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此刻,即便她把自己也扔掉了,她身上的每一处神经每一个细胞都仍残存着对岳颂鸣的依恋,无法连根拔除。

那年夏天,知了比任何时候都要聒噪,吵得几乎听不见周围的人声。顾晓风坐在父亲的床前,看着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心里像撞钟一样,一天一天的敲打,却越发沉静。

眼看,张敏全也要走了。自打他说清楚这事之后,便不大敢再来见她。尽管她经常能从厚重的窗帘缝隙间看见他没精打采踢着石子打他们家窗前过的影子。

顾晓风后来想,自己当时别扭什么呢,张敏全从小替她背黑锅挨棍子,好容易这回他认真追求自己的生活了,她却还往死里给他不痛快。

甚至到最后,她连他哪天走的都不知道。直到她们家要搬离家属院的前一天,她不情不愿地上门道别,才知道他们已经隔了个浩瀚无际的太平洋了。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自顾父病后,卫婉一夜间像变了个人,不再没心没肺的只顾玩乐,不再浓妆艳抹极尽妖娆,甚至从来闻不得油烟味的她也开始下厨,虽然被骄纵了这么些年做出来的东西确实有失当家主母的水准。并且,从来都一掷千金、比顾教授还视金钱如粪土的她已渐渐打算起如何将她那些百无一用只能显摆的名牌包和饰品变现。

只因顾父看病的开销着实不是个小数目。

可几近周折,就差在师大门口摆地摊了,她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依旧没什么市场。毕竟,对名牌有需求的人,断不会屈就买个二手货,还不如去义乌淘个高仿呢。

于是,到头来,依旧是一筹莫展。

可就在顾晓风几乎要伸手向沈桥借钱的时候,卫婉突然跟她说,“晓风,我跟你商量个事,也不是商量,就是跟你说一声,我打算把这房子卖了。”

“我们先租房子凑合过这段时间,等你爸好了,再想别的办法。”

她说“等你爸好了”,说的理所当然,好像这是再寻常不过的小病。顾晓风心里却一沉,她知道的卫婉几乎都知道,甚至知道的更多。虽然这么多年来聚少离多,可卫婉毕竟是她亲妈,她多少还是了解她些的。她独断、自我、自私,可也直接、勇敢、坚强。顾晓风甚至曾打趣地想,要搁在战时,她绝对是江姐秋瑾那一路的女英雄。

无论如何,断不会是眼前这样这个自欺欺人、无措却强作镇定的女人。

她们都明白,她父亲估计活不过今年了。

不过她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的点点头,算是默许。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就去中介把房子挂出去。”

后来,直到房子过户的那一天,顾晓风才发现,原来早几年前,这房子就过到卫婉名下了。她想,“他们家老顾可真行啊,两人平时不吭不声不闻不问,一见面不是剑拔弩张就是阴阳怪气的,没想到到头来竟然为彼此牺牲了一把。”

那一年初秋,秋老虎的热气还凛凛生威的时候,顾教授去世了。葬礼办的一切从简,可还是有很多学生不远万里来参加,其中最早的一届都几乎和卫婉同岁了。没错,卫婉就是那一届学生中的一员。

孀居的卫婉变得特别话多,絮絮叨叨絮絮叨叨的,说的都是老早以前的事。顾晓风从她零零散散的叙述中才大致知道了他们的罗曼史。

青衫磊落、意气风发、诗情满腹的青年讲师,碰上了诗一般梦一样、爱写诗爱做梦的美貌女学生,这样的故事尽管老套,可在那样感情和物质同样贫瘠的年代,谁说不是出格又非凡的事呢?

可后来,像所有被葬入婚姻坟墓的爱情故事一样,他们终究还是落入了柴米油盐的俗套。玫瑰花受到了毒蛇的蛊惑,开始跟上帝抱怨自己的没用,上帝终于听从了它的心意,把它变成了可以吃的卷心菜。

这样的结局一点都不浪漫,可是,顾晓风想,总好过,生离,比如她和岳颂鸣,还有死别,比如她父母现在的境况。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陆岚自述

(一)

沈桥的婚礼上,我再次看到了他。也难怪,他们都是一个圈子的人,纵然沈桥碍着我不请他,沈父也会把这个请柬发出去。更何况,他出现,也不至于碍着我,毕竟该说的话都说清楚了,该下的决定也都下了。

