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小妖的电话声音很大,丝毫不能隐藏什么秘密。她说,哦,是啊,到了,都睡着了,你再等会,我们马上就出来了。
我们迅速收拾行李,忙不停下车,走出出站口。阿来看到我,很兴奋的给了我一个拥抱,久久不愿放开,我也将他抱得紧紧的,不忍放手,就怕放了之后,他又会悄悄的离开我的视线一样。一旁的小妖一副吃醋样,大声嚷嚷,得了得了,抱一会就行啦,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都没人抱抱。
阿来放开我,顺势给小妖一个甜蜜的浅吻。
不得不承认,阿来老了。他变得像个西部牛仔,头发长长的,两边的络腮胡子将他的脸遮挡了大部分。这样一身行头,活像一个流浪艺术家,派气头十足。
我对阿来说,你怎么放心把小妖弄到兰州接我呢,她要是迷路了怎么办?
小妖抢先说,才不会呢。
阿来也说道,是啊,这点我还是放心的,小妖的方向感很强的,而且她也想沿路回去看看,这就放她走了。
我们做了很久的汽车才到阿来的酒馆,阿来的汽车算是很给力,上面打着B样字母,一看应该是深圳市的车牌。到酒馆的时候,我出奇的见到了山宇,这是我自从大学毕业后第二次见到山宇,他还是老样子,距离上次见面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略显消瘦,脸上多了些岁月的痕迹。希柳也回来了,不过是我到之后的第二天。
我们相见甚欢,把酒当歌。虽然这里少了刘山、筱雅、雨儿。但这样的日子能见到两位故交,实属不易,更多的,我应该得到满足。
我很想知道希柳这么多年都干了些什么,阿来是如何艰难的度过他南漂的生活。我们喝酒,一连几天都醉醺醺的赖在门口晒太阳,山宇会拿出他熟悉的红木吉他弹上一曲又一曲,直到发亮的沙漠真的变成黄沙,直达夕阳变成金黄,在沙口不远处垂垂坠落。这样的日子啊,怎么能那么浪漫呢,怎么就能让我心花怒放?我向往这般生活,我向往这片土地,它能让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其实生命就应该是这样的。
温一壶月光下酒,抚一曲长琴,看夕阳西下,撒一片自然。可以不用规律的上下班,可以不用担心下一秒还会不会挤不上公交,一切与自然与土地是贴的那么近,近到随手一抓,抓到的都是厚厚的充实。
我们聊得确实很多很多,都是一些潜意识里才会说出的话,这样的话往往代表的是最真实的想法。
我和阿来似乎再也没有提到过去,我们还是像之前那样熟悉。对于小妖的婚礼,说是婚礼,其实就只有我们十来个人,一些是阿来之后认识的朋友,就是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婚礼就这样完了。我想,这样其实也是件很好很轻松的事情。
说起阿来的这个小酒馆,其实还真的很特殊的呢,名字就叫“醉了敦煌”,全是古代客栈的风格,有很古式的木质楼梯、桌子、凳子。二楼是客房,现代和古代相结合,很有《武林外传》的感觉,只是这里的老板更加惆怅和诗意罢了。
小妖是一个码字的人,写的东西破破碎碎,这和她外在的随意格格不入。她的外表是那么纯粹,但眼神里充满某种明媚的忧伤。她说,她喜欢周云蓬的诗。我说,我也喜欢,但因为在家乡那个小地方,一个很小的二线城市,买本书总是不件很难的事情,不是说买不到什么书,只是太大众或是哗众取宠的书太多,而那些无人问津的书普遍找不到,而这些书恰恰是最需要也最值得看的。她拿着本周云蓬的《春天责备》念起他的诗。
是否三十岁是一种堕落
是否终日无事可做是一种堕落
是否在午夜之前入睡是一种堕落
我偷偷地
潜入昼与夜的过道
那儿有一个星期八与我邂逅
一千位千手观音跳舞
一千面镜子随风飘落
以倒栽葱的方式
我被种下
头枕沸腾的蚁穴,踢踏着双脚
够着天堂
等待能有一颗命定的小星
将我提起
??这沉重的吊桶
抟扶摇羊角而上
??大地迅速坠落
我倒挂着旗帜向失败攀登
然最终只能是星期天
星期八永在彼岸
每个想入非非者止步
星期天的深处
潮湿的风
说,回去吧
回吧
去晾晒冬天的棉衣
打开窗户 点燃艾草
踌躇于深秋
被苍白的庄子捉住
他将我囚于转轮的中心
??那儿一片寂静,响着盘古的鼾声
我期望一只濒死的蚊子
吸我的血
这新鲜的痒
我要抓住它
逃出牢房
她还对周云蓬的诗大加赞赏,一层层剖析,就像高中语文老师解析文言文一样。说这些的时候,阿来也在一旁附和道。我说,我也一直关注他,但一直找这本书,也没有找到,网上可以买,但由于没有网银,所以就一直没有网上购买,况且自己也没有网上购书的习惯。这么说的时候,小妖说,那就送你吧,我们已经都看过了,只是有点褶皱,旧了,翻的时间太长了。我不由分说的接受了。
