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从她有点慵懒的掸裙子的那一刻开始,我知道,我彻底沦陷了。
(四)
谈情说爱。我一向认为,恋爱还是要用“谈”的。因此,能聊的来,这对彼此,都非常关键。
为了能找到和林萧萧的共同话题,我这么个文学方面不是文盲也算得上偏瘫的人,生生在图书馆泡了大半个月,把从大仲马到杜拉斯的算得上耳熟能详的法国名著囫囵吞枣的浏览了个遍。连《追忆似水年华》这么无聊的大部头都啃下来了,还有最新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那个什么什么泽尔。
等我终于逮着机会跟林萧萧攀谈上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撂出了那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问题,“林妹妹,你平时都爱看什么书呢?”问的满含深情,眼泛泪光,准备为接下来的抒情造势。
谁知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无所谓的说:“言情。”末了见我发愣,还大方的补了句,“言情小说,狗血的,虐心的,越假越好。”
我默背了半天的台词,突然就忘了个干净。
我以己之钝矛,攻彼之强盾就算了。问题是,我还没碰着敌人,自己就先迷了路。
(五)
跟单相思中所有方寸大乱的男生一样,我开始给林萧萧送礼物,源源不断的,挖空心思的送,为此我还厚着脸皮跟晓风蹭了一个礼拜的饭。
而林萧萧,不说喜欢,也不说不喜欢,一声“谢谢”,将这些礼物不动声色地一一笑纳。
然后,便再没什么表示。
这让一直翘首以盼互动感的我,一时间没了方向。
我旁敲侧击地问宋昱,宋昱说:“别瞎琢磨了,哥们儿我也一样!”
男生和女生不同。同追一个女生,在彼此皆没有到手之前,相互间会产生一种同仇敌忾同病相怜的复杂感情。
话说回来,林萧萧在这点上让我特别欣赏,她能对自己的卑鄙泰然处之,一点都不拧巴。
我这种人就做不到。我妈常说,她一点都不担心我会吃亏或者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来。她说你这就是对人好了不甘心,对人坏了不忍心,也就是俗称的“怂”。
其实,再往后的事就显而易见了。自打我开始追林萧萧,我和陈凝的矛盾就火速升级。从之前美苏之间那种打打嘴战放放狠话以争取话语权和主动权的小打小闹转变成眼下巴以之间真枪实弹的冲突。晓风也对我突如其来的热情颇不理解。不过,说实在的,我对她和岳颂鸣之间的交往也一千万个反对。肖王八王八归王八,但总比在身边埋个定时炸弹好。就冲我们小时候弄折了他腿那事,这厮铁定没安什么好心,卷土重来王者归来,不管怎么来的,都是腥风阵阵。
可是,这些事,说到底终归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她都跟我撂绝交的狠话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拔特,话虽如此,要是岳颂鸣敢对晓风怎么样,老子一定弄折了他另一条腿!
(六)
我申请了普林斯顿。在此之前,我跟林萧萧摊了牌。
她考虑了很久,然后一脸认真的跟我说(是不是真认真我也看不出来):
“敏全,你如果真爱我,就不会忍心看见我腐朽。”这句话,我一个纯理科生的思维琢磨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拒绝。后来,一次跟哥几个聚会喝高了想起这句话觉得特他妈感动,这姑娘好歹没随便搪塞我,挖空心思找了这么个清新脱俗的理由,我从心灵到智商都受到了一次洗礼。算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直到前几天,跟老婆在家看《爱在午夜降临前》,才隐约明白她话中的意思。看着电影中女主下垂的□□、走形的身材,我突然间就有了顿悟(怪不得以前天泉寺的老方丈一直说我有慧根。)再美好的东西都会有枯萎的一天,我因这美对她倾心,迟早也有一天会因这美对她失望。以前追她那会看过一本杜拉斯的书,那个老女人说,“迷恋是一种吞噬。”会吞噬我,也会吞噬她。她比我清醒,在这段我单向释放的感情中,她比我自知,比我通透,甚至要比我走心。因此,保持距离这样的选择,对我,对她,都是一种仁慈。
再复杂我也说不出来了,差不多就那意思吧。
