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他不明所以望着我,眼中还残留着心理暗示的成果。
我恶意看着他。
然而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很长一段时间都躲着我,甚至请求父亲要脱离帮派。
他手中掌握帮中大量绝密资料,父亲当然不可能放他走,而且他根本是在自寻死路。
我在家中的走廊上拦下他,告诉他,下周我结婚,希望你能当我的证婚人。
新娘是他唯一的亲妹妹。
他坚决反对。
新任的帮主夫人亦从中作梗,我没想到低估了她,她查出了当初我的作为,然而木已成舟,她只能将所有的不甘和怨恨发泄在我身上。
我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强行催眠欧的妹妹,设计让帮主夫人将她推下五十层高楼。
那实在是一种极为可怕的死法,可以说是尸骨无存。
他终于对帮主夫人绝望,转而协助我夺权。
事实上父亲已决意传位于我,有了我,欧对他来说已经成为多余的存在,而我从来不喜受人威胁,即便那人是我父亲。
我和那个女人都知道他的处境,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必须在这场斗争中胜出,如此才能顺理成章得到他。
我与帮主夫人的明争暗斗随着父亲的病危陷入胶着状态,我也不需要再时时刻刻紧张他的安危。
某一天我突然注意到他那双曾经极为澄明犀利的眼睛变得浑浊暗淡,那温润又悲怜的眼神每每扫过我时总会露出犹疑的猜忌。
我猜他恐怕已经知道所有事情的真相,他的倒戈几乎可以说是我预料之中的事。
我知道,这场争夺战,从一开始我就注定输。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我来说有了那个雪色花朵飞舞的夜晚已经足够,从来未曾有人用那般爱怜的目光注视过我,无论我做错多少,无论我怎样疯狂嗜血,他一度都只是站在我的身边,安静悲怜看着我,所以我爱他,用我自己全部的生命,力量和智慧,只为得到和毁灭对他的爱。因我清楚,我这样的人,永不可能有幸福的权力。”
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闵停下来,扭头,面对对面那一排浓密的喷雪花,微微扬起下巴,发出用力的深嗅声,仿佛为汲取不知道多少年前残留的美梦。
他们帮派的动荡与斗争我曾自他口中听说过,他原本也是闵的支持者之一,然而因为利益形势变化,最近他的家族已将所有的投资和赌注下给了帮主夫人,闵现在已完全陷入孤军奋战之地。
我看着面前这位邪气入骨妖艳非常的黑帮少主,他绝不是那种轻易绝望的人,抑或他从未曾希望过?
就连对那位姓欧的先生也一样?
我无从猜测,此时闵已睁开眼,用那深邃的目光注视着我,说:“昶,你是我的生命中第一个无偿愿意为我们祈福的人,你爱怜心疼我们每一个人,对我们的痛感同身受。所以我和他们一样,深爱着你,所以——你绝对不可以——不——幸福————”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手中的笔突然脱落向前滚去,我发现身上使不出力,视线也模糊起来,闵还是那样侧身僵直的坐着,不远处雪白的花瓣纷纷扬扬,在雨中悠扬哀伤的飘落。
失去意识前我对自己苦笑,原本以为可以帮到他的——谁知只是在添乱而已——
醒来的第一眼就知道,我还身在古堡,但不知道闵对他做了什么。
扭头,看见幽幽月光中他复杂沉默的脸。
叹息一声坐起,这又是何必,我从来都不是会强求的人,他既然要走,何必挽留,即便留下,又有何用?
不怪其他,只怪——爱得不够罢了。
不够舍弃欲望,奢求,和自我。
门外传来哒哒的枪声,想来是帮主已经去世,帮主夫人正在对闵发起最后的攻击,这座城堡便是他最后的坚守之地。
我向门外走,被他拦下,问:“外面危险,你上哪里去?”
