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个混蛋男人,那个冤家,就是因为爱上了他才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所以,在知道自己没有死的时候,在明白自己在另一个肉体上得到重生的时候,就在晓得自己可以带着记忆重走人生路的时候,她决定,她要做个天使,最起码,表面上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天使。
“哈哈哈……”此刻,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笑得十分邪恶,笑得连枝头上的挑花头禁不住颤抖。“再活一世,绝不爱任何人,不爱就不会伤,不伤就不会痛。”伪天使大人笑过之后,懒懒的躺在她喜爱的软毛毯子在上。
她还记得她的前世,那是一个很发达的世界,那个时代被称呼为二十一世纪。她的家里很富有,父亲经营着跨国的企业,而她就是人们口中的富二代。
她叫海明珠,真的如一个明珠一般耀眼夺目,备受宠爱。
因为是单亲家庭,父亲格外的溺爱她。她性情张扬,从小到大,凡是她喜欢的,父亲都会送给她。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好看的,应有尽有。她从来都不知道贫穷是什么,从来都不知道困境是什么滋味。
她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优越的物质生活,养成她娇蛮好胜的性格。她喜欢拔尖儿,文化课她要考第一名,学跳舞她要跳的最好。无论到了哪里,她都要做闪闪发光的星星,都要被人捧在手心里,绝不允许任何人的风头盖过自己。
父亲总是溺爱的笑说,她的脾气像极了他,都有一股子争强好胜不服输的劲头,不论什么事都要争个高下。
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一些做法让人难以理解。高考的时候,因为打赌,她报考了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医科大学。后来,连实习都没有参加,不顾父亲的反对,跑到美国学习留学习摄影。眼看着有所成就的时候,她偏偏又放弃了。
父亲以为这回她要收心回家了,甚至都为她安排好了工作岗位,她却背着一个大行囊,和一群驴友跑到人迹罕至的隔壁,美其名曰的亲近大自然去了。
直到有一天,父亲生病了。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她才回来。洗去了一身的大漠风尘,进驻父亲的企业,并且越做越好。
美丽,坚强,在任何地方都能闪闪发光,成了众人眼里的星星,被众多羡慕的眼光注视,追逐,她享受这样的耀眼。
星星太过耀眼,就会显得孤单。上学的时候,虽然追求她的人很多,她却觉得那些男孩都不成熟,没一个看得上眼的。工作之后,觉得那些送玫瑰的男人太世俗,相处了几个,最后都不了了之了。一直玩到奔三,才遇见了让她真正动心的男人。
那是个一脸书卷气的优秀男人,性格与她既然相反。喜欢安静的隐藏在她的身后,说话从来都是不急不缓的,看到人先微笑。父亲说,这孩子看着踏实,不像你,横冲直撞的。她听了,嘴上埋怨父亲偏心,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谁不喜欢自己的爱人得到家长的欣赏啊。
他和她结婚了,他进了父亲的公司,渐渐的掌管了公司的大事小情,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她则为了爱情收敛了自己的光芒,辞了工作,安分的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
她的朋友都很惊讶她的改变,一个那么强势的人怎么会甘心做个家庭妇女。她只是俏皮的一笑,其实她也不甘心,只是他不喜欢她去上班。而她爱他,所以甘心掩去锋芒,洗手作羹汤。
每天在家里看看电视,翻翻杂志,等着丈夫下班回家,期待着肚子里的孩子能健康的生长。原本以为会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一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看上去很踏实很老实的男人打碎了她的美梦,毁了她的一切。
父亲的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营业额大幅缩水。这本不能打垮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父亲,真正打垮父亲的是让他信任的好女婿。
那个男人其实早就有所预谋,他和她恋爱,和她结婚都是虚情假意,他的温柔和退让都是刻意表演的假象。
他进入公司,取得了父亲的信任后,暗中转移了大批的资金。使得父亲的公司无法抵抗金融危机的冲击,不得不宣布破产。他还将属于她的资产都划到了自己的名下,她因此变得一无所有。
父亲一气之下病倒住进了医院,再也没有醒来。她恨,歇斯底里的对着他喊道:“为什么?我这样爱你,你却这样伤害我!”