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点打鼓。

月余没见,不知道是不是我恍惚的错觉,还是因为他比之前黑了,总觉得他瘦了好多,一身不菲的西装,竟然被他穿出了几分斯文气。不过,这多半也归功于他鼻梁上新添的那副眼镜,遮住了他原本带点邪气的桃花眼(估计这又是最新的流行,不近视还弄副平光镜带着,真做作!)可是,斯文又如何,还不是个败类,就像披着羊皮的灰太狼一样。

我远远地扫了他一眼,便转过头去继续和晓风聊天。可我眼角的余光看的很清楚,他在入口的台子那递了红包签了字,便径直朝这边过来了。

他跟沈桥打了声招呼,嬉皮笑脸的肉麻了几句,便走到我身边,说:“陆岚,你今天真好看!”

呵,这厮又要做什么,打算继续纠缠么,怎么还是这副牛皮糖的样子?我心里突生了几分嫌恶,想避开他,只冷淡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要去洗手间。

可是转身的那一刻我发现,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他这次应该只是为了纯粹了客套,并不是死皮赖脸重修旧好来的,因为此刻他身侧,还站着位花容月貌的姑娘。

只是仓促地扫了那姑娘一眼,我便明白,他已在迷失中找回了真正的自我。清粥小菜的体验生活已然告一段落,他又回到满汉全席那种繁华迤逦、应接不暇的喧闹世界中。

我之前说什么?他这种公子哥的新鲜感就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我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位富翁让他的儿子到乡下去体验生活,好让他回来后明白自己的日子过的是有多么的舒坦。结果那儿子回来后说,“爸爸,我们只有一条狗,他们却有四条狗;我们只有一个游泳池,他们却有整条小溪……”看完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多可笑啊,这作者一定没体验过贫穷,不过话说回来,这情节设定也不算太架空,毕竟那小孩子才体验了几天。要是他在乡下呆上一年,每天都得早起喂狗喂鸡喂猪喂鸭,结果发现自己吃的还不如城里家中养的一条狗,他就不会觉得拥有四条狗是多么幸福的事了。难听点说,之于高旗胜,我就是那四条狗,刚看到的时候多新鲜多有趣啊,可这感觉就像小孩子看见新玩具,还没等到上一个玩具坏掉呢,就将它弃之敝履了。

所幸我还没真的沦落到那步,我还是只行动自如的履,不用等到主人来抛弃我。

婚宴办得很隆重很热闹。沈家千金出嫁,没这个排场简直都不好意思出手。沈桥是我们寝室最有钱的,这我知道,我也明白她的生活和我的绝不一样,可心里尽管已有了这个预期,有些时候她的生活方式还是会出乎我的意料。和那个人,不用想我也知道,必然也会如此。

我为什么会老想这些有的没的?一定是昨晚和沈桥他们三夜聊聊太晚了。

我不知道一般人在婚礼上会是什么样的情绪?兴奋?激动?感动?还是其他?我只觉得,今天的情绪好像不大能提的起来,并不是我不为沈桥高兴,更不是我不愿恭喜她,到底是什么原因,我自己都说不上来。可能越热闹的繁华盛景越能反衬出我此刻的形单影只,沈桥有了江河,晓风有岳颂鸣,陈凝和张敏全虽然嘴上斗的不可开交水火不容,可勉勉强强也算个伴,就连一直被我嗤之以鼻的高旗胜,如今都佳人在怀。

就在我勉强挂着笑,尽量掩饰自己的疲惫和落寞,替沈桥张罗的时候,高旗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北京的调档函来了你知道么?恭喜了!”

“你猜这个调档函现在在谁手里?”他阴阳怪气地说。

我一惊,却还是强作镇定,“我就不信教务的老师这么任你胡作非为。”

“你知道的吧,你们辅导员是我爸学生,再说了,我跟她说你是我女朋友。”

“你……”

“又要说卑鄙了是吧,这次我不冤枉,我承认,我就是小人。”

我突然觉得很无力,“高旗胜,我求求你,你别闹了。上次是我说话重了点,我给你道歉。你放过我行吗?”