我看他一眼,说:“闵还在城堡里,我要去找他。”
“你什么时候跟他勾搭上的?”他竟然不顾颜面说出此等话语,我皱眉扭头看他,说:“我没有跟他勾搭上。他是我爱的人,我必须要去救他。”
他一咬嘴唇,显然被气得不轻,冷笑,“你倒是好本事,骗得他拿出全部家底,只为换我一个不结婚的承诺。”
我呼吸一滞,道:“你不必理会他的要求。我们之间本没有什么更深的关系,你结婚与否,我亦不关心。请让开。”
他一把抓了我的头发向后拖,咬牙切齿瞪着我:“不用去,他已经死了!”
我奋力挣扎,哀求道:“昭,若你还念昔日情分,就立刻放我去找他,否则,往日种种就如这窗外大火,燃烧灰飞!”
他怔然,松了手,我不再看他,光着脚飞奔出去。
也许我们这般绝望的人心思都一样,希望死在有过美好记忆的地方。
我在枪林弹火中来到后花园,那里,大片合欢树和凤凰树都已燃起熊熊大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崩塌声,雪白和绯红的花瓣在火焰外飞舞,如天上无法掉落的悲怜血泪。
我在那片喷雪花花树下看到闵被半掩在花枝下的尸体,他显得很平静,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
也许因为此时半跪在他身边的那男人吧,雪白的花朵落了他满身。
眼泪大片片滑落,我不知道如何宣泄心中的悲愤,只跑过去抱起闵的尸体,痛哭出声。
我们这样的人,能怎样?
能怎样啊?
只能怪上帝错待了我们。
只能怪我们错待了自己,否则,总得这样的下场。
爱一个人有什么错?
为什么总要毁天灭地,众叛亲离了才还我们一个公道。
闵扭曲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扭曲了爱。扭曲了本该幸福完满的爱,就像我们这样的人中的每一个人,总要先将自己否定了才能小心翼翼躲躲藏藏的去伸手触摸上帝恩赐般的仁慈。
两年后的某一天,我在街上碰到欧钟文,他已是一位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
我问他,“过得好吗?”
他笑,点头,“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
据说,结婚对象便是昔日的帮主夫人。
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我想起忘了问他是否还记得一个叫闵的美丽男人,邪气入骨,目光深邃。
然而记得或者忘记,已经没有关系,离去的男人也许从来未曾将闵纳入他的人生计划过。
亦如,我和他之间,陌路如梦,恍然隔世。
三四月的季节,沿街喷雪花花瓣随风漫天飞舞。
作者有话要说:
☆、Section 14 朱槿如伤
我们首先要学会的是死亡,而后才能在这死亡中体味生的意义。
如此,才能,更加深刻地懂得生活。
“应该算是一见钟情吧。
我对他。”
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是现今时尚界的薪酬最高的顶级模特之一。
姓沈。
我知道他的艺名,叫,司衣。
司衣这个词在古代是一个宫廷女官官职,负责后宫嫔妃与皇帝的服装。
倒也与他的本职工作相得益彰。
起意约见他,是因为看到一张照片。
黑白照。
名字叫,朱槿如伤。
他坐在白色纱窗下的藤椅上,手捧一束朱槿花,微微偏头,嘴里斜叼一支烟。
眼神寂寞,沧桑,掩藏着裂帛般的冷冽。
仿若繁华尽处,看不到灯火的一束荧光。
他点燃一支black devil,抬头问我一句:“不介意吧?”
