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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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最好的余生

作者:冬苼

文案

讲述了一个埋藏了十一年的秘密和一次挣扎了十一年的赎罪。当秘密的答案被揭晓,往事突然面目全非。已经偿还的债和已经放下的恨,全部都要重新来过。

十一年前的一场大火,让袁朗成为了一个忧郁症患者,和一个瘸子。从血气方刚的少年到苍白冷漠的男人,他走过了十一年的沉重。可是到头来,真相远不止他看到的那么简单。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恩怨情仇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袁朗,梅冬 ┃ 配角:袁辰野,闵阁,郑笑嫣 ┃ 其它:阴谋,正义,权力

☆、第1章 香港

上午六点钟,候机大厅被日光充满。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反射作用强烈,目之所及全部都是亮白的晃眼的光。从一尘不染的巨型落地窗的外面看进来,整个大厅是一个展现未来世界的微型水晶球,躺在上帝的手掌中,被诸神沉默的眼睛注视着。全新的模样,里面小点一样的人和商店和柜台,全都出自最精巧的工匠,清晰可辨,活灵活现。

从大厅向外面看去,完全是另一个模样。天很蓝,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天空下面,是合金架构的一只只奇异的大鸟,它们被另一种合金架构的梯子固定住了,也就不能逃走了。梯子神气地扼住大鸟的腹部,一个个小人爬了上去,提着属于他们最高智慧的小工具,敲敲打打,修修补补,煞有介事地操纵着面前巨大的动物。而大鸟却一言不发,显示了自然界所能有的最大的宽容,忍受着或痒或痛的感觉,任凭小人摆弄它们,也不做声。因为它们总会飞走的,飞到澄澈的天空去,飞得高高地,谁也够不到它们。在那里,它们不会碰到小人们,它们只会碰到小鸟。大鸟碰到小鸟,它们会亲热地打招呼,肩并肩地在云层里面穿梭,讨论着下面的城镇和村庄,那样地满不在乎、自由自在。

“我们总会飞走的”,大鸟这样想着,斜眼睨了睨它尾巴上那个正忙得满头大汗的小人。

梅冬站在落地窗前,出神地望着一架架飞机。什么也没有想,头很痛,呼吸很慢、很难。她站了十分钟,裹在厚厚的围巾和大衣下,还是通体冰凉。她伸出手碰了碰自己的鼻尖,隔着口罩,可以感觉到一点点温暖。

“冬儿”,袁朗轻轻地叫了声她,从身后绕到了她的身旁。他穿着夏秋之交的平常衣服,白色衬衫,黑色裤子,纯净分明的颜色和他的眼睛一般无二。他将手杖换到右手,用左手递给了她一杯热水。她从袖子里伸出纤细苍白的手指,一股暖流就慢慢地顺着指尖的神经爬了进来,她慢慢闭上眼,很珍惜地感觉着温度,小虫子一样地顺着她的皮肤攀了上来。

这个时间,候机大厅的乘客们应该不会打瞌睡,更不会无聊。因为他们看着一对奇怪的男女:男的有宽阔的、坚实的肩膀,习惯低着头。他左手拄着拐杖,每走一步,身体就向右晃一下。没有人能感觉到他的异常,因为颀长身躯的运动富有韵律,不激烈也不笨拙,竟然有一种优雅。他扶着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慢慢地从窗前来到座位上。他抬起眼睛,温柔地看着那个女子,那种温柔,足以让看到的每一个人都嫉妒,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是老人还是孩子。女子的脸被口罩遮住,褐色的围巾将她的脖颈和下巴包得暖暖的,好奇的人只能看到她的一双眼睛。

这是一双虚弱的眼睛,虽然和男子的一样分明,可是看不到那种温柔。她大部分时间都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着,好像连睫毛也怕冷。她盯着光滑的地面,看着反射出来的屋顶出神,陷入一种思维的停滞。这时候的她,眼睛里什么也没有,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盯着她的眼睛看一会儿,就会突然丧失所有生的乐趣,看到出现一片深秋的荒原。

她摘下口罩,把杯子凑到嘴边。围巾挡住了杯子,她向下拉了拉围巾,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一个花皮球突然滚到她的脚下,橘红、橙黄、天蓝、草绿滚作一团,分不清楚彼此了,只是明晃晃的一团,转得人眩晕。她不想再看了,猛地偏过头去,正好一个只四岁上下的小男孩蹬蹬蹬地跑了过来,雀跃地扑住了那只球。小男孩咯咯笑着,抬起脸望着她,一下子吓哭了,“哇”地一声。哭声在空旷的大厅里传得那样快又那样突然,橘红、橙黄、天蓝、草绿急速地交融在一起,爆炸了,爆炸出更多的颜色,一下子迸发四溅,不可收拾,失去了控制。

