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嗯,再约吧。」余炫程起身把小虹的旧皮封在罐子里。
「炫程,你知道的,有事可以跟我说,我还在。」梁斯常面对他的背影急著表明所有事都还有希望,担心他把自己给孤立起来。
余炫程回头,微微一笑:「所有人都会在。」
梁斯常一愣,这句话太模棱两可,为了更确定他的想法,说道:「所有人都会在,你也会在,对吧?」
他不回答了,梁斯常心急地想过去触碰他,刚挪动一步,余炫程放下陈放死物的罐子幽幽地微笑:「我们一直都在。」
这个世纪已经没有人在强调:他不会陪在自己身旁。
梁斯常万般嘱咐他注意身体,临走时跟他要了林皓的电话。现在余炫程的重要联络人是林皓,如果出了什麽问题,联络他或许得到的说法会比较合乎常理。
他害怕余炫程的病情更重了。
走下楼梯他马上打给林皓,通话一接就听到吵杂的声音,梁斯常不耐的说:「你在哪里?」
「干,你谁啊?」林皓骂道。
「梁斯常。」
「喔。」林皓了然的说,突然又感到不对劲:「干,谁给你老子电话!」
梁斯常受不了这人粗俗的个性和言语,外表文质彬彬,五官深邃,还有一双深海蓝的眼眸,乍看以为是个忧郁王子,内里却极度鄙俗。
「我跟炫程拿的,只是想请你最近多留意他的行为,刚才去看他,感觉他又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林皓用肩膀夹著手机,两手都是厚重的材料,他一早起来就往IKEA跑,为了做余炫程要的窗棂,特别去买木条,途中接到了梁斯常的电话,听到余炫程跟以往不太一样,心里一紧问道:「不太一样是怎麽样?」
「处理内心冲突的方式不同了,你多多看著他,有什麽意外马上联络我。」
林皓本来不太高兴余炫程出意外要找他,彷佛做每件事都要跟他报备,但是想到自己对於余炫程的病无能为力,只好不情愿的答应。
搬木条回家後,看到余炫程待在窗台上他并不惊讶,惊讶的是他的脚边放著一个玻璃罐,他蜷曲抱著膝盖,双眼凝视罐里些微透明的物体,甚至连林皓进门都没注意到。
林皓放下材料,走近窗台说:「我决定生活美学期末结束还是要住你这。」
这时余炫程才知道林皓回来了,转头看他:「毕业了,不回台北做什麽?」
「想跟你在一起,我可以打扫、洗衣 、做饭 、照顾蜘蛛,还可以抱著你睡觉,给你安全感。」
「那些我自己做就好,回台北找工作吧。」余炫程不以为意。
「我的工作在这里。」
「台北也有补习班,薪水可能比中坜更高。」
「我喜欢的人在这里。」林皓站在他身边,揉了揉他的头发,轻柔的语调隐含辣实的毁灭性:「如果你离开我的视线,我会害怕你跟谁在一起,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嫉妒得想活活掐死他们。」
☆、第三十章
「之前就说了,没有机会让你掐死人。」余炫程起身,把玻璃罐放在小虹旁边。
「有,粱斯常。」林皓注意到焕然一新的小虹,心里有些惊讶:「它蜕皮了?」
「嗯。」余炫程看了小虹一眼,从书包中掏出钥匙,解释道:「我跟斯常没关系,别误会。」
林皓可惜自己没等到它蜕皮的时刻,见余炫程往门边走,看似要出门,急著跟在他後面问:「你要去哪?」
「吃饭。」余炫程不耐烦回头道。
他马上一溜烟背起包包,在余炫程要关门时,跑出去说:「我跟你一起吃。」
余炫程没有拒绝,淡淡的看他问:「吃什麽?」
林皓想不到还能吃什麽,随便讲:「火锅?」
「已经春天了还吃火锅。」
「你不要吃的话,看你要吃什麽。」
两人走下楼梯,又走了几步,余炫程道:「那就火锅吧。」
林皓带他去上次那间火锅店,他们并肩走,余炫程默默走在在他旁边。店门打开时,引起那道悦耳铮铮声响,余炫程一样抬头望了几眼。
店里的风铃是很朴实的结构,青蓝色的玻璃主体,里面藏了一个铜铃,像是小眼睛观望来者,左右摇摆欢迎。余炫程喜欢的是它纯朴的外观,清脆的响声像是风捎来的福音。