他只是轻轻的扶着鼻梁上的眼镜,说道:“你太强势了,强的让我觉得自己不像男人。”说完,挽着他怀里那个小鸟依人的女人,开着曾经属于他们的车,绝尘而去。
刹那,天堂瓦解。她愣愣的坐在冰冷的水泥路面上,不停的喃喃自语:“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不喜欢我上班我就不上班,你不喜欢我和以前的朋友来往我就不来往。你想要的我都给了你,我不是在试着改变自己吗?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待我?”
由于失去父亲的悲痛,和爱人背叛的愤恨,她流产了,他和她最后一丝牵绊也断了。那一刻她真的绝望了。
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不光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父亲。一纸诉状,她把他告上了法庭。可是因为证据不足,她输了。
走出法院的大门,那些报道过她幸福生活的狗仔队又来追逐她的八卦新闻,围在她的周围,一次次的揭开她的伤疤,不停闪烁的闪光灯晃得眼睛都睁不开。
报复,她满脑子围绕的字眼儿就是报复,绝对不能让那对狗男女逍遥的过日子。
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她带着一把水果刀和一瓶硫酸尾随着他和那个女人进了地下停车场。他们夺走了她的一切,她不甘心,她要杀了他们,让他们无法享受那些本就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在那个女人下车的时候,她从藏身的地方冲了出来,把硫酸泼到那女人的身上。听到女人因为烧灼而痛苦喊叫的声音,她浑身颤抖,说不清楚是害怕还是激动。
他凶煞的扑过来,撕扯的抢夺她手里的水果刀。撕扯之中,冰冷的刀子刺进了他的身体。然后,他倒在她的面前。
昏黄的灯光下,暗色的热血从他的身下蔓延开来。她有些后悔,看着他渐渐的失去体温,心好疼。若不是爱的深,恨又怎么可能如此彻骨。
她坐在地上,流着眼泪,拿出手机,颤抖的拨打了110。等待她的是手铐,狱窗,最后是一颗冰冷的子弹。
当她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她带着前世的记忆变成了宛清云小姐,身处在一个奇怪的世界里。
想不通,为什么她死了还能活过来,真的存在还魂或是穿越吗?有时她会想,到底前世是个梦,还是今生是个梦。这个梦何时会醒,醒来又是什么样子?
如葱白一样的素手,端起精致的白瓷茶盏,浅浅的喝了一口温吞吞的白水。一缕悠长的叹息溢出唇边。“白叔,皇上的生辰又要到了吧?还有几天?”
日子过比较随意,不记日子,这里又没有日历,我们的伪天使大人日子过得就更是糊涂。真应了那句‘山中无日月’的话。
“是,还有十五天就是皇上的寿辰。主子,礼物还和往年一样吗?”白成问到。
伪天使大人又露出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淡淡的,温柔的笑容,说道:“嗯。皇上什么也不缺,我又穷得很,还是照以前的老样子吧。颜料缺了几种,一会儿让张叔到山下走一趟,买一些吧。”
清云的温柔,让白成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时间都倒流了,似乎自己一下子就年轻了,老迈的肢体都有力气了,腿上的旧伤也不觉得疼了。
主子就是这样淡泊名利啊。淑太妃是主子的姨母,有这样的皇亲,主子怎么会缺钱,况且主子也不是乱花钱的人。淑太妃每三个月会派人送银子,主子数都不数,一股脑的将所有的银子交给我这个奴才处置,这样的信任我,这样的重用我,真是让我感动。
白成内心翻腾,浑身充满了力量,再一次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主子,不辜负主子的信任,不辜负老家主的嘱托,不辜负白家列祖列宗的期望……
老头,这和你的列祖列宗有神马关系……
白成怀着一颗慷慨就义的心,收拾杯杯盘盘,回到他的战斗阵地之一,厨房。
伪天使大人的表情,在白成转身之际,瞬间跌到零度以下。起身走到一面镜子前,将长发梳成男子发式,扎上头巾,下了木台,穿上布鞋,出了翠竹雅居。去找方丈,那个被她在心里偷偷骂了四年六个月零一十八天的老秃。
