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幽兰告诉他,睡的这十天功夫,每夜用神息山特制的须弥香熏着,那是往生花所制,有驱散寒毒、润脉延年的奇效。任风歌秋天时受过重伤,大雪时若这样躺一躺,可保来年一整岁不怕寒气侵袭,不会着凉。

幽兰抱着雪参酒,说方才去温了一下,又泡了这么十天,该是最适合喝的时候了。

任风歌如在梦中,不断四顾,惹得幽兰掩口而笑,那人伸手去开酒坛子,用的居然是右手。

那只右手,拆了绷带,掌心还有个小核桃大的疤痕。重活一两年内都不能做,但日常动作已经没有大碍。

任风歌拉着他的手,指尖触摸那伤疤,欣喜之外,还有好一阵没言语。

幽兰又冲他笑,十分开心的样子,真的是很久都没有见到过了。

这船是向着蜀中,去的地方,是洞石之天。



☆、迷谷

南下行船五日,任风歌终于暂时撇开一切事务,只在舱中陪伴着幽兰,抚琴为乐,提笔写些诗句,吃好吃的,或吃饱喝足了,一起坐在厚厚的地毡上感受着江水起伏。

冬季时,许多越冬的候鸟在江畔栖息,遥望过去是沙鸥点点,流星般划过。因为天冷,在船舷上看一小会儿就得进去,抿一杯酒,说几句话,在一处温柔乡中休憩。

任风歌道:“我又被你拐跑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总是被你一拐就跑的。”

幽兰悠然扶着砚台磨墨:“我可从没强过你,你要是想洗,现在跳下去也来得及。”

任风歌呵呵笑着,来不及了。

哪里还来得及呢?眼睛一闭就拐过千里地去了,给那须弥香一熏,还果真挺受用的,精力都旺盛不少。

幽兰写的,乃是一个“妁”字。妁者,媒也,任风歌瞧着,道:“你想给谁做媒呢?”

幽兰略笑,说只是练练字,快三个月不提笔,手还有点拿不稳。任风歌便让他写着,握住他的右手,放慢了磨笔锋。



船行到第三日上就开始下大雪,下船后仍是改乘马车,最后两日行程上,孤月替幽兰安排好一切琐事,先一乘快马冒雪赶去洞石之天报信。

任风歌觉得这样太辛苦姑娘家,幽兰却笑道:“那三个老家伙,不通知一声突然去了,收拾屋子也能收拾上一整天。”

三个老家伙,是洞石之天的守护者,所居洞石草堂,三位诨名是,一壶秋、半榻荫、清风眠。

从未听过,但颇有趣,任风歌再问时,幽兰开始笑而不答,那笑容有点诡异,总觉得是到后一开门摆口油锅,直接下锅吃了的意思。

幽兰一路就这么诡异笑着,到了蜀中往就近的顺庆府休整一日,更往群山深处驱车而行。走了一天多,就在下到一处山谷的谷口时,忽而一阵暖风化人般拂面而来,似洞天石扉,訇然中开,半里外是枯枝残雪,此地竟而树木葱翠、潮湿温暖,直可以将披风貂裘等御寒之物尽皆除去。

幽兰放缓了马缰,明明是最后一程了,却反而有些心神不定。

幽兰道:“你跟我来这一趟,果真不会后悔么?”

任风歌不明其意,但还是答道:“当然。只要你不把我剁碎吃了,也别阉了。”

幽兰嘴角露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像蝴蝶轻轻扬翼,一紧缰绳,半个时辰后驶入山谷深处,见三座竹楼建于一处浅潭边,四面溪流环绕,蜿蜒生姿,绿叶如盖之中,便是洞石草堂。



经年累月在这里看护林木,需要很好的耐性,也需要不错的同伴。三位老人家正在里外忙着,听闻是少主人来了,一阵鸡飞狗跳之后挤出门来相迎。

说是挤的,其实三人都不胖,就是非要争着第一个出门,把竹楼的门框撞得嘎吱响。三个人三种装扮,老书生一壶秋、老和尚半塌荫、老道士清风眠。

老书生说,少主人又来了,无事不登三宝殿,必然又有差遣。

老和尚说,一年到头就一桩事,你还要抱怨,罪过罪过。

老道士说,百年清风,一阵就吹过,吃了一百年的干饭空饷,做起事来还要互相推脱。

当真是,甚有意思。

孤月是最后出来的,见了幽兰,禀报事已办妥。任风歌正与三位老人家应付间,孤月过来把话头岔过去,随便拨弄两下,三人又夹缠在一起争辩开。孤月转头向任风歌道:“先生请进去看一看,若有不满意的地方,稍后再作更改。”

