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高静媛睁着漆黑的大眼,望望这个,望望那个——在她刚准备融入这个家庭的时候,就把打包送走了?好吧,也没什么大不了!脆生生的应了,「哦。」

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不过拎个小包袱就跨出了大院。回头一看,高静媛总觉得背后有刘氏阴深深的笑容。其实刘氏真的多虑了,她会把集市那件事埋在心理,谁也不会说起。因为说了,有谁会信她!在这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高小宝就是刘氏的护身符,别说只是玩笑恶作剧,就真的把她弄丢了、卖了,难道还能判刘氏个无期徒刑?

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的命,自己稀罕。

就这样,高静媛开始了在三房生活的日子。李氏没跟老爷子商量一下就决定,因为接侄孙女过来小住几日,有什么大不了的?小事而已。可不出三五天,就听说刘氏有了身子,害喜非常严重。这下可好,高静媛在三房的日子延长到七八个月……也许更久。

……

「少爷,您要找的两个人,有下落了。」

「哦?快说!他们在哪里?」

「是,那两个兄弟,兄长高勿饶八年前就去世了。只剩下弟弟高勿争,就住在落马坡不远的高家坡!」

「高家坡?」傅胤之微微一皱眉,试图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一点印象,好容易想到了什么,立刻丢开手中的笔,站起身,「走!」

身后轻飘飘落下一张纸,上面写满了人名,「守礼……守拙……守诚……静娟……」

都是高家第三代的子孙。

当高头大马进入山明水秀的高家坡时,引起了不少轰动。小乡村,很少见到这么毛色纯白的骏马,很多小孩子过来好奇的观看,连大人也不例外。

「请问这里是高家坡吗?」

「是啊,几位是哪里人,到高家坡做什么?」

「我等是慕名而来,听说『雾隐茶』乃是一位茶道精深的老师傅所制,特意前来拜访。」

说起茶,十里八乡没有几个是不懂行的,听说也不惊讶,笑瞇瞇的指着高家二房,「原来出找高二太爷的,喏,那边就是老爷子的住所!」

还有热心纯朴的乡民领着他们去了,主动介绍,「这里是慕名而来的外乡人,听说老爷子制茶功夫精湛,特意过来寻访高人的。」

高老太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儿子成亲八年多来只有独子,终于又要开枝散叶了,乐得合不拢嘴,「贵客请进!」

傅胤之当先一步进去了,两个侍卫跟随。另外则有两三个侍卫,以「喂马」为名,留在外面。其中一个长相特别成熟的,名唤阿蒙,看到小丫头高静媛蹦蹦跳跳的身影,瞪得眼睛都圆了。

「哎,我说你眼珠子瞪那么大干什么?没见过世面似的!」身旁一个侍卫看到阿蒙激动的样子,实在看不过,戳了戳他,指点道,「阿蒙,咱们现在可是代表少爷的脸面,你别像上次一样丢人了」。

「不不……是……是……」

「是什么啊?我说阿蒙,你怎么出来一趟,越来越笨了呢?连话都说不清了!」

阿蒙越急越说不清楚,干脆指着高静媛,「看她!看她!」

「怎么了?」那侍卫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三四个乡下孩子在玩耍,男孩扎着冲天辫,穿着开裆裤,鼻涕乱抹,女孩稍微好点。可穿得花花绿绿,丑死了,都不忍让人再看一眼!

「没什么啊?阿蒙,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声音变得严厉了,要是阿蒙老这样「抽风」,说不得只能请他回去了。少爷的身边,不能留下没用的废物!

「那个女孩啊,刘大哥,你没看出来,就是上次那个女孩!」

「啊?你说那个不识好人心,还打了你一拳的坏小孩?」刘大吃了一惊,不会这么巧吧?不过这里是高家坡,距离落马坡不远,是有这个可能的。他再努力看了看几个乡下孩子,发现他们长得几乎一样,都是脏兮兮、土里土气的,根本分辨不出来么!

「就是那个长得白白净净,小脸像玉兰花一样的女孩。」

「啊?像玉兰花?」那不是长得很好看?刘大伸头。伸了半天,发现土孩子几只,跟玉兰花压根不搭,好么!

阿蒙也急了,打了他的坏小孩那么显眼,别说丢进三五个孩子中,就算丢尽百八十个孩子群中,也能一眼认出来!

「就是那个啊,说话声音叮咚响,大眼睛跟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可好看了!」

刘大在脑海里勾勒出粉雕玉琢、眼如寒星的小女孩形象,可任他伸长了脖子,眼珠子在几个土孩子中来回的望,还是没发现!

