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过说真的,这个时候出来散步会不会太晚了点?还是说,这是主人吩咐的?随便这么一想,我可高兴极了,心情也变得轻松了许多,差点忍不住要咴咴叫出声来。

“安静点,大家伙!”察觉出我的激动,罗宾轻轻拽了拽笼头,稳住我的情绪。左顾右盼一番后,他领着我从背后的小路走出马房。

我们沿着小路,一直走下去,没多久就出了庄园。

罗宾走在前面,牵着我不紧不慢地走着,胆子再大他也不敢在这会儿骑到我背上来。这正是白天他和主人送我去河边吃草的小路,紧挨着树林。除了不时传来的猫头鹰叫,以及入秋时节昆虫们的垂死哀鸣,周围静得出奇。我从没在这种半夜三更的时候离开过庄园,不免有些惶恐。

夜风迎面吹来,我觉得不太对劲,怎么也嗅不出主人的味道,反而隐隐觉得离主人所在的位置越来越远了。

这小子要带我出来干嘛?我不禁琢磨,虽然心思烦躁,倒也没有完全失去理性的思考能力。忽然间,我的脑子里冒出了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时,这家伙开玩笑说出来的话——嘿!他不是要?!

不,不会的!这家伙绝不敢这么干。主人要是知道了,非把他那颗自以为漂亮的脑袋按在水槽里就那么淹死不可!而且今晚是他守夜,如果真要干了什么缺德事,他可别想脱掉干系。

我使劲喷了个响鼻,强调一下自己的意志。罗宾回头笑嘻嘻地看着我说:

“哟,你别是知道了什么吧?”他咧嘴笑得特别阴险,“行了,我的好伙计,今晚可有你乐的了!”

他在说些什么?

这时候,我们已经走了差不多二十来分钟的样子,没有去往河边,年轻的马夫把我领进一条岔路,进了树林子里。

空气中有什么味道,甜丝丝的,又带着一股奇异的香气,随着我们的前进,越来越强烈了。这感觉我以前也闻到过,难道是——

就在我快要揣摩出那个来源的时候,突然间,罗宾用手放在嘴唇上吹了个极其响亮的唿哨。很快,对面黑漆漆的林子里也传来一声同样的回应。我感到惊疑,下意识地往后站了站。

“别怕!”罗宾牵住缰绳,拍了拍我的脖子。随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一团光亮出现在我面前。

那是个一个我从未见到过的陌生人,中年男子,矮矮胖胖的,长了一张蛤蟆似的扁脸和鼓出的金鱼眼。

“就是那匹马吗?”他指着我问另一个人,声音又尖又细,听起来怪不舒服的。

“当然。”罗宾回答他,同时把我牵上前,“不信你可以拿灯照照,看看清楚。就算你没见过他,去打听就知道了,目前在我们庄园里,只有这一匹公马发情。”

听了他的话,对方真的走过来,凑近看我的脸。他的身上有一股酸萝卜和腐败奶酪的浓烈臭气,我不自在地突然呼噜一声,吓得他赶紧后退回去。

罗宾促狭地发出冷笑。“你的家伙带了吗?”他问。

对方点点头,举手打了个示意,要我们跟他一起走进前面的小树林里。于是很快,我就明白之前那股味道是什么了。

一匹母马。

她带着全套的笼头,背上没有架鞍,被拴在一棵结实的柳树干上,通体白色,个头不怎么高,口岁好像比我大一点,鬃毛还算浓密,可身上的肉挺松肥,看来是匹生育惯了的种马。

同样地,她也看到了我,没准儿早就从气味知道我的存在,眨了眨眼,低下头羞羞答答地对我摇尾巴。发情期母马的强烈气味扑鼻而来,要不是考虑到此时此刻的诡异状况,我准会挣脱约束,朝她一下子扑上去。

“瞧,多萝西喜欢他!这好色的丫头!。”

她的主人,“蛤蟆脸”得意地笑着说。罗宾满不在乎地翘起一边嘴角。

“这还用说!你那脏兮兮的‘乡下妞儿’这回可算是攀上‘王子’了!我养的这家伙可是这一带最名贵的好马,我听说,他还是马驹子的时候,就值上百英镑。”

“嗨,你这一肚子坏水的混小子,该不会琢磨着怎么把他偷出去卖了吧?!”

“呸!我才不干那事儿!”

罗宾生气地说。虽然那语气听起来倒是斩钉截铁,可是就此时发生的事,不知怎么的,对于他的忠诚,我十分怀疑。

“少废话!钱呢?”

