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也笑。笑牵得我脸颊疼。哎,被烧伤的滋味儿可真难过。
“我去倒垃圾。”刘阿姨是个干净人。
“嗯。”我心不在焉地答应着,耳朵里却听见她说,“哟,戴先生,您怎么不进去啊?”
我一愣,继续望着天花板。
他进来了,我听见有东西放在桌上。
“炖的汤,喝了吧。”他说得很平淡。
我一下咬住嘴唇,一动也不敢动。
“你的鱼死了一条。”他继续平静地说。
“哦。”
“等过两天,我再去买一条补上。”我的鱼缸里本来就只有两条鱼。
“买个乌龟吧,乌龟不容易死。”我还是不看他,慢慢地把泪往回逼。
他没有回答我,“刘阿姨,我带来一个榨汁机,麻烦你帮她榨点果汁喝。”
“好。”
喂我喝了汤和果汁,刘阿姨便出去了。我问他,“最近有什么关于我的报道吗?”
“见义勇为的好模范。”他很冷淡。
“没有别的?”我试探着问。
他回过头,“还有什么?”
“没事。”那天的争吵犹在耳边,我不想再吵一次。“你给我点钱吧,我的手机欠费了。”
他掏出皮夹,抽出几张钞票放到我的床头柜。又操作了下手机,一会儿说,“给你充上了。”
“谢谢。”
“警察今天来找过你了?”
“你怎么知道?”
他没回答,“你都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
“你到底都看见了什么?”
“临时牌照的奔驰越野,还有那个司机。”
“你看清了?”
我没有回答。事到如今,看清不看清还有意义吗?茫茫人海,我又到哪里去指认他?
“算了,别想了,”他安慰我,“以后再说吧。”
我们没有再说话。戴向南给我带来一个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频道,正在放《阿尔卑斯山交响曲》。年少的时候仅仅觉得它和理查?施特劳斯的大多数曲子一样,音色够亮、场面够浩阔,后来经过人世变化,才知道这未尝不是一种对人世的态度。只是,对于我来说,理查?施特劳斯和瓦格纳一样,有点太强大了,听久了有点闹。我还是喜欢门德尔松或者莫扎特。
我的音乐知识大多是戴向南普及给我的。他是个古典音乐迷,我们上中学时,戴向南置办上便携式CD机。我俩经常一人一个耳塞,坐在天台顶上听音乐。夏天,风吹过我的头发和我的裙子,清清爽爽。
听古典音乐最消磨时间,一首曲子得放几十分钟就过去了。就在这首曲子要听完时,有人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卡住了。希望这次出差能给我点灵感:)
☆、第五章(二)
“小麦。”
“你怎么来了?”看见凌若梅,我还是很高兴的。
她摘了帽子,瀑布似的头发垂了下来,“你的电话怎么打不通?”
“欠费了。”我不想说得太详细。
“哦,”她看了眼戴向南,后者什么也没说。
“你不是在外地拍外景?”
“拍完了。”她轻松地说,“我记挂着你,便赶紧回来了。”
“我没事的。”凌若梅还不知道眼前的进展,我也不大想说。不是信不过她,而是一遍一遍,我觉得烦。我懒得说话。
“我让他炖虫草给你喝,他这几天有没有做到?”凌若梅说得很俏皮。
“啊,我喝过了。”
“看来他没有骗我。”凌若梅笑吟吟的,戴向南干咳了一声。
他们不来的时候,我很想念。他们这样出现,我又有些吃不消。我是该装作淡定呢,还是该装大度,还是该装漠然?
“没有。”我一努嘴,“保温桶还在那里。早知你来,我就留点给你了。”
“没关系。”凌若梅不在意地说,“我要喝,我就让他带过来了。”
我确实无法装淡定下去了。在戴向南进门时,我还以为他是来看我的。当然,他们也的确是来看我的。
其实你们真不必来看我的。我在心里小声嘀咕。一时忘了在夏晓斌与秦大为同时出现在我病房时,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戴向南。
我借口开机,盯着屏幕。短信不断地进来,有同事的,有朋友的,当然,也有记者约采访的。我回了几条,其余的全部删掉。
“有剧照吗?给我看。”和凌若梅在一起时,我就只是一个朋友。我从来不做她的新闻,好的坏的都不做。
“我的再拿给你。不过,这次搭戏的是你的偶像胡天之,我拍了几张他的,给你看。”凌若梅拿出她的手机,调出照片递给我。
我经常被人笑说喜欢老男人,也的确有点。像胡天之,快四十了才红起来,可我就是喜欢。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有味道。当然,我也有自己的毛病,越喜欢他,越不做他的新闻,惟恐探点什么,破坏美好形象。虽然有点鸵鸟,但总比捧着“残破的心灵”强多了吧?