其实,话说回来,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陈凝的心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到普林斯顿的那天,我正跟几个美国人表演转笔玩到兴头上(我跟他们说这是家传绝技,十年磨一剑,那几个小脑欠发达的家伙居然真信了),接到她电话,还以为是推销的,看都没看就直接掐掉了。她再打我再掐,她竟然就那么在火车站过了一夜。
再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突然心里就想,“这姑娘的感情我这辈子是还不起了。”然后我就索性不愿意再去面对这件事。没过多久我就跟我妈打电话,说“妈,你帮我找一媳妇吧。”我爸妈高兴地几乎弹冠相庆,恨不得当晚就去天泉寺还愿。
再后来,我就结了婚。说心里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陈凝。说实在的,要是她遇上什么事,我一定赴汤蹈火睫毛都不抖一下。可一想到和她在一起,我却有点害怕。我怕她看到的我,是画了皮的我(虽然我这皮囊也确实不怎么样),是她自己想象中的肥皂泡,轻轻一戳,“啪”,就破了。
前两天宋昱来美国出差,聊起以前的事,说到林萧萧。听说她从法国读完翻译回来进了外交部,后来申请援非,去了马达加斯加。在那边遇上了个华为的工程师,好像预计年底回国把婚礼给办了。宋昱说起这事的时候还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说“多好一姑娘啊,怎么便宜了那么个猢狲!”丫倒好,自己孩子都快满月了。
今早起来发现自己睡在了地板上,毛毯都没盖一条,怪不得被冻醒了,全身还散架了一样的疼。
昨晚又喝高了。隐约记得自己豪气干云霄的大喊了一句,“我生命中爱我不爱我的姑娘们啊,我祝你们幸福!”说完还觉得特他妈被自己感动,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突然间觉得身后阴风阵阵。
嗯,我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和将要发生什么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离恨恰如春愁
不用推开那扇门,他也知道顾晓风会是怎样的神色。她素来这样,滥好人一个,又从来都不会拒绝人,就像他们刚认识那会从书店听完昆曲讲座回来遇上骗子那次一样,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想自己是不是也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她不知道怎么打发,才勉强同意和他在一起。
岳颂鸣笑着向她走去,左手搭在右腕上,像在扣袖扣,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仿佛看见一条红色的绳子若隐若现。
那顿饭吃的就像老旧留声机中放出的咿呀曲声,冗长又诡异。巨大的碟片艰难地转着,让人疑心会不会在上面刻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划痕。
顾晓风狠心说不再联系,在N市的那两天岳颂鸣就真的没再找过她。
从N市回来后,她连续失眠了几天。躺在床上,耳朵贴着枕头,能听得见自己杂乱无章的心跳声,左奔右突,仿佛要找个出口逃出生天。她自欺欺人地眯着眼睛,以为自己睡着了,过了半晌方才绝望地承认脑子清醒地好像让人兜头浇了盆冷水,半夜三点钟,她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是沉沉睡去的整座城市,如处子般安静娴雅,毫无防备,与白日的壁垒森严判若两人。
这种时候,人心也是门户大开的。顾晓风披着毛毯,抱腿蹲坐着,对面巨幅广告灯箱慢慢汇成一个朦胧的光点。她手按在小腹上,感觉到一种被撕裂的疼痛。身体里好像凿空了一块,四壁也被生生剜了下来,肃风呼啸而过,摩挲着胸腔、胃脏,取道直下。
在意识被凌迟前的最后一刻,她心中蓦然一片透亮,她和岳颂鸣,是真的回不去了。他们之间,横亘着她的自卑、他的骄傲,横亘着伤害、愧疚、阴暗的回忆,横亘着两年多的光阴,还有一条命。
所幸生活有着它独一无二的一往无前势如破竹的惯性。回H市之后,由于社会版的同事要做一个关于上访的专题,借调了顾晓风过去,她的生活开始忙碌了起来。等她从忙得人声马吠的喧闹中回过神来,已惶惶然过去了一个礼拜。
“晓风,”早上刚到办公室坐定,文越的表姐钱勤就风风火火地过来找她,“我们家小越跟你说了没,今天外婆做寿,你无论如何也要过来吃顿饭!”