他凶巴巴地大声问道。对方连忙揭开外套,从又脏又厚的马甲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布袋,里面的硬币叮当作响。罗宾接在手里,老练地掂了掂分量,听了声音,不再检查,心满意足地把它揣在自己衣服里。

“来吧,好伙计!也该让你乐一乐了!”他自以为亲热地拍拍我的鼻子,转脸对蛤蟆脸点点头说,“站好,我要上了!”

“你说什么?”

“我说你的蠢母马!”

混乱不明的现状和母马的强烈气息搅得我心神不宁,六神无主;就这么听任他们的调遣,稀里糊涂地准备展开我与异性的珍贵初体验。

“哟!小帅哥,你可真漂亮!”胖乎乎的白色母马看着我,两眼含情脉脉,扭着屁股使劲摇尾巴,“别嫌弃我年纪大,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老实说,面对这么个肥壮的风骚娘们儿,以我现在的特殊状况,还真有点把持不住。如果她没有那么多嘴,用那粗俗的口音,说上这一通倒胃口的大实话,也许我还能闭上眼,屈尊纡贵,自欺欺人地跟这个愚蠢的村姑来上几下。

没错,村姑!多萝西,这土得掉渣儿的名字。那个为非作歹的小子说得没错,这附近确实没有比得上我的名贵好马。既然我是王子,就算找不到“公主”,起码也得配一位得体的“大家闺秀”吧!伊索尔德在哪儿?吉涅芙拉*呢?

“我说唐纳,下次把你那匹结实的栗色小母马牵来怎么样?”

罗宾把我牵到母马身边,又对她的主人说话道。

“‘焦糖小玛丽’?”被称为唐纳的“蛤蟆脸”先生挺诧异地问,“要干嘛?那可是我的亲亲小宝贝!半个阿拉伯种,还是个雏儿呢!”

“我知道。”罗宾不耐烦地说,“就是要那匹好马。等她下次发情了,让我借个种,给崔斯坦生一匹小马,你要便宜卖给我,以后庄园里的公马随便你挑,我照办。”

“这算盘打得不赖嘛!”唐纳低声吹了个口哨,“你想干嘛?自己当老板?怎么啦?这么想干一番事业,看上谁家大姑娘想娶了?”

“你甭管那么多!”

他把我牵到跟多萝西一起的树干旁,缰绳挽在手里,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皱巴巴的卷烟,用提灯里的烛火点燃后放进嘴里。

“喂,你一个人能行吗?”他问另一匹马的主人,“我还有点事儿要办,过个几分钟再回来——别打歪主意!”

“行!我可是老手!”唐纳信心十足地说,忽然又冲对方挤眼贼笑,“你说你要干什么?哈,我知道了!你是趁半夜去那林子里偷猎!你这挨千刀的小滑头!”

“你去死吧!”

罗宾把缰绳交到他手里,嘴里衔着烟,没再理会这多嘴的老家伙,很快转身走进对面黑漆漆的树林里。凭着我的眼力,我看到他似乎从背后的外套底下拿出一根棍子之类的东西,看上去挺沉,铁做的。如果我没猜想错,这玩意儿应该是配合捕兽夹子使用的。

“过来过来,可爱的帅小伙!”

这一头,那位养马为业的陌生人揪住我的笼头,兴高采烈地把我送到母马身后。也许是看我这段时间表现安静,他倒不怎么怕我了,得意又放肆地拍我的肚子。

多萝西冲我热情地叫了几声,毫无羞涩地冲我抬起尾巴,露出她那神圣的隐私部位。

呃……我咽了几下口水。

不!我才不稀罕这么个肥咚咚的老村姑!不是我挑三拣四,很明显,那个带我出来的家伙根本就是为了一己私利,搞出这场下流买卖——换在你们人类身上,我可就成了那什么男了。这是违背了主人意愿的,如果我服从了那小子的安排,等于是跟他串通起来背叛主人!

可是,我们毕竟跟人类不一样啊。说起发情,在我看来,成年的人类好像随时都是那么回事,但似乎又不会真的被那种念头操纵了自己的全部行为。确切点讲,他们的欲望基本上是可控制的,而且是因对象而异的。而我们马,或者说主要遵循自然习性的动物们,根本就考虑不了那么仔细,感官决定一切……嗯,她闻起来还真不错!

总而言之,就在我胡思乱想这一通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脑袋凑上了多萝西女士的臀部,嗅着她后面的味道,两条前腿慢慢爬上她的背。

“干得好!孩子!干得好!”