一阵阵山风,吹动竹海,发出如波涛般的声浪。吹过来的风扬起她的长发,像是无数条墨黑的蛇在肆意的舞动。风逗留在她宽大的袍裾之中,扬起的两袖好似一双翅膀,似是随时能带着这个清瘦的美人飞离凡尘俗世一样。
“师叔!远尘师叔!”远远的,一个锃亮的小光头愉快跑过来,胖嘟嘟的小脸蛋儿,圆嘟嘟的小身段。
明明就是个和尚,他怎么胖的如此明目张胆。可恶!一定是偷吃了荤腥。
远尘!远尘!真是个恶俗的名字。为什么啊为什么?我这样美丽、大方、倾国倾城、万中无一、人神共愤的美人,为什么要呆在一个全是和尚的寺庙里,过着尼姑一般的禁欲生活,如同劳改犯一般没有自由,还有这么一个恶俗到十八层地狱的法号。
淡定!淡定!记住你是天使,要面带微笑。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不停的提醒自己。早已身经百战,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一贯的温柔笑容,即使内心奔腾澎湃,翻江倒海,也能很快平复。
明心连蹦带跳的跑到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的身旁,说道:“师叔,今日怎么又不见你来做早课?”
伪天使大人笑得绝对慈爱,比圣母玛利亚望着圣子的时候都慈爱。“因为师叔又想偷懒了呗。”伪天使大人摸了摸明心光溜溜的脑袋,牵着明心的肉嘟嘟小手,向着方丈的院子走去。
真肥啊,像猪蹄。不,猪蹄没有这么多瓣儿,形容不恰当。嗯……还是用肉嘟嘟的鸡爪子来形容比较好。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呢?好想吃肉啊……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现在的名字叫宛清云,有个法号叫做远尘,前一个名字让她觉得还不错,完全符合一个天使形象,绝对适合唬弄那些单纯的小白兔。
后边那个法号,好吧,其实也不错,就是俗气一些,利用率高一些。在各种版本,各种体系的文学作品中,都能搜寻到这样的名字。老秃,你不是高僧吗?你不是学富五车吗?就不能给一个有点创意的法号,真是让人失望。
出去混的,都得有个叫起来响亮的好名字,不是吗?
想到这里,在我们伟大的伪天使大人平静的、美丽的、魅力超凡的脸孔下,她的内心已经快要爆表了。不是气的,是兴奋的,这个肉体十八岁了,可以走出这个牢笼了。自由啊,多么美好的词汇啊!“哈哈哈……”
“师叔……你笑得好吓人啊…..”明心怯生生的看着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掉了一颗门牙的小嘴咬着他肉嘟嘟的手指头。
“我有笑吗?”糟了,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没关系,我是天使,天使是无敌的。
“师叔是觉得明心真可爱,就高兴的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伪天使大人温柔的一笑,弯腰把明心抱在怀里。她的笑,让天上的太阳都羞愧的躲在了云层的后边。
阴天了……
方丈住的院落布局简单,青砖铺地,三间灰瓦房,除了两棵相对生长的青松,不见其他花草。光秃秃的,显得十分单调。两棵青松之间有石桌石凳,石桌上刻着棋盘,放着两个未上漆色,却磨得发亮的木制棋盒。
又一次,明心从山上挖了一些野花送给清云。清云一时兴起,领着明心把野花都种到方丈的院子里。当时,清云看着一个身穿袈裟的老和尚立在花丛之间,忍不住在心底暗暗吐槽。花和和尚,这不就是‘花和尚’嘛!果然不能在这里种花。
“方丈,师父。”清云松开明心的手,和明心一样,装模作样的双手合十,向坐在石桌前的两个人浅浅的弯腰行礼。
方丈这会儿正和他的大弟子在树下下棋。
方丈是个年近七十的老人,光亮的脑袋上烫着九个戒疤,下巴上的胡子雪白雪白的,他常年练武,即使年过古稀,依然精神矍铄,身形健硕,腰背挺直。方丈看到清云,呵呵一笑,露出一口有些松动而且稍稍发黄的牙齿。
我们无敌伪天使大人当即下了一个极具科学性的诊断,嗯!老秃牙齿松了,有些肾虚了。
我们伪天使大人还是很尊敬方丈的,从对方丈的爱称上就能看出,虽然偷偷的叫他老秃,却没有把他和驴归在同一个类别里。
被清云唤作师父的人是方丈的大弟子,法号勿嗔。他也算是元清寺中的一个奇人。
