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少爷们那边,因多了陈建斌,而比往日多了好些活泼。

俊朗儒雅的方梓泉、健谈的陈建斌、沉默寡言的方梓宇、胆小懦弱的方梓益,和年纪最小身子骨弱的方梓南。

这次家宴,是替陈家接风,又是许久未见到的亲戚。便由方穆做主,取消了食不言的规矩。

方家的家风一向很严,少年们难得放纵一回,只觉有说不完的话,比姑娘们那一桌闹腾许多。

这一次的家宴,直到深夜方才结束。

众人散了后,司岚笙指挥看仆妇收拾了,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明玉院中。

方孰玉放下手中的书,亲自替她解开外袍,将她按在妆台前,替她一根根拔出头上的珠钗。红霞见状,将洗漱的水送了进来,便带着小丫鬟们退去。

太太和老爷的感情好,这是她们丫鬟最乐意见到的。

“我自己来。”司岚笙有些不好意思,柔声道:“老爷的手是提笔写字的,怎么能做这些事。”

“今儿累着你了,就让为夫亲自伺候你一回。”方孰玉笑道:“闺房有画眉之乐,吾有为妻散发之趣。”

“你的发为我而盘起,就由我来卸。”他的声音极其温柔,听得司岚笙红了脸。这么多年来,她最庆幸地就是嫁给了这个梅林中的少年,她没有看错人。

为了他,她受再多的苦累,也甘之如饴。

烛光渐熄良宵短,一夜。

翌日,正逢休沐。万管家前来回禀:“大太太,乡君府已建好,还差一些门楣匾额。”

司岚笙精神一振,总算是快修缮好了。崔晟已是三番五次的遣人来催,再不好,恐怕他会派自己的匠人来替方家修。

“好,你先准备一下。午后,我和乡君过去,定下各处的名字。”

既然是替方慕笛修缮的乡君府,那里面的亭台楼阁,她就不能越俎代庖,总要她自己起才好。

让烟霞去将方慕笛请了来,跟她讲了此事,方慕笛有些不知所措。“大堂嫂,你是知道我的,没读过什么书。让我来起,就怕会贻笑大方。”

司岚笙温言道:“别妄自菲薄,你学东西这样快,女则都学完了,还怕什么起名。自己住的地方,自然要起自己喜欢的名字,住着才舒心。”

“那……”方慕笛犹豫了片刻,道:“我想邀书儿跟我们一道去。”在她和崔晟的婚事上,方锦书替她出了不少主意,她在心头相信这个比自己小了一辈的女孩。

方慕笛如今身份不同以往,乃是在宗正寺记录在案的乡君。她提的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司岚笙便替方锦书答应下来。

午休之后,司岚笙带着方慕笛、方锦书两人上了马车,驶向隔得不远的乡君府。

这座院落不是新起的,乃是方家相中了一座现成的府邸之后,进行重新装潢修缮,作为方慕笛的住处。

她被崔晟大张旗鼓地抢去,在崔家的别院里住了好几晚。除了嫁给他,就只有出家当姑子。既然庆隆帝赏了乡君这个头衔做遮羞布,方家就不能令皇帝颜面无光。

毕竟是亲封的乡君,方慕笛要是进了侯府,身份就十分尴尬。妻不是妻,而妾不是妾。

独居在乡君府,让崔晟上门来。虽然也名不正言不顺,但就这么含含糊糊下去,量也没人敢说皇上册封的乡君是崔晟的外室。

这座宅子不算大,比修文坊内的方府还要小了一圈的样子。但因为宅子里只住方慕笛和胡姨娘两人,宅子的格局就完全不同。

不用辟那么多院落,正院的面积比慈安堂和明玉院两个加起来都要大。仍然是内外分开的布局,外院的面积只占内院的一半,另外,还备下两个客院。

正院和客院之间,是一个开阔的花园。布局大气疏朗,亭台楼阁不多,却处处可见心思。

在万管家的带领下,几人将院子都走了一圈,在正院里落座。

司岚笙笑道:“怎样,乡君可还满意?”

方慕笛红着脸道:“大堂嫂就快别取笑我了。旁人不知道,您还不知我吗?千万别这样叫我,慕笛担不起。”

“有什么担不起,”方锦书宽慰她道:“堂姑母可是皇上亲封的乡君,那可是实打实有名册的。”

话虽如此说,但方慕笛还是未能适应她新的身份。从小被庞氏幽闭着长大,好不容易为自己的婚事勇敢了一回,却又碰到崔晟这个克星。

☆、第三百二十二章 独一无二的美

后来峰回路转,但乡君这样的封号,砸得她晕头转向,不知该如何自处。

幸好,她是在年后册封的。若是在年前,还要进宫朝觐。一想起这个,她就紧张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进宫,就意味着会见到那些公主、娘娘。都是极尊贵的人儿,在她们面前,自己又该怎样做才得体呢?