老唐纳高兴地夸赞我。我居然因此受到鼓舞,激动地用后腿更加靠近,前半身完全趴在了母马软绵绵的背上。

然后呢……

等等,我要怎么办?当然,我早已欲火焚身,下面某个部位也达到了所谓蓄势待发的雄壮之态。可是谁来告诉我,我要怎么动作,才能跟她实现那种所谓欲死欲仙鞠躬尽瘁不能罢休的活动?!就我生活的环境而言,庄园里的马都是被马夫们带到专门的隐秘场所进行□,我可从没亲眼见过哪怕一次那种神秘的行为啊!只有人类的,我是说,主人他们……

“哟!你干嘛呢?!”

多萝西尖叫一声,不自在地使劲扭了扭,甩开我。

“嗨,怎么了!你这傻大个儿,东西往哪儿搁!”她的主人在一旁看到我的动作,大声呵斥。

“真是蠢得要命,难道还是个雏儿?”

他走近过来,嘴里不耐烦地嘟囔着,趁我没注意,一只手用力按住我的臀部,另一只同样脏兮兮胖乎乎的手伸进我的身下,往里摸到了我的——

哇!这一下的感觉可真非同小可!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本来就心急火燎,这会儿更加乱了方寸。理智已经离我而去了,我不假思索,抬起后腿用力蹬了一下。那胆敢冒犯我的冒失鬼发出一声可怕的惨叫。

“嘿,臭小子!你对我的主人干了什么?!”

多萝西着急地大声嚷嚷。我才懒得理会她!

13.陷阱

我从母马身上下来,转身一口气蹦进了树林里,头也不回。身后传来养马人痛苦的连连呻吟。好吧,至少刚才我蹬的那一下子没有杀死他。一时冲动是怎么不好,不过我是清白的。

没多久,罗宾赶回了那里,不知是不是听到了动静。然后他也跑进了树林里,一路喊我的名字。老实说,那种时候在那林子里可真教人毛骨悚然,到处都是陌生动物的可怕叫声,光线昏暗,潮湿阴冷的气息。我慌乱又害怕,可是怎么都不会想要回去他身边。听到他的声音,只会令我跑得更快。

很快,我甩脱了他,独自漫步在黑暗陌生的环境里。这一带是我从未走过的区域。虽然很勇敢——我真的很勇敢!——可说到底,我毕竟是一匹家养动物,说起来也稍稍有那么一点娇生惯养的。这种幕天席地的氛围确实颇有情趣,可我却更怀念自己每晚居住的舒适小木屋。

接下来,我发现自己迷了路。不过放心,这对我们这类灵敏的动物来说,这根本不构成什么问题。只要等会儿天一亮,风向一改,我就能凭阳光和气味找到回去的路。

回到主人身边。

唉,我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离开他这么远过,哪怕他其实就睡在或许不到两三英里远外的那栋房子里,哪怕他每年冬天都在那座百里之外的城市里,至少他可以确定,他心爱的崔斯坦就住在温特伍德,接受马夫们的精心照料。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孤零零地行走在一片刺腿的灌木丛里。

这些枝条坚硬的野蔷薇可真是讨厌!我是怎么走进这鬼地方来的?每跨几步就要甩甩腿,摇尾巴,摆脱那些把我勾住的尖刺。

喀嚓——

一个响亮干脆的声音,这是非自然物的响动。不用揣度,我已经知道了一切。

我的后腿,一股被猛火烫了似的剧痛蹿遍全身告诉我那是怎么回事——

捕兽夹子。

罗宾?艾洛斯通!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14.千钧一发

我不想回忆那段痛苦的经历。

夹子紧紧钳住我的左后腿,刚好卡在脚趾上方的关节处。锋利的铁齿咬住骨头,弹簧相当结实,哪怕我是有着一双巧手的人类,也拿不出力气将它掰开。

深更半夜,在那荒无人烟的密林里,伴随着凄厉的风吹,猫头鹰可怕的啸叫,再加上一点忽远忽近的野狼和狐狸嗥,更不要提四周那些毫无友善之感的陌生气味……恐惧和伤痛令我放弃了作为马的天性,虚弱得盘腿跪卧在草地里,绝望得浑身瑟缩发抖,然后不知怎么的,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嘈杂的说话声把我吵醒,睁眼看到一群熟悉的人脸,以及来自温特伍德的友善气味。是庄园里的人出来找到了我。

我为自己总算熬过危险的夜晚感到庆幸,可眼下的现状丝毫没有值得乐观的一面。

“老天爷,这也太惨了!”

“少爷知道了会心疼死的。”

“别看了,先把夹子取下来吧!听话,小乖马,别动——”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那些话惹得我更伤心了。要是被主人看到我这样子,他该多难过啊?如果真是那么爱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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