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小宝也开始抖他那宿舍里的带荤腥的事,我添油加醋越发说的离谱,压根儿就忘了旁边有个女的。而张谷芬在我和小宝说那些笑话时,毕竟是见过世面的,挺能逼得住。要是换作叶瑶,她准扭我耳朵拖着往外走。要是换作程小艺,那也准说我下流。后来我跟小宝越喝越高之后,我想起以前我和小宝一起做的打油诗,我哼哼了前一句,小宝像无人之地大声地唱了起来。



邻家有女初长成,刚上初中被人轮,十月怀胎临盆近,无爹认领真急人。



张谷芬射来一束类似奥特曼大招的眼神,说时候不早,结完账,急匆匆地拖小宝离开。



小宝向我挥了挥手,笑出一种类似无奈的表情,说了一声拜拜。而后我又变得孤家寡人,向能带给我温暖的被窝开始前进。



走在路上时,我挺纳闷儿,今晚不寻常之处在于程小艺没打电话给我,以往,她会在九点半那会儿给我打一个。我俩目前还是AA制,单号时她打给我,双号时我打给她。为了避免程小艺是在考验我,我准备额外地补一个给她。我把洗脚水放在床边,翻开手机时,有一条短信,八点那会儿,是苏晴发的,那时我正和小宝喝着酒。



在苏晴的短信里说:一,从今以后你不要再骚扰叶瑶。二,我也没你这个朋友。三,你干过的事,你自己清楚。四,从今以后,你自由了,谁也管不着你,你想谈几个就谈几个。



苏晴和叶瑶揣摩出一个什么样的气话,大概是我和程小艺在一起被她俩看到了。既然已经如此,那我也没必要像歌曲里唱的,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说出那样假惺惺的话。我回,请你转告叶瑶:人各有选择。对于你,我也高攀不起,就此别过。



苏晴回,你吃屎吧,你去死吧,不要脸的东西,你自己错在哪儿都不知道。



我回,我说你是什么意思?



这条短信发出去后,等到十二点也没见回复。倒是把程小艺给忘了。



俗话说,男人多情长情,女人专情绝情。总觉得从叶瑶那边飘过来点风吹草动,我就一副心神不安的样子。其实话都说绝了,可还是为苏晴的那条短信想了一夜。



我总觉得,苏晴发过来的短信,不是落井下石,而是劝我回头是岸。因为我俩已经分手,又何必问我错在哪儿,岂不是多此一举?想了一夜也没果,或许,她就是希望我不要再骚扰叶瑶。



第二天,程小艺是在中午打电话给我的。她说,对不起啊,昨晚忙的太累把你给忘了。



我说没事儿。今晚来我这边吃饭吧。



程小艺说,不行,来亲戚了。



我说,来哪个亲戚啊?就那么重要?



程小艺说,你猪啊?来大姨妈那个亲戚你说重不重要。



我说,好吧。那吃饭行吗?



那也不行。



怎么的?



和同事换班。昨天不是陪你逛街买东西了嘛。那要补同事一个班。



什么破饭店,我说。那好吧,就这样吧,拜拜。



挂完电话后,我翻了一下手机上的日历,想想自己真是龌蹉的要死,我竟把叶瑶的周期当成程小艺的了,叶瑶她人都走很久了,还怀念她大姨妈不在世界和谐的日子。而且上次叶瑶走了之后,啥都收拾干净就是几片什么巾没拿,过年那会儿,我本想把这些东西丢进垃圾桶,考虑到自己是花钱买的,还是自己亲自买的,这纪念的意义又纠结的让内心没法比喻了。然后就放在卫生间,一直就放到现在。放的时间久了也就忘了,其实当时买时还是挺尴尬的。因为此物并不是别物,正是被江湖传说为‘超大号创可贴’的卫生巾。