在大漠里,读着诗,听着歌,心里总有说不清的感动,感动就像一粒石子一样结实。可以看到久别的阿来重归于好,可以看到阿来真切的幸福,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然后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随意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羡慕阿来,也羡慕小妖。我在心底祝福他们。
我们还是离开了阿来的客栈,在那里已经呆了一个礼拜之久,确实该回去,否则阿来这么破费的招待,他的生意会受很大的影响。
我们分别,挥手示意,阿来很满足的抱着我,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从未分别过。在回往兰州的路途中,看着窗外,我莫名的笑了。
阿来,相信你会幸福的,我也会。
章节二十八 寻梦,在未知的路上 [本章字数:2581 最新更新时间:Mon Sep 17 10:45:06 CST 2012]
回来的路上,山宇说,他决定离开兰州,一个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他说,我想到外面去看看,兰州太小了。小学在安宁区上的附小,初中在同一所学校的高中部,高中在本区的一所再普通不过的学校,大学依旧在家附近,骑车只要五分钟。我原来一直活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不像你,从南方过来,沿途遇到了很多很多的风景。说真的,我还真有点羡慕你呢。
我说,何必羡慕我,这样只身漂泊,已经养成了我散漫、自由的习惯,仿佛与这个世界的主流格格不入了。
他说,这样才好呢,听从内心,只为自己的内心而活。
听了他的诉说,我很感动,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想,更会这么做。
我说,山宇,你要想好,想好再去做。
他说,他一直有这种想法,很早很早以前就有,只是看到阿来这么做,所以我也很想为自己活一次。不管沿途、前方有什么等待着我,我就想这样做。如此单纯的这么做。
山宇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噙满泪水,而我也将视线投向窗外,我知道我也掉下了冰凉的东西。
在兰州歇了一天。山宇家。两人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喝着啤酒,看着楼下的街道上人来人往。醉意微酲,有些诗意。就这样,彼此不说半字言语,也能短暂的度过一整天。
第二天,我把山宇送到兰州站,我告诉他,你可能要先走一步了,我想去看一下我的大学老师。
他说,这可能是历史罕见的一次,以往都是我送你,这次换你了。真的很平衡。
我说,是嘛。记得保重自己。
他说,会的,你也是。
我说,祝你一路顺利。我们还会见的。
他说,那当然。
是的,就在那一天,我见到了馨娜,就在山宇的列车刚走之后的十分钟以内。这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让我的心绪狂奔沸涌。
见到馨娜的那一刻,是在她即将被那个男人拥抱的一刻,我很欣喜,能在这离别的地方,再次见到馨娜。莫名的感动像撕裂的心,在惆怅的季节,显得格外透彻。我想上前紧紧将她抱住,不为别的,只为时隔四年后能再次见到这般熟悉温暖的面孔。
馨娜,我想你了。我暗自说道,说这话的时候,我几乎流出了欣喜的泪水。
兰州站,一个多么熟悉温馨的地方,也许这里承载的东西实在太多,多到超乎我的想象,不止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的游子、旅人。我想他们曾经也在这里大笑过、哭泣过。馨娜,在这一个可以追忆的范畴里,她就是那么熟悉的拥有过,她属于这里,属于人来人往中的一个。而我,毫不例外。我不得不去回忆那些曾经的片段。她喜欢雪花,喜欢爵士,喜欢很多很多名作家,喜欢听我念诗,喜欢那些曾经时不时的温暖。而这一切,构成了我们之间无法磨灭的痕迹。时至今日,每当我看一本书,唱一首歌,就感觉沿着曾经的轨迹画了又一遍。
她变得成熟了,成熟到超出我能理解的范畴。而我,沧桑不堪。衣着陈旧,满面灰尘。浓密不齐的络腮胡子将满脸遮住了一大半。我想她真的见到我,该会心疼的留下泪水吧。
我心疼的女人啊,你也会这样子心疼着我吗?