任风歌看了看幽兰,那人略点头,但不跟着来,只是站在浅潭边,又嘱咐孤月将马车上的东西取下。

任风歌心里疑惑着,踏过几级竹制台阶,走进中间一座三层竹楼。竹楼窗开得大,阳光轻易洒落满地,他看见一片鲜艳的红色,一个金线绣边的大红囍字,梁上喜绸红花结垂至地,左右两边福寿花瓶中插着盛开的赤蔷薇。

是喜堂。

这季节梅花未开,山谷中一路行来只见过绿叶和林木,去哪里找的赤蔷薇呢?走近了才发现,那也是红绸结成的,花蕊是钗环上的水晶垂珠,格外晶莹动人。

厅堂不大,但很整洁,桌椅都是竹制,喜绸覆盖下,边角的每一个结都压得十分平整,桌上甚至还摆好了茶果,正中主位空荡荡的,若只能坐两人,不知道那三位老人家该怎么争破了头去。

任风歌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幽兰终于来到他身后,两人漫长的影子,被阳光投映在大红的囍字上。

“你喜欢么?”幽兰没有看他,盯着自己的影子。

好一会儿,任风歌道:“你进来前问我,会不会后悔,是为这个?”

“嗯。”幽兰道,“我总是想,倘若这辈子一次喜堂都没有进过,那算是个遗憾吧。这里,只有我们。”说不下去,不知是忐忑还是如何,就这样停住了。

任风歌也望着地上他的身影:“……我十七岁娶妻,十九岁时妻子病死,那之后再没有与谁有过媒妁之言。那时候我想,这辈子一个人过也不错,清净自在。”

“我的妻子是个员外家的千金,当时也不知怎么的,傻头傻脑地觉得只要我喜欢她,我就能娶她。而她竟然也嫁给了我,甘愿陪着我喝稀粥,吃白菜,侍奉年迈的双亲。她唯一的要求,是要我答应她,这辈子不再娶第二个妻子,永远把她放在心里。”

幽兰心中一沉,微微垂下眼睑:“所以,你真的没有再续弦,即使她已经死了这么久?”

任风歌道:“在她陪伴我的两年里,我几乎什么都没有给过她。她得了病,是因为在外面受了欺辱,可那时我一点办法也没有,眼睁睁地看着她渐渐地疯了,疯到最后连我也不认得了。倘若再有一次机会,也许我不会娶她。”

任风歌说了许多,但说来说去,始终吐不出一个拒绝的字眼。

不拒绝,他不忍心。也不是要答应。

幽兰听了很久,最终点了点头,涩然地一笑:“我知道了。”他环视这漂亮的喜堂,“你先出去,帮我叫孤月进来。”

“幽兰……”

“你出去吧。”并不厉声,也没有怨恨,只是轻若吹息。

任风歌默默地转身出去,孤月进来时,幽兰淡声道:“都拆了。”

“拆了?”孤月很难得地问了一句,“公子,您要的首饰和喜服也都准备好了。”

“烧了,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随后,幽兰去了已经清扫过的内室,梳沐更衣,直到日落再没有走出过房门。

☆、戏梦

老书生说,装了又拆,拆了又装,年轻人就是事多。

老和尚说,一年到头就拆装一次,你还要抱怨个西瓜皮。

老道士说,今天装了,明天拆了,说不定后天又要装,少主人看我们没事派任务,做就是了。

老人家的絮絮叨叨中,孤月把晚饭端进任风歌的房间。他们客居时也都住在中间的那座竹楼,那似乎是为姬氏主人建造的,一应用具都相当别致考究。

任风歌道:“幽兰呢?一下午没见他出来。”

孤月埋头把几碟小菜从托盘里端出来:“先生若想知道,何不自己去看一看?我们做下人的,进主人房间都要低着头,也看不清什么。”

任风歌感到她话里带刺,也不介意:“那个喜堂……是你连夜赶来准备的么?”

孤月道:“我和三位老人家辛苦些也没什么,只要公子高兴就好了。那些红绸是顺庆府买来的,花里的水晶是买了十几支钗弄下来的,茶具果盘三位老人家藏了二十多年,也是第一次摆上桌面。”

“还有,您和公子的喜服,是我赶着十二个裁缝一个晚上做出来的,您的衣裳鞋袜尺寸全部是公子自己写的,公子说,他知道您穿的尺码,肯定合身。”

任风歌听得心里不是滋味:“那现在……”

孤月抬了抬眼,收起托盘:“已经烧掉了,下面也收拾干净,您要是想下去坐坐,随时都可以。”