听说,勿嗔未出家之前是皇城中的名医,因为脸上有一片遮住半张脸的青色胎记,面貌长得太丑,不招女子喜爱,所以一直没有成亲,后来受不了世俗的冷眼就出家做了和尚。
伪天使大人捡来的肉体是个多灾多难的苦孩子,她是被一身伤痛疼醒的。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勿嗔,说实话,当时她也被勿嗔的模样吓了一跳。后来,在慢慢的接触当中才体会到,面貌丑陋的勿嗔有一个极其美丽的心。就好像臭豆腐一样,表象和本质相差十万八千里。
初到这个世界,清云还没有那么坚强。想想啊,一个原本都三十多岁的成功熟女,杀过负心郎,斗过狐狸精,蹲过牢房,吃过枪子,本来就已经很脆弱了。一睁眼,突然变成一个十岁出头的弱小女孩,谁也不认识,搁在谁都身上都不可能一下子适应。
“你说,以前是做梦,还是现在是做梦。”那时,她总是这样问自己,问她遇见的所有人,像祥林嫂有一样。久而久之,她周围的人就给你她一个新的,很具有代表性的雅称:失心疯。
那时,她迷茫,彷徨,恐惧,整日疯疯癫癫。是勿嗔这个丑得很标新立异的,父爱无处发泄的和尚,不厌其烦的开导她,为她治疗身上的烧伤。渐渐的,她想开了。既然老天爷让她带着记忆重走人生路,就是给她一个不再犯错的机会,应该好好珍惜,重新享受一次人生。她也暗暗发誓,绝对不能再犯前世的错误。
所以,在知道自己没有死的时候,在明白自己在另一个肉体上得到重生的时候,就在晓得自己可以带着记忆重走人生路的时候,她决定,她要做个天使,最起码,表面上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天使。
“哈哈哈……”此刻,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笑得十分邪恶,笑得连枝头上的挑花头禁不住颤抖。“再活一世,绝不爱任何人,不爱就不会伤,不伤就不会痛。”伪天使大人笑过之后,懒懒的躺在她喜爱的软毛毯子在上。
她还记得她的前世,那是一个很发达的世界,那个时代被称呼为二十一世纪。她的家里很富有,父亲经营着跨国的企业,而她就是人们口中的富二代。
她叫海明珠,真的如一个明珠一般耀眼夺目,备受宠爱。
因为是单亲家庭,父亲格外的溺爱她。她性情张扬,从小到大,凡是她喜欢的,父亲都会送给她。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好看的,应有尽有。她从来都不知道贫穷是什么,从来都不知道困境是什么滋味。
她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优越的物质生活,养成她娇蛮好胜的性格。她喜欢拔尖儿,文化课她要考第一名,学跳舞她要跳的最好。无论到了哪里,她都要做闪闪发光的星星,都要被人捧在手心里,绝不允许任何人的风头盖过自己。
父亲总是溺爱的笑说,她的脾气像极了他,都有一股子争强好胜不服输的劲头,不论什么事都要争个高下。
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一些做法让人难以理解。高考的时候,因为打赌,她报考了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的医科大学。后来,连实习都没有参加,不顾父亲的反对,跑到美国学习留学习摄影。眼看着有所成就的时候,她偏偏又放弃了。
父亲以为这回她要收心回家了,甚至都为她安排好了工作岗位,她却背着一个大行囊,和一群驴友跑到人迹罕至的隔壁,美其名曰的亲近大自然去了。
直到有一天,父亲生病了。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她才回来。洗去了一身的大漠风尘,进驻父亲的企业,并且越做越好。
美丽,坚强,在任何地方都能闪闪发光,成了众人眼里的星星,被众多羡慕的眼光注视,追逐,她享受这样的耀眼。
星星太过耀眼,就会显得孤单。上学的时候,虽然追求她的人很多,她却觉得那些男孩都不成熟,没一个看得上眼的。工作之后,觉得那些送玫瑰的男人太世俗,相处了几个,最后都不了了之了。一直玩到奔三,才遇见了让她真正动心的男人。
那是个一脸书卷气的优秀男人,性格与她既然相反。喜欢安静的隐藏在她的身后,说话从来都是不急不缓的,看到人先微笑。父亲说,这孩子看着踏实,不像你,横冲直撞的。她听了,嘴上埋怨父亲偏心,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谁不喜欢自己的爱人得到家长的欣赏啊。
