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这么说着,他已经亲上了林云的脖颈,那里已经留下不少痕迹,但比起来哈尔身上的痕迹更多,就像动物会留下自己的气味一样,他也坚定地认为这是一种拥有的证明。

林云仰着头,任由他滚烫的气息吹拂在自己的肌肤上,视线扫过哈尔白皙的肌肤。

审美虽然不一致,但恰好自己就是对方最喜欢的这一点,倒也正好。

最后亲吻来到了唇上,就在林云闭上眼想要尽情享受这个吻的时候,有说话声传了过来。

也有人路过这里,打算在观景台上看看。

林云和哈尔在对方来到之前,先一步离开了这里,那是一家五口,有老人有孩子还有一对年轻的夫妇,简直就是幸福的模版。

哈尔期间回头看了两眼,林云以为他在羡慕这样的家庭,哈尔看的却是那对年轻夫妇紧牵着的手上,戴着的一对耀眼的戒指。

哪怕没有老人和孩子的存在,当他们戴着那对戒指走在一起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他们属于彼此,而这一刻美好的画面,在他们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到来。

他们往回走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往西边沉了。光线变得柔和,把整个世界都镀上一层暖金色。

车开得不快,沿着海岸线慢慢往回走,收音机里放着慵懒的爵士乐,林云快要睡着了。

然后他看见了那座教堂。

其实这座教堂他们已经第三次看见了,刚到的那天,过来的路上,还有现在。

此刻,夕阳把教堂的白色墙壁染成浅浅的橙色,蓝顶在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安静。它不大,不是那种宏伟的哥特式建筑,只是一座小小的、朴素的白色房子,门口种着几棵棕榈树,前面是一小片草坪,草坪尽头就是海。

哈尔的车速慢了下来。

林云感觉到车速的变化,睁开眼,顺着哈尔的目光看过去。

“要进去看看吗?”哈尔看似平静的声音里,语气中有着藏不住的期待。

林云沉默了两秒,“……好。”

哈尔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两个人下了车,沿着一条碎石铺的小路往里走。

教堂的门开着,门口立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这是一座对所有人开放的小教堂,建于1948年,至今已有七十多年历史。木牌下面还贴着一张纸,写着“欢迎所有人,无论您来自何方,信仰什么,这里都为您敞开”。

林云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教堂很小,只有几排木制长椅,最多能坐三十个人。正前方是一个简单的圣坛,上面摆着一束新鲜的花,是代表纯净洁白的马蹄莲。阳光从侧面的彩色玻璃窗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斑斓的光影。

哈尔走在他前面,脚步很轻,像是在怕惊扰什么。他走到圣坛前停下来,仰头看着那扇彩色玻璃窗。

林云走到他身边,也抬头看。

玻璃上画的是海,蓝色的海,白色的浪,还有一只飞翔的海鸥。光线从外面透进来,那些颜色变得很柔和,像是一幅会发光的画。

“这里真美。”哈尔说,声音比平时轻。

“嗯。”

哈尔转过头,看着林云。教堂里的光线很柔和,把他脸上的线条照得很清晰。他的表情很认真,蓝色的眼睛里是近乎虔诚的光。

“林云。”

“嗯。”

“我不想等了。”哈尔牵上林云的手,“我不是一时冲动,林云。我是认真的,很认真,比你想象的还要认真。”

林云看着他,看着那双蓝眼睛里倒映出的是自己,都是自己。

哈尔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是一个小小的蓝色丝绒盒子,方形的,边角已经有一点磨损了,看起来被他揣在身上揣了很久。

林云心跳加快,下意识的将手收了回来。

但被哈尔牢牢抓住,不给他退缩的机会。

这还是哈尔第一次这么坚定的,哪怕违背他意愿,也想要进行下去的一件事。

或许林云的抗拒并没有这么强烈吧,拉扯了一下后,他放弃了用力。

但脸上的神色并不是十分的好,定定地看着哈尔,脑袋里转的很快,想着自己究竟该不该拒绝,已经到这个份儿上了,再拒绝的话哈尔应该会真的伤心。

可要是不拒绝,他又不甘心,他不喜欢这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恰恰好的经过教堂,恰恰好的带着戒指,这种谋划对他而言,毫无浪漫可言。