林皓在位子上等他,注意到他抬头看了一会才进入店面,他跟著往上看,只看到一个摇曳的单调风铃。
店员帮他们开了锅,林皓还是秉持著肉食主义,夹了一大盘的肉回来,一半丢到对面的锅里,惹来余炫程的冷眼注视。
「吃肉长肉,瘦骨如柴的,哪天被推倒了都没力气反抗。」林皓搅拌他的锅,又丢了很多火锅料下去。
没多久自己的锅滚了,对面的还是没半点声息,余炫程把火调到最大,几分钟过去依然没有滚,林皓都不知吞了多少肉进去。
「好像是电磁炉坏了。」余炫程喝了一口汤,温度很低,跟刚煮时的热度相同。
「妈的!做火锅店的还能坏掉!」林皓很生气,起身去找老板理论,但是店里已经客满,没有备用的电磁炉,无法让他们换位。
林皓火气来了,劈哩啪啦骂一堆,火锅店怎麽没有备用电磁炉、这样要人怎麽吃云云,总之亏待他喜欢的人,岂有此理!
老板卑躬屈膝的不断道歉,他才放他一马,两人只能等其他客人走了後再换位。
「你对老板大小声,别人还以为你是黑道。」林皓气冲冲回来,余炫程如此说,方才林皓的讨价还价已经招来许多注目礼。
「黑白两道不分家啦!」林皓把所有食材都丢到锅里,等汤滚了,跟店家借锅夹,把两锅调换过来,自己再煮著余炫程的火锅。
「你吃我的。」林皓命令般说道,余炫程望著一锅满满的肉,有点食不下咽。
林皓发现他不是在跟他赌气,是真的不吃,又慢慢把肉夹回来,嘴上忿忿咕哝:「你越来越瘦,再不吃点,我担心你不只心理,连生理都赔掉了。」
「每天都在看我,怎麽知道我越来越瘦。」梁斯常注意到还有点道理,朝夕相处的人应该是察觉不了。
林皓看他,理所当然说:「抱你发现的啊,有点肉才好抱,我喜欢有手感的,不然好像在抱骨头。」
余炫程无言,低头吃著菜,不理他了。
林皓看他表情不好,自觉说错话,难得尴尬的转移话题:「和室快好了,报告打得如何?」
「等你完成,我拍几张照片放上去就可以了。」余炫程喝汤,冷冷的说。
「喔。」林皓自讨没趣说道:「做好一点,别陷害我,让我不能毕业。」
「从以前到现在只有你陷害我,没有我陷害你。」
「我什麽时候陷害你了?」记忆中他对热带鱼很好,什麽时候陷害过他?
余炫程抬头,早就猜到他不记得了,说:「你陷害我去扫厕所,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做外扫。」
林皓想起来了,刚开学时他为了报被老师称「木木白告」的仇,特地跟卫生假报告热带鱼自愿去外扫区,所以可怜的热带鱼就落去扫厕所的下场。
他哈哈大笑说:「那个怎麽是陷害?」
☆、第三十一章
「我扫了一学期,还被郑裕黎笑。」
提到这个人林皓心里突然闷了,咬著肉说:「别提他,我讨厌他。」
余炫程还真的有求必应,默默的把一整锅菜吃完,不提郑裕黎,也不讲任何一句话,林皓著墨要开始正视自己的言语,因为他喜欢的人很极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符合全有全无率,再不改善狗嘴,两人交谈的机会将被他亲手毁掉。
他开始尝试说好话,面对补习班学生,嘴巴尽量上扬,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可亲,在总导面前赞扬她的穿著,偶尔跟同事打招呼,但是他这种不可一世的人做起来有点别扭,比如微笑一抽一抽,学生还以为他要抽人打,吓得林皓问他们懂不懂,直点头颤抖著说懂,被称赞过的总导以为他在说反话,频频看是不是衣服哪里有破洞还是吊牌没剪,同事听到他打招呼以为是自己幻听,无视林皓掠过他旁边。
林皓抽著嘴角,在心里大骂所有人都不懂他的艺术。
期中考一过,学期末逐渐逼近,白天他在家慢慢把和室组起来,切割木条装上滑槽,花了几天终於把余炫程要的骨架搞定。余炫程订做了四片压克力板,一并镶入,成了一间小型的改良式和室房,透明压克力板代替传统的窗格和糊纸,林皓心想还好这只是个作业,要是真成了居家房间,还有隐私吗?
