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她一挑眉,说:“不然我们换换,你去管公司,我去法国转转?”

“嘿,你就不怕我把程氏搞垮了,你爸一枪把我毙了?”

“废话真多,不理你了。”

洗完澡后程澈就直接靠着枕头坐在床上等我,我上了床问她:“你明天真的真的真的要上班啊?”

她扭头看我,问:“不然咧?”

我哦了一声,没有说话。

“你什么时候的飞机?”她又问。

“后天早上啊,好啦,我知道你要上班,不用来送我啦。我不会再偷偷溜回来,我会好好学设计,我不会再去捞外快,反正我有老板包养,可以了吧?”

她笑笑,说:“看你委屈成这样,下次我去看你啦。”

我揽住她,让她靠在我的肩上,我说:“早点睡,睡醒了我陪你去上班。”

她顺从的躺下,我抱着她,心中没有任何的欲念,我靠得极近,想用皮肤来感知她的温度,想用感官来记忆她的味道。她很快的进入了梦乡,我吻吻她的额头,就这样抱着她,时差没有调过来,脑子里是清醒的,我把灯关了。

窗帘并没有隔绝所有的光亮,一切陷入黑暗,我还能看见她的轮廓,我没有动,怕吵醒她。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终是有些疲惫,我搭在她腰间的手轻轻的移开,往身子后摸索,摸索到了手机,我翻身平躺,一只手还让她枕着,把手机偏向一边,按了一下电源键,屏幕亮了起来,似乎是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我的眼睛收缩了一下,手也不受控制的动了一下,我看见已经是凌晨2点钟。我又按了一下,屏幕暗了下去,却响起了一声呢喃。

“嗯?失眠了吗?”

我见吵醒了她,抱歉的笑了笑,想到她看不到,便敛了脸色,轻声说:“吵醒你了?”

她好像突然想起来,声音也变得清晰:“时差?”

我嗯了一声,她抚了抚我的脸,伸手把床头灯打开,一时间,光亮遍布了整个房间,她整个人出现在我的眼中,不再是一个黑暗的轮廓。

我说:“你干嘛?睡觉啦!”

她说:“你睡不着我怎么睡?”

“欸,我又不用上班。”

她把脸撑在我的身上,明明困得要死,还强撑着说:“不行不行。”她突然灵机一动,说:“那这次我给你念书。”

我拗不过她,从床头柜上抽了本书给她,她拿起来看了看,轻声读起来,“三月的天书都印错,竟无人知晓。……”初读时,她的声音里满满的困意,读多几行,眼皮像是快要耷拉下去,只是篇小小的散文,独到五分之一时,她已经闭上了眼睛,声音逐渐淡落下去,我好笑的看了她一眼,轻移让她躺下,给她盖上被子,不再抱着她,只在她的一旁侧身躺下,我关了灯,侧着看她毫无防备的样子,这个样子的她让我看得,就连她忘了明天是我的生日,我也可以原谅。

第二日是被她吻醒的,她懒懒的看着我,说:“不如你再睡会?”

昨夜不知道到了几点才有了浅眠,此刻困意深沉,我却只有起来的意愿,我说:“没关系,我去给你做早餐。”她说好,然后走到衣柜前给我挑衣服。

吃过早餐,和她一同去公司,她没让我开车。那时已经是上班时间,她也没让我避嫌,就直接让我和她并肩走去办公室,我说:“别人会说闲话的。”

她却不在意:“你明天就要走了,能说多久?”

她照常的上班,我拿着书在沙发上坐着看,记着时间,提醒她要休息,然后帮她按摩放松。有人找她签字的时候,我也懒得躲避,只是坐在一旁对别人的眼光不发一语。彬姐上来找程澈的时候看见了我,一脸惊奇,想说什么,但碍于程澈的面却没有说,只是公事公办,报告完了事情就走。我的困意袭来,就着沙发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之间,感受到程澈摇摇我的手,我睁开眼,问她:“下班了?”

她说:“没有,陪我去一个地方。”

我跟着她走,像凭着本能,她带我来到车库,把我塞进车子里。路途不近,我很快又睡着了。到了目的的,我也醒了,原来是谈个合同,我没什么兴趣,拿出手机在玩,等她谈好了,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以后。再上车时,她拿了一个小盒子,盒子没什么特色,她直接放进了后座,我也没什么兴趣,便没有问她。

她却突然问我:“你觉得X市最繁华的地方在哪里?”