凌若梅手机里的是胡天之卸了行头后的照片。虽然不像电视上那么星范十足,却别有一番亲近味道。我一边看,一边听戴向南在问她,“这次拍得顺利吗?”
“还行。本来是有一场马上的戏,想来想去,还是听你的,用了替身。免得你们再担心我。”
“是啊,你也不是当年出道那会儿,有些事,没必要太亲力亲为。”
“唉,话是这么说的,一行有一行的规矩。传出去,总是不大光辉。”
“你太拼命了。”
“没办法,竞争压力大,不进则退。”
我翻到了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身著睡袍,很坦然地望着镜头。
不是刘岂辉。更不是戴向南。
“还是我的偶像好看。”我把手机递过去,由衷地说。
“切,老男人的忠实爱好者。”
我呵呵的笑,虽然笑的不是很自如,最起码表达了一种感情。
“肇事者查的怎么样?”凌若梅问。
戴向南和我几乎是同时望了对方一眼,他回答,“还在查吧。”
“哦,那个女孩儿呢?听说是个孤儿?”
我也很惦念,便插言道,“没有祖父母吗?”
戴向南摇摇头,“现在还不清楚。”他又补了句,“下次警察来,可以顺便问问。”
我恼恨我的病,整个左半身子都动不了,否则,我还可以去看看那个女孩儿。
又聊了几句,凌若梅开始打呵欠,一脸倦容,催她离开。她也不坚持,“也好。我明早还有通告。真是悲摧的生活。”
我不知哪里搭错了弦,“若梅,你还是赶紧找个人嫁了吧,相夫教子也安生。”
病房内寂静了一小会儿,先响起来凌若梅清脆的笑声,“我没问题,只要有人想娶,我就可以嫁啊。”
“好吧,那我就等着了。”顿了顿,我又说,“天下的男人,无论谁,只要你喜欢、你想嫁,我就支持你!百分之一百,无条件。”
凌若梅笑,“真是好姐妹。”她回头看一眼戴向南,“你走吗?”
我垂下眼帘,听戴向南说,“也好,一起。”男俊女靓,好一对璧人。
我很自觉地举起右手,“拜拜。”
门关了,我听见他俩在走廊说话,她让他把领子树起来,说外面很冷,这样挡风。伴着这句话和脚步声,病房逐渐恢复了平静。
“刘阿姨,向南是不是问过你什么?”
“哦,是啊,戴向南打电话到护士台,问我你有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关机。然后我说,你正在接待警察,可能不方便。”
也许是凌若梅问的戴向南,他才打电话来问的吧?爱一个不属于你的人,真累。早点推出去,早点让自己死心,也是一种解脱。
我自嘲地这么想,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对——除了这么阿Q,我还能怎么样?不如光彩一点,大家都有得做。
这一宿,我睡得很沉。吃过早饭,手机抓狂似地叫,是同事小缪。
“小麦,昨晚凌若梅去看你了?”小缪是凌若梅的粉丝,很狂热那种。
我皱眉,“你干嘛?”
“看来确实了。《super star》今天发了一张大照片,是凌若梅和戴向南离开医院的场景。据说,他俩上的同一辆车,一直到早上,戴向南才从凌若梅的寓所出来。”
我的头嗡的一下。
小缪显然不知道我和戴向南之间的关系。她兴奋地说,“有戏啊有戏,两人似乎和好了。要我说,这戴向南也够深情的,还能接受凌若梅的回归。哎,我向你保证,只是咱俩间的八卦,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随便。”
“看你,”小缪嗔怪地说,“让你写你不写,你爆料给我也行啊。我们去跟踪,你又不乐意……”
我很疲倦,“我说过什么了吗?”