确定拉门开关的滑槽没问题,林皓正式功成身退,但是仅有普通的和室外框,余炫程不满足,林皓一开始就只是接受他的要求,组一个和室房,剩下都是他处理,所以林皓不知道他真实构想到底是什麽。
余炫程拉动拉门,往里头看了一会儿,穿起灰色薄外套,林皓急问:「你要去哪?」
「文具店。」余炫程回头道。
「我也去。」林皓随便扒了钱包跟著他屁股跑,自从他确定心意,深怕余炫程哪天消失不见,只要他出门,林皓必是跟屁虫。
「你要买什麽?」林皓问道,两人缓步在人行道上,他轻轻的接近余炫程,偶尔袖子双双摩擦,他觉得不够。
「玻璃彩绘笔。」
「那是什麽?」红灯行人驻足,林皓看著他的侧脸,与六年前相同的脸庞,第一次见到热带鱼,他便觉得这是此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流喧嚣下,林皓磨了磨他的手背,余炫程眼光流转,移动眸子的一秒之间,林皓的手指勾入他的手心,余炫程抬眸,震惊望著他,此时绿灯乍亮,林皓笑得灿烂,顺势牵手走上马路。
以前怎麽会害怕呢?
牵起一个喜欢的男人,是多麽骄傲的事。
林皓昂头挺胸,想要昭告全世界,他紧牵的人,就是他最爱的人。
过到对街,余炫程给了他短短十几秒的骄傲与幸福,踏上人行道刹那,林皓的手心空了。
「一种可以彩绘在玻璃上的笔。」言语是他目前可馈赠的交流,没有再多,他把双手插入口袋,无情的向前走。
☆、第三十二章
林皓展开手,望著空空如也的手心,内心也感到空荡荡,提醒他刚才几秒钟其实什麽也没抓到,自以为拥有了一丁点抓紧爱人的骄傲,却可以轻而易举的被抽去。
但他没想到自己也曾狠心的抽掉热带鱼朝气蓬勃的生命、坚毅不拔的信念、天真未凿的爱情,最後在他求助无门的时候,赏他结结实实的一巴掌。
余炫程走入文具店,林皓随後跟上,看到他停留在展示矮柜前,林皓走到距离他几步之遥,余炫程注意到脚步声,往他方向瞅了一眼,迅速转身去找玻璃彩绘笔。
「逃这麽快。」林皓站在他原本站的地方忿忿不平,那是摆置风铃的展示柜,他拿起其中一个,故意甩动响了几声清脆之音,余炫程果然又往这个方向看,与林皓四目相对,触及一秒,目光移往他手上的风铃。
印象中去火锅店他也会抬头仰望店门口的风铃,林皓不解一个风铃有什麽好看,他家门口就挂著一个圣诞老公公的风铃,是一年圣诞节布置林妈妈挂上去,一挂就是好几年,自此後只要有人回来,开门便会响起叮铃铛啷的声音,关上门後风铃仍继续响,林皓不解风情,曾因为吵要求拿下来,林妈妈则说风铃可以让开关门的声音变得有品味。
他回想热带鱼以前去来作客是不是也有特别注意风铃,记忆里他曾看过一两眼,但没有表示自己喜欢。
林皓走到他身旁,余炫程蹲著选,手里握著不同颜色的玻璃彩绘笔。不碰美术的他,从来不知道有这种东西,短小又胖胖鼓鼓,与其说是笔还不如说是颜料,漫不经心拿起一个挤了挤问:「你喜欢风铃?」
「没有。」
林皓才不相信,说道:「那怎麽喜欢看?」