说完,眼也不眨一下地就出去了。

任风歌坐下来,提筷,吃了两口,食之无味。还是他喜欢吃的菜色,为了让他吃得舒服些,幽兰特地让孤月买足了洞石之天不产的蔬果,就是十个任风歌在,也足够吃上一阵子。

可就是吃不下去,他想起幽兰给他带的那些夏秋时穿的衣裳,想起那人细心得连自己常用的茶杯都塞进了马车里。

不愿意结缡么?只是从没想过,一时也无法接受。成婚这事对他来说,已经太遥远。他也不想这样当面拒绝,可幽兰沿路一直保密着,根本没有婉转的机会。

勉强架了一筷子菜,任风歌起身出门,往楼下去寻找幽兰。



幽兰已经不在房里,一看桌上,给他准备的饭菜连一口都没动过。任风歌下到厅堂中,果然见原本的喜绸已经拆得干干净净,露出淡绿色的竹制家具颜色,几套白瓷茶盏都收走,摆上了木制的。

三位老人家坐在竹楼前的台阶上,书生看书,和尚打坐,道士睡觉。任风歌小心地绕过三人,就听见那老书生一壶秋道:“年轻人啊,不识抬举,我们老东家这一脉的人,那是最祖辈的皇亲国戚,现在的什么武姓小儿,不过是后生罢了。”

任风歌没有接话,沿着浅潭向前走去,过了一座独木桥,又往前走些,就看见幽兰的背影在几棵高大挺拔的楠树下面。

那人轻抚着树干,仿佛在检验树材的成色。月白色的衫子,如缎的长发上斜挑着一支古雅的犀角发簪。

任风歌慢慢走过去,脚下杂草发出不小的动静,但幽兰一直没有回头。

任风歌走到了他身边,道:“你还没有吃饭吧,天色晚了,一起回去?”

幽兰背着身道:“我还不饿,你先去吧。这里的树材差不多了,过了年得差人运回去。”

“过了年,你要回家了么?”

幽兰点点头:“我这次是偷跑出来的,如果不回去,寒烟和罗衣,还有另外一些家人都会牵连受罚。”

任风歌在楠树下踱了两步:“那你,什么时候要走?”

幽兰走到另一棵树边,月白衫子飘转出一幅衣角:“还没有过年,先不要说这个么。说得我难受。”

“嗯。”任风歌答应了,“今天的事,对不住你。”

“没关系。”幽兰笑了笑,“一直没跟你说,是我鲁莽了。我没有娶过妻,也不知道规矩。”

“跟规矩无关。”

幽兰跨过一丛杂草,靠在树干上:“不管跟什么有关,这事我让你为难了,以后,不会再发生。况且,就算我们拜了堂,除了自己也没有人会承认,跟不拜也是一样的。”

任风歌道:“等过几年,我会去离你近一点的地方开设分馆,把王城的事都交给牧泉。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常常相见,不用再奔波这么远。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最亲近的人。不管我们成不成亲,我都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隔着一棵粗壮的楠树,幽兰低低地“嗯”了一声,然后旋身出来,向他微笑,伸出手:“走吧,这里晚上有野兽。”

任风歌握住他的手掌,紧紧握在掌心。



深夜的时候,山林里果然有野兽嚎叫的声音,但只是远远嚎着,不靠近洞石草堂百尺之内。山谷深处虽然温暖又清静,镇日无聊,三位老人家三缺一久矣,从阁楼上灰尘里掏出一一副红玛瑙的麻将来,擦擦拍在桌上。

孤月是不会打麻将的,任风歌走过路过提着月灯要去浅潭边看看水光,就被拉过来按下了。

打麻将这种绝技,身为山栖堂的一堂之主,任风歌久已荒疏,输了的人都要喝一杯二锅头,没两圈下来就有点看不清牌了。

任风歌说,不行,这样没法打了。

一壶秋说,那换一个,输了的人吃鸡蛋,老和尚煮鸡蛋去。

孤月听了站起来,自觉地煮鸡蛋去了。

鸡蛋吃了两枚,实在吃不下去,任风歌笑着摇手,酒劲也上来了,再吃就要匍匐。

半塌荫说,那再换一个,输了的人出去裸奔三圈,再跳到水潭里游一游,勉强可以算了,阿弥陀佛。

任风歌一径摇手,他可不像那三人清修百年,随便喝个几坛都不上头,再下水游一圈,明天就不用起来了。一壶秋又说,那不喝了也不吃了,谁赢得最多谁去跟少主人拜堂,上洞房里待一个晚上。

孤月在旁睁大了眼睛,另外两人都拍手说好,硬按着任风歌不让走,那举重若轻的手掌搭在肩头,如有千斤重担在负,怎么也站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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