鸡同鸭讲了半天,刘大觉悟了,「你丫没见过世面!土孩子也能看出天仙来。难怪被个小丫头打了,灰头土脸的!行了,不管是不是她,你还能过去打回来?就当不认得罢!」

「那怎么行?少爷也说了,她当时非常害怕,我得问问她家里人,干嘛把孩子一个人丢在集市,害她可怜兮兮的等了那么久。」

「够了啊!这是人家的家事,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可告诉你,别耽误了少爷的大事!否则……哼!」

刘大是侍卫的头儿,认真沉下脸来,阿蒙只好听命了。可他对高静媛充满了好奇,眼睛不住的往那边瞟。

说来也奇怪,无端被打了,阿蒙本来是很生气的,可看见高静媛跟小孩子们嘻嘻哈哈欢乐、不见忧愁的模样,一点气都没了,好像看见她这么快活,就他心底的不郁也驱散了似地。

……

高二太爷白天一般不在家,所以傅胤之只进了高家院子,喝了一杯茶,留下拜帖,约定日后再来拜访就告辞了。路上刘大发现少爷的心情还不错,把阿蒙的事情说了,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这阿蒙不知怎么回事,要说府中的三等丫鬟他也见得不少,二等的也见过几个,怎么眼界这么狭小!竟把乡下的土孩子当成漂亮的美人了,还什么『玉兰花』,『天下的小星星』,真笑死个人!」

傅胤之诧异的看了刘大一眼,「那孩子我也看见了,破衣烂袄难掩水润灵姿,脸庞虽不如玉兰花静谧美好,不过大眼的确如星星闪烁。怎么,你没发现?」

刘大期期艾艾,摸了下头,「啊!少爷也瞧见了啊?小的,小的……真是有眼无珠了!」

傅胤之摇头,「有眼无珠用错了地方。一个小丫头而已,没认出来有什么打紧。以后别自称『小的』了。你们都是跟我出府的人,不论之前如何,也不论你们个人资质,就凭『忠心』这一条,我傅胤之认下了!将来我飞黄腾达,你们都是左膀右臂,切不能看轻了自个儿,也让人看轻了我!」

两三句话说得刘大等人都激动起来。谁也不会怀疑傅胤之将来的前途,那根本是板上钉钉——明摆的事情啊!

「少爷,我等必效死力,以保少爷之恩!」

傅胤之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很难让人联想到他的实际年龄。

才十二岁,就懂得收买人心了!而且做得水到渠成、不露痕迹,何等可怕!

三日后,傅胤之再次登门。这回,高二太爷在家迎候这位远方的贵客,虽不知傅胤之的真正身份,但那拜帖是烫金的诶!普通人家用得起么!

而阿蒙也再此看见了高静媛。这回没人拦着他了,他趁人不注意,偷偷的走过来,又从怀里掏出一堆零食,什么糖人、糕点,还有特意买的拨浪鼓,显摆似地,「喜不喜欢?」

高静媛黑线,小手迟疑的接过拨浪鼓,摇了摇,听小鼓发出的清脆响声,半响,憋出一句,「喜欢。」

阿蒙的脸,一瞬间变得年轻了,大大的笑容挂着,「你喜欢,下次我还给你带。」

傅胤之只停留了两盏茶时间,便告辞了。

路上阿蒙一个劲的笑着,刘大这回把高静媛仔仔细细看了,仍旧不觉得什么好看的,所以不明白这小子自己花月钱买一堆无用的,讨好小孩子的东西,干嘛啊?开玩笑,「你要是喜欢,直接送彩礼算了!就是等新娘子长大,得花十年功夫!」

阿蒙气咻咻的,「我才没那龌龊心思,就是觉得她可爱。」

刘大等人接着问,都跟可爱的坏小孩说什么了,一脸高兴样。阿蒙没什么好瞒的,一五一十的说了。说道他家少爷名讳「萧彦」,特意来拜访高勿饶、高勿争两位老爷子,而高勿饶已经过世,只剩下高勿争的时候,傅胤之跨下的白马发出长长一声嘶鸣,立定不动了。

几位侍卫的马奔出几丈远才反应过来,纷纷回过头来,只见傅胤之手拉缰绳,并不强壮的身体牢牢控制住马身,脸上似笑非笑,「你,还说了什么!」

「没、没了!」阿蒙后知后觉。

刘大气得不得了,「好好!你可真行,被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套出话!」

「行了,没说要紧的,我相信阿蒙也不至于胡涂到这地步。对了,你说了不少,可知道她的事情?」

「呃,她说她叫小元元。」

「还有呢?」

「今年六岁。」

「还有吗?」

「没,没了……」

傍晚,金乌西坠。天边火红的晚霞练成一片,那红彤彤的色彩如出自画家笔下,浓烈而奔放。若问古代有什么比现代好的,估计也就是这天空,以及不含任何污染的空气了。

「小元元,吃饭勒!」

八哥一声高呼,高静媛赶忙把多余的心思收起,撒丫子小跑着回到院子里,后面还跟着一只老黄狗,吭哧吭哧的摇尾巴。三房的人多,老老少少足有十五六个人,晚饭准备得十分丰盛。相比较二房高老太连米饭都舍不得的抠门,三奶、奶是个在吃食上绝不节俭的人,直径一米五左右的大圆桌上,摆满了各种菜肴,味道且不论,每盘菜都能看到油光——这在二房是根本见不到的事情!