余炫程淡淡一瞥,挑著笔不理他,手上握著的笔突然被林皓拿走,他一只大手就可以握住他两只手才能拿的笔,亲腻地接近余炫程的颈窝,想嗅他的味道。余炫程感到迫近的热气,刻意拉开了距离,转去别条走道随意看看,斩断和林皓的瓜葛。
又是个空虚的感觉,林皓怔住一会儿,依旧跟在他屁股後面,走过笔记本区,晃过文具架,突然脚步一顿,驻足在玩偶区。他只是看到了一只巴掌大的狗娃娃,想起了在热带鱼生日当天送给他的礼物,还有旁边顾小妍落寞的神情。
顾小妍前阵子生日非但没有跟林皓要礼物,二十几年来也不曾事前提醒林皓这个日子,她在家中是颗掌上明珠,父母从小惯著,生日绝对是家中的大日子,朋友同学的祝贺和饭局也少不了,家里富裕的送她喜欢的名表、香水、耳环,都是她亲手指定,唯独林皓她从未开口要过任何东西,她不敢,一颗倍受宠爱的明珠不敢面对最爱的人忘记自己生日,甚至带著一副与他何干的表情,只说声「喔」潦草带过,不论在面子还是自尊上她都不允许被林皓践踏、忽视。
林皓当然不知个中道理,只要她的生日一到就是请自己吃饭,顾家比林家富裕优渥,他认为顾小妍请客合情合理,年复一年,顾小妍之於林皓就像林皓之於热带鱼,他从她那里获得太多,多半不需回报,所以当他看到那只狗娃娃,忽然涌起愧疚之心,林皓的生日顾小妍可不曾忘记,甚至连圣诞节、情人节她都会准备礼物给他,但都只有礼物,没有卡片,因为他不会珍惜收藏,顾小妍也一样不愿把自尊献在林皓面前任他宰杀,直到如今二十几岁一如既往。
「炫程,你知道的,有事可以跟我说,我还在。」梁斯常面对他的背影急著表明所有事都还有希望,担心他把自己给孤立起来。
余炫程回头,微微一笑:「所有人都会在。」
梁斯常一愣,这句话太模棱两可,为了更确定他的想法,说道:「所有人都会在,你也会在,对吧?」
他不回答了,梁斯常心急地想过去触碰他,刚挪动一步,余炫程放下陈放死物的罐子幽幽地微笑:「我们一直都在。」
这个世纪已经没有人在强调:他不会陪在自己身旁。
梁斯常万般嘱咐他注意身体,临走时跟他要了林皓的电话。现在余炫程的重要联络人是林皓,如果出了什麽问题,联络他或许得到的说法会比较合乎常理。
他害怕余炫程的病情更重了。
走下楼梯他马上打给林皓,通话一接就听到吵杂的声音,梁斯常不耐的说:「你在哪里?」
「干,你谁啊?」林皓骂道。
「梁斯常。」
「喔。」林皓了然的说,突然又感到不对劲:「干,谁给你老子电话!」
梁斯常受不了这人粗俗的个性和言语,外表文质彬彬,五官深邃,还有一双深海蓝的眼眸,乍看以为是个忧郁王子,内里却极度鄙俗。
「我跟炫程拿的,只是想请你最近多留意他的行为,刚才去看他,感觉他又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林皓用肩膀夹著手机,两手都是厚重的材料,他一早起来就往IKEA跑,为了做余炫程要的窗棂,特别去买木条,途中接到了梁斯常的电话,听到余炫程跟以往不太一样,心里一紧问道:「不太一样是怎麽样?」
「处理内心冲突的方式不同了,你多多看著他,有什麽意外马上联络我。」