我示意他请便。
他深吸一口烟,仰头,缓缓吐出烟圈,眼神华丽而落寞,极尽妍媚。
他的手背上有一朵盛开的朱槿刺青,看来时间久远,颜色已有些模糊。
“刚开始我是个野模。
要知道做这一行,没有一定的关系背景,是连镜头都上不了的。
十八岁没考上大学,我整日在街头游荡,无所事事,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勉强维持着生存。
经人介绍做模特的时候我没有犹豫,虽然收入不高,但总算稳定了些。
人很多,竞争相当残酷。
那些家伙成群成群聚在一起,有事情的时候就赶鸭子似的前往,结束之后各奔东西。
不少人没坚持下来。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去去留留,两年下来,有点资历的就只剩下我和一个身高不足的少年。
就是我现在最大的竞争对手。
说是身高不足,其实也只差两公分到一百八十。
不过他的脸长得很好,清秀,算不上帅气,却正是当时最流行的中性长相。
我和他的关系亦敌亦友。
双方都知道彼此用了些什么手段才留到最后。
我们互相戒备。
遇到他的时候,我正与那少年斗得你死我活,为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品牌走秀。
机会只有一个,我们都不想错过。
我说过,我们之所以能在那么激烈的竞争中留到最后,靠的不仅是实力,还有手段。
很可惜,在手段上,我稍逊他一筹。
他成功搭上了那台走秀的策划人。
我一筹莫展,心烦意乱之下到酒吧喝了很多酒。
之后怎么到的那片高级住宅区完全没印象,记忆中只是对少年告诉我的那片住宅区的名字耿耿于怀。
深夜十二点,我下了车之后沿着那条沿途种满朱槿和玉兰树的道路走了很久,边走边吐。
他碰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路中央,准备拦辆车回家。
灯光刺得眼睛眼花缭乱,我摇摇晃晃走过去趴在他的汽车前盖上。
只记得闭上眼前,看到昏黄灯光下,那摇曳生姿的红色朱槿花以及他那张令眼前一切黯然失色的脸。
当时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神。
在他家醒来之后他问我要不要做他的模特。
我并不知道他是一个世界顶级名牌服装的设计师。
于是我问他,有什么代价吗?
他笑着弯腰捏住我的下巴,说,那把你自己给我吧。
我欣然同意,这在业中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之前我还没做到那一步。
他没有为难我,带我做完体型测量之后,他告诉我,你是世界级的,不要害怕,跟着我向前走就行了。
之后很多年,我牢记这句话,并将之奉为信仰。
他确实做到了,将我这块野地里随便捡来的石头化为灿烂夺目的宝石。
九年了吧,跟着他。
不过,至今,我都不懂得他这个人。
他才华横溢,却心思缜密。
风流花心,却从不与绯闻沾边。
高兴的时候他会到我的公寓来住一两个晚上,多数时候我们各不相干,对彼此不闻不问。
工作之余的绝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书。
也许因此令他深感无趣。
然而听说我与一位女明星纠缠不清的时候,他却出面命令我快刀斩乱麻。”
说到这里,他微微偏头,露出利落的下巴线条,我看到他手上腕表滑下后露出的大片白色伤痕,于是问:“你自杀过?”
他放下手,解开表,露出比刚才看到的伤疤更多的部分,纵横交错的伤疤。
他说:“我患过忧郁症,自杀过五六次。
每次,都是被他救回来。”
说到这里他自嘲笑了笑,手背上的朱槿刺青微微凸起,“最后一次他给了我一拳,跪在我胸口恶狠狠警告,如果你再自杀,我就打死你!
我想,也许他只是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
即便这东西是他的所有物本身。
至于所谓的爱情——
在这个圈子里,对我们来说即便存在,保质期也实在让人担忧。”
他说的那个人,我最近在杂志上看到过,正与一位顶级模特传出丑闻,那模特应该就是沈口中的那位对手少年吧,是个看不出年龄妖艳非常的危险男人,所拍的写真大多很出位,且眼神贪婪,欲望无穷。
沈看我的表情,苦笑,“你已经猜到是谁了吧?”
我点头,那个人在时尚界特立独行,做事每每出人意表,令人大吃一惊,比如提出的什么全民时尚,模特舞台走秀无限制竞争等等。
沈捻熄手上的烟头,叹口气,“模特这一行本来吃的就是青春饭,我现在已经近三十岁,在圈子里算是元老级的人物了。差不多,该退了。况且,那么多次游离在生死边缘,早就看淡了,无所谓牵挂。”
我转动手上的黑色签字笔,问他:“退了之后想做什么?”