围巾下露出她雪白的一段脖颈,上面清楚地分布着青色血管,平稳地流动着脉搏。左侧耳下,一道细细长长的刀疤蛇一样摇摆着出来,蔓延,蔓延,到她左边的锁骨,窝在她的颈窝里,贪婪地抽取了她全部的温度。

“飞往香港的HK4973号航班的旅客请注意,飞往香港的HK……”

神秘又傲慢的大鸟就要飞走了。

五年前。

袁朗并不是一个专一的男人。专一两个字,这些年渐渐有贬低的意思了,相当一些人觉得,专一或许是“想要风流成性发现自己竟不能胜任”的意思;相当一些人也就不想获此评语。袁朗倒从不在意人家如何讲他,是夸奖还是贬低,对他也没有两样。只是他在感情方面,做得也未免太差。如果他真的专一,凭一副温良的样子,一定没有人怀疑他风流,这样的人最可恨。

风流,就要风流得若无其事、干净利落、心狠手辣,才是最高的境界。下流无赖的不算,阴险卑鄙的不算,欲断不断的也不算。这样说来,袁朗是一等的高手。

高手也不全是天赋异禀。郭靖武功出神入化,年轻时候不也笨得可以;袁朗的风流,说起来不能全部怪他。生在袁家,家族渊源和政治势力整个台湾无人敢比的政治世家,他的很多事情本来就被原谅,不用束缚那么多,不用考虑那么多,他风流得理所当然,胜任得绰绰有余。

现在,他坐在车里看着眼前一动不动的车流,远处一个小点,交通警和两个车主吵得不可开交,时间显示他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身子重重地向后一靠,把车窗摇得更低,台北今夜的风微劲,打过来像冷水洗脸提神得很。

他又看了看表——纯属是打发无聊所做的肢体活动。

他不担心迟到,他清楚得很,那些在SBell等他的朋友也一定不介意——整个岛里,能请到袁氏家族的局已经是天时地利人和,百求不得,没有人敢要求袁家的人准时。久而久之,袁家人的按时出现反而证明天下大乱。每一个姓袁的人,几乎是生下来就学会了意味深长地活着,一个多余的眼神,一个无意间的笑容,一次看起来表示尊敬的“守时赴约”,都是他们的武器,那么干净利落、心狠手辣,又那么若无其事,却让每一个聪明人心灰意冷,如坐针毡。袁朗更有趣,他倒觉得袁家人的迟到是一种礼节——给局中人一点时间彼此熟悉,互相通气,免得他一进门就看破了心思。

SBell这边,方俊钦一众果然等得气定神闲。大学时候认识的老朋友了,毕业后又在政坛久战,方俊钦自然知道袁家大少的脾气。今天的聚会,主角是他身边的年轻人闵阁。闵阁这个人说起来,他也是第三次见,为了这个年轻人他肯惊动袁朗这张王牌,自然有他的理由。闵家近年势头渐劲,他方俊钦不日就将迎娶闵家第三代的独女进门,他需要一个姓闵的年轻人——不要太起眼,要初出茅庐,也要保证能够一鸣惊人的闵家人,一方面培养自己的臂膀,一方面也是给未来的方太太、将来的岳丈送一份进门礼。闵阁就是他一眼看中的人选。

在座宾客也是费了一番心思挑选的。因此次是借婚前派对的理由,他特别把圈子里的人剔除在外,清一色的大学旧交,只谈往事,不谈公事,一派温馨怀旧气氛;加上闵阁机敏上进,不一会就和一群陌生人聊得很开,万事俱备,只差袁朗。

方俊钦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他看了看身边有些紧张的闵阁,暗暗计算胜算。袁朗这个人虽然贵为袁家这一辈的长子,身份明晃晃地摆在那里,说上一句话自然不费吹灰之力;可是他这个老同学也最清楚,袁朗是出了名的不愿意多插手家里的事,对外一概是拒绝;倒是他弟弟独揽一面,可惜袁二少不是他大学同窗。

他暗自掂量自己的交情能不能搬动袁朗,渐渐想得出神。

作者有话要说:

☆、第2章 祝我生日快乐(上)

第一次见闵阁完全是个意外。那时方俊钦和他姐姐拍拖的事情还未透露给闵家的长辈,在一家日料约会正好被闵阁撞见。

闵婵先看见的人,用手肘碰了碰他:“好巧哦?那个是我小弟。”方俊钦循着闵婵的眼神看过去,如果不是闵婵早早告诉自己闵阁刚刚读完了研究所,他一定以为这位闵家小弟是个涉世未深的高中生。方俊钦理所当然地担心他回到闵家口不择言,就提议闵婵过去打个招呼。