我想了想,说了一个X市最大的商场的名字,她点了点头,和我说:“等我一下,我打个电话。”我在车上,透过玻璃,看她在车外的身影。

她回过头来,带着满意的笑容,我一时看呆,她在我眼前摆摆手,说:“呆子,你干嘛?你饿不饿,我带你去吃东西。”

我以为会是什么西餐厅,结果她却带了我去我们的大学,我们大学时期生意最棒的餐厅已经人满为患,程澈预定了位置,不然就要排很久了。我问她:“怎么突然来这里?”

“我想来啊,不行啊。”

那眉眼间的自然,让人对她的说辞一点也怀疑不起来,仿佛她就是兴致一起。吃完了饭,她硬是要去校园逛逛,我说:“欸,你今天很反常欸,上班又早退,早退还不干正事,不是说程总是加班狂吗?”

“再叫我程总就封了你的嘴巴。”她瞪我一眼,却没半分怒气。

我嬉笑着问:“怎么封,用嘴吗?”

她不理我,直接拉着我的手就走,我才突然发现她今天穿得很是休闲,一点也没有老总的样子,心中是带有一丝疑虑,却对她坚信不疑。

只是毫无目的的闲逛,走一圈已经消磨了不少的时光,回忆翻滚着,许多人事已经面目全非。但让我感激的是,最重要的她,还在我的身旁,陪我走过这回忆的长廊。见天色不早,她才说:“我们走吧。”

“今天花样真多。”

“既然都那么多了,那就再看看夜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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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什么日子。”我问。

“你陪我的日子咯。”她吐了吐舌头,一副平时少见的俏皮样,又说:“难道你不想陪我?”我忙否认,她又开车到了市中心,拉着我孩子一样的冲过马路,跑到一座高楼,高楼的楼顶像是许久无人上来过,也不知道程澈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她指了指天上,说:“你看,有星星!今晚竟然有星星欸。”

我笑了笑,看着天空,在这污染严重的城市,的确,很难见到星星呢,今天,莫不是老天爷大发慈悲?程澈走到一个边缘,我担心危险,便跑过去,说:“欸,别走那么出。”口中还有“小心危险”没有说出,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一下。

眼中所及的前方,亦是高楼,不同的是,那座高楼上有着巨大的屏幕,平日播放广告和宣传片的屏幕上,如今赫然出现的是某个胆大妄为又财大气粗的人的告白,屏幕上写着“林大猫,生日快乐,别忘了,你也是我的公主。”

我看见屏幕下方有许多围观的人,屏幕上并没有显示告白的人是谁,或许下面的人都在纷纷猜测吧,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我看着程澈,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哽咽着。程澈也没有说话,而是从身后变出一个盒子,递给我,让我打开。我手有点颤抖,撕开了包装纸,竟然是不久前见到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盒子,我接着把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高跟鞋,我问她:“干嘛送我鞋子?竟然还是高跟鞋,你不爱我了。”

她帮我拿出高跟鞋,对我说:“欸,不要一脸嫌弃嘛,这可是为你订做的耶,之前在网上看到有一个伸缩高跟鞋的概念设计,就想要送给你了啦,有些场合不可避免要穿高跟鞋啦,可是你又不喜欢,你看看这里,一按这里就可以把跟收起来,就可以变成平底鞋了,还有啊……。”

我突然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只会关心你的外貌,你的地位,一切你表面所看起来的样子,然而也总有人,会关心,你是否适合,你是否舒服,你内心是否真正需要。

我抱住她,也不顾她手里还拿着鞋子,她身体愣了一下,话也没说完,就停在了那里,她拿着高跟鞋的手环在我的身后,说:“喜欢吗?”

我哽咽着说:“喜欢……我以为你忘记了,你这个暴发户。”

她却说:“是啊,不然你就只能吃我做的一顿难吃的饭了。”

“那就不吃饭了,吃了你。”

“滚。”

“床单吗?”