看出她心底的不安,方锦书转了话题,道:“走了一圈也累了,不如来议一下各处的名字。”

方慕笛的这个乡君虽然是权宜之计,但仍然会比照着皇室的规矩。以方慕笛如今的状态,确实不能应付自如。

不过,这座乡君府彻底落成之后,她就要跟崔晟完婚。到时候,这些事情自然有崔晟来操心。别的不说,以呆霸王之能,难道还会让她被人给欺负了去?

所谓上位者,不过是经常跟上位者在一起。历练久了,也就有了气场。

皇家的嫡出公主为何会与众不同?无论是跋扈的友善的骄纵的亲切的高傲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从她们的骨子里,都散发出高高在上的尊贵骄矜。

这种气质,哪怕是模仿,也模仿不来的。

所谓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公主哪怕换上普通百姓的衣服,也能在芸芸众生中被辨认出来。

只因为,从她们出生之日起,就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尊荣。在天下无双的帝后跟前长大,对最顶级的权力司空见惯。一言,可决人生死。

而普天下,也只有嫡出公主才能拥有这样的得天独厚。

方慕笛自然不能和公主相比,在成为乡君之前,她的身份可谓卑微,更没经历过大场面。心头惶恐,乃理所应当。

但一时的不能适应,并不意味着,她一生也无法适应。

跟在崔晟身边,注定了她将来会见到很多大场面。在宫中,也不乏出身普通的女子,最后成为高高在上的贵妃的例子。

她们原本也只是见到皇帝只会磕头的平民,因缘际会成为皇帝妃嫔之后,伴在一国之君身侧,这气场格局,慢慢地也就养出来了。

因此,方锦书并不担心方慕笛未来不能应付。只要方家不倒,她这个乡君的封号还在,就无人能欺负了她去。

更何况,崔晟对她,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真心实意。方慕笛今后的人生,过得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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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好了名字,方锦书提笔一一记下,交给万管家去刻制匾额。三人在乡君府盘桓了半日,在园子子里走了走。到了一个凉亭处,司岚笙笑道:“你们且去逛逛,我这是走不动了。”

“劳累大堂嫂了,”方慕笛歉意道:“不如我们眼下就回去。”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这么早回去做什么?”司岚笙开着玩笑道:“你就不能让我松快半日吗?”

方锦书俏皮一笑,拉着方慕笛道:“堂姑母,你就让母亲在这里好好歇脚,我们自去逛。”

园子里的景致,一草一木,方慕笛都很是喜欢。她打小成长的环境太过幽闭,陡然得了这么开阔的府邸,且只属于她一人,如何能不喜?

这个时候,她已经忘记了萦绕在心头的烦忧。自由的喜悦,从她心底一点一滴的泛出来,让她的唇角绽放出一个绝美的微笑来。

这微笑,没有哀婉凄美,没有伤怀身世,是那样的纯粹而美丽。纯真得,如同天上的仙子一般。

一时间,方锦书竟然看呆了去。

“堂姑母,您好美。”

方慕笛一愣,长长的睫毛闪了一闪,一抹红晕如同天边最美的云霞,浮上她的脸颊。

如果说全天下美人最多的地方,那一定是在皇宫大内。或娇美或俏丽或端庄或妩媚的女子们,在最美丽的年月里,在寂寞的深宫中绽放着各样美丽,等待着皇帝的宠幸。

静和、静了的美丽,便足以说明一切。

但是,她们都是被关进了金丝笼的鸟雀。无论如何风华绝代,却丧失了这份灵性。方慕笛的美,可谓独一无二。

她正在最美好的年纪,逐渐绽放出属于她独有的芳华。这样的方慕笛,只会让崔晟更欲罢不能。

两人在园子里四处都转了个遍,才慢慢走了回去。

方慕笛的心情,比刚刚来之前要好上不少。知道自己有一座乡君府是一回事,真正置身其中时,她才有了一种真实感。

出门时,已是夕阳西斜。

金乌西坠,桃红色的云彩挂在天边,慢慢将天空晕染成迷人的粉紫色。迎着这霞光,方慕笛深深吸了一口气,唇边漾出一抹醉人的微笑。

她的心情,从未如此美丽而舒畅过。

听见她们出门的声音,倚在门上的崔晟站直了身子,正要说话,见着这幅美景,不由心驰神摇,魂飞天外。半晌,才回过神来。

方锦书扯了扯方慕笛的袖子,示意她看前面。猛然见着崔晟,方慕笛一惊,伸手掩住了檀口才没有惊呼出声。

这里还只是乡君府的二门,他怎么进来了?