高静媛想起之前在二房,高老太把油壶看得死紧,炒菜的时候只轻轻倾斜一点,末了还把逸出壶口外的油往里抹。刘氏多放了一点油,都要被她念叨许久,说是败家。从这么看来,在三房的日子还算不错,至少吃食上亏待不了自己那柔弱的肠胃。

因是二房的人,高静媛算半个客,是唯一一个坐在饭桌上的女孩,虽然是最下手。首座是高三太爷,他老人家别看一个乡下土老头的模样,在家却是绝对的权威。三个叔叔禄叔、寿叔、全叔都是高高大大,老爷子不发话,都不敢坐,只眼巴巴的望着老爷子身边摆着的那坛杏花酒。

老爷子慢悠悠的抽了一袋子旱烟,这才动了筷子,其他人陆陆续续坐下开始吃饭。大人们说的当然是连云山的茶园,看其神色,应该进行得非常顺利。小孩子们则有自己的世界。八哥高守诚坐在静媛的旁边,一边飞快的往嘴里塞东西,一边跟她说话,「你怎么接了那个大胡子的拨浪鼓?以前你不是说那东西给小孩玩的么?」

高静媛撇了下嘴,「是小孩玩的,我不给小十了啊!」

在她的旁边,是一个奶声奶气的男童,占着一大片空桌。据说是收养的小孩,名叫高守节,只有三岁大,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望着哥哥姐姐。高静媛以前了解的不多,现在到了三房生活,才疑惑——高家又不是没男孙,干嘛收养孩子?就算收养,也该是现在还没儿子的寿叔、全叔,怎么养到禄叔的名下?

她深深的怀疑,小十是禄叔亲生的,是他跟外面女人生的孩子。因为四哥、八哥和高萱姐儿的亲生母亲,卧床已经有五六年了,病病怏怏,估计……咳咳,长辈的房事不是她该问的,不过男人么,可以理解,三年五载守着不能碰的媳妇守活寡,有几个能忍住不到外面偷腥的?

小十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一只手抓着高静媛给他的拨浪鼓,另一只手则抓着勺子。他不让人喂,四婶把他身边的桌子空出来,菜和肉都切得碎碎,放在他碗里。他人小个子矮,就站着,用勺子一勺一勺的挖着吃。挖得到处都是,还有从嘴里掉出来的饭粒。等他吃完了一碗,四婶又过来,把溅出来的饭菜划拉划拉,再放进碗里,小家伙继续用勺子挖。一顿饭要吃个半天。

刚开始,高静媛十分不习惯,好像看新闻一样看着小家伙。不过待了两天,忽然觉得这算不是「独立」?这么小的小孩就知道自己吃饭,比那些追着不肯吃饭的小孩子,强多了吧?

大人们对此也见怪不怪。

高家十分重男轻女,别看小十只是个私生子,生母不详,但他是男丁,就有上桌吃饭的资格。辛辛苦苦做了饭菜的三奶、奶李氏,都没这个资格。她得端着炖得烂烂的饭菜给太婆送去。如果那一天太婆心情好,希望看见一家子团团圆圆,这才让儿媳妇孙媳妇上桌,否则女人们都得在厨房吃。

包括三房最漂亮的萱姐儿。

高静媛来了三四天,就没跟这位姐姐一起吃饭过。她的心理啊,充满了许多不公不甘的念头。这要是换到现代,如高萱姐儿这样漂亮又乖巧的女儿,还不被父母当成眼珠子疼爱?可这个世界就不同了,再漂亮的女儿那是人家的人!呆得越久,高静媛越是深深刻的了解,在高家很难有出路。

老老实实的等到长大,然后跟猪猡一样论斤称两的卖掉?

这太不符合她的审美观了,也严重挑战她的底线。这几天,她一直寻思,自己应该怎么做?不想离开高家,那怎么在高家「闯」出个未来?帮助高家发家致富?算了吧,高家再富有,也不是她的钱。她还要担心高家富有了,奇货可居,把她卖出更高价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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