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哎呀,我问你呢,知不知道,妲己是怎么死的?”

真叫人没办法。

“你说。”

“美死的~”

我:“……”

“那个,请问,您……您需要帮助么?”营业员朝我问道。

她的脸被臊得通红。

原来这世上还有比我更害羞的人。

我朝她摇摇脑袋。

然后我提上袋子推搡他出门,临了他还不忘朝营业员挥手再见,我转脸看见,营业员的脸都皱成一团了。

所以说啊,自来熟的人多可怕,空气里全是他蒸发的尴尬。

“时间差不多了。”

“啊?”

半天我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抢劫案的事,“哦!”

我赶紧掏出手机,刚把110三个数字按出来,突然感觉到不对劲。

我眯着眼睛看着他——你小子不会又在给我下套,玩儿我吧?

他毋庸置疑地点点头:“安啦我的胖儿。”

可我见他太过淡定,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结果他突然扬唇一笑:“幸好你还知道,不是谁都可以完全相信。哪怕是我。”

什么哪怕是你?尤其是你!

我话还没说出口,突然,他和内裤一同消失在了我的眼前,我下意识拿身子一扑,半点痕迹都没抓住。

2017.10.30(4)

他忽然就消失了,没有一点征兆。

一开始我有点儿慌,大叫了他几声,没有回应。

然后,我又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转了几圈,便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早说过了,话说得越好听,做出来的事就越难看。

没关系的。就把他比作随时翻动我窗台书页的风吧,留下只言片语,又仿佛从未来过。

没事的,我本来就是孤旅人间不是么?得到和失去都是没有意义的。

没事的,不过是恢复原状罢了。

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

我开始往回走,路过菊花超市,我走了进去。

超市里放着歌:“只怪荧光太斑驳,空气中太多琢磨,怎样相觑才不为过火。”

像是一声叹息。

叹息我啊,我倾力铸就的堡垒,顷刻倾覆。

我成了现在的我,以二十五年。虽然只是费尽心思过出的平凡日子,可那也是我此生唯一的漫漫长长二十五年。

而那个声称这二十五年的见证者与陪伴者,于我刚刚开始信服,愿意不将我这二十五年比喻为一盘当风而扬的散沙时,骤然离去。

如何呢?

只怪那,荧火太斑驳……

“欢迎光临。”营业员大方地朝我打招呼。

超市里面十分平常,所谓撼天动地、地久天长、长虹贯日、日上三竿的抢劫事件,呵,根本没发生。

可我却突然渴望发生点什么。

……

“小姐,对不起,我没带钱,你会报警么?”

“Everybody be cool this is a robbery!”

“打……打……打……劫。”

……

他可真讨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以为我会生气么?

呵,我不会。

我不会生气,不会着急,不会伤心,不会想念,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谎言。

马小云,没关系的,反正你的人生都是遗憾,再多一个也无所谓。

不对,他才算不上遗憾呢,我根本没有一丁点舍不得好么!

他只是一个不速之客,而我也只是,也只是太饿了!

对,人啊,一旦饿肚子了,就会觉得很委屈,自然而然也就矫情了。

对,吃饱了就不难受了!

我横扫货架,买了一大口袋的零食和一提冰啤酒,没有去在意收营员的表情。

以前,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注意别人的表情,注意到很细很细,我滔滔不绝地想——

我是不是又粗鲁了?

是不是给别人造成了不便?

难道我的身上有怪味么?

别人是不是在努力地隐藏不安?

又给别人添麻烦了呢。

……

这也是我不愿交际的原因之一。

好了,不想了,吃东西吧,吃饱了,回家蒙着被子睡一觉,一切就都好了。生活的痛楚,只要你不去碰,就不会疼得过不去的,马小云。

烤肠、薯片、面包、饼干……塞进去,统统塞进去,填得满满的,身体是多蠢的东西啊,只要被食物填满了,就没有任何余地留给任何胡思乱想了。

风照常从西边吹过来,树叶,沙沙声,一切照旧,是的,你不难过,马小云,你一点也不难过……

用牙把啤酒盖咬开,我一饮而尽,一个饱嗝,然后我吐了。

其实我早就吃不下了,但我停不下来。

哪能事事都如我所愿呢?