司岚笙的脚步也顿了顿,上前一步挡住身后的两人,见礼道:“臣妇见过小侯爷。”

对崔晟能出现在这里,她已见怪不怪。比起当街掳走方慕笛的行为来,他出现在这里实在是无甚出奇之处。

不知是否因为方才被方慕笛的容光所慑,还是他突然变得规矩了,总之崔晟中规中矩地拱手道:“见过大太太。”

司岚笙环视四周,见到在他身后跟着几个侯府亲卫,还围着几个方家诚惶诚恐的下人。想来,他强行闯进来,这些下人也抵挡不住。

“小侯爷客气了。”司岚笙道:“不如小侯爷莅临乡君府有何指教,臣妇洗耳恭听吩咐。”

她将姿态摆得很低,并在言语间点出这里是乡君府。崔晟就算想要做什么,总不能和她一个妇人计较。

其实,崔晟此来只是一时冲动。

自从他将方慕笛送回方家之后,就再也未能见她一面。慢慢地,竟有些相思入骨。今日听见下人回禀,方慕笛来了乡君府,他便再也压抑不住,匆匆赶来。

此时司岚笙相询,他的神情有些困窘。

方锦书在后面将他的神色收在眼中,在心头暗暗发笑。

☆、第三百二十三章 爱得卑微

p;y??ov???"s?q4`s?g?4?/j?o? d?(:???s}??h1?7??k?;?x??,这个在京中胡作非为横行一方的呆霸王,竟然也有这一天,被一个深宅妇人给逼得无话可说。

再看了一眼只想将自己缩起来的方慕笛,方锦书不由在心头为崔晟鞠了一把同情泪。看来,崔晟想要收获方慕笛的芳心,还路漫漫其修远兮。

不过崔晟总是见过各种场面的人,心念急转,总算找到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他道:“听说乡君府上还缺了匾额,我那里正有一个用惯了的匠人,手艺很是不错。”

这个借口,实在是有些扯。

司岚笙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堂堂小侯爷,什么时候关心起这等区区小事了。莫说乡君府上的匾额,恐怕他连自己府上的匾额都没有关心过,哪里有什么用惯的匠人?

不过,她也不打算拆穿他。

崔晟会如此,正是因为太在乎方慕笛的缘故。这一会儿的功夫,司岚笙已经醒过味儿来,他来这里哪里有什么事情,不过是想要一解相思之苦罢了。

他越是在乎,方慕笛的未来就越是有保障。

眼看着方慕笛能获得幸福,司岚笙比什么都高兴。对方慕笛心存愧疚的,远远不止方锦书一人而已。

只不过,在司岚笙心中,方孰玉的地位远远超过了方慕笛。

“这样的小事,怎敢劳烦小侯爷。”司岚笙道:“说起这座乡君府,臣妇却有一事要请托小侯爷。”

崔晟也知道自己这借口找的烂,正有些尴尬,突然听到她送上了梯子给他下。忙喜出望外道:“何事?大太太请讲。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义不容辞。”

他说得郑重,司岚笙却轻轻一笑道:“小事,对小侯爷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方才我们在园子里走了走,将各处都起了名字。只是,有一处亭子的名字,乡君不甚满意。臣妇才疏学浅,一时也想不出更好的。”

“正好小侯爷来了。不如,请小侯爷陪着乡君去那亭子里坐坐,替她取一个合意的?”

这番话,正中崔晟下怀,暗暗感谢起司岚笙的知情识趣。

方慕笛一惊,她可不想跟他独处。两人之间,虽然也有平和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崔晟带给她一种极其危险的感觉。

这是女人的直觉。不得不说,方慕笛的直觉很准。每一次见面,崔晟都恨不得将他拆解入腹。所谓平和,也是他竭力压抑了的结果,并非他所愿意。

方锦书握了握方慕笛的手,悄声道:“别怕。”

司岚笙接着道:“小侯爷若是愿意,我们就在这里等你们两刻钟。耽误久了,恐夜凉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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