哈尔在林云做着思想斗争的时候,打开了盒子。

里面果然是两枚戒指。银色的,款式很简单,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是在表面刻着细细的纹路,像海浪,又像风的痕迹。

在教堂的彩色光线里,它们静静地躺在黑色的绒布上,泛着温润的光。

“我在枫叶国的时候就买了。”哈尔说,“老城区的里的那家珠宝店,我听着教堂钟声走了进去,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答应,但还是买了。

它们一直带在我的身上,跟我们去了袋鼠国,然后又回到铁杉城,一直到这里,我还是决定和你好好谈谈。”

林云看着哈尔的脸,又将视线落在戒指上,他在戒指的内壁上看见了有雕刻的字。

哈尔顺着他的目光,然后将戒指拿起来说:“H&L,Forever。”

哈尔和林云,永恒之爱。

哈尔看着林云:“我知道,你还没有准备好,结婚戒指这么重要的东西,我也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去。”

说着,他喉结滑动,有点紧张,“它们,可以作为订婚戒指吗?”

林云紧绷的心脏一下子就松开了。

就好像两军对战的时候,他严防死守,但对方对只身一人,踏过焦土,带着鲜花和和平鸽,走到他的面前,给了他最期待的答案。

没错,订婚。

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林云将被哈尔一直握着的手展开,无名指无意间比其他手指更高了一点。

“我答应你。”

林云没有卖关子,一旦确认可以接受,那就往下进行。

哈尔先是一种愣愣的表情,就像是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要说服林云,但才开了个头,就已经完成了说服,根本不需要他继续用力的那种错位感。

接着,等他完全反应过来后,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起来。

那个弧度从嘴角蔓延到眼睛,从眼睛蔓延到整张脸,最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像是有人在他身体里点了一盏灯。

“好。”他说,声音有点抖,“先订婚。再结婚。我们一步一步,慢慢来。”

林云看他笑得像个傻子,嘴角也忍不住地往上弯,他把手往前递,只是笑着不说话地看他。

哈尔手忙脚乱地从盒子里取出那枚稍小一点的戒指,往林云的手指上套,生怕晚了一秒就过期了一样。

银色的环扣完美地贴合在那修长的手指上,哈尔盯着那只手看了好几秒,然后抬起头,眼眶有点红。

“轮到你了。”林云说。

哈尔把手伸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手指尖在微微的颤抖。一个连世界大赛都参加过的人,只是举手这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做起来却像个幼儿。

林云从盒子里取出另一枚戒指,握住他的手,慢慢地推进去。

银色在他的无名指上亮了一下,然后安静地停在那里。

哈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又看林云的手,然后把两只手并在一起。两枚戒指在夕阳的光线里闪着细碎的光,一大一小,款式相同,像两片来自同一片海浪的水珠。

“订婚了。”哈尔说,声音有点傻,“我们订婚了。”

林云看着他,没忍住笑了。

哈尔一把抱住他,抱得很紧,脸埋在他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林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又快又有力,像擂鼓一样。

“林云。”他闷闷地叫。

“嗯。”

“林云。”

“嗯。”

“林云。”

林云没应了,只是抬手揉了揉他的后脑勺。

教堂里很安静,彩色玻璃窗上的海鸥在光线里像是要飞起来。海风从敞开的门吹进来,带着咸咸的味道,把圣坛上那束鲜花的香气吹散在空气里。

他们就这么抱着,很久很久。

后来是一个路过的老奶奶帮他们拍了照。老奶□□发全白了,穿着一件碎花裙子,手里拎着一个草编包。她看见他们站在圣坛前面,笑眯眯地举起了手机。

“靠近一点,对,笑一笑。好——”

咔嚓。

照片里,夕阳从彩色玻璃窗照进来,在他们身上投下一片斑斓的光。哈尔搂着林云的腰,笑得眼睛都弯了,他个子很高,林云即便站的笔挺,依旧像是被他整个拢入怀里,这是拥抱的姿态,透着亲密。

“祝你们幸福。”老奶奶把手机还给哈尔,笑着看了他们一眼,然后慢慢地走出教堂,消失在夕阳里。

哈尔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收起来,低头在林云额头上亲了一口。

“走吧。”林云说。

“去哪儿?”