“是没说什么。可是,大家都知道,你不愿意让大家借助你和凌若梅的关系。你都这样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跟踪凌若梅,那我们也有点太那啥。”
“戴向南有没有陪着凌若梅进病房啊?他俩的表情怎么样?”小缪继续八卦。
“行了,你别八了。凌若梅和谁好,和你有什么关系?又换不了银子,这么敬业干什么?”
“不给钱的敬业才是真敬业啊,你不能这么物质!小麦,你就开开金口嘛。”
我哼了一声,“要让我提供她的信息,可以啊。十万块一条,这就是我的价码。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是的。”小缪在不满意中挂了电话。
如果说,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进了娱乐圈。只要是同一个地球上的人,就不可能不碰头。我进社伊始,那时的凌若梅还不是大红,我也没什么这圈子的意识,有一天,我俩去吃麻辣烫(天晓得,我们到底有多么学生气),刚好碰上我同事。结果十分不巧,她在结账的地方遇上了凌若梅,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凌若梅没防备就答应了,再一看,这人并不认识,凌若梅拉着我就走。我正低头在包里翻纸巾,听见有人喊“小麦”,我抬头,这么着被人发现。
于是,凌若梅成了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我不写,但我不能管住我们社别的同事不写。有时同事搞得独家新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和凌若梅解释。
不是我,真不是我。我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信息。
我第一次和凌若梅解释的时候,她哈哈笑,“没事,”她说,“小麦,如果我对你连这点儿信任都没有,那我们何必认识这么久?”
我那莫名的愧疚就在她的笑容中得到化解。但有些时候还是很尴尬,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知道的人不太多。
我对我的职业充满抵触,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我讨厌这个工作,因为它写我的朋友,也让我时时有负罪感。
眼前也一样。我既伤心于这个新闻,又在心里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 哎,我快让这两人给闷死了,快让这两人憋得我想去写个巨雷的文了,像《暗色》那种的。
☆、第六章 年华是你用来去爱一个人的(一)
在肯德基的引诱下,我啃了自烧伤后的第一只鸡腿儿。当然,有第一只就有第二只,两只下肚,心满意足。
夏晓斌还问我,“薯条吃不吃?”
“吃。”
他把蕃茄酱倒在汉堡盒上,一下蘸两根,他一根,递给我一根。屋里洋溢的气氛,让我都想让他给我递只烟抽了。
“你以前办过类似的案子吗?”
他很谨慎,“这没有什么关系。”
我哼了声,“一听就是没有。”
他有些窘,不理我,两人继续吃薯条,一直吃到他的同事——一位大叔——进来才为止。
我真失望,虽然我知道,大多数艺术家都不靠谱,但这位大叔也太……大叔了吧?还是不英俊的大叔。
大叔不苟言笑,让我讲了特征。我闭着眼睛回忆。说实话,那一幕我印象很深,特别是两人对视的过程,现在的我仍然能感到那种对峙——虽然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
他会是什么人呢?
我讲了他的特征,重点讲了他的高衣领和修整得很整齐的眉毛,画师大叔话很少,除了问些必要的话外,几乎就只能听到画笔在纸上的摩擦声。
“双眼皮吗?”我摇头。“记不起来。”
“厚嘴唇吗?”
“唔,不算厚。”
“脸上有什么重要标记吗?”
……
人的五官很复杂。多少人的平淡无奇,但合起来,就是一张独一无二的脸。我不对画师报任何希望,因为我自己就表述得不清楚。
所以,当画师拿出了最后的底稿时,我只瞄了一眼,便说,“不太像,聊胜于无。”然后不去看第二眼。
“那修改一下?”
“我不想细看。”我解释,“看得太多,会冲淡我对那个人的印象。”如果大脑里的成像能直接冲洗该多好。
画师未置可否,夏晓斌打圆场,“再改改肯定会更好一些的。”
“我说过了,不行。”我很肯定。
夏晓斌有些气恼。画师大叔却很潇洒,“她说得也未尝不对。图像看多了,是有可能混乱。”
我就是这么一个德行的人。自己头脑清楚,但禁不住别人的软话。画师大叔这样一说,我便又看了几眼那画。
“我去倒垃圾。”刘阿姨是个干净人。
“嗯。”我心不在焉地答应着,耳朵里却听见她说,“哟,戴先生,您怎么不进去啊?”