他和她结婚了,他进了父亲的公司,渐渐的掌管了公司的大事小情,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她则为了爱情收敛了自己的光芒,辞了工作,安分的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
她的朋友都很惊讶她的改变,一个那么强势的人怎么会甘心做个家庭妇女。她只是俏皮的一笑,其实她也不甘心,只是他不喜欢她去上班。而她爱他,所以甘心掩去锋芒,洗手作羹汤。
每天在家里看看电视,翻翻杂志,等着丈夫下班回家,期待着肚子里的孩子能健康的生长。原本以为会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一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看上去很踏实很老实的男人打碎了她的美梦,毁了她的一切。
父亲的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营业额大幅缩水。这本不能打垮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父亲,真正打垮父亲的是让他信任的好女婿。
那个男人其实早就有所预谋,他和她恋爱,和她结婚都是虚情假意,他的温柔和退让都是刻意表演的假象。
他进入公司,取得了父亲的信任后,暗中转移了大批的资金。使得父亲的公司无法抵抗金融危机的冲击,不得不宣布破产。他还将属于她的资产都划到了自己的名下,她因此变得一无所有。
父亲一气之下病倒住进了医院,再也没有醒来。她恨,歇斯底里的对着他喊道:“为什么?我这样爱你,你却这样伤害我!”
他只是轻轻的扶着鼻梁上的眼镜,说道:“你太强势了,强的让我觉得自己不像男人。”说完,挽着他怀里那个小鸟依人的女人,开着曾经属于他们的车,绝尘而去。
刹那,天堂瓦解。她愣愣的坐在冰冷的水泥路面上,不停的喃喃自语:“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不喜欢我上班我就不上班,你不喜欢我和以前的朋友来往我就不来往。你想要的我都给了你,我不是在试着改变自己吗?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待我?”
由于失去父亲的悲痛,和爱人背叛的愤恨,她流产了,他和她最后一丝牵绊也断了。那一刻她真的绝望了。
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不光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父亲。一纸诉状,她把他告上了法庭。可是因为证据不足,她输了。
走出法院的大门,那些报道过她幸福生活的狗仔队又来追逐她的八卦新闻,围在她的周围,一次次的揭开她的伤疤,不停闪烁的闪光灯晃得眼睛都睁不开。
报复,她满脑子围绕的字眼儿就是报复,绝对不能让那对狗男女逍遥的过日子。
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她带着一把水果刀和一瓶硫酸尾随着他和那个女人进了地下停车场。他们夺走了她的一切,她不甘心,她要杀了他们,让他们无法享受那些本就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在那个女人下车的时候,她从藏身的地方冲了出来,把硫酸泼到那女人的身上。听到女人因为烧灼而痛苦喊叫的声音,她浑身颤抖,说不清楚是害怕还是激动。
他凶煞的扑过来,撕扯的抢夺她手里的水果刀。撕扯之中,冰冷的刀子刺进了他的身体。然后,他倒在她的面前。
昏黄的灯光下,暗色的热血从他的身下蔓延开来。她有些后悔,看着他渐渐的失去体温,心好疼。若不是爱的深,恨又怎么可能如此彻骨。
她坐在地上,流着眼泪,拿出手机,颤抖的拨打了110。等待她的是手铐,狱窗,最后是一颗冰冷的子弹。
当她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她带着前世的记忆变成了宛清云小姐,身处在一个奇怪的世界里。
想不通,为什么她死了还能活过来,真的存在还魂或是穿越吗?有时她会想,到底前世是个梦,还是今生是个梦。这个梦何时会醒,醒来又是什么样子?