这事文越几天前就跟他提了,她一直拿不定主意,这种事情不管提的人还是答应的人都心知肚明,跟他回家便意味着首肯了他两的关系,接下来若不出意外,便等着双方父母接洽,敲定良辰吉日了。
文越之前也似有还地提过类似的话头,被她打太极糊弄了过去,这次郑重其事的再提,她没法再敷衍,说考虑两天,午饭前给他电话。
“对了晓风,昨天你出去采访的时候有个男的打电话过来找你。”
“哦?谁啊?”顾晓风叉掉台历上的一天,浑不在意地问。这是岳颂鸣的习惯,他每早起来的第一件事便是看日历,写份To-do-list。对他来说,“今日事,今日毕”几乎是教义一样的存在。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习惯也渐渐影响了顾晓风,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深入骨髓欲罢不能。
也许,她也根本就不想罢。
“不知道,声音挺好听的,问他是谁他不肯说,只说还会再打来的。”钱勤见老板不在,拿起化妆包就要去洗手间补妆,一眨眼的工夫,话音还没落,人就没了影。
顾晓风笑着摇摇头,翻开面前厚厚的文件夹,开始工作。
才过了没到五分钟,钱勤又一溜烟地飘回到她面前,妆容半残,失魂落魄。
顾晓风好笑,“姐姐,你是狐仙变的不成?”
“哎,这声姐姐叫地可真动听,”钱勤笑得花枝乱颤,一副群魔乱舞的样子。顾晓风想,她一定是磁场有问题,怎么周围人都是这个路数,这姐妹儿真好跟陈凝结拜了。
“对了跟你说正经的,我刚在电梯口看到了一个超高品质帅哥,绝对是八心八箭天怒人怨祸国殃民的级别,就像……”钱勤非常生动地咽了下口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那瑟西斯!”顾晓风眉毛忍不住抖了一下,她是怎么能够把这些成语和典故串在一起的,博古通今就算了,还学贯中西,那瑟西斯知道了一定恨不得自己被水仙花的根茎绞死。
更重要的是,这难道算正经的事?
顾晓风无语凝噎地白了她一眼,说,“姐姐,你已经过了看见帅哥就不能自已的年纪了,韩剧平时看看就行了,别在现实生活中惹事生非,啊?”
可能是和岳颂鸣待的,顾晓风已经对帅哥产生了免疫,即便介绍的时候钱勤把文越说的跟旺旺大礼包一样,她也没觉得有多么惊喜。
不过,客观来讲,文越虽然没能帅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她姐的形容词),但还是能让人眼前一亮的。他是那种非常亲民的帅,没什么戾气,像领家大男孩,看的越久越舒服。
“说真的,这次姐姐我绝对不信口雌黄……”
“雌黄什么?”
顾晓风想,他们这个部门一定是集体从聊斋穿越过来的,怎么走路都不带声的?
她眼睁睁看着钱勤从满嘴跑火车变成满嘴火车都追了尾,上下唇哆嗦了半天,才勉强蹦出了几个字,“王老师早。”
“小钱,你到我办公室来下。”顾晓风绝望地扫了一眼她的半面妆,表示爱莫能助。
“对了小顾,我桌上有一盒普洱你给楼下的章老师送去。”王老师继而发话。
在钱勤心中,帅哥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顾晓风早就听她谆谆教诲过。说她阅人无数一点不为过,因此能被钱勤称得上“超高品质”的人必然是妖孽的级别。顾晓风心里默默笑了下,捧着盒普洱,进了电梯。
“等一下——”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伸了进来,干净修长,顾晓风愣了一下,下一秒,她就看到了那张脸。
那人也是一脸的惊讶,片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声,说,“嗨晓风,这么巧。”
顾晓风心里突然像哪咤闹海巨浪滔天,面上却不动声色,清浅地扯了个笑,“是啊,这么巧。”
“我们跟景申有合作,你知道的吧,你们那栋新楼是包给景申做的。”
“是吗?”两人面面相觑,僵持不下,电梯像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勉力为他们经营着此刻的尴尬。
终于,顾晓风先一步反应过来,“你下不下去?”原来钱勤口中的妖孽是他,顾晓风不经意打量了他一眼,这种置身事外的打量让她自己的心也不自觉沉了沉。
“啊?下的,”他有些窘迫,不自觉地摸了摸下巴。排练了很久的意外之喜,就被她这么随心所欲的一句一棒打散。
或许,这对于她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喜的。他自嘲地想,开口却是,“真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上你,你在电视台上班?”