我一愣,继续望着天花板。
他进来了,我听见有东西放在桌上。
“炖的汤,喝了吧。”他说得很平淡。
我一下咬住嘴唇,一动也不敢动。
“你的鱼死了一条。”他继续平静地说。
“哦。”
“等过两天,我再去买一条补上。”我的鱼缸里本来就只有两条鱼。
“买个乌龟吧,乌龟不容易死。”我还是不看他,慢慢地把泪往回逼。
他没有回答我,“刘阿姨,我带来一个榨汁机,麻烦你帮她榨点果汁喝。”
“好。”
喂我喝了汤和果汁,刘阿姨便出去了。我问他,“最近有什么关于我的报道吗?”
“见义勇为的好模范。”他很冷淡。
“没有别的?”我试探着问。
他回过头,“还有什么?”
“没事。”那天的争吵犹在耳边,我不想再吵一次。“你给我点钱吧,我的手机欠费了。”
他掏出皮夹,抽出几张钞票放到我的床头柜。又操作了下手机,一会儿说,“给你充上了。”
“谢谢。”
“警察今天来找过你了?”
“你怎么知道?”
他没回答,“你都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
“你到底都看见了什么?”
“临时牌照的奔驰越野,还有那个司机。”
“你看清了?”
我没有回答。事到如今,看清不看清还有意义吗?茫茫人海,我又到哪里去指认他?
“算了,别想了,”他安慰我,“以后再说吧。”
我们没有再说话。戴向南给我带来一个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频道,正在放《阿尔卑斯山交响曲》。年少的时候仅仅觉得它和理查?施特劳斯的大多数曲子一样,音色够亮、场面够浩阔,后来经过人世变化,才知道这未尝不是一种对人世的态度。只是,对于我来说,理查?施特劳斯和瓦格纳一样,有点太强大了,听久了有点闹。我还是喜欢门德尔松或者莫扎特。
我的音乐知识大多是戴向南普及给我的。他是个古典音乐迷,我们上中学时,戴向南置办上便携式CD机。我俩经常一人一个耳塞,坐在天台顶上听音乐。夏天,风吹过我的头发和我的裙子,清清爽爽。
听古典音乐最消磨时间,一首曲子得放几十分钟就过去了。就在这首曲子要听完时,有人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卡住了。希望这次出差能给我点灵感:)
☆、第五章(二)
“小麦。”
“你怎么来了?”看见凌若梅,我还是很高兴的。
她摘了帽子,瀑布似的头发垂了下来,“你的电话怎么打不通?”
“欠费了。”我不想说得太详细。
“哦,”她看了眼戴向南,后者什么也没说。
“你不是在外地拍外景?”
“拍完了。”她轻松地说,“我记挂着你,便赶紧回来了。”
“我没事的。”凌若梅还不知道眼前的进展,我也不大想说。不是信不过她,而是一遍一遍,我觉得烦。我懒得说话。
“我让他炖虫草给你喝,他这几天有没有做到?”凌若梅说得很俏皮。
“啊,我喝过了。”
“看来他没有骗我。”凌若梅笑吟吟的,戴向南干咳了一声。
他们不来的时候,我很想念。他们这样出现,我又有些吃不消。我是该装作淡定呢,还是该装大度,还是该装漠然?
“没有。”我一努嘴,“保温桶还在那里。早知你来,我就留点给你了。”
“没关系。”凌若梅不在意地说,“我要喝,我就让他带过来了。”
我确实无法装淡定下去了。在戴向南进门时,我还以为他是来看我的。当然,他们也的确是来看我的。
其实你们真不必来看我的。我在心里小声嘀咕。一时忘了在夏晓斌与秦大为同时出现在我病房时,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戴向南。
我借口开机,盯着屏幕。短信不断地进来,有同事的,有朋友的,当然,也有记者约采访的。我回了几条,其余的全部删掉。
“有剧照吗?给我看。”和凌若梅在一起时,我就只是一个朋友。我从来不做她的新闻,好的坏的都不做。
“我的再拿给你。不过,这次搭戏的是你的偶像胡天之,我拍了几张他的,给你看。”凌若梅拿出她的手机,调出照片递给我。
我经常被人笑说喜欢老男人,也的确有点。像胡天之,快四十了才红起来,可我就是喜欢。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有味道。当然,我也有自己的毛病,越喜欢他,越不做他的新闻,惟恐探点什么,破坏美好形象。虽然有点鸵鸟,但总比捧着“残破的心灵”强多了吧?