如葱白一样的素手,端起精致的白瓷茶盏,浅浅的喝了一口温吞吞的白水。一缕悠长的叹息溢出唇边。“白叔,皇上的生辰又要到了吧?还有几天?”
日子过比较随意,不记日子,这里又没有日历,我们的伪天使大人日子过得就更是糊涂。真应了那句‘山中无日月’的话。
“是,还有十五天就是皇上的寿辰。主子,礼物还和往年一样吗?”白成问到。
伪天使大人又露出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淡淡的,温柔的笑容,说道:“嗯。皇上什么也不缺,我又穷得很,还是照以前的老样子吧。颜料缺了几种,一会儿让张叔到山下走一趟,买一些吧。”
清云的温柔,让白成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时间都倒流了,似乎自己一下子就年轻了,老迈的肢体都有力气了,腿上的旧伤也不觉得疼了。
主子就是这样淡泊名利啊。淑太妃是主子的姨母,有这样的皇亲,主子怎么会缺钱,况且主子也不是乱花钱的人。淑太妃每三个月会派人送银子,主子数都不数,一股脑的将所有的银子交给我这个奴才处置,这样的信任我,这样的重用我,真是让我感动。
白成内心翻腾,浑身充满了力量,再一次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主子,不辜负主子的信任,不辜负老家主的嘱托,不辜负白家列祖列宗的期望……
老头,这和你的列祖列宗有神马关系……
白成怀着一颗慷慨就义的心,收拾杯杯盘盘,回到他的战斗阵地之一,厨房。
伪天使大人的表情,在白成转身之际,瞬间跌到零度以下。起身走到一面镜子前,将长发梳成男子发式,扎上头巾,下了木台,穿上布鞋,出了翠竹雅居。去找方丈,那个被她在心里偷偷骂了四年六个月零一十八天的老秃。
一阵阵山风,吹动竹海,发出如波涛般的声浪。吹过来的风扬起她的长发,像是无数条墨黑的蛇在肆意的舞动。风逗留在她宽大的袍裾之中,扬起的两袖好似一双翅膀,似是随时能带着这个清瘦的美人飞离凡尘俗世一样。
“师叔!远尘师叔!”远远的,一个锃亮的小光头愉快跑过来,胖嘟嘟的小脸蛋儿,圆嘟嘟的小身段。
明明就是个和尚,他怎么胖的如此明目张胆。可恶!一定是偷吃了荤腥。
远尘!远尘!真是个恶俗的名字。为什么啊为什么?我这样美丽、大方、倾国倾城、万中无一、人神共愤的美人,为什么要呆在一个全是和尚的寺庙里,过着尼姑一般的禁欲生活,如同劳改犯一般没有自由,还有这么一个恶俗到十八层地狱的法号。
淡定!淡定!记住你是天使,要面带微笑。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不停的提醒自己。早已身经百战,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一贯的温柔笑容,即使内心奔腾澎湃,翻江倒海,也能很快平复。
明心连蹦带跳的跑到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的身旁,说道:“师叔,今日怎么又不见你来做早课?”
伪天使大人笑得绝对慈爱,比圣母玛利亚望着圣子的时候都慈爱。“因为师叔又想偷懒了呗。”伪天使大人摸了摸明心光溜溜的脑袋,牵着明心的肉嘟嘟小手,向着方丈的院子走去。
真肥啊,像猪蹄。不,猪蹄没有这么多瓣儿,形容不恰当。嗯……还是用肉嘟嘟的鸡爪子来形容比较好。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呢?好想吃肉啊……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现在的名字叫宛清云,有个法号叫做远尘,前一个名字让她觉得还不错,完全符合一个天使形象,绝对适合唬弄那些单纯的小白兔。
后边那个法号,好吧,其实也不错,就是俗气一些,利用率高一些。在各种版本,各种体系的文学作品中,都能搜寻到这样的名字。老秃,你不是高僧吗?你不是学富五车吗?就不能给一个有点创意的法号,真是让人失望。
出去混的,都得有个叫起来响亮的好名字,不是吗?