“恩。”
“最近怎样?”最近?算不算N市遇上他的那次?顾晓风冷笑,“托福,还算不错。”
“既然碰上了,赏脸吃个午饭?”岳颂鸣双手插在西装口袋里,漫不经心地问。即便是这么痞气十足的动作,也让他做的像个落拓贵族。
(四)
谈情说爱。我一向认为,恋爱还是要用“谈”的。因此,能聊的来,这对彼此,都非常关键。
为了能找到和林萧萧的共同话题,我这么个文学方面不是文盲也算得上偏瘫的人,生生在图书馆泡了大半个月,把从大仲马到杜拉斯的算得上耳熟能详的法国名著囫囵吞枣的浏览了个遍。连《追忆似水年华》这么无聊的大部头都啃下来了,还有最新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那个什么什么泽尔。
等我终于逮着机会跟林萧萧攀谈上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撂出了那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问题,“林妹妹,你平时都爱看什么书呢?”问的满含深情,眼泛泪光,准备为接下来的抒情造势。
谁知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无所谓的说:“言情。”末了见我发愣,还大方的补了句,“言情小说,狗血的,虐心的,越假越好。”
我默背了半天的台词,突然就忘了个干净。
我以己之钝矛,攻彼之强盾就算了。问题是,我还没碰着敌人,自己就先迷了路。
(五)
跟单相思中所有方寸大乱的男生一样,我开始给林萧萧送礼物,源源不断的,挖空心思的送,为此我还厚着脸皮跟晓风蹭了一个礼拜的饭。
而林萧萧,不说喜欢,也不说不喜欢,一声“谢谢”,将这些礼物不动声色地一一笑纳。
然后,便再没什么表示。
这让一直翘首以盼互动感的我,一时间没了方向。
我旁敲侧击地问宋昱,宋昱说:“别瞎琢磨了,哥们儿我也一样!”
男生和女生不同。同追一个女生,在彼此皆没有到手之前,相互间会产生一种同仇敌忾同病相怜的复杂感情。
话说回来,林萧萧在这点上让我特别欣赏,她能对自己的卑鄙泰然处之,一点都不拧巴。
我这种人就做不到。我妈常说,她一点都不担心我会吃亏或者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来。她说你这就是对人好了不甘心,对人坏了不忍心,也就是俗称的“怂”。
其实,再往后的事就显而易见了。自打我开始追林萧萧,我和陈凝的矛盾就火速升级。从之前美苏之间那种打打嘴战放放狠话以争取话语权和主动权的小打小闹转变成眼下巴以之间真枪实弹的冲突。晓风也对我突如其来的热情颇不理解。不过,说实在的,我对她和岳颂鸣之间的交往也一千万个反对。肖王八王八归王八,但总比在身边埋个定时炸弹好。就冲我们小时候弄折了他腿那事,这厮铁定没安什么好心,卷土重来王者归来,不管怎么来的,都是腥风阵阵。
可是,这些事,说到底终归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她都跟我撂绝交的狠话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拔特,话虽如此,要是岳颂鸣敢对晓风怎么样,老子一定弄折了他另一条腿!
(六)
我申请了普林斯顿。在此之前,我跟林萧萧摊了牌。
她考虑了很久,然后一脸认真的跟我说(是不是真认真我也看不出来):
“敏全,你如果真爱我,就不会忍心看见我腐朽。”这句话,我一个纯理科生的思维琢磨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拒绝。后来,一次跟哥几个聚会喝高了想起这句话觉得特他妈感动,这姑娘好歹没随便搪塞我,挖空心思找了这么个清新脱俗的理由,我从心灵到智商都受到了一次洗礼。算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直到前几天,跟老婆在家看《爱在午夜降临前》,才隐约明白她话中的意思。看着电影中女主下垂的□□、走形的身材,我突然间就有了顿悟(怪不得以前天泉寺的老方丈一直说我有慧根。)再美好的东西都会有枯萎的一天,我因这美对她倾心,迟早也有一天会因这美对她失望。以前追她那会看过一本杜拉斯的书,那个老女人说,“迷恋是一种吞噬。”会吞噬我,也会吞噬她。她比我清醒,在这段我单向释放的感情中,她比我自知,比我通透,甚至要比我走心。因此,保持距离这样的选择,对我,对她,都是一种仁慈。
再复杂我也说不出来了,差不多就那意思吧。