林皓本来不太高兴余炫程出意外要找他,彷佛做每件事都要跟他报备,但是想到自己对於余炫程的病无能为力,只好不情愿的答应。
搬木条回家後,看到余炫程待在窗台上他并不惊讶,惊讶的是他的脚边放著一个玻璃罐,他蜷曲抱著膝盖,双眼凝视罐里些微透明的物体,甚至连林皓进门都没注意到。
林皓放下材料,走近窗台说:「我决定生活美学期末结束还是要住你这。」
这时余炫程才知道林皓回来了,转头看他:「毕业了,不回台北做什麽?」
「想跟你在一起,我可以打扫、洗衣 、做饭 、照顾蜘蛛,还可以抱著你睡觉,给你安全感。」
「那些我自己做就好,回台北找工作吧。」余炫程不以为意。
「我的工作在这里。」
「台北也有补习班,薪水可能比中坜更高。」
「我喜欢的人在这里。」林皓站在他身边,揉了揉他的头发,轻柔的语调隐含辣实的毁灭性:「如果你离开我的视线,我会害怕你跟谁在一起,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嫉妒得想活活掐死他们。」
☆、第三十章
「之前就说了,没有机会让你掐死人。」余炫程起身,把玻璃罐放在小虹旁边。
「有,粱斯常。」林皓注意到焕然一新的小虹,心里有些惊讶:「它蜕皮了?」
「嗯。」余炫程看了小虹一眼,从书包中掏出钥匙,解释道:「我跟斯常没关系,别误会。」
林皓可惜自己没等到它蜕皮的时刻,见余炫程往门边走,看似要出门,急著跟在他後面问:「你要去哪?」
「吃饭。」余炫程不耐烦回头道。
他马上一溜烟背起包包,在余炫程要关门时,跑出去说:「我跟你一起吃。」
余炫程没有拒绝,淡淡的看他问:「吃什麽?」
林皓想不到还能吃什麽,随便讲:「火锅?」
「已经春天了还吃火锅。」
「你不要吃的话,看你要吃什麽。」
两人走下楼梯,又走了几步,余炫程道:「那就火锅吧。」
林皓带他去上次那间火锅店,他们并肩走,余炫程默默走在在他旁边。店门打开时,引起那道悦耳铮铮声响,余炫程一样抬头望了几眼。
店里的风铃是很朴实的结构,青蓝色的玻璃主体,里面藏了一个铜铃,像是小眼睛观望来者,左右摇摆欢迎。余炫程喜欢的是它纯朴的外观,清脆的响声像是风捎来的福音。
林皓在位子上等他,注意到他抬头看了一会才进入店面,他跟著往上看,只看到一个摇曳的单调风铃。
店员帮他们开了锅,林皓还是秉持著肉食主义,夹了一大盘的肉回来,一半丢到对面的锅里,惹来余炫程的冷眼注视。
「吃肉长肉,瘦骨如柴的,哪天被推倒了都没力气反抗。」林皓搅拌他的锅,又丢了很多火锅料下去。
没多久自己的锅滚了,对面的还是没半点声息,余炫程把火调到最大,几分钟过去依然没有滚,林皓都不知吞了多少肉进去。
「好像是电磁炉坏了。」余炫程喝了一口汤,温度很低,跟刚煮时的热度相同。
「妈的!做火锅店的还能坏掉!」林皓很生气,起身去找老板理论,但是店里已经客满,没有备用的电磁炉,无法让他们换位。
林皓火气来了,劈哩啪啦骂一堆,火锅店怎麽没有备用电磁炉、这样要人怎麽吃云云,总之亏待他喜欢的人,岂有此理!