凌若梅手机里的是胡天之卸了行头后的照片。虽然不像电视上那么星范十足,却别有一番亲近味道。我一边看,一边听戴向南在问她,“这次拍得顺利吗?”
“还行。本来是有一场马上的戏,想来想去,还是听你的,用了替身。免得你们再担心我。”
“是啊,你也不是当年出道那会儿,有些事,没必要太亲力亲为。”
“唉,话是这么说的,一行有一行的规矩。传出去,总是不大光辉。”
“你太拼命了。”
“没办法,竞争压力大,不进则退。”
我翻到了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身著睡袍,很坦然地望着镜头。
不是刘岂辉。更不是戴向南。
“还是我的偶像好看。”我把手机递过去,由衷地说。
“切,老男人的忠实爱好者。”
我呵呵的笑,虽然笑的不是很自如,最起码表达了一种感情。
“肇事者查的怎么样?”凌若梅问。
戴向南和我几乎是同时望了对方一眼,他回答,“还在查吧。”
“哦,那个女孩儿呢?听说是个孤儿?”
我也很惦念,便插言道,“没有祖父母吗?”
戴向南摇摇头,“现在还不清楚。”他又补了句,“下次警察来,可以顺便问问。”
我恼恨我的病,整个左半身子都动不了,否则,我还可以去看看那个女孩儿。
又聊了几句,凌若梅开始打呵欠,一脸倦容,催她离开。她也不坚持,“也好。我明早还有通告。真是悲摧的生活。”
我不知哪里搭错了弦,“若梅,你还是赶紧找个人嫁了吧,相夫教子也安生。”
病房内寂静了一小会儿,先响起来凌若梅清脆的笑声,“我没问题,只要有人想娶,我就可以嫁啊。”
“好吧,那我就等着了。”顿了顿,我又说,“天下的男人,无论谁,只要你喜欢、你想嫁,我就支持你!百分之一百,无条件。”
凌若梅笑,“真是好姐妹。”她回头看一眼戴向南,“你走吗?”
我垂下眼帘,听戴向南说,“也好,一起。”男俊女靓,好一对璧人。
我很自觉地举起右手,“拜拜。”
门关了,我听见他俩在走廊说话,她让他把领子树起来,说外面很冷,这样挡风。伴着这句话和脚步声,病房逐渐恢复了平静。
“刘阿姨,向南是不是问过你什么?”
“哦,是啊,戴向南打电话到护士台,问我你有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关机。然后我说,你正在接待警察,可能不方便。”
也许是凌若梅问的戴向南,他才打电话来问的吧?爱一个不属于你的人,真累。早点推出去,早点让自己死心,也是一种解脱。
我自嘲地这么想,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对——除了这么阿Q,我还能怎么样?不如光彩一点,大家都有得做。
这一宿,我睡得很沉。吃过早饭,手机抓狂似地叫,是同事小缪。
“小麦,昨晚凌若梅去看你了?”小缪是凌若梅的粉丝,很狂热那种。
我皱眉,“你干嘛?”
“看来确实了。《super star》今天发了一张大照片,是凌若梅和戴向南离开医院的场景。据说,他俩上的同一辆车,一直到早上,戴向南才从凌若梅的寓所出来。”
我的头嗡的一下。
小缪显然不知道我和戴向南之间的关系。她兴奋地说,“有戏啊有戏,两人似乎和好了。要我说,这戴向南也够深情的,还能接受凌若梅的回归。哎,我向你保证,只是咱俩间的八卦,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随便。”
“看你,”小缪嗔怪地说,“让你写你不写,你爆料给我也行啊。我们去跟踪,你又不乐意……”
我很疲倦,“我说过什么了吗?”