谁知道闵婵倒是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放心,小阁才不会乱说!”方俊钦还想再说,无意间看向闵阁,两人的眼神恰好接触,竟让方俊钦吃了一惊。

太干净的一双眼睛,以至于方俊钦见到的那一刻,竟有一瞬间因自己的丑陋而堂皇失措。就像一颗钻石,不管是被泥土深埋等待挖掘的日子,还是精雕细琢备受宠爱的时光,都始终静静地沉睡在那里,不言不语,却又澄明地映照出了周遭的一切。

接下来发生的事不超过两秒钟,方俊钦却电光火石般地选定了闵阁,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最后一次这么快的决定。他明显注意到餐厅的一角有目光投了过来,和方俊钦短短一个对视,眼睛便飞快地瞟了一眼身边的人。见是自己的大姐,闵阁先是微微讶异,阴沉沉的大眼睛睁大了一些,但是这种表情还没来得及被第二个人发觉,就迅速恢复了平静。只见他假装抱歉地对迎上来的侍者说:“不好意思,可不可以告诉我现在的时间呢?我的手机没有电量了。”侍者背对着方俊钦和闵婵看了看时间,闵阁的眼睛始终专注地盯着侍者的一举一动,到最后万分感谢着离开,闵阁再也没有多向他们这边看一眼。餐厅里其他的顾客一定以为,这只是一个下班路过的上班族,顺便进来问个时间,没有人会想到,他是近年崛起的,唯一有望与袁氏家族抗衡的闵家第四代么子,闵氏食品集团总裁闵婵和最年轻的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闵成最爱惜的小弟弟。

方俊钦后来有问过侍者,当天是有一位闵先生定了位的,只不过一直没有来。他也问过自己,这个决定是否太过草率,但是他始终有个信条——如果你要挑选一个优秀的士兵,要依靠标准与科学;如果你要挑选一个优秀的将军,就要依靠运气,还有直觉。方俊钦征战沙场的日子不短了,他总是骄傲于自己的直觉。那一眼闵阁的敏捷和锋利,是他单纯青涩的外表下极难捕捉到的流露。如果方俊钦没有看到,即使今后他和闵阁成了一家人,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也是几乎不可能遇见的了——因为闵阁虽然是一颗澄澈的钻石,但那份澄澈只用来看透别人,而他自己,绝不会让人看透。

SBell包厢里,闵阁放下红酒杯,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尽量忍着不皱眉头,未来姐夫的大学同窗抽烟抽得很凶,他夹在其间久了有点吃不消。过去三个月他以“行政院副秘书长随行助理”的身份忙东忙西,由于多了一层关系,方俊钦信任他比另一个随行助理Eric显然更多。Eric跟着方俊钦不少年,闵阁的突然出现难免让他心存芥蒂,初次见面也仅仅表现出了比敌意稍温和一个层次的疏远。但是闵阁对于boss是他大姐夫这件事闭口不提,工作上找不到一点嚣张的影子,做起事来又冷静缜密,两人的关系才渐渐地发展得像一个团队。一个月前,方俊钦和大姐的婚事算是确定了下来,闵阁上班时间忙着应付行政院的一帮老头子,下班时间就忙着应付方俊钦介绍给他的各路朋友,一个月下来,难免有些筋疲力尽。他有一套自己的公寓,晚上回去常常抱着马桶吐上一个小时,吃了安眠药才能浅浅地睡着。

睡着以后,他常常梦见自己仍旧穿梭在交际丛中,伴着悠扬婉转的西洋交响乐翩翩起舞。来来回回的霓裳鬓影,身在其间的他被满眼的光影和色彩晃得头晕目眩,他尽力想要拨开人群来到晚会的边缘,可是一对对优雅的舞者却交错着将他包围。他走不掉逃不出,索性身在其中。他忘了自己拥着谁开始了舞蹈,他只记得跳着跳着,所有人都停下来围上了他,为他鼓掌为他喝彩,他也就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好像他天生就属于这里,天生就该由他来完成最完美的舞蹈。

天生,他天生就渴望权力,因为他想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大姐和二哥比他年纪大上许多,虽然有兄长,他也几乎是独自长大。从小他就站在光鲜的哥哥姐姐身后,别人只知道他是“闵家的老三”,却忘了“闵家的老三”也有一个名字。他花了好大力气让别人再也不敢忘记自己的名字,可是新的担心又来了:死了以后怎么办?他不愿意自己死了以后,独自躺在坟墓里面继续承受从小到大的那份孤单。为了让别人永远记住自己的名字,他可以做很多好事,也可以做很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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