“还是老本行,开家服装店,平平稳稳过日子,去做以前想做但没法做的事,这样,想必他也不用再担心与我传出什么丑闻。不过,对他来说,我应该还不至于重要到影响到他事业的地步。”
“想到要离开他,无形之中,我却也松了口气。
毕竟追了近十年,也未能追上他的脚步。我也累了。
他那样的人,本来就无法与人并肩同行。”
我略有同感的无奈微笑,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它并不需要太多的神秘色彩,只是一些琐碎小事,柴米油盐,鸡毛蒜皮。
我恶意看着他。
然而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很长一段时间都躲着我,甚至请求父亲要脱离帮派。
他手中掌握帮中大量绝密资料,父亲当然不可能放他走,而且他根本是在自寻死路。
我在家中的走廊上拦下他,告诉他,下周我结婚,希望你能当我的证婚人。
新娘是他唯一的亲妹妹。
他坚决反对。
新任的帮主夫人亦从中作梗,我没想到低估了她,她查出了当初我的作为,然而木已成舟,她只能将所有的不甘和怨恨发泄在我身上。
我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强行催眠欧的妹妹,设计让帮主夫人将她推下五十层高楼。
那实在是一种极为可怕的死法,可以说是尸骨无存。
他终于对帮主夫人绝望,转而协助我夺权。
事实上父亲已决意传位于我,有了我,欧对他来说已经成为多余的存在,而我从来不喜受人威胁,即便那人是我父亲。
我和那个女人都知道他的处境,最重要的是我们两个都必须在这场斗争中胜出,如此才能顺理成章得到他。
我与帮主夫人的明争暗斗随着父亲的病危陷入胶着状态,我也不需要再时时刻刻紧张他的安危。
某一天我突然注意到他那双曾经极为澄明犀利的眼睛变得浑浊暗淡,那温润又悲怜的眼神每每扫过我时总会露出犹疑的猜忌。
我猜他恐怕已经知道所有事情的真相,他的倒戈几乎可以说是我预料之中的事。
我知道,这场争夺战,从一开始我就注定输。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我来说有了那个雪色花朵飞舞的夜晚已经足够,从来未曾有人用那般爱怜的目光注视过我,无论我做错多少,无论我怎样疯狂嗜血,他一度都只是站在我的身边,安静悲怜看着我,所以我爱他,用我自己全部的生命,力量和智慧,只为得到和毁灭对他的爱。因我清楚,我这样的人,永不可能有幸福的权力。”
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闵停下来,扭头,面对对面那一排浓密的喷雪花,微微扬起下巴,发出用力的深嗅声,仿佛为汲取不知道多少年前残留的美梦。
他们帮派的动荡与斗争我曾自他口中听说过,他原本也是闵的支持者之一,然而因为利益形势变化,最近他的家族已将所有的投资和赌注下给了帮主夫人,闵现在已完全陷入孤军奋战之地。
我看着面前这位邪气入骨妖艳非常的黑帮少主,他绝不是那种轻易绝望的人,抑或他从未曾希望过?
就连对那位姓欧的先生也一样?
我无从猜测,此时闵已睁开眼,用那深邃的目光注视着我,说:“昶,你是我的生命中第一个无偿愿意为我们祈福的人,你爱怜心疼我们每一个人,对我们的痛感同身受。所以我和他们一样,深爱着你,所以——你绝对不可以——不——幸福————”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手中的笔突然脱落向前滚去,我发现身上使不出力,视线也模糊起来,闵还是那样侧身僵直的坐着,不远处雪白的花瓣纷纷扬扬,在雨中悠扬哀伤的飘落。
失去意识前我对自己苦笑,原本以为可以帮到他的——谁知只是在添乱而已——
醒来的第一眼就知道,我还身在古堡,但不知道闵对他做了什么。
扭头,看见幽幽月光中他复杂沉默的脸。
叹息一声坐起,这又是何必,我从来都不是会强求的人,他既然要走,何必挽留,即便留下,又有何用?
不怪其他,只怪——爱得不够罢了。
不够舍弃欲望,奢求,和自我。
门外传来哒哒的枪声,想来是帮主已经去世,帮主夫人正在对闵发起最后的攻击,这座城堡便是他最后的坚守之地。
我向门外走,被他拦下,问:“外面危险,你上哪里去?”
我看他一眼,说:“闵还在城堡里,我要去找他。”
“你什么时候跟他勾搭上的?”他竟然不顾颜面说出此等话语,我皱眉扭头看他,说:“我没有跟他勾搭上。他是我爱的人,我必须要去救他。”
他一咬嘴唇,显然被气得不轻,冷笑,“你倒是好本事,骗得他拿出全部家底,只为换我一个不结婚的承诺。”
我呼吸一滞,道:“你不必理会他的要求。我们之间本没有什么更深的关系,你结婚与否,我亦不关心。请让开。”
他一把抓了我的头发向后拖,咬牙切齿瞪着我:“不用去,他已经死了!”