我承认,我是一个长了文字毒瘤的人,我后悔看了那么多颓废的文字,有了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它们将我逼得生不如死。但,我就是我,我就是这样浮萍般的活着。陈旧也罢,沧桑也罢,看的、想的、经历的,就这样成了千奇百怪的我。
岁月在他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走过的痕迹,她的脸除了略显泛黄,身体除了隐约的虚弱,甚下的只是疲惫和坚强。萧瑟的风中,她只是一片落叶,而我是一片等待落叶停泊的苍茫大地。
我在想,也许真有穿越这么一档子事,时间也许能在某个时段聚集,但我不能找到这样的黑洞,所以,我只能在脑子里回忆便重温那些逝去的青葱岁月。
就在我注视着她的时候,她险些被行人挤下站台,但就在我想要冲上前去扶她的时候,她将左脚一往前迈,身体得到了平衡。我的心咯噔跳了一下,那一跳,跳出了属于它原本的活动范围。
她还是站在原地,像在等待一个很重要的人。我记得她也曾经这样子一个人站在凌冽的风雪里等过我,我记得那天,当她等到我出现的时候,她一下子将我抱住,然后哭泣不止。我不知道那一刻的哭泣对于她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今,我懂了。
馨娜是一个缺爱的人,正如我一样,我也是这样一个缺爱的人,只要一个温暖的拥抱就能把自己感动得痛哭流涕。我想上前,牵住馨娜的手,然后大声的对她说,跟我走吧,我会用尽我的后半辈子用心照顾你,直到我们一起死去。但我依旧没有这种勇气,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多年未见的她。是我在曾经,一个粗俗的“滚”字,将她抛得远远。想到这,我还能乞求什么呢。
那个男子终于出现,像一场意外的突发事件,一下车,他们就紧紧抱在一样,相互拥吻。我不忍再看,只是将我的视线投下地面,恨不得此时拥有真金火眼,将这石板看穿,天崩地裂,然后我们一起坠落。
此刻,我还在莫名的想象着些什么。
但就在我妄自揣测的时候,她已经投入了别人的怀抱,真的就这么轻易的投入别人的怀抱,一个比自己健硕、伟岸的身体将她紧紧环抱,那个拥抱或许是每一个女人都渴望的最结实的慰藉。
她的视线在片刻之后洒向远方,洒向未知的人群。
我以为她看到了我,看到了那个曾经和她风雨同舟的男孩子,我以为我们会以一种偶然中带有的偶然方式再次相遇。我甚至幻想我们还能再次坐在某个咖啡店,听听她的从前,讲讲我的之后。然后我们泪流满面。
但此刻的冰天雪地只剩下我,一个在人流中稍不小心就会被忽略的人。我想这样的感觉也许再也不会此般真实。
那个男子牵着馨娜的右手,渐渐混迹人群,先是他们的全身,后来是背影,再后来只剩下那个男人的奇怪的发型,最后消失不见。人流如沙,而我只是团团细沙里的一个石子,他们挤啊挤,我被他们挤下,留在原地,留在那一片本来的荒芜。
在渺茫的时空里,我就是这样偶然的见到了馨娜,像一场梦境,像一缕嗅不出的风。止于我,更多的关心莫过于她是否还在歌唱,是否还在看着拜伦的诗集一遍又一遍难以释怀。或许上述所言可能有虚伪的成份,但又怎样?我就是这样的活着,其他人呢,不得而知?
