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不成!一定要把这坏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无论如何,都要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香不打算助我了么?”有些幽怨,有些沉痛,还有些魅惑众生的娇柔。

子车无香垂下眼,暗中叹口气。月白袍子下的双手相互绞了几下,清清地说道:“这种事,并不一定非要桂阁亲力亲为。止戈为武。若只为结果,堪作大用的大有人在。”

只求结果么?

澹台清寂眉间的阴郁渐渐化开,终至于湮灭。

无需桂阁劳师动众便可达成目的,普天之下,还有谁有这个能耐,行必果呢?

有,当然有一个。一个让火凤王朝上上下下都头疼恼火的真正邪气的家伙。

公子缘。丞相家的小公子,一个神出鬼没的人,左良缘。

试想,一个邪门的时男时女的家伙,对上一个不男不女偏不信邪的孩子,将会碰撞出怎样璀璨夺目的火花来?届时,整个天下都会鸡飞狗跳也不一定。倘若乱成一锅粥,丞相想要再揪着桂阁擅自拦截天阙国走私来的武器的事情不放,恐怕会力不从心吧?

善将兵不算能,善将将才是大智慧。

澹台清寂的唇角清浅地勾起来,幻变出一记天怒人怨的销魂的微笑:“香,果然最知我心。”

☆、61时艰

桂阁的马再好,也不适合用来翻山越岭。

眼看着那匹马在茂林之中失去了踪影,鱼非鱼怅然若失:“或许,应该杀了做成腊肉随身带着……”

舞枫刚开始听她叹息,只道是小儿女情态萌生,感慨与那匹马曾经同生共死的经历,却不想她竟然冒出来这么一句。饶是他出生入死心理素质已经磨练的足够强大,也忍不住为此小小恶寒了一把。

“放心,要吃肉,这山里的飞禽走兽多的是。”他抓住她的小细胳膊就往怀里带。

这一路上,他不知不觉中养成了这个习惯。习惯把她当拐杖,习惯她贴在胸口的满当当的温软感觉,习惯了那种尽在掌握中的纤细小巧,习惯了她那糯香的声音在耳边絮叨不已。

鱼非鱼不情愿地站起来,嘟囔道:“多歇息一会儿怎么了?……”

越往前走,她越后悔。如果桂阁的人能够出现在眼下,她绝对选择跟他们走。她还年轻,还割舍不下那红尘万丈的诱惑啊!这深山老林的,根本不适合她,除非,她想写一部《动物世界》或者是《植物博览》。

舞枫也知道,她这一路走得并不轻松。他是有工夫底子的,行军打仗所经历过的环境远比爬山这种事恶劣。可是她还只是个孩子,却要跟他走同样的路,顺便还负责料理他身上的伤。可以说,她能坚持到现在而没有倒地不起,他心下其实很是佩服她。

女子有韧劲儿很正常,可是像她这样强韧的,就叫人很费解。

“我呀,典型的丫鬟身子小姐命。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食不言寝不语的生活可不适用于我们这些平民。”她走得毛焦火辣地,说话于是就带了刺儿。

“你会飞檐走壁,我会打坐调息。你们这些贵族既然不能保证自己是女娲捏出来的,就不要妄加断言我们是藤条甩出来的贱民。”可恶的等级,想要争取到尊重与重视何其难也!

“你既已是我的女人,这种话往后就不必说了。”舞枫提醒道。

她似乎并没有把他之前的许诺当回事,吃了那么多苦、走了那么远的路,直到现在,她仍旧没有把自己摆在“他的女人”的位置上。她的一言一行看上去依然很自我。

这让他很不爽快。幸好天下像她这种熟读诗书的女人不多,不然,做丈夫的该如何辖制?到时候母鸡司晨,家不像家,国不成国,那不是要天下大乱么!

他暗中决定,一旦抵达国土,立马把她的事给解决了,省得她心浮气躁老想着跑。作为太子的女人,安分才是硬道理。

“过了这个山头,就可以好好地歇息了。”一路上,他不断地给她打气。

“前面就是天阙的地界了?”鱼非鱼小小地激动了一把。

舞枫看着她满目的芳华,有些气息不稳。

当她殷切地看着他时,他就会有这种怪异的感受:心跳加快,杂念丛生,就会想到营妓们白生生的身体和混杂的香气。

都是温暖的柔软,掐在手中便会融化掉一般,叫人忍不住地想要扑上去、死死按住、紧紧揉搓,一直按进自己的身体里。

就像那些将士所作的那样,不问天明天黑,旁若无人地撕扯驰骋,野兽一般狂放野蛮。

下腹部陡然窜起一股子热流,激得他浑身激灵灵打了个寒颤。俊脸跟着就是一热,灌输到手上劲道大得几乎就要脱离控制。

“哎呀——”鱼非鱼只觉得手上一疼,条件反射地叫起来,“完了,我、我骨折了!”