此际唯有食物与我安慰。

吐了之后,我又咬开一瓶酒,喝完了,我信誓旦旦地握紧两个瓶子,对自己说:“马小云,你知道的,得到的都是恩赐,失去的都是当然。”

一般我不在外面喝酒的,因为喝醉了没人送我回家。两瓶啤酒当然也完全不能让我喝醉,我只是需要把脑子放空一段时间,而喝酒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天还是好凉,我家所在的那幢建筑,在月光之下,远观如雾,近看似水。

带着微微的醉意旋开家门,我眼前突然一亮,那是一个黯然的影子,上身套着灰色卫衣,下身裹着黑色运动裤。

我揉揉眼睛,是的,是他。

那个高大又爱撒娇的男人,正懒洋洋靠在沙发上,嗑着瓜子看电视。

他没有离开!

“你去偷人啦!这么几步路,这么晚才回来!” 他向我抱怨。

我突然很想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顺一顺他有点乱了的头发。

“神棍。”

我果然抱住了他。

他的身体像温泉,像春风,像田野里的夕阳,像娘胎里带的舒服,像是我初初来到这世界所感受到的第一次柔软,是世界给予我的唯一的礼物。

神棍啊,我连生死也不在意,唯独别离……唯独别离……

神棍啊,我很善变,很敏感,我很坏的,不会改的,你可以么?

“还说想赶我走,哼,明明这么开心。”

“我才没有很开心。”

神棍,我只是一见到你呀,就饱了。

下午,我收拾房间,他却躺在沙发上惬意地嗑瓜子、看电视。

而令人炸毛的是,我明明很不爽,却在劳动的时候自然而然哼起了歌,有意无意扬唇而笑。

他好像发现了。

因为他对着广告里那个穿背心打蒲扇的卖瓜老大爷,笑得很温柔。

“咦?遥控器呢?你有没有坐到?”

“没有。”

“屁没有!你起来!快点!”

“跟你说没有了。”他不耐烦抱怨,却还是老老实实站了起来,“你看,有么有么?肯定是你随手放在哪儿又忘了,还赖我。”

“我今天根本都没有碰过电视!”

……

一旦找不到遥控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友好,以及何种程度的爱,都会顷刻间荡然无存。

收拾完了屋子之后,我打开电脑继续写我的稿子,他继续躺在沙发上惬意地嗑瓜子、看电视,我偶尔回头,一眼就能看见他,真好。

我说话时他也说话,我沉默时他也闭嘴,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陪伴就已经足够浪漫了。

傍晚,淡淡的斜阳将我唤醒。

哈,我又睡着了。

无聊的写作总是让我疲累,自然而然地就打起瞌睡,枕在案头睡得全身都痛,却睡得格外沉。

嘴巴有点干干的,甜甜的,好像……

是颗糖。

这时他说:“嘴里含颗糖,做梦也做得甜些哟~”

的确好甜啊。

我低头笑。却意外发现——

MY GOD!

难怪一直觉得肚皮凉飕飕的!

此时我上身竟只穿了一件文胸,而亮堂堂的肚腩上贴着一个大大的“酒”字,黑字红纸。

“啊切——”我冻得打了个喷嚏。

“嘿!”他翻过沙发凑了上来,朝着我的肚子拍了一掌,汉中口音,语气像卖瓜的那个老大爷,“这大酒坛子!七十年的女儿红!”

我去!个神棍!我打不死他!