这句话出口,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高旗胜身体僵了一下;可我顾不上这么多,看见不远处和沈桥相谈甚欢的姑娘,突然间就有了底气。我顿了一顿,有意无意地补了句,“何况,你都有女朋友了……”

我想,这么明显的威胁他应该是能听得懂的。

可他没有接话,却反问道,“你就这么想去北京?”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见他认真凝重的表情,鬼使神差地就重重点了下头。我想,我当时的神色一定视死如归。

(二)

高旗胜走的很早,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走的。可等我忙完一阵坐下来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无意间扫了下邻桌,发现那两个位子,已经空了。

我心里不知道什么感觉,一下子竟然也空了,就像被人扔到了空旷的山谷里,都能听得见回声。

可我还是埋下头继续吃,累了这么久,终于可以歇下来喘口气了。其余什么,都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想再多能怎样,多想想能饱肚?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品味的问题,怎么觉得这饭店星级越高,厨子的手艺越不过关?

可一旁的陈凝却吃的倍儿来劲,“啧啧啧,锦都就是锦都,这虾肉鲜美的……”

看样子果然是因为我是土鳖,难登大雅之堂,即便哪天真的登上去了,也是被人清蒸了摆上桌的。

恩,一定是这样,不会再有别的原因了。

(三)

就在我三心两意地和面前的蟹腿较劲之时,沈桥匆匆忙忙的跑过来将我拉出大厅,“陆岚,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我一看她那火急火燎的神色,心里一凛,“你要逃婚?还是江河……”

沈桥抬手就给我一掌,“说什么呢!会不会说话啊你!”

“我被你吓得语无伦次了,见谅见谅。”我忙拱手求饶,“什么人命攸关的事值得你堂堂新娘连礼服都来不及换就火烧眉毛的跑来找我?”

沈桥正了正色,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说的没错,确实是人命攸关的事。”

“陆岚,高旗胜刚回去的路上出车祸了,现在正送往医院抢救。”

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我一定是因为昨晚没睡好,现在都出现幻听了。真是的,注意力不集中就是不行,沈桥刚才一定说了什么别的被我错过了。

可就在我要再次开口问的时候,沈桥又明明白白郑郑重重地重复了一遍,“陆岚,高旗胜出车祸了,现在生命垂危。”

这次没错了。

我突然觉得面前的人嘴巴在动,可听不见声音,一张一合,像一条在费力挣扎的鱼。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肺里有气体缓缓进出了,便听见自己说,“你告诉我这个干嘛,我跟他又没有关系,他女朋友呢?他家人呢?”那声音冰冷的简直呼口气就能把人冻住。

沈桥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亏我还斟酌该怎么告诉你这件事,陆岚啊陆岚,作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四年的室友我都忍不住要说你,你可真是铁石心肠啊!”

“你以为我为什么多此一举地要告诉你这件事。是高家人巴巴地打来电话说高旗胜临进手术室之前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他迷迷糊糊命都快没了还在叫你的名字!”

“他到底怎么得罪你了值得你这么恨他?没错,他是撞了你爸,他吃点苦受点罪都是活该,可他喜不喜欢你、你喜不喜欢他和那都是两码事,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拧巴!”

我清楚地听见了沈桥说的每一个字,可奇怪,这些字就是怎么也串不成一句话,好半天我都没明白她到底在说什么?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她好像话说的快差不多了,就接了句,“快让人打电话给高旗胜女朋友吧,她一定会很着急的。我们快回去吧,你还要敬酒呢!”

说完我就要走,却被沈桥一把拖住,“今天就当我多管闲事一回,你是不是吃醋了?”

笑话?吃醋?吃高旗胜的醋?

我不可思议地白了沈桥一眼,却听她说,“以免你以后回过头来会哭天抢地的后悔,不管你承不承认我都得告诉你,刚那姑娘,就你看见站高旗胜旁边那个,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别人我不清楚,刚那姑娘我可最了解了,我们差不多一起长大的,高旗胜跟她从小就不对盘。那姑娘现在在美国读电影编导,跟她吃醋你可真犯不着,她喜欢的是女人。”

“高旗胜那点小心思你还猜不透,不过是请个临时演员来试试你意思。也不知道他怎么把这姑奶奶请动的。不说别的,高旗胜上哪请不到一个正牌女友,还不是怕你真吃上了醋跟他秋后算账。”

沈桥说话跟连珠炮似的,我本能地想插话,却插不上,也不知道插什么。

她接着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别扭。你知道你们分手之后高公子是怎么过的吗?你倒好,分开来之后照旧泡你的图书馆,连时间都差不上一分钟舍不得浪费了。高公子呢,抱着个游戏机没日没夜地打游戏,不吃不喝也不肯放手柄,后来从我这借了一套《金粉世家》的碟,硬是把碟片看花了才肯还给我。你以为他近视是怎么回事?你以为他胃病是怎么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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