舞枫吓了一跳,倏地撒开了手,紧张地看着她擎在半空里的那只小手。

鱼非鱼呼呼吹着手指,慢慢活动了两下,确定并没有真的受到内伤,这才长吁了口气。瞪着舞枫的目光就很是有些凶狠:“你个莽汉!下手就不会轻点么?你不知道这双手对我有多重要么?男人怎么都这样儿,要么像小鸡,风一吹就倒。这强悍的吧,一个个地又跟土匪似的。不解风情啊,不解风情!”

不解风情的家伙拖着她就这么不分昼夜地赶路,她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就没有哪个能够将她捧在手心里呵护着、宠爱着!真不如她在家那会儿,名为掌柜的,却是不必操心的。“济生堂”有堇色撑着,就算他出门采药、出诊,也不需要她看门,自有小学徒负责接待。“汉风成衣店”则全部交待给了冬月,那小子真上道儿,随便指点两下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真是个伶俐的家伙。她每天做的事就是逛街散步,捡拾写作素材,做个称职的八卦先生。

那小日子,真叫一个滋润啊!

唉,回想起来,就跟前世的事似的,怎不令人唏嘘!

她这边一沉寂,舞枫就知道她又想起什么来了。是什么呢?她总是不肯详细地告诉他,就好像那些心思是她的宝贝,而他,并非是可以托付真情的可信赖的人。

这也算是“他的女人”?

傍晚时分,两个人终于翻过了山头。舞枫寻了个小山洞暂作歇脚地。

捡柴是鱼非鱼的工作,早已经熟练自如了。舞枫则负责准备食物。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用多大工夫,他就猎到了一只山鸡并六条鱼。宰杀了之后,就着山泉水清洗干净,鱼用藤条串成累累的一串,山鸡则交给了鱼非鱼。

此时鱼非鱼除了捡到了一捆干木柴,还采集到了一些草木根须。

尤为奇怪的是,她身上只穿着素白的中衣,外面的直裾却拎在手里,里头包裹着什么东西。

她就着河水把那些香料野菜洗干净了,挑出一些提香调味的塞进山鸡肚子里,从怀里掏出盐巴,将内脏抹了个遍。舞枫便用挖出来的湿泥笆山鸡厚厚地包裹成一团。这些事情做完,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了山洞里。

两个人捡了些石头堆成两堆,下面生了火。舞枫将鱼用木棍穿了,架到火上去烤。而那只山鸡则直接给丢到了火堆里。

鱼非鱼则将包裹放到烟上熏。

舞枫日饶有兴致地看着,心想这丫头肚子里的花样还真不少。

熏了一会儿,鱼非鱼解开了包裹,里头装了一个斗大的蜂窝。

舞枫神情一凛,迫声道:“你胆子不小,这种东西也敢随便碰!”

不要忘记了,这个季节正是万物惊蛰虫豸新生的时候。他熟悉林野生活,知道山中的蜂最是凶悍,一旦给袭击,送掉性命都是很平常的事。只叫她捡几根柴,哪个喊她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鱼非鱼不以为意,笑眯眯地一手拿匕首,一手用木棍,拨拉着蜂窝,抖擞出一些昏死的黄蜂,个个有大指粗细。

“别担心,你忘了?我可是半吊子医者呢。不能救死,扶伤倒是还成。刚才在路上我就看到它了,你不懂,这可是好东西呢!”

说着,将黄蜂拨拉成一堆,推到火里。一时间烧得吱吱作响,一股焦臭味儿弥漫了山洞。

鱼非鱼用棍子挑起蜂窝,拿匕首拍转圈拍打了几下,确定没有活物了,这才如释重负地笑起来。切开蜂窝,拿指头剜了一点金黄的蜂蜜,送到口中咂摸了两下,点头如捣蒜。然后,又抠了一点送到舞枫的嘴边,怂恿道:“尝尝,这可是黑熊的最爱,为了吃到这个,连性命都可以豁出去呢。”

舞枫怔了一下。她说了什么,他没空寻思,他所知道的是:这根手指——

体内蹿起一股子热流,倏地奔涌到眸底,化作汪洋浩瀚,载浮载沉。

鱼非鱼激灵灵醒过神来,心里警铃大作,正要抽手,却已经完了。腕子上一紧,他攥住了她,一点点地拉到唇边,在自己饱满柔软的唇瓣上摩挲了两下,而后张开嘴含住了那根婴儿般润白的食指。

一声呻吟逸出,鱼非鱼忽然打起了摆子。

“喂,你干什么?”