“是没说什么。可是,大家都知道,你不愿意让大家借助你和凌若梅的关系。你都这样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跟踪凌若梅,那我们也有点太那啥。”
“戴向南有没有陪着凌若梅进病房啊?他俩的表情怎么样?”小缪继续八卦。
“行了,你别八了。凌若梅和谁好,和你有什么关系?又换不了银子,这么敬业干什么?”
“不给钱的敬业才是真敬业啊,你不能这么物质!小麦,你就开开金口嘛。”
我哼了一声,“要让我提供她的信息,可以啊。十万块一条,这就是我的价码。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是的。”小缪在不满意中挂了电话。
如果说,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进了娱乐圈。只要是同一个地球上的人,就不可能不碰头。我进社伊始,那时的凌若梅还不是大红,我也没什么这圈子的意识,有一天,我俩去吃麻辣烫(天晓得,我们到底有多么学生气),刚好碰上我同事。结果十分不巧,她在结账的地方遇上了凌若梅,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凌若梅没防备就答应了,再一看,这人并不认识,凌若梅拉着我就走。我正低头在包里翻纸巾,听见有人喊“小麦”,我抬头,这么着被人发现。
于是,凌若梅成了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我不写,但我不能管住我们社别的同事不写。有时同事搞得独家新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和凌若梅解释。
不是我,真不是我。我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信息。
我第一次和凌若梅解释的时候,她哈哈笑,“没事,”她说,“小麦,如果我对你连这点儿信任都没有,那我们何必认识这么久?”
我那莫名的愧疚就在她的笑容中得到化解。但有些时候还是很尴尬,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知道的人不太多。
我对我的职业充满抵触,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我讨厌这个工作,因为它写我的朋友,也让我时时有负罪感。
眼前也一样。我既伤心于这个新闻,又在心里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 哎,我快让这两人给闷死了,快让这两人憋得我想去写个巨雷的文了,像《暗色》那种的。
☆、第六章 年华是你用来去爱一个人的(一)
在肯德基的引诱下,我啃了自烧伤后的第一只鸡腿儿。当然,有第一只就有第二只,两只下肚,心满意足。
夏晓斌还问我,“薯条吃不吃?”
“吃。”
他把蕃茄酱倒在汉堡盒上,一下蘸两根,他一根,递给我一根。屋里洋溢的气氛,让我都想让他给我递只烟抽了。
“你以前办过类似的案子吗?”
他很谨慎,“这没有什么关系。”
我哼了声,“一听就是没有。”
他有些窘,不理我,两人继续吃薯条,一直吃到他的同事——一位大叔——进来才为止。
我真失望,虽然我知道,大多数艺术家都不靠谱,但这位大叔也太……大叔了吧?还是不英俊的大叔。
大叔不苟言笑,让我讲了特征。我闭着眼睛回忆。说实话,那一幕我印象很深,特别是两人对视的过程,现在的我仍然能感到那种对峙——虽然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
他会是什么人呢?
我讲了他的特征,重点讲了他的高衣领和修整得很整齐的眉毛,画师大叔话很少,除了问些必要的话外,几乎就只能听到画笔在纸上的摩擦声。
“双眼皮吗?”我摇头。“记不起来。”
“厚嘴唇吗?”
“唔,不算厚。”
“脸上有什么重要标记吗?”
……
人的五官很复杂。多少人的平淡无奇,但合起来,就是一张独一无二的脸。我不对画师报任何希望,因为我自己就表述得不清楚。
所以,当画师拿出了最后的底稿时,我只瞄了一眼,便说,“不太像,聊胜于无。”然后不去看第二眼。
“那修改一下?”
“我不想细看。”我解释,“看得太多,会冲淡我对那个人的印象。”如果大脑里的成像能直接冲洗该多好。
画师未置可否,夏晓斌打圆场,“再改改肯定会更好一些的。”
“我说过了,不行。”我很肯定。
夏晓斌有些气恼。画师大叔却很潇洒,“她说得也未尝不对。图像看多了,是有可能混乱。”
我就是这么一个德行的人。自己头脑清楚,但禁不住别人的软话。画师大叔这样一说,我便又看了几眼那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