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以前,高静媛是想过哪里都行,高家人对她也就那样,给点吃的饿不死,给件衣服冻不死。可真的遇到现在情况,她忽然觉得,有吃有喝就够了!她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本名是林芳雅,永远不能彻彻底底的变成高家人,凭什么要求高家人给她更多?

就是以后为了彩礼把她嫁给个土老帽,也胜过落入风尘,变成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妓女强啊!高静媛想到现代社会的新闻,什么失足少女,什么拐卖妇女,能全手全脚的算不错的,最悲惨的是打断手脚乞讨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她努力把报警的念头按压下去,并且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收起你穿越女的骄傲和自豪吧!这里不是现代了,没有警察,你连独立回家的本领都没有,有什么!什么都不是!

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这是高静媛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难关,时间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吗,却比她穿来的半年都要漫长。没有人知道她经历的怎样的心理斗争。她独自一个人站在刘氏离开的地方,一步不动。

其实,她想多了。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啊,还没有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呢。来来往往的人也是过了十分钟后,才发现小女孩倔强的站在太阳下,有点奇怪。

「小丫头,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家大人呢?」

高静媛不说话。她用猜疑不定的眼神盯着人家,好似在看哄骗幼女的坏蛋。

「诶,你这么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脏东西?」

来人还真是好心,觉得她孤零零的好可怜,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手绢,打开来,里面放着几个去皮的坚果仁,有松子,瓜子,杏仁等,「给你,很好吃的!」

高静媛用更加怀疑的目光盯着人家,抿着唇,不说话。

「拿着呀,不用客气。吃完了,叔叔这里还有。」

怪蜀黍笑瞇瞇的说。

实在忍无可忍了!当她是白痴可以随意哄骗?高静媛怒了,啪的一下打掉了企图哄骗她的食物,谁知道里面下了什么药。她碰都不会碰的!

怪蜀黍惊异了,伸手就想摸她的头。高静媛深怕对方手里有什么蒙汗药之类,发出一声惊恐的急促叫声,惹得周围的人都来看。

「怎么了?」

「别碰我!我爹爹等会就来了,他会打跑你这个大坏蛋!」

怪蜀黍被周遭很多人用怪异的眼神谴责着,他的脸腾的通红,想要发怒,可小女孩才六岁大,粉嘟嘟的可爱无比,周遭都是不明情况的,就是发怒也找不到对象。只能气咻咻的离开了。

他一走,高静媛拒绝了很多人的帮助,仍旧站在原地,不管谁问,她都高声道,「我爹妈会来找我的。」

她在赌,刘氏再讨厌她,也不至于蠢到弄丢了她,回到高家面对高老太的狂风暴雨。果不其然,漫长的等待后,刘氏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眉目略有不自然,随后先一步的把话堵上,「小元元你怎么乱跑,到处找你找不到。」

拽着高静媛就走了。

这本是一段涟漪过后,水波不兴的小事。周遭人谁都没放在心上,最多有人嘀咕两句「那个小女孩明明没有乱跑」就完了。唯一一个愤愤不平的,是那位怪蜀黍。

说他是怪蜀黍,其实人家还没有十八岁呢。因为习武,所以长的膀大腰圆,面目粗旷。

「少爷,那个小丫头也太坏了!我看她可怜兮兮,才给她东西吃。她不吃就算了,干嘛还陷害我?」

被称之为少爷的少年,也才十一二岁大小,生的面如冠玉,眉目湛然,举止中带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气势。

「你没注意到吗?她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帮忙,紧紧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人。这丫头,防范心思太强了,谁也不信。你要是不靠近,她不会当你是坏人。」

「可我没有恶意啊!」

「哦,她可能是害怕吧!」嘴里这么说着,傅胤之却皱着眉,想到刚刚高静媛站在那里时的警惕目光,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明明那么害怕了,但忍住一声不吭。

很奇怪的小丫头。

日落之前,落马坡上的集市就已经散了。好多人家都是赶了几十里的山路过来的,不管卖了多少货物,肯定不能等天黑才走。毕竟山林内还是有狼群出没。夜晚行路,太不安全。

傅胤之沿着整个落马坡集市转了一圈,他也不买什么东西,就是东看看、细看看。若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孩子,好奇,可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淡定极了,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若不是,那干嘛在集市上转悠个不停?难道寻宝?