我奋力挣扎,哀求道:“昭,若你还念昔日情分,就立刻放我去找他,否则,往日种种就如这窗外大火,燃烧灰飞!”
他怔然,松了手,我不再看他,光着脚飞奔出去。
也许我们这般绝望的人心思都一样,希望死在有过美好记忆的地方。
我在枪林弹火中来到后花园,那里,大片合欢树和凤凰树都已燃起熊熊大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崩塌声,雪白和绯红的花瓣在火焰外飞舞,如天上无法掉落的悲怜血泪。
我在那片喷雪花花树下看到闵被半掩在花枝下的尸体,他显得很平静,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
也许因为此时半跪在他身边的那男人吧,雪白的花朵落了他满身。
眼泪大片片滑落,我不知道如何宣泄心中的悲愤,只跑过去抱起闵的尸体,痛哭出声。
我们这样的人,能怎样?
能怎样啊?
只能怪上帝错待了我们。
只能怪我们错待了自己,否则,总得这样的下场。
爱一个人有什么错?
为什么总要毁天灭地,众叛亲离了才还我们一个公道。
闵扭曲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扭曲了爱。扭曲了本该幸福完满的爱,就像我们这样的人中的每一个人,总要先将自己否定了才能小心翼翼躲躲藏藏的去伸手触摸上帝恩赐般的仁慈。
两年后的某一天,我在街上碰到欧钟文,他已是一位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
我问他,“过得好吗?”
他笑,点头,“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
据说,结婚对象便是昔日的帮主夫人。
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我想起忘了问他是否还记得一个叫闵的美丽男人,邪气入骨,目光深邃。
然而记得或者忘记,已经没有关系,离去的男人也许从来未曾将闵纳入他的人生计划过。
亦如,我和他之间,陌路如梦,恍然隔世。
三四月的季节,沿街喷雪花花瓣随风漫天飞舞。
作者有话要说:
☆、Section 14 朱槿如伤
我们首先要学会的是死亡,而后才能在这死亡中体味生的意义。
如此,才能,更加深刻地懂得生活。
“应该算是一见钟情吧。
我对他。”
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是现今时尚界的薪酬最高的顶级模特之一。
姓沈。
我知道他的艺名,叫,司衣。
司衣这个词在古代是一个宫廷女官官职,负责后宫嫔妃与皇帝的服装。
倒也与他的本职工作相得益彰。
起意约见他,是因为看到一张照片。
黑白照。
名字叫,朱槿如伤。
他坐在白色纱窗下的藤椅上,手捧一束朱槿花,微微偏头,嘴里斜叼一支烟。
眼神寂寞,沧桑,掩藏着裂帛般的冷冽。
仿若繁华尽处,看不到灯火的一束荧光。
他点燃一支black devil,抬头问我一句:“不介意吧?”