莫名的,我好像听到了那首《不会说话的爱情》。
绣花绣的累了吧
牛羊也下山喽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
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洒一床雪花白
普天下所有的水
都在你眼中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我们的木床唱起歌儿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妹呀
我最亲爱的姐呀
我最可怜的皇后
我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
我们迅速收拾行李,忙不停下车,走出出站口。阿来看到我,很兴奋的给了我一个拥抱,久久不愿放开,我也将他抱得紧紧的,不忍放手,就怕放了之后,他又会悄悄的离开我的视线一样。一旁的小妖一副吃醋样,大声嚷嚷,得了得了,抱一会就行啦,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都没人抱抱。
阿来放开我,顺势给小妖一个甜蜜的浅吻。
不得不承认,阿来老了。他变得像个西部牛仔,头发长长的,两边的络腮胡子将他的脸遮挡了大部分。这样一身行头,活像一个流浪艺术家,派气头十足。
我对阿来说,你怎么放心把小妖弄到兰州接我呢,她要是迷路了怎么办?
小妖抢先说,才不会呢。
阿来也说道,是啊,这点我还是放心的,小妖的方向感很强的,而且她也想沿路回去看看,这就放她走了。
我们做了很久的汽车才到阿来的酒馆,阿来的汽车算是很给力,上面打着B样字母,一看应该是深圳市的车牌。到酒馆的时候,我出奇的见到了山宇,这是我自从大学毕业后第二次见到山宇,他还是老样子,距离上次见面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略显消瘦,脸上多了些岁月的痕迹。希柳也回来了,不过是我到之后的第二天。
我们相见甚欢,把酒当歌。虽然这里少了刘山、筱雅、雨儿。但这样的日子能见到两位故交,实属不易,更多的,我应该得到满足。
我很想知道希柳这么多年都干了些什么,阿来是如何艰难的度过他南漂的生活。我们喝酒,一连几天都醉醺醺的赖在门口晒太阳,山宇会拿出他熟悉的红木吉他弹上一曲又一曲,直到发亮的沙漠真的变成黄沙,直达夕阳变成金黄,在沙口不远处垂垂坠落。这样的日子啊,怎么能那么浪漫呢,怎么就能让我心花怒放?我向往这般生活,我向往这片土地,它能让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其实生命就应该是这样的。
温一壶月光下酒,抚一曲长琴,看夕阳西下,撒一片自然。可以不用规律的上下班,可以不用担心下一秒还会不会挤不上公交,一切与自然与土地是贴的那么近,近到随手一抓,抓到的都是厚厚的充实。
我们聊得确实很多很多,都是一些潜意识里才会说出的话,这样的话往往代表的是最真实的想法。
我和阿来似乎再也没有提到过去,我们还是像之前那样熟悉。对于小妖的婚礼,说是婚礼,其实就只有我们十来个人,一些是阿来之后认识的朋友,就是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婚礼就这样完了。我想,这样其实也是件很好很轻松的事情。
说起阿来的这个小酒馆,其实还真的很特殊的呢,名字就叫“醉了敦煌”,全是古代客栈的风格,有很古式的木质楼梯、桌子、凳子。二楼是客房,现代和古代相结合,很有《武林外传》的感觉,只是这里的老板更加惆怅和诗意罢了。
小妖是一个码字的人,写的东西破破碎碎,这和她外在的随意格格不入。她的外表是那么纯粹,但眼神里充满某种明媚的忧伤。她说,她喜欢周云蓬的诗。我说,我也喜欢,但因为在家乡那个小地方,一个很小的二线城市,买本书总是不件很难的事情,不是说买不到什么书,只是太大众或是哗众取宠的书太多,而那些无人问津的书普遍找不到,而这些书恰恰是最需要也最值得看的。她拿着本周云蓬的《春天责备》念起他的诗。
是否三十岁是一种堕落
是否终日无事可做是一种堕落
是否在午夜之前入睡是一种堕落
我偷偷地
潜入昼与夜的过道
那儿有一个星期八与我邂逅
一千位千手观音跳舞
一千面镜子随风飘落
以倒栽葱的方式
我被种下
头枕沸腾的蚁穴,踢踏着双脚
够着天堂
等待能有一颗命定的小星
将我提起
??这沉重的吊桶
抟扶摇羊角而上
??大地迅速坠落
我倒挂着旗帜向失败攀登
然最终只能是星期天
星期八永在彼岸
每个想入非非者止步
星期天的深处
潮湿的风
说,回去吧
回吧
去晾晒冬天的棉衣
打开窗户 点燃艾草
踌躇于深秋
被苍白的庄子捉住
他将我囚于转轮的中心
??那儿一片寂静,响着盘古的鼾声
我期望一只濒死的蚊子
吸我的血
这新鲜的痒
我要抓住它
逃出牢房