那天,叶瑶说她不方便,家里的存货已断仓,硬催着我去买。我一大老爷们儿买那玩意自己又用不上,给人看见忒丢脸。索性跑去一小商店,进去后种类繁多,出门着急手机又忘带了,加上叶瑶没告诉我买什么牌子为好。正好边上有俩小姑娘,在那边挑,这是加长的、夜用的、超薄的、轻柔的。听上去,这俩小丫头就像专家似得。虽说我是门外汉,可我又不能三人行必有我师虚心请教,比如说,喂,美女,这么多牌子请问用什么最舒适?那样会让人以为我傻,且会吓着俩小丫头。于是我机灵一动:盯着卫生纸,瞄着卫生巾,敌不动我不动,只要她们买哪个,我就拿哪个。好不容易等俩小丫头做出重大决定贪小便宜,买加赠两片的,我紧随其后。俩小丫头结完帐出门,我拎着一包故作自然之态走向收银台。老板娘看我拿这么个玩意儿瞪了我一眼,我的心妈呀一声跳到了嗓子眼。然后为了掩饰内心的各种不平静,我说老板娘帮我拿盒烟,都宝的。给钱给老板娘时,老板娘说,这是给女朋友买的吧。我说,嗯。第一次吧?我说,嗯。看的出来,新手,你看你汗都出来了。我一摸,果然紧张的一脑门子虚汗。



这天杀的老板娘跟鸡贼似得,一语中的。就好像她这辈子不该是个女人,亦或上辈子曾是个猥琐的男人,投了错胎,因在前世买过卫生巾,深知其中害羞的滋味,所以心里明白的很。



我把这事跟叶瑶说了后,叶瑶说,怎么还有这种人啊,别人爱买啥卖啥要她管吗?以后不要在她家买了。你也真是,脸皮儿这么薄,你又不是偷了一包卫生巾抢了一包卫生巾,搞得自己比抢银行的还紧张,这卫生巾也真是,咋就祸害的让你有这么强烈的犯罪感?



我说,要不你也去买一盒套套试试。



叶瑶说,也对,那我也会害羞。



突然想起曾经的这件事,我笑了,我也确实是个小孩儿。把我这连锁的心理反应概述成现象用一个故事来比喻,那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小孩突然发现黑暗的门后面,藏着一个深邃但又神秘的世界,于是唏嘘又想张望,但那个小孩又是那么的胆怯,门缝又是那么的狭小,终于等到勇气鼓足,费了好大的劲,把头弄进去时才望见里面其实啥也没有,结果他妈的只是把头给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11)一个人

每当夜幕降临,窗外的霓虹灯光衬托出北京这座城市雄伟时,我越发觉得自己的孤单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感觉周边的人和事物显得疏远,尤其枕畔无人之际,这种感觉倍感强烈。可程小艺自上次开始,已不接我电话好几天了。 这或多或少地带给我不好的想法。如果说,曾经为了某个人而留在北京,那么,现在是否会有一个人为我而回到南京?为我回去的,我想,这感情才是真的。这也是我经历过某些事后开始考虑的。



晚上,十点钟后,我估摸程小艺已经下班回到家了,我把电话打过去,竟然没接。我又打了一遍,响了十几秒后,我觉得多余,就果断挂掉了。既然不接,我就不打了。有了这个想法,我觉得自己已缺少如初恋般的坚持,想到二十六岁的人与十六岁的人对爱情认识上的差异。前者除了婚姻更多的是对荷尔蒙的索求,而后者更是像雷锋一般无私地对某一个人的好。这便让我想起叶瑶和程小艺,更让我想起老家邻居梁志与童亚之间的纠葛。



童亚是个小美女坯子,从初中时代一直喜欢着梁志,梁志虽知道这事,可梁志那时喜欢的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压根儿没搭理姓名像男生一般的童亚。去年我去参加一次婚礼,酒席上,梁志、童亚作为伴郎、伴娘和我坐在一个桌上,梁志看着亭亭玉立的童亚悔不当初。梁志说:“曾经有人视我如生命,我骂那人神经病”。



多么值得追忆的一句话啊,是啊,曾经有多少喜欢自己的人被自己视为神经病啊,只因为自己心里已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想不到,这次五一回去要去参加婚礼被恭喜的新郎官正是梁志。我早在心里揣摩好要去宰一下梁志,起码要弄两包中华烟,然后再把梁志弄得酩酊大醉,最好还能和新娘一块儿睡在床上。虽然,这想法有点儿缺德,这都怪,谁叫梁志是我的邻居,结婚比我早,然后成为我妈攀比的对象。所以我曾发过誓,嫉妒死我妈的人都没什么好下场。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会把事情真的做出来令人闻风丧胆的人,我也有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只不过这几天联系不上,假如她同意了我把她带回去,到时候我会拿她跟新娘比比。当着梁志的面儿看看,谁会是“如花似玉”,谁又会是“如花”。