跟随的下人都忍不住了,「少爷,您到底要看什么?」

傅胤之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自己的脚丈量完毕,仰头,看着墨蓝沉郁的天空中那淡淡一抹晚霞,闭上眼,深深嗅着属于这片土地的气息,许久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看天!看地!看这茫茫人世!」

「啊?」

没有人能听得懂他的话。傅胤之也不解释,哈哈笑了一声,让刚刚被高静媛气得满肚子火的侍卫牵来一头白马,异常矫健的上了马。骏马一声嘶鸣,猛的向前一纵,可傅胤之稳稳的坐在马上,彷佛控制自己身体一样控制着骏马,一抖缰绳,「走吧!」

「少爷,这不是去客栈的方向……」

「不去客栈了。今儿我们去本地的衙门。」

「哈哈,少爷终于要显露身份去衙门了!这几天都把我们憋坏了,见到官兵还得躲!」

这一夜,化名萧彦的傅胤之堂而皇之的进了云阳县县衙……后门。出来时,荷包里少了五百两的银票,多了一张地契。地契上的内容,却是把落马坡在内的一大片荒地都包括在内了!如果有人本地展开地图,会发现少年傅胤走后门也要买下的地段,呈几字形,落马坡为那一撇,是宽敞的平地,足以容纳千八百人,若是伐木开林,还能扩充更大;几字顶端,最为靠近大通河,地势平缓偏高,没有任何植被覆盖;那代钩的地方,则和大通河汇合,流向茫茫的远方了。

两个侍卫苦着脸,「少爷,这次我们是受罚出来,本来就没带几两银子。您又不让暴露身份,这……这,买了没用的荒地,可只剩下一百多两银子了!怎么办?」

傅胤之满不在乎,「一百多两,在平民手中是一笔聚财,足够五口之家过上二三十年。怎么,还坚持不到本公子到外祖家?」

「少爷怎么能跟那些下民相比!」

「什么下民上民!」傅胤之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本公子也就是运气好了点,生在傅家。不然……」他皱着眉,没有说下去。几个侍卫想到少爷受罚的经过,也是满怀郁闷,不敢多说什么。几人沉默着回到客栈,本以为这种小地方逗留一天就够了,没想到第二日,傅胤之下了个命令,

「你们找本地的地头蛇,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高勿饶,一个叫高勿争,是一对兄弟,家住……呃,去查吧,反正小地方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人。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

汪汪!高老太养的大黑狗叫个不停,高静媛觉得它都快成精了,自家养的鸡,一只不咬,天黑之前看到在篱笆外逛游的母鸡,会一只一只赶回自家的宅院。若是混杂了其他家的么……当天晚上就有鸡汤喝了!

经过惊险的一次集市游后,回到高家,再看见熟悉的人和物,静媛跟以前的看法完全不同。

从前她被动接受,怎么都面对不了现实——凭什么,她得生活在重男轻女的高家,凭什么要忍受叔叔婶婶的漠视,凭什么要对堂姐堂弟一忍再忍?在现代社会她活得好好的,除了养父母给她介绍了未婚夫这一点不好外,其余可都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顺利进了堪比机关的……公立幼儿园,当了比公务员有趣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学生家长的红包、礼物。没有任何负担,父母用公积金付首付,帮她了楼上的房子,装潢什么的都做好了,算是嫁妆;她呢,用一年的工资买了一辆QQ,常常跟朋友出去旅游玩耍,除了爱情没有着落,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这样的她,怎么愿意接受无辜被穿的命运!真的好不甘心!不像其他人很快能面对现实,接受命运,然后全心为亲人家庭奔小康而努力,高静媛一点也不像个「穿越女主」,心理光是空想,身体却懒得行动。

因为努力有什么用呢?她以前的日子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养父母收养她是他们无意中的选择,后来对她视若己出,却是她用二十年的「完美女儿」换来的!养父母不喜欢女孩儿疯疯癫癫,她就从来没跟同学追逐打闹过;养父母喜欢女儿会音乐,她就用心去学那些并不感兴趣的音符;养父母希望女儿出类拔萃,她在学校同年级的排名中,从来没下过前三!她把养父母当成了亲生父母,努力维护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有后来人人羡慕的三好家庭。

可这一切,都没了。

没有一声通知,没有一点预兆,就把她二十年的辛苦抹杀了。

早知道付出那么大代价才获得的亲情,最后还是会失去,那她值得吗?