她还对周云蓬的诗大加赞赏,一层层剖析,就像高中语文老师解析文言文一样。说这些的时候,阿来也在一旁附和道。我说,我也一直关注他,但一直找这本书,也没有找到,网上可以买,但由于没有网银,所以就一直没有网上购买,况且自己也没有网上购书的习惯。这么说的时候,小妖说,那就送你吧,我们已经都看过了,只是有点褶皱,旧了,翻的时间太长了。我不由分说的接受了。
在大漠里,读着诗,听着歌,心里总有说不清的感动,感动就像一粒石子一样结实。可以看到久别的阿来重归于好,可以看到阿来真切的幸福,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然后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随意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羡慕阿来,也羡慕小妖。我在心底祝福他们。
我们还是离开了阿来的客栈,在那里已经呆了一个礼拜之久,确实该回去,否则阿来这么破费的招待,他的生意会受很大的影响。
我们分别,挥手示意,阿来很满足的抱着我,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从未分别过。在回往兰州的路途中,看着窗外,我莫名的笑了。
阿来,相信你会幸福的,我也会。
章节二十八 寻梦,在未知的路上 [本章字数:2581 最新更新时间:Mon Sep 17 10:45:06 CST 2012]
回来的路上,山宇说,他决定离开兰州,一个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他说,我想到外面去看看,兰州太小了。小学在安宁区上的附小,初中在同一所学校的高中部,高中在本区的一所再普通不过的学校,大学依旧在家附近,骑车只要五分钟。我原来一直活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不像你,从南方过来,沿途遇到了很多很多的风景。说真的,我还真有点羡慕你呢。
我说,何必羡慕我,这样只身漂泊,已经养成了我散漫、自由的习惯,仿佛与这个世界的主流格格不入了。
他说,这样才好呢,听从内心,只为自己的内心而活。
听了他的诉说,我很感动,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想,更会这么做。
我说,山宇,你要想好,想好再去做。
他说,他一直有这种想法,很早很早以前就有,只是看到阿来这么做,所以我也很想为自己活一次。不管沿途、前方有什么等待着我,我就想这样做。如此单纯的这么做。
山宇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噙满泪水,而我也将视线投向窗外,我知道我也掉下了冰凉的东西。
在兰州歇了一天。山宇家。两人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喝着啤酒,看着楼下的街道上人来人往。醉意微酲,有些诗意。就这样,彼此不说半字言语,也能短暂的度过一整天。
第二天,我把山宇送到兰州站,我告诉他,你可能要先走一步了,我想去看一下我的大学老师。
他说,这可能是历史罕见的一次,以往都是我送你,这次换你了。真的很平衡。
我说,是嘛。记得保重自己。
他说,会的,你也是。
我说,祝你一路顺利。我们还会见的。
他说,那当然。
是的,就在那一天,我见到了馨娜,就在山宇的列车刚走之后的十分钟以内。这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让我的心绪狂奔沸涌。
见到馨娜的那一刻,是在她即将被那个男人拥抱的一刻,我很欣喜,能在这离别的地方,再次见到馨娜。莫名的感动像撕裂的心,在惆怅的季节,显得格外透彻。我想上前紧紧将她抱住,不为别的,只为时隔四年后能再次见到这般熟悉温暖的面孔。
馨娜,我想你了。我暗自说道,说这话的时候,我几乎流出了欣喜的泪水。
兰州站,一个多么熟悉温馨的地方,也许这里承载的东西实在太多,多到超乎我的想象,不止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的游子、旅人。我想他们曾经也在这里大笑过、哭泣过。馨娜,在这一个可以追忆的范畴里,她就是那么熟悉的拥有过,她属于这里,属于人来人往中的一个。而我,毫不例外。我不得不去回忆那些曾经的片段。她喜欢雪花,喜欢爵士,喜欢很多很多名作家,喜欢听我念诗,喜欢那些曾经时不时的温暖。而这一切,构成了我们之间无法磨灭的痕迹。时至今日,每当我看一本书,唱一首歌,就感觉沿着曾经的轨迹画了又一遍。
她变得成熟了,成熟到超出我能理解的范畴。而我,沧桑不堪。衣着陈旧,满面灰尘。浓密不齐的络腮胡子将满脸遮住了一大半。我想她真的见到我,该会心疼的留下泪水吧。
我心疼的女人啊,你也会这样子心疼着我吗?