“对啊,今晚的床我单独睡!”说完,她松开手,瞪了我一眼,准备下楼。

我在后面追上她,说:“不要那么快走嘛,我还没看够那个屏幕。”

她回过头,大声说:“看屁啊,回去睡觉,明天送完你的飞机,我还有一堆事情要做。”

我停下来,对她说:“可是我现在看的是你啊。”

依旧

离别之情不用渲染,只有当事人才懂。程澈一向甚我而美丽亦理智,这样倒好,我不用担心她。一直都是她告诉我,你放心,凄苦的风雨都由我暂时为你挡着,你慢慢来,我们有的是时间。

飞机上犹如云上看风景,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新天地。回到住所,一切摆放皆是原样,那孤零零的纸张并未被人看过,Bevis原来并未回来过,纸张也就失去了效用,我把它揉了揉,扔进了垃圾桶。Bevis一走已经很久,让我不禁开始疑惑起来,为何他可以忍受如此长久的漂泊在外,这才想起,我并不知道他是独身一人亦或者是有人陪伴。

那几日他仍在家中时,一直都是他在照顾我,关心我,我未曾了解他多少。此刻竟徒生愧疚起来。住所只是几日未住人,也停留了些许灰尘,我把它里里外外清扫了一遍,坐在沙发上,四肢扩展开来,一阵疲累,小息一会,我走出门口,见门口邮箱上被塞入了一封信件,我拿回房内,打开。

是Bevis的来件,用英文写就,或许是不常写英文,字体有点歪歪扭扭的,却又有种随意,不影响阅读。信中写道:

lin,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这里风光独美,让人久停不归。我在这里遇见了一个姑娘,她胜过了这里的风光,我无意中把她的身影收入了镜头,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遇见。我本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却生了一种感觉,说,就是她了。或许几日相处,你并不了解,我曾爱过一个女子,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为她空杯已久,算是等待,又算是遗忘。人这一生到底应该和谁相伴?我不知道,我的父母也没有告诉过我,好在他们从来没有催促过我,去找一个人成婚。我去过中国,应桥告诉我,中国的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被催促成婚,有些人会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我不理解。在我看来,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感觉,我想疼爱她。但她似乎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要加把劲了,近日依旧不会回来,如果有事可以寄信到这个地址,我喜欢的人住在这个城市,我愿意为她停留。

阅毕,我的脸上忍不住浮起微笑,我可以想象出Bevis和他心爱的女子说话的情形了,他一定是阳光的,而又带着局促与腼腆。他信中好似无比坚定要追随着女子的身影,但也会犹豫和忐忑,但他一定是下定决心的了。

我心中对他暗自的祝福,带着好心情重新调整自己的状态。

我不会让她失望了。我拿起笔,开始勾画着些线条。

接下来的日子如水平淡,我不再接平面设计的活儿,只专心去学服装设计,傍晚的时候沿着塞纳河慢跑。收起了散漫的样子,开始去认真讨论,也认真去看别人怎么去做的,开始去做一些跑腿的工作,只是为了能在一些T台下看看那些著名设计师的成果。

远远还不够啊。心里这样想着。

画了很多草图,开始有些感觉,开始学制版,制模,一切充满了新鲜感。看着自己的作品从草图到成型,有种暗自的成就感。或许是一头扎进了设计的世界,逐渐觉得自己也还算跟得上一些资质颇高的同学的脚步了,心里暗自较劲,不行还不行,不是不够努力,是还没有用够心。

我记得有人和我说过,你煮东西吃的时候,心情好与不好,是会影响到最后食物出来的味道的。其实我觉得这个不仅仅是在烹饪上,在做任何事情上,心态,很重要。

课程学得七七八八,设计师开始指导我们完成个人系列的设计。完成个人设计系列项目后,优秀的还有机会去参加展出。

这当然是个好机会。我暗自期待已久。

为了得到更好的指导,我甚至从房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学校的宿舍,Bevis依旧没有回来,也没有再来信,我只是隔三差五的回去打扫一下房子,顺便给阳台上的花浇浇水。同住的女生已经是熟识的了,看见我戒指不离手的还追问过我那个人怎么没有出现过。

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女生问过我之后的下午,我在慢跑时接到了程澈的电话,她问我:“接下来有没有时间?”

我说:“干嘛,想我啦。”

“没有,我怕你相思成疾,来帮你治疗一下。”

我一喜,问:“什么时候过来?”

“明天好不好?”

“我只恨不得是今天。”

她笑了笑,和我扯了几句闲话,我说:“欸,你该睡觉了,你那边快十二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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