其实,话说回来,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陈凝的心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到普林斯顿的那天,我正跟几个美国人表演转笔玩到兴头上(我跟他们说这是家传绝技,十年磨一剑,那几个小脑欠发达的家伙居然真信了),接到她电话,还以为是推销的,看都没看就直接掐掉了。她再打我再掐,她竟然就那么在火车站过了一夜。
再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突然心里就想,“这姑娘的感情我这辈子是还不起了。”然后我就索性不愿意再去面对这件事。没过多久我就跟我妈打电话,说“妈,你帮我找一媳妇吧。”我爸妈高兴地几乎弹冠相庆,恨不得当晚就去天泉寺还愿。
再后来,我就结了婚。说心里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陈凝。说实在的,要是她遇上什么事,我一定赴汤蹈火睫毛都不抖一下。可一想到和她在一起,我却有点害怕。我怕她看到的我,是画了皮的我(虽然我这皮囊也确实不怎么样),是她自己想象中的肥皂泡,轻轻一戳,“啪”,就破了。
前两天宋昱来美国出差,聊起以前的事,说到林萧萧。听说她从法国读完翻译回来进了外交部,后来申请援非,去了马达加斯加。在那边遇上了个华为的工程师,好像预计年底回国把婚礼给办了。宋昱说起这事的时候还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说“多好一姑娘啊,怎么便宜了那么个猢狲!”丫倒好,自己孩子都快满月了。
今早起来发现自己睡在了地板上,毛毯都没盖一条,怪不得被冻醒了,全身还散架了一样的疼。
昨晚又喝高了。隐约记得自己豪气干云霄的大喊了一句,“我生命中爱我不爱我的姑娘们啊,我祝你们幸福!”说完还觉得特他妈被自己感动,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突然间觉得身后阴风阵阵。
嗯,我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和将要发生什么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离恨恰如春愁
不用推开那扇门,他也知道顾晓风会是怎样的神色。她素来这样,滥好人一个,又从来都不会拒绝人,就像他们刚认识那会从书店听完昆曲讲座回来遇上骗子那次一样,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想自己是不是也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她不知道怎么打发,才勉强同意和他在一起。
岳颂鸣笑着向她走去,左手搭在右腕上,像在扣袖扣,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仿佛看见一条红色的绳子若隐若现。
那顿饭吃的就像老旧留声机中放出的咿呀曲声,冗长又诡异。巨大的碟片艰难地转着,让人疑心会不会在上面刻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划痕。
顾晓风狠心说不再联系,在N市的那两天岳颂鸣就真的没再找过她。
从N市回来后,她连续失眠了几天。躺在床上,耳朵贴着枕头,能听得见自己杂乱无章的心跳声,左奔右突,仿佛要找个出口逃出生天。她自欺欺人地眯着眼睛,以为自己睡着了,过了半晌方才绝望地承认脑子清醒地好像让人兜头浇了盆冷水,半夜三点钟,她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是沉沉睡去的整座城市,如处子般安静娴雅,毫无防备,与白日的壁垒森严判若两人。
这种时候,人心也是门户大开的。顾晓风披着毛毯,抱腿蹲坐着,对面巨幅广告灯箱慢慢汇成一个朦胧的光点。她手按在小腹上,感觉到一种被撕裂的疼痛。身体里好像凿空了一块,四壁也被生生剜了下来,肃风呼啸而过,摩挲着胸腔、胃脏,取道直下。
在意识被凌迟前的最后一刻,她心中蓦然一片透亮,她和岳颂鸣,是真的回不去了。他们之间,横亘着她的自卑、他的骄傲,横亘着伤害、愧疚、阴暗的回忆,横亘着两年多的光阴,还有一条命。
所幸生活有着它独一无二的一往无前势如破竹的惯性。回H市之后,由于社会版的同事要做一个关于上访的专题,借调了顾晓风过去,她的生活开始忙碌了起来。等她从忙得人声马吠的喧闹中回过神来,已惶惶然过去了一个礼拜。
“晓风,”早上刚到办公室坐定,文越的表姐钱勤就风风火火地过来找她,“我们家小越跟你说了没,今天外婆做寿,你无论如何也要过来吃顿饭!”