老板卑躬屈膝的不断道歉,他才放他一马,两人只能等其他客人走了後再换位。
「你对老板大小声,别人还以为你是黑道。」林皓气冲冲回来,余炫程如此说,方才林皓的讨价还价已经招来许多注目礼。
「黑白两道不分家啦!」林皓把所有食材都丢到锅里,等汤滚了,跟店家借锅夹,把两锅调换过来,自己再煮著余炫程的火锅。
「你吃我的。」林皓命令般说道,余炫程望著一锅满满的肉,有点食不下咽。
林皓发现他不是在跟他赌气,是真的不吃,又慢慢把肉夹回来,嘴上忿忿咕哝:「你越来越瘦,再不吃点,我担心你不只心理,连生理都赔掉了。」
「每天都在看我,怎麽知道我越来越瘦。」梁斯常注意到还有点道理,朝夕相处的人应该是察觉不了。
林皓看他,理所当然说:「抱你发现的啊,有点肉才好抱,我喜欢有手感的,不然好像在抱骨头。」
余炫程无言,低头吃著菜,不理他了。
林皓看他表情不好,自觉说错话,难得尴尬的转移话题:「和室快好了,报告打得如何?」
「等你完成,我拍几张照片放上去就可以了。」余炫程喝汤,冷冷的说。
「喔。」林皓自讨没趣说道:「做好一点,别陷害我,让我不能毕业。」
「从以前到现在只有你陷害我,没有我陷害你。」
「我什麽时候陷害你了?」记忆中他对热带鱼很好,什麽时候陷害过他?
余炫程抬头,早就猜到他不记得了,说:「你陷害我去扫厕所,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做外扫。」
林皓想起来了,刚开学时他为了报被老师称「木木白告」的仇,特地跟卫生假报告热带鱼自愿去外扫区,所以可怜的热带鱼就落去扫厕所的下场。
他哈哈大笑说:「那个怎麽是陷害?」
☆、第三十一章
「我扫了一学期,还被郑裕黎笑。」
提到这个人林皓心里突然闷了,咬著肉说:「别提他,我讨厌他。」
余炫程还真的有求必应,默默的把一整锅菜吃完,不提郑裕黎,也不讲任何一句话,林皓著墨要开始正视自己的言语,因为他喜欢的人很极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符合全有全无率,再不改善狗嘴,两人交谈的机会将被他亲手毁掉。
他开始尝试说好话,面对补习班学生,嘴巴尽量上扬,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可亲,在总导面前赞扬她的穿著,偶尔跟同事打招呼,但是他这种不可一世的人做起来有点别扭,比如微笑一抽一抽,学生还以为他要抽人打,吓得林皓问他们懂不懂,直点头颤抖著说懂,被称赞过的总导以为他在说反话,频频看是不是衣服哪里有破洞还是吊牌没剪,同事听到他打招呼以为是自己幻听,无视林皓掠过他旁边。
林皓抽著嘴角,在心里大骂所有人都不懂他的艺术。
期中考一过,学期末逐渐逼近,白天他在家慢慢把和室组起来,切割木条装上滑槽,花了几天终於把余炫程要的骨架搞定。余炫程订做了四片压克力板,一并镶入,成了一间小型的改良式和室房,透明压克力板代替传统的窗格和糊纸,林皓心想还好这只是个作业,要是真成了居家房间,还有隐私吗?
确定拉门开关的滑槽没问题,林皓正式功成身退,但是仅有普通的和室外框,余炫程不满足,林皓一开始就只是接受他的要求,组一个和室房,剩下都是他处理,所以林皓不知道他真实构想到底是什麽。
余炫程拉动拉门,往里头看了一会儿,穿起灰色薄外套,林皓急问:「你要去哪?」
「文具店。」余炫程回头道。
「我也去。」林皓随便扒了钱包跟著他屁股跑,自从他确定心意,深怕余炫程哪天消失不见,只要他出门,林皓必是跟屁虫。
「你要买什麽?」林皓问道,两人缓步在人行道上,他轻轻的接近余炫程,偶尔袖子双双摩擦,他觉得不够。
「玻璃彩绘笔。」
「那是什麽?」红灯行人驻足,林皓看著他的侧脸,与六年前相同的脸庞,第一次见到热带鱼,他便觉得这是此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流喧嚣下,林皓磨了磨他的手背,余炫程眼光流转,移动眸子的一秒之间,林皓的手指勾入他的手心,余炫程抬眸,震惊望著他,此时绿灯乍亮,林皓笑得灿烂,顺势牵手走上马路。
以前怎麽会害怕呢?