刘氏把她丢在人多杂乱的集市中,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却不知,让高静媛彻底醒悟了。原来,她有一个巨大的心结——她是孤儿,无论怎么聪明怎么奋斗,怎么取得别人做梦也达不到的成绩,永远无法获得的就是亲情,父母给孩子毫无保留的亲情!那是她作为幼儿时,看到邻居家小孩在父母怀里肆意撒娇就留下的巨大阴影……

养父母就是养父母,对她再好,她也从来没敢冲养母撅嘴撒娇过。

这一辈子,她还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远在天边,不知样貌的父母,生了四个孩子,独独把她丢在老家!

好吧,高静媛心想,那我承认了,认命了,再也不渴望父母的疼爱了。

所以,她不需要为获得亲情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哎呦呦,我的腰啊!疼死了!」第二日的一大清早,刘氏故意在打水的时候摔了一跤,揉着腰回来了。高老太对她很不满,打个水还能把腰扭到,真是笨死了!可再不满能怎样,只能让她回屋休息去了。整整一天,刘氏什么活都不做,躺在炕上哎呦哎呦叫唤,不是叫高莺姐儿帮她揉腰,就是让高静媛帮她倒水,一刻不得歇。

「行了啊,你消停点。不就闪了一下腰吗,又没红又没肿的,至于嘛!」

刘氏的眼泪说下就下,「可是疼啊!我知道婆婆看我不顺眼,可我在这个家,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做家事闪了下腰,不找大夫给看看,连叫唤声都不能了。」

高老太脸色涨红,「咋地了,你这意思,是我亏待你了?好,你要看就看。咱家不是出不起钱!」

「别……」刘氏低着头,「也没啥大事,扭了下,歇息两天就好了。」

高老太闷声哼了下,末了道,「疼就忍忍!别嚷跟孩子似地,多大人了!」

数落完了,到底不好跟病号计较。高老太一个人围着灶台做一大家子的饭,完了得打水劈柴,得收拾屋子,还得给全家老小洗衣,喂猪喂鸡,忙得和陀螺似地!要是年轻时候,这点活计根本算不上什么,可她毕竟五六十岁的人了。一天下来,刘氏的腰没好,她也快直不起腰了。

晚上高祈德回来,听说家里的变故,打算明天不出去,就留在家里帮忙,遭到高老太和刘氏的一致反对。

「大老爷们儿,管家里的事情做什么。去去,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拒绝了青壮劳动力,高老太还想强撑着,等刘氏腰好。可她怎知,刘氏的腰啊,一时半会儿的好不了。没达到目的,刘氏怎可能罢休!

次日一早,她忙让高祈德把儿子送回娘家,算是减少了一部分负担。而高莺姐儿,半大孩子懂事早,也能帮忙喂鸡喂猪,擦擦灰什么的。唯独一个闲人——高静媛,啥事也不做。挖泥鳅,打小鸟,爬树,什么都干,光是乱跑疯玩。刘氏想着老娘的话,就撺掇高老太把高静媛送到三房去。

高老太一口拒绝,「咋地了,也不多她一个。」

刘氏咬咬唇,不甘心——她怕啊,怕高静媛一时口快,把她故意弄丢的事情抖搂出来。虽然在她心理不觉得高静媛有那么聪明,知道她是存心。她慢慢揉着腰,望着天棚顶胡糊强的纸,哼哼冷笑,管那丫头聪明不聪明呢,看到她就烦,不行,不趁机弄走她,不然受苦受累的都是自个儿!谁乐意替人养孩子!

等三房的妯娌过来看望,她故意说起高老太这两日有多么辛劳,家里家外都快顾不过来了。要给高二太爷和高祈德送饭,还得照顾元元和莺姐儿两个丫头。后者才是关键。三房的新媳妇沈氏很快听出了言下之意,皱着眉踌躇不定。

高莺姐儿肯定不能接回三房了。那元元……

沈氏嫁过来不足两年,当初为了一些陈年旧事,一直是住在城里。生了孩子才回到高家坡的。她对元元了解得不多,每次来二房都听刘氏数落元元怎么调皮捣蛋了。她想来想去,不敢拿主张,回去跟婆婆李氏透了点口风。李氏不含糊,立刻来二房把高静媛接走了。

「嫂子,这两天我亲自照看元元,等老九媳妇好了点,再送来。」

高老太本来不愿,可李氏人是笑着,眼睛却看着莺姐儿。

「唉,也好,这两天的确事多。元元,在三爷爷三奶、奶家里不准淘气,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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