一声亦嗔亦羞的断喝斩断了情丝。舞枫松开了口,望着烤鱼,面上一本正经的:“很甜!”

“当然!”鱼非鱼垂头拾掇蜂窝的同时也收拾自己纷乱失序的心跳,“不过,这可不是拿来吃的。待会儿我要用它替你疗伤。”

“由你。”舞枫法娴熟地翻转着烤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取下来,往树叶子上化开的盐水里翻了两下,上火再微微一烤,就算是好了。

没有盘子,有阔大的树叶;没有箸,用手更痛快。

“由我……哼,那么大方啊?要是我想吃你的肉呢?也由我切割?”剔着鱼刺鼓着腮帮子的鱼非鱼含混不清地问。

舞枫看着她那副孩子模样,淡淡地一笑,黑金的眸子里溢满宠溺:“就怕你舍不得下手。”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丫头惯会虚张声势。明明善良得一戳就倒,却偏爱做出张牙舞爪冷面狠心的模样。

果然,听了他这话,鱼非鱼哽了一下,嘴巴立马撅起来。

“为了避免给你吃个精光,还是多吃点鱼吧。”舞枫笑着将一块鱼肚肉送到她嘴边。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很慢,估计至少也得60万字。不过,绝对不是坑,李阐述提从来不干那坑人的事儿,所以,请各位亲放一百二十个心。李阐提一如既往地期待你们的鼓励和批评,谢谢!

☆、62交心

这个动作他做的极自然。

但是,当对上她愕然的眼神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这个举动有多么的亲昵。

面上微微一热,心却软了几分。那只手却不想收回来。

鱼非鱼有些懵,眨巴了两下眼镜,张开嘴叼走了那块鱼肉,闷声道:“我自己会吃……又不是三两岁……”

舞枫看到她吃鳖,心情大好:“你本来就是孩子,需要宠爱。这有什么不好?”

不想看到她迷茫地失神、故作的坚强,那会令他气闷。男人生来就是要顶天立地的,难道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这个?

“丫头,说说你家里人吧。离开这么久,是不是很想他们?”以往,像这种家长里短的话题他从来都不屑的,然而自从遇上她,相处愈久,就越想知道她更多,想知道她是如何出生、成长的。他对那过程充满了好奇,似乎一旦了解了,也就等于拥有了她的全部。

“丫头,你最在乎谁?”不知道为什么,在问出这个问题时,他心里竟有几分期许。期许什么,却又说不明白,似乎是希望能跟自己有关。

鱼非鱼将山鸡骨碌着翻了个身,扁着嘴巴道:“我从不强求什么的。差不多就行,或者也可以说是‘难得糊涂’。谁是谁的天长地久?你要知道,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舞枫讶异地睁大了眼睛。

“你觉得不对么?”鱼非鱼白他一眼,心道:为了写作,我听过、见过那么多的故事,有几个是完满的?只有那种未谙人生疾苦的小孩子才会对未来一切充满粉色希望。

人啊,少年应有所求,中年应有所思,老了应有所悟。人生本苦,谁也逃不过最后的孤独。

不过,她这话落在舞枫耳朵里就变成了另一种含义。他由此判断,她以前过得一定很辛苦,缺乏关爱,所以才会形成现在这样坚强独立的性子。

“你放心,以后我会疼你的。”他定定地望着她,用心地说道。

鱼非鱼避开了他深情的溺死人的注视,哂笑了一下,道:“那就太谢谢你了。……”

一想到自己在这里不过是个过客,她就什么也不敢希冀、更不敢强求了:“你能有这个心,我已经很满足了。你是要成大事的,儿女情长暂且搁到一边去吧。”

这话有些违心的感觉。是的,他的认真叫她心动。她也相信,他是个一诺千金的男子,既然许下了她的终身,必定会给与她必需的生活。但是,她不甘心。她想要他的心,而不仅仅是他偶尔的兴起。

这就不免矛盾了。一面想着迟早要离开,不能牵扯太多感情、累及太多无辜,一面却还贪图着感情和人——

天哪,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到底她在这边能存在多久?如果就是几年的时间,那好,她只要自己,凭他再好,她尽量躲着就是了。如果要在这里居留几十年,她这般挣扎岂不是犯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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