仔细一想,这想法比前面的想法更加恶毒。



屈指可数,其实日子也就剩下半个月,翘首期盼,日子会过去的一天又一天。原以为时间是很好过的,可在心里装下期待时,才发现一天会拉的比一年还长。



北京这鬼天气突降沙尘暴,还那么大,简直没法待了。身边的朋友也稀疏的像谢了顶的成功人士,中间干巴巴地成了地中海,只有把周边不搭调的毛发梳拢到中间来,才能把个人的形象撑的浑圆饱满。有时想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就那回事,是随着不同的时间点而产生变化的。比如,CD是我以前特爱玩时混的哥们,长时间不走动,自然感情生疏的可想而知。小宝也在有了女朋友之后大变不同。几个同学不是离开北京,就是区与区之间相隔太远,只能通过电话联系,才能增进点感情。至于将来怎样,也未可知。



程小艺跟我忽冷忽热。她说,我的外表和我的内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外表是她喜欢的,可内在阴暗孤僻甚至不堪一击,甚至她还一度怀疑我有没有用真心对待过她?可这并不完全成为她不接我电话的理由。



我想,我们之间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生活,当不知何谓地出现在我的意识形态里,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未来、思考世界、同时也在思考我自己。



我是个什么人,我也不知。



假如用大度来形容我,那会用词不当。假如用聪慧来形容我,那也略显多余。假如用高大、威武、帅气、阳光,这些集美丽于一身的第一印象来框架我,而我的外在条件以及自身素质又恰巧很精妙地避开了这些词藻。所以我对自己的认识是一无是处,但也不是别人说什么是,我就觉得是的。至少我还保留了倔强。



我是一个自卑的人,我是这么觉得。



从那天我陪着程小艺闲逛在我宿舍楼下面那条小道而恰巧又被叶瑶撞见,连同我的心一起撞碎的时候,我依然没有坦然面对叶瑶。我装作漠视地从叶瑶身边离开,更没向程小艺介绍这就是我前女友,说出这些极具挑逗性的废话。在我与叶瑶擦肩而过,差不多已超过两米,而我又觉得自己已走很远的时候,叶瑶说,郭阳,请你等一下。



此时此刻,耳蜗产生的话语与我脑海中曾所幻想的:落叶满地,枯黄的秋天,一天林荫的小道上,昔日的女友与我相遇。她长发飘逸,目光冷峻些许还带忧怨。我漫不经心,一席风衣,却是只身一人。她慢慢走向我,我也慢慢走向她,当我们彼此擦肩,在即将背离的那一刻,我们都哭了。我勾起她的手,拉着她回转过身子,我们相看着泪眼,却无语凝噎了良久。她说,什么都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而后我们彼此紧紧相依。



这是我多年看电视剧所得到的共性,觉得久别重逢的戏自然而然地就该有这么一出上演的印象。不管结局如何,至少此时此刻的画面是那么的唯美,且为以后充满期待。



事实是:断章的剧情,烂尾的叙事,生活就这么突如其来地没艺术感。程小艺是先于我对叶瑶的话做出反应而停下脚步的。当然,我并未对程小艺的举动,感到任何怪异。我也没继续往前走,装聋作哑地来违背我久违了的本意。我真的有好多话想对叶瑶说。可是停下来之后,我终是不知所措,在我转身之后竟无一字一句来打破目前沉默的空气。



程小艺说,她谁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的。这么深情。



这时才给我机会有所反应,我说,这是我以前的同学叶瑶。



程小艺说,分手了就把人家说成同学,你这说话的方法多寒碜人啊。人家找你有事儿,我到前面逛逛。你俩聊着。



叶瑶突然抢了话语权,说了句,不用,我就想还他一样东西,还了,立马走人。



叶瑶从包里拿出个信封,直接塞进我手里。



我说,这是什么东西?



叶瑶说,这里面有封信,我想说的话全在里面,等你回去了再把它打开。



我摸着信封,里面感觉还有钱。我说,我不能要。



叶瑶说,你要是想让我恨你,你可以拒绝。叶瑶说完就真的走了。



程小艺从我手中抢走信封,让我看看里面是什么?结果抽出里面是一叠崭新的连号的一万块钱。里面还有一戳纸条。也被程小艺拿在手中看了。我问程小艺信上写的什么?程小艺一股脑地丢给我。我展开信纸,叶瑶在信上说:郭阳,这是你以前花在我身上的每一笔钱,我都记下了。总共这些年,你为我花了一万七千四百三十元。我先还你一万,剩下的七千我会日后还你。不管作为朋友也好,同学也好,女朋友也好,时到至今我依然想说,我不想欠任何人什么。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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