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算是讨好

祝锦书起身打开门,没让拉蒙进去。在门口说起了有关洗澡的事。

“以后洗澡我在这里,你自己找地方洗。”

“是。”

拉蒙点头称是,但并没有离开,反而低头朝着装满热水的木桶示意了一下。

“阿书,我去给你调水。”

“不用。”

“以后你打了水就自己用,我要用自己会弄。”

祝锦书说完,就打算关门,但却被拉蒙阻止了。

“不可以的。”

“我是要照顾阿书的。”

“这些活我都可以干,阿书不需要为这些事情操劳。”

拉蒙说完,便无视祝锦书的阻拦,进屋洗起了洗澡桶。等洗好后又连着放了两桶热水,把水温调好后,才离开。

“阿书,可以洗澡了。”

“……”

祝锦书没说话,沉默的看着拉蒙离开后,才兀自笑了一下。

“哈……”

“照顾……

“又没残废,那需要照顾。”

次日清晨,祝锦书伴着第一声鸡叫起了床。拉蒙也起了,不过是察觉到卧室的祝锦书有了动作,才起的床。

“阿书。”

祝锦书一打开门就看见了扬着笑的洋人,说实话,笑的很好看。自己的心情好像也被感染,开心了一些。但这一些开心也只是一瞬间的,在想到自己的烦心事是因为面前人才引起的,便也没有多高兴了。

“嗯。”

随意嘟囔了一声,祝锦书就绕过拉蒙离开了。

他还有事呢!没空跟人耗。

踢开挡路的小石子,又顺手开了鸡笼,这才往不远处的厕所走去。

“别跟着我。”

祝锦书做这些时,拉蒙一直跟着,眼看这会都跟到厕所了,祝锦书才无奈的开了口。

“是。”

拉蒙应了一声就离开了,祝锦书见人离开了才关门放起水来。等完事后回到院子里时,就看见了站在水龙头旁边拿着盆的洋人。

“阿书,来洗脸了。”

祝锦书:……

“你是在讨好我吗?”

这话问的直接,拉蒙也认真的思考了片刻才回答。

“不算是讨好。”

“只是想服侍阿书。”

“……”

祝锦书再次沉默,他有些不明白洋人脑袋里到底想的什么?

“阿书,先洗漱吧!”

今天还有事要忙,祝锦书也没在拉蒙这多耽搁,快速洗了脸,便去拾掇起吃的来。

简单的吃完,交代洋人看家后,祝锦书就拿着锄头去地里了。因为去的是平坳的地,祝锦书就走了捷径。山坡的路陡峭,不过对走惯了的祝锦书来说不算什么。但他还是在走到一半时停了下来,而停留的地方就是前几天捡到给他看家那人的地方。

“……”

沉默的在原地杵了一会儿,祝锦书才泄气的拿着锄头在地上狠狠的砸了一下。

“草。”

“真TM没出息。”

“让一个男人把自己搞成这样,简直懦夫一个。”

“……”

祝锦书杵在那块地上骂骂咧咧半天,等把心里的不忿都发泄出来后,才舒服的呼了一口浊气,拿着工具往地里走。

他祝锦书怎么可能因为娶的媳妇是个男人,就自怨自艾。这种事情在他祝锦书身上就不可能出现,不可能。

这么想完后,祝锦书才感觉自己恢复了以往的力气。

任谁知道自己满心欢喜娶的媳妇是个男人都不会有什么好心情的,祝锦书这种脾气差的更不会了。

可他气的不是自己媳妇是个男人,气的是自己居然很快就接受了和刚结婚的媳妇是个男人,并且还想好了以后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

他祝锦书就没听说过谁家是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的,可那怎么办,把人都睡了,能提裤子不认人吗?况且十里八村都知道他娶媳妇了,还能怎么办,马马虎虎的过呗。

祝锦书想着还无奈的摇了摇头。

自己不愧是个怪物,做的事都不是正常人会做的。毕竟谁家好人能和男人上床,这是也就他这个怪物能对另一个怪物做出来了。

心态调整好了,这几天落下的活也得赶紧补上。快步爬上山坡到了自己种红薯和土豆的那亩地里。

祝锦书一共有三块地,一块就是平坳上种红薯和玉米的地,一共是一亩半的大小。还有两块是在大陆旁,那两块地连在一起,也是一亩半大小。一块种的是麦子,已经收了,一块种的是玉米,还没成熟。

今年的红薯长势不好,祝锦书观察了几天,决定给红薯打个顶。但被耽误了,不过庄稼地里的是都很玄乎,耽搁了几天,这会儿看着倒更适合打顶了。

祝锦书在地里忙活,在家里看家的拉蒙也没闲着,喂鸡喂猫打扫卫生的空,还一直用精神力远远观察着祝锦书的情况。不仅如此,拉蒙还教训了一顿有事没事冲自己叫的大黄。

家里收拾妥当后,拉蒙就担心起在外面的祝锦书来。

阿书不让他去出去乱跑,也不让他跟着。但自己这样消耗精神力也不是个办法,万一真的有什么事,怎么保护阿书。

卑劣的雌虫忽略了这种层次的精神力消耗不算什么这一事,开始为自己能和雄虫呆在一起找起借口来。

阿书虽然早上吃了早饭,但并没吃多少,这会这么忙碌肯定饿了吧!

自己身为阿书身边唯一可以照顾阿书的雌虫,应该去照顾阿书。但阿书下了命令不让他出门,不过他是为了给阿书送饭,是担心阿书会饿,才违背阿书命令的。

特殊情况下,可以违背雄虫阁下的命令,来保护阁下的安全。

所以,他现在可以去找阿书,且必须去找阿书。

卑贱的雌虫有了借口,便立马行动起来。快速的做好“午饭”盛好,就端着饭菜朝祝锦书的地方飞奔而去。

其实用翅膀会更快,但他身上穿着的是阿书买的衣服,材质很差。并不是嫌弃阿书买的衣服,只是自己在穿着这件衣服时放出翅膀的话,肯定会把衣服撑破,这是阿书送自己的衣服,他可舍不得损坏。

雌虫的速度是很快的,拉蒙没一会就端着饭菜到了雄虫所在处。

此时的祝锦书还继续弯腰掐着红薯苗的嫩芽,并没有察觉到有人的到来,直到伴随着叶苗摩擦响起轻声呼唤后,才发现了突然出现的人。

“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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