我示意他请便。
他深吸一口烟,仰头,缓缓吐出烟圈,眼神华丽而落寞,极尽妍媚。
他的手背上有一朵盛开的朱槿刺青,看来时间久远,颜色已有些模糊。
“刚开始我是个野模。
要知道做这一行,没有一定的关系背景,是连镜头都上不了的。
十八岁没考上大学,我整日在街头游荡,无所事事,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勉强维持着生存。
经人介绍做模特的时候我没有犹豫,虽然收入不高,但总算稳定了些。
人很多,竞争相当残酷。
那些家伙成群成群聚在一起,有事情的时候就赶鸭子似的前往,结束之后各奔东西。
不少人没坚持下来。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去去留留,两年下来,有点资历的就只剩下我和一个身高不足的少年。
就是我现在最大的竞争对手。
说是身高不足,其实也只差两公分到一百八十。
不过他的脸长得很好,清秀,算不上帅气,却正是当时最流行的中性长相。
我和他的关系亦敌亦友。
双方都知道彼此用了些什么手段才留到最后。
我们互相戒备。
遇到他的时候,我正与那少年斗得你死我活,为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品牌走秀。
机会只有一个,我们都不想错过。
我说过,我们之所以能在那么激烈的竞争中留到最后,靠的不仅是实力,还有手段。
很可惜,在手段上,我稍逊他一筹。
他成功搭上了那台走秀的策划人。
我一筹莫展,心烦意乱之下到酒吧喝了很多酒。
之后怎么到的那片高级住宅区完全没印象,记忆中只是对少年告诉我的那片住宅区的名字耿耿于怀。
深夜十二点,我下了车之后沿着那条沿途种满朱槿和玉兰树的道路走了很久,边走边吐。
他碰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路中央,准备拦辆车回家。
灯光刺得眼睛眼花缭乱,我摇摇晃晃走过去趴在他的汽车前盖上。
只记得闭上眼前,看到昏黄灯光下,那摇曳生姿的红色朱槿花以及他那张令眼前一切黯然失色的脸。
当时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神。
在他家醒来之后他问我要不要做他的模特。
我并不知道他是一个世界顶级名牌服装的设计师。
于是我问他,有什么代价吗?
他笑着弯腰捏住我的下巴,说,那把你自己给我吧。
我欣然同意,这在业中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之前我还没做到那一步。
他没有为难我,带我做完体型测量之后,他告诉我,你是世界级的,不要害怕,跟着我向前走就行了。
之后很多年,我牢记这句话,并将之奉为信仰。
他确实做到了,将我这块野地里随便捡来的石头化为灿烂夺目的宝石。
九年了吧,跟着他。
不过,至今,我都不懂得他这个人。
他才华横溢,却心思缜密。
风流花心,却从不与绯闻沾边。
高兴的时候他会到我的公寓来住一两个晚上,多数时候我们各不相干,对彼此不闻不问。
工作之余的绝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书。
也许因此令他深感无趣。
然而听说我与一位女明星纠缠不清的时候,他却出面命令我快刀斩乱麻。”
说到这里,他微微偏头,露出利落的下巴线条,我看到他手上腕表滑下后露出的大片白色伤痕,于是问:“你自杀过?”
他放下手,解开表,露出比刚才看到的伤疤更多的部分,纵横交错的伤疤。
他说:“我患过忧郁症,自杀过五六次。
每次,都是被他救回来。”
说到这里他自嘲笑了笑,手背上的朱槿刺青微微凸起,“最后一次他给了我一拳,跪在我胸口恶狠狠警告,如果你再自杀,我就打死你!
我想,也许他只是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
即便这东西是他的所有物本身。
至于所谓的爱情——
在这个圈子里,对我们来说即便存在,保质期也实在让人担忧。”
他说的那个人,我最近在杂志上看到过,正与一位顶级模特传出丑闻,那模特应该就是沈口中的那位对手少年吧,是个看不出年龄妖艳非常的危险男人,所拍的写真大多很出位,且眼神贪婪,欲望无穷。
沈看我的表情,苦笑,“你已经猜到是谁了吧?”
我点头,那个人在时尚界特立独行,做事每每出人意表,令人大吃一惊,比如提出的什么全民时尚,模特舞台走秀无限制竞争等等。
沈捻熄手上的烟头,叹口气,“模特这一行本来吃的就是青春饭,我现在已经近三十岁,在圈子里算是元老级的人物了。差不多,该退了。况且,那么多次游离在生死边缘,早就看淡了,无所谓牵挂。”
我转动手上的黑色签字笔,问他:“退了之后想做什么?”
“还是老本行,开家服装店,平平稳稳过日子,去做以前想做但没法做的事,这样,想必他也不用再担心与我传出什么丑闻。不过,对他来说,我应该还不至于重要到影响到他事业的地步。”
“想到要离开他,无形之中,我却也松了口气。
毕竟追了近十年,也未能追上他的脚步。我也累了。
他那样的人,本来就无法与人并肩同行。”
我略有同感的无奈微笑,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它并不需要太多的神秘色彩,只是一些琐碎小事,柴米油盐,鸡毛蒜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