我承认,我是一个长了文字毒瘤的人,我后悔看了那么多颓废的文字,有了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它们将我逼得生不如死。但,我就是我,我就是这样浮萍般的活着。陈旧也罢,沧桑也罢,看的、想的、经历的,就这样成了千奇百怪的我。
岁月在他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走过的痕迹,她的脸除了略显泛黄,身体除了隐约的虚弱,甚下的只是疲惫和坚强。萧瑟的风中,她只是一片落叶,而我是一片等待落叶停泊的苍茫大地。
我在想,也许真有穿越这么一档子事,时间也许能在某个时段聚集,但我不能找到这样的黑洞,所以,我只能在脑子里回忆便重温那些逝去的青葱岁月。
就在我注视着她的时候,她险些被行人挤下站台,但就在我想要冲上前去扶她的时候,她将左脚一往前迈,身体得到了平衡。我的心咯噔跳了一下,那一跳,跳出了属于它原本的活动范围。
她还是站在原地,像在等待一个很重要的人。我记得她也曾经这样子一个人站在凌冽的风雪里等过我,我记得那天,当她等到我出现的时候,她一下子将我抱住,然后哭泣不止。我不知道那一刻的哭泣对于她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今,我懂了。
馨娜是一个缺爱的人,正如我一样,我也是这样一个缺爱的人,只要一个温暖的拥抱就能把自己感动得痛哭流涕。我想上前,牵住馨娜的手,然后大声的对她说,跟我走吧,我会用尽我的后半辈子用心照顾你,直到我们一起死去。但我依旧没有这种勇气,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多年未见的她。是我在曾经,一个粗俗的“滚”字,将她抛得远远。想到这,我还能乞求什么呢。
那个男子终于出现,像一场意外的突发事件,一下车,他们就紧紧抱在一样,相互拥吻。我不忍再看,只是将我的视线投下地面,恨不得此时拥有真金火眼,将这石板看穿,天崩地裂,然后我们一起坠落。
此刻,我还在莫名的想象着些什么。
但就在我妄自揣测的时候,她已经投入了别人的怀抱,真的就这么轻易的投入别人的怀抱,一个比自己健硕、伟岸的身体将她紧紧环抱,那个拥抱或许是每一个女人都渴望的最结实的慰藉。
她的视线在片刻之后洒向远方,洒向未知的人群。
我以为她看到了我,看到了那个曾经和她风雨同舟的男孩子,我以为我们会以一种偶然中带有的偶然方式再次相遇。我甚至幻想我们还能再次坐在某个咖啡店,听听她的从前,讲讲我的之后。然后我们泪流满面。
但此刻的冰天雪地只剩下我,一个在人流中稍不小心就会被忽略的人。我想这样的感觉也许再也不会此般真实。
那个男子牵着馨娜的右手,渐渐混迹人群,先是他们的全身,后来是背影,再后来只剩下那个男人的奇怪的发型,最后消失不见。人流如沙,而我只是团团细沙里的一个石子,他们挤啊挤,我被他们挤下,留在原地,留在那一片本来的荒芜。
在渺茫的时空里,我就是这样偶然的见到了馨娜,像一场梦境,像一缕嗅不出的风。止于我,更多的关心莫过于她是否还在歌唱,是否还在看着拜伦的诗集一遍又一遍难以释怀。或许上述所言可能有虚伪的成份,但又怎样?我就是这样的活着,其他人呢,不得而知?
莫名的,我好像听到了那首《不会说话的爱情》。
绣花绣的累了吧
牛羊也下山喽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
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洒一床雪花白
普天下所有的水
都在你眼中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我们的木床唱起歌儿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妹呀
我最亲爱的姐呀
我最可怜的皇后
我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