这事文越几天前就跟他提了,她一直拿不定主意,这种事情不管提的人还是答应的人都心知肚明,跟他回家便意味着首肯了他两的关系,接下来若不出意外,便等着双方父母接洽,敲定良辰吉日了。
文越之前也似有还地提过类似的话头,被她打太极糊弄了过去,这次郑重其事的再提,她没法再敷衍,说考虑两天,午饭前给他电话。
“对了晓风,昨天你出去采访的时候有个男的打电话过来找你。”
“哦?谁啊?”顾晓风叉掉台历上的一天,浑不在意地问。这是岳颂鸣的习惯,他每早起来的第一件事便是看日历,写份To-do-list。对他来说,“今日事,今日毕”几乎是教义一样的存在。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习惯也渐渐影响了顾晓风,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深入骨髓欲罢不能。
也许,她也根本就不想罢。
“不知道,声音挺好听的,问他是谁他不肯说,只说还会再打来的。”钱勤见老板不在,拿起化妆包就要去洗手间补妆,一眨眼的工夫,话音还没落,人就没了影。
顾晓风笑着摇摇头,翻开面前厚厚的文件夹,开始工作。
才过了没到五分钟,钱勤又一溜烟地飘回到她面前,妆容半残,失魂落魄。
顾晓风好笑,“姐姐,你是狐仙变的不成?”
“哎,这声姐姐叫地可真动听,”钱勤笑得花枝乱颤,一副群魔乱舞的样子。顾晓风想,她一定是磁场有问题,怎么周围人都是这个路数,这姐妹儿真好跟陈凝结拜了。
“对了跟你说正经的,我刚在电梯口看到了一个超高品质帅哥,绝对是八心八箭天怒人怨祸国殃民的级别,就像……”钱勤非常生动地咽了下口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那瑟西斯!”顾晓风眉毛忍不住抖了一下,她是怎么能够把这些成语和典故串在一起的,博古通今就算了,还学贯中西,那瑟西斯知道了一定恨不得自己被水仙花的根茎绞死。
更重要的是,这难道算正经的事?
顾晓风无语凝噎地白了她一眼,说,“姐姐,你已经过了看见帅哥就不能自已的年纪了,韩剧平时看看就行了,别在现实生活中惹事生非,啊?”
可能是和岳颂鸣待的,顾晓风已经对帅哥产生了免疫,即便介绍的时候钱勤把文越说的跟旺旺大礼包一样,她也没觉得有多么惊喜。
不过,客观来讲,文越虽然没能帅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她姐的形容词),但还是能让人眼前一亮的。他是那种非常亲民的帅,没什么戾气,像领家大男孩,看的越久越舒服。
“说真的,这次姐姐我绝对不信口雌黄……”
“雌黄什么?”
顾晓风想,他们这个部门一定是集体从聊斋穿越过来的,怎么走路都不带声的?
她眼睁睁看着钱勤从满嘴跑火车变成满嘴火车都追了尾,上下唇哆嗦了半天,才勉强蹦出了几个字,“王老师早。”
“小钱,你到我办公室来下。”顾晓风绝望地扫了一眼她的半面妆,表示爱莫能助。
“对了小顾,我桌上有一盒普洱你给楼下的章老师送去。”王老师继而发话。
在钱勤心中,帅哥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顾晓风早就听她谆谆教诲过。说她阅人无数一点不为过,因此能被钱勤称得上“超高品质”的人必然是妖孽的级别。顾晓风心里默默笑了下,捧着盒普洱,进了电梯。
“等一下——”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伸了进来,干净修长,顾晓风愣了一下,下一秒,她就看到了那张脸。
那人也是一脸的惊讶,片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声,说,“嗨晓风,这么巧。”
顾晓风心里突然像哪咤闹海巨浪滔天,面上却不动声色,清浅地扯了个笑,“是啊,这么巧。”
“我们跟景申有合作,你知道的吧,你们那栋新楼是包给景申做的。”
“是吗?”两人面面相觑,僵持不下,电梯像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勉力为他们经营着此刻的尴尬。
终于,顾晓风先一步反应过来,“你下不下去?”原来钱勤口中的妖孽是他,顾晓风不经意打量了他一眼,这种置身事外的打量让她自己的心也不自觉沉了沉。
“啊?下的,”他有些窘迫,不自觉地摸了摸下巴。排练了很久的意外之喜,就被她这么随心所欲的一句一棒打散。
或许,这对于她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喜的。他自嘲地想,开口却是,“真没想到在这儿也能碰上你,你在电视台上班?”
“恩。”
“最近怎样?”最近?算不算N市遇上他的那次?顾晓风冷笑,“托福,还算不错。”
“既然碰上了,赏脸吃个午饭?”岳颂鸣双手插在西装口袋里,漫不经心地问。即便是这么痞气十足的动作,也让他做的像个落拓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