晚上,我跟他一起喝酒,很久没有人陪我喝酒了。

上大学的时候,同寝室都是家教极好的乖女孩,我若是提议喝酒,就显得很不合群。所以我一直是老师和同学们眼里,循规蹈矩的好女孩。

而后我毕了业,偶尔寂寞了,伤心了,一个人呆不住了,想找个人陪陪了,其实无非见见面、吃吃饭、喝喝酒、唱唱歌、聊聊天,心里思量着这个人该是谁,名单在眼前闪过,发现有些人早已不在,有些人相见争如不见,有些人相见易却怕届时别离难,有些人见一面难于上青天……想完了,发现还是一个人算了。

今儿这顿酒像是偷来的。

“关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

喝了酒,我总想聊一些又虚头巴脑又无比沉重的话题,而与其说我关心,不如说,我害怕。

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他只是说:“如果喝醉的话,我最想做的,就是躺在棺材里。里面铺满了棉被,像妈妈的肚子。我握着棉被最饱满的地方,那里有着我第一次被哺育时候的柔软。然后我睡着了,再不醒来也没事。”

是酒精的作用么?

明明是那么不着四六满嘴跑火车的人,竟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无力、病态、充满寂静。

我忽然明了,他之所以来到我身边,我之所以离不开他,其实是在不被在意的瞬间,我的灵魂早已透过他的荒诞,准确探听到了他的寂寞,即使是蛛丝马迹。

我们是一样的。

被自己的世界遗弃,是丑恶之类。

“以后,如果父母都死掉的话,我想,我也干脆一起死掉吧。还是选择死掉,比较轻松。”

我说出来了,虽然没什么改变,可还是说出来舒服。

是的,我懒惰,我孤僻,我没有斗志,我消磨时日,我已经这样过了好多年了。

谁知道呢,忽然有一天,一个神棍出现了,他说,我陪了你二十五年,你竟敢不要我!

即使死掉,现在也更没有遗憾了。

“我知道。”

到了深夜,酒意稍微褪去,唇焦舌燥,我醒来。

一睁开眼,我就看到,他还在,正睡着,离我很近。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的现在,大概是——解脱吧。

真好。他的头发像季节,他的眼睛像诗句,他的嘴唇像河流,他是我见过最美好的事物,而他属于我。真好。

他缓慢地呼吸着,喉结性感到我想上嘴啃。

“别凑过来,亲了我,你会尴尬的。”

妈的,你这么直接地说出来,我就不尴尬了?!

等等……

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他貌似能听到我的心里话。

“你才发现?”

怪不得!但是这样我不就完全的没脸没皮了嘛?

我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不可以!不可以这样!不准!不准随便偷听我的心!”

“那不可能,我们血脉相连,这事情自然而然,水到都没有这么渠成的。”

这太过分了!

“有什么好过分的?我跟你都通了二十五年了,你什么陈谷子烂芝麻我不知道?”

“妈的!这不公平!”

“那我生来就是神仙,你生来就是凡人,这公平吗?你过得这么节衣缩食庸庸碌碌,我小手一挥就是金山银山翻云覆雨,这公平吗?我脑子里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博古通今是学贯中西,你……啧啧啧啧啧,这公平吗?按你们凡人的说法,这就是命,谁叫我天赋异禀呢,没办法。”

我:“……”

欠扁是欠扁的,但也确实有两分道理。

沉默了两分钟,我坐起身子,对他说:“我们属性不同,本来就不能归在一起作比较,你要是纵向比,你肯定也是你们神仙堆里的我,时时累赘事事垫底,又懒又馋,不思进取,所以你才会被贬下来的!你……”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不知道?”他截断我的话。

“不!知!道!我只知道落毛凤凰……”

我突然意识到这句话伤的是自己,便猛地闭了口。

他趁机大笑一声:“哈哈,就说你笨吧!”

“哼!”我拉过被子躺倒下去,背对他——这太难受了!我对他是完全透明的!任何情绪!任何心机!都被他一览无余!他无时无刻都在视奸我!这谁受得了?

他凑到我耳边,郑重地对我说:“你听我从一个凡人的角度来跟你分析一下哈。首先,你想要一个男人。”

“你放屁!”

“先别急着否定。你的心是诚实的,你必须承认,我就是你心底深处的那个男人。风度翩翩,身体健硕,甚至头发的颜色都如你所想,温暖如秋天一般。最关键的是,你要我爱你。你想,一般的凡夫俗子,根本不可能透过你臃肿的身材和丑陋的面容,去窥探你纯洁的心灵以及高瞻的思想。好,不一般的凡夫俗子,虽然看重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那人家也不是完全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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