想到这里,在我们伟大的伪天使大人平静的、美丽的、魅力超凡的脸孔下,她的内心已经快要爆表了。不是气的,是兴奋的,这个肉体十八岁了,可以走出这个牢笼了。自由啊,多么美好的词汇啊!“哈哈哈……”
“师叔……你笑得好吓人啊…..”明心怯生生的看着他心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师叔,掉了一颗门牙的小嘴咬着他肉嘟嘟的手指头。
“我有笑吗?”糟了,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没关系,我是天使,天使是无敌的。
“师叔是觉得明心真可爱,就高兴的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伪天使大人温柔的一笑,弯腰把明心抱在怀里。她的笑,让天上的太阳都羞愧的躲在了云层的后边。
阴天了……
方丈住的院落布局简单,青砖铺地,三间灰瓦房,除了两棵相对生长的青松,不见其他花草。光秃秃的,显得十分单调。两棵青松之间有石桌石凳,石桌上刻着棋盘,放着两个未上漆色,却磨得发亮的木制棋盒。
又一次,明心从山上挖了一些野花送给清云。清云一时兴起,领着明心把野花都种到方丈的院子里。当时,清云看着一个身穿袈裟的老和尚立在花丛之间,忍不住在心底暗暗吐槽。花和和尚,这不就是‘花和尚’嘛!果然不能在这里种花。
“方丈,师父。”清云松开明心的手,和明心一样,装模作样的双手合十,向坐在石桌前的两个人浅浅的弯腰行礼。
方丈这会儿正和他的大弟子在树下下棋。
方丈是个年近七十的老人,光亮的脑袋上烫着九个戒疤,下巴上的胡子雪白雪白的,他常年练武,即使年过古稀,依然精神矍铄,身形健硕,腰背挺直。方丈看到清云,呵呵一笑,露出一口有些松动而且稍稍发黄的牙齿。
我们无敌伪天使大人当即下了一个极具科学性的诊断,嗯!老秃牙齿松了,有些肾虚了。
我们伪天使大人还是很尊敬方丈的,从对方丈的爱称上就能看出,虽然偷偷的叫他老秃,却没有把他和驴归在同一个类别里。
被清云唤作师父的人是方丈的大弟子,法号勿嗔。他也算是元清寺中的一个奇人。
听说,勿嗔未出家之前是皇城中的名医,因为脸上有一片遮住半张脸的青色胎记,面貌长得太丑,不招女子喜爱,所以一直没有成亲,后来受不了世俗的冷眼就出家做了和尚。
伪天使大人捡来的肉体是个多灾多难的苦孩子,她是被一身伤痛疼醒的。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勿嗔,说实话,当时她也被勿嗔的模样吓了一跳。后来,在慢慢的接触当中才体会到,面貌丑陋的勿嗔有一个极其美丽的心。就好像臭豆腐一样,表象和本质相差十万八千里。
初到这个世界,清云还没有那么坚强。想想啊,一个原本都三十多岁的成功熟女,杀过负心郎,斗过狐狸精,蹲过牢房,吃过枪子,本来就已经很脆弱了。一睁眼,突然变成一个十岁出头的弱小女孩,谁也不认识,搁在谁都身上都不可能一下子适应。
“你说,以前是做梦,还是现在是做梦。”那时,她总是这样问自己,问她遇见的所有人,像祥林嫂有一样。久而久之,她周围的人就给你她一个新的,很具有代表性的雅称:失心疯。
那时,她迷茫,彷徨,恐惧,整日疯疯癫癫。是勿嗔这个丑得很标新立异的,父爱无处发泄的和尚,不厌其烦的开导她,为她治疗身上的烧伤。渐渐的,她想开了。既然老天爷让她带着记忆重走人生路,就是给她一个不再犯错的机会,应该好好珍惜,重新享受一次人生。她也暗暗发誓,绝对不能再犯前世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