不痛快。”

她叹了叹气,蹄子轻刨着地上的麦秆。

“虽然你对我之前说的话不满意,不过放心好了,我也跟你一样,没觉得这有什么大惊小怪。那小子真是个混蛋,可只要主人开心就好——老天爷,我多少年没看他像这么笑过了。”

她的这句话算是说进我心坎里去了。

“反正这里是乡下,”玛德琳接着说,“就算有人说闲话,也碍不着主人什么事儿,可是回到城里就不一样了。”

“为什么?城里有那么糟糕吗?”我想起之前她说的话,城里和城里的人怎么都这么讨厌?

玛德琳说:“这我可说不清。主人在城里的名声挺好,我不想看他因为这种事被人戳脊梁骨。”

可是主人迟早都要回去城里过冬的,这是惯例。到时候罗宾怎么办?也许会一起跟着去吧。我想象不出他们现在谁会愿意跟彼此分开。留在温特伍德,主人就不会被城里的人说坏话;可他的腿会让他难受死的。

“你还真能瞎操心!也不想想自己这会儿是什么时候。”玛德琳嘲笑我这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对了,没准儿你可以试试跟别的公马来几下。”她说,“他们不许你亲近母马,只是怕你跟她们生出不需要的马驹儿来。不过,你年纪也不小了,该发泄发泄了。瞧对面我那老公鲍勃怎么样?别看他好像上了年纪,那天我们干起来,那劲头……”

好吧,她倒是豁达得很!(公马?得了吧!看他们那副趾高气扬的死样子我就心烦!恨不得给他们每匹马脑门上踢一蹶子!)

在这一点上,我们跟自私自利的人类可大不一样。我是说,人类,无论男人女人看待自己的伴侣,似乎都不像是把他们当作跟自己一样的平等物种,而成了一种可以估算价值的附属品。比如罗宾,自打主人接受了他的感情,这小子就像一只捡了肉骨头的狗一样,把主人看得死死的。(这比喻很糟吗?)

不知是不是被怀孕母马这些不怀好意的打趣话给郁闷到了,稍后几天里,我的脾气显得更加暴躁。基本上,除了罗宾和老霍普一如既往地给我喂食、打扫,别的马夫谁也不敢靠近我哪怕一步。真是度日如年的痛苦岁月啊,我觉得自己已是死去活来好几辈子了!

这天夜里,精力旺盛到极点的我照样不能像其他马匹那样自然安睡——看吧,自从这个故事开始,我已是多次失眠了。夜风徐徐,为我送来对面马厩里,年轻母马的勾魂气味,搅得我浑身每个细胞都在发颤,脑子里好像被安置了一块甜丝丝的麦芽糖,又不幸被一窝饥肠辘辘的蚂蚁发现了。

不过这些并未妨碍到我机敏的各种感官。事实上,在这段特殊时期里,我的嗅觉和听觉还更为敏感了,特别是对那些母马……算了,别提了!总之,就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脚步声,紧接着,毫不费劲地嗅出那正是罗宾没错。

还能是谁?我已经说过,因为我的暴躁脾气,这几天只有他和老霍普敢于走近并给予我照料。特别是罗宾,他甚至不怕我随时可能爆发的威力,经常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放我出来,让我在场子里遛个几圈。

“嘘——”

不出所料,这次他也是来找我的,提着他那盏简陋的小灯,还对我比了那个手势,然后轻手轻脚地为我把栏门打开。看在主人面上,我总算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有发作。罗宾牵着我脸上好几天未曾取下的笼头,悄悄领我出了马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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