“去你家。戒指都戴上了,不去见家长说不过去吧。”林云转身往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他,“还是你不想让我见?”

“想想想想想!”哈尔追上来,一把拉住他的手,十指交扣,掌心贴着掌心。两枚戒指碰在一起,发出极轻极细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终于合上了。

他们沿着海岸线往回开。太阳已经沉到海平面以下了,天边还剩最后一抹橘红色的光。

哈尔在开车,林云靠在椅背上,将手举起来看那枚戒指,感觉很神奇。

哈尔分神,有点紧张地问他:“怎么了?”

林云说:“它很好看。”

哈尔笑了:“最朴素的风格,但我觉得你会喜欢。”

“我喜欢。”林云说完顿了一下,“所以才会觉得神奇,就这么订婚了。”

哈尔不明白林云话里的深意,但他能听出来那话里藏着的梦幻感,于是他也说:“没错,像做梦一样。”

林云笑了,偏头看着哈尔,看着他一头金发在风中被吹得乱七八糟,侧脸的线条被最后一缕光照得很柔和。

哈尔感觉到他的目光,转过头来看他。

“怎么了?”

“没什么。”

林云把目光收回来,继续看窗外。但嘴角的弧度,比刚才深了一点。

从迈密到哈尔祖母住的那座小城,只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飞机,他们早起了一个小时办理退房。

前台依旧是那天为他们办理入住的男服务员,在办理完成退房手续后询问:“格斯先生,我看过您在世界杯的决赛,就此成为了您的粉丝,能不能合个影?”

哈尔自然是同意了,拍照的时候他刻意抬手竖了一个拇指,脸上灿烂的笑容一离开酒店大门就消失了。

不等林云问,哈尔就不满地抱怨了起来:“他一定不是我的真粉丝,我手上的戒指他竟然没有看见。”

林云忍不住笑了,难怪刚刚合照的时候,会有那样的动作,这个“炫耀怪”,真是防不胜防。

“走了走了,回家!”哈尔坐上驾驶位,将跑车调成敞篷模式,在出发前他先将手举起来。

展开的手指上,银色的戒指在朝阳下发出银亮的光芒,欣赏够了,他收回手,满足地亲吻戒指。

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也就三个小时后,还不到中午12点,他们已经乘坐着一辆新的跑车,从机场路上拐下来,驶进一条两旁种满橡树的小路。

树干很粗,树冠在头顶交织成一片绿色的穹顶,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路面上投下一片一片移动的光斑。

路的尽头是一座小城,建在一座不高不矮的山丘上。

和铁杉城不同。铁杉城的冬天漫长而寒冷,建筑大多是厚重的石材和深色的木材,透着一种北境特有的粗犷和冷峻。

这里是截然不同,饱和度被拉满了。

街道不宽,但很干净,两旁种着开花的树,正是花季,粉白色的花瓣落了一地。房子大多是浅色的墙面,米白、浅黄、淡蓝,配着红褐色的屋顶,在午后的阳光里显得温柔而安静。

哈尔把车速放慢,沿着一条斜坡往上开,最后来到了一条安静的街道。

“就是这里。”

哈尔把车停下来,看了过去。

林云透过挡风玻璃看出去。这是一条不长的小街, 两侧是一层或两层的独栋房屋,门前都有一小片花园。有的种着玫瑰,有的种着绣球,有的种着叫不出名字的绿色植物, 被主人修剪得整整齐齐。

哈尔指着左边第三栋。

“那栋, 浅黄色的墙,蓝色窗框的那个。”

林云看过去。那栋房子不大, 门口有一棵开满花的树, 粉白色的花瓣落了一地,像铺了一层薄薄的地毯。

台阶上放着一双旧布鞋,鞋面上沾着泥土, 像是刚从花园里脱下来的。

“北境太冷了,祖母的膝盖疼的厉害,在我18岁那年, 她们决定搬到这里。”哈尔这么说着, 眼神很温柔,“她们希望我能在这边读大学, 但我已经决定走上职业运动员的路, 所以留在了铁杉城。头两年我经常飞过来,后来训练比较紧张, 正是出成绩的时候,我就来的少了,再后来……”说到这里,哈尔的语气又有点低沉,“我已经两年没回来了,还和记忆里一样,满眼的鲜花, 空气里都是甜蜜的气息,真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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