牵起一个喜欢的男人,是多麽骄傲的事。
林皓昂头挺胸,想要昭告全世界,他紧牵的人,就是他最爱的人。
过到对街,余炫程给了他短短十几秒的骄傲与幸福,踏上人行道刹那,林皓的手心空了。
「一种可以彩绘在玻璃上的笔。」言语是他目前可馈赠的交流,没有再多,他把双手插入口袋,无情的向前走。
☆、第三十二章
林皓展开手,望著空空如也的手心,内心也感到空荡荡,提醒他刚才几秒钟其实什麽也没抓到,自以为拥有了一丁点抓紧爱人的骄傲,却可以轻而易举的被抽去。
但他没想到自己也曾狠心的抽掉热带鱼朝气蓬勃的生命、坚毅不拔的信念、天真未凿的爱情,最後在他求助无门的时候,赏他结结实实的一巴掌。
余炫程走入文具店,林皓随後跟上,看到他停留在展示矮柜前,林皓走到距离他几步之遥,余炫程注意到脚步声,往他方向瞅了一眼,迅速转身去找玻璃彩绘笔。
「逃这麽快。」林皓站在他原本站的地方忿忿不平,那是摆置风铃的展示柜,他拿起其中一个,故意甩动响了几声清脆之音,余炫程果然又往这个方向看,与林皓四目相对,触及一秒,目光移往他手上的风铃。
印象中去火锅店他也会抬头仰望店门口的风铃,林皓不解一个风铃有什麽好看,他家门口就挂著一个圣诞老公公的风铃,是一年圣诞节布置林妈妈挂上去,一挂就是好几年,自此後只要有人回来,开门便会响起叮铃铛啷的声音,关上门後风铃仍继续响,林皓不解风情,曾因为吵要求拿下来,林妈妈则说风铃可以让开关门的声音变得有品味。
他回想热带鱼以前去来作客是不是也有特别注意风铃,记忆里他曾看过一两眼,但没有表示自己喜欢。
林皓走到他身旁,余炫程蹲著选,手里握著不同颜色的玻璃彩绘笔。不碰美术的他,从来不知道有这种东西,短小又胖胖鼓鼓,与其说是笔还不如说是颜料,漫不经心拿起一个挤了挤问:「你喜欢风铃?」
「没有。」
林皓才不相信,说道:「那怎麽喜欢看?」
余炫程淡淡一瞥,挑著笔不理他,手上握著的笔突然被林皓拿走,他一只大手就可以握住他两只手才能拿的笔,亲腻地接近余炫程的颈窝,想嗅他的味道。余炫程感到迫近的热气,刻意拉开了距离,转去别条走道随意看看,斩断和林皓的瓜葛。
又是个空虚的感觉,林皓怔住一会儿,依旧跟在他屁股後面,走过笔记本区,晃过文具架,突然脚步一顿,驻足在玩偶区。他只是看到了一只巴掌大的狗娃娃,想起了在热带鱼生日当天送给他的礼物,还有旁边顾小妍落寞的神情。
顾小妍前阵子生日非但没有跟林皓要礼物,二十几年来也不曾事前提醒林皓这个日子,她在家中是颗掌上明珠,父母从小惯著,生日绝对是家中的大日子,朋友同学的祝贺和饭局也少不了,家里富裕的送她喜欢的名表、香水、耳环,都是她亲手指定,唯独林皓她从未开口要过任何东西,她不敢,一颗倍受宠爱的明珠不敢面对最爱的人忘记自己生日,甚至带著一副与他何干的表情,只说声「喔」潦草带过,不论在面子还是自尊上她都不允许被林皓践踏、忽视。
林皓当然不知个中道理,只要她的生日一到就是请自己吃饭,顾家比林家富裕优渥,他认为顾小妍请客合情合理,年复一年,顾小妍之於林皓就像林皓之於热带鱼,他从她那里获得太多,多半不需回报,所以当他看到那只狗娃娃,忽然涌起愧疚之心,林皓的生日顾小妍可不曾忘记,甚至连圣诞节、情人节她都会准备礼物给他,但都只有礼物,没有卡片,因为他不会珍惜收藏,顾小妍也一样不愿把自尊献在林皓面前任他宰杀,直到如今二十几岁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