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说出这种话,他确定他还想活过今晚么?

“但是我不一样啊!我不仅长着一副你喜欢的模样,而且我还无时无刻不在接受你的心理暗示,可不要小看这些刺激,棵棵分明,根根冲天啊!譬如‘我真有趣’、‘他肯定觉得我太可爱了’、‘爱死我了吧’之类的,就哪怕我真的不敢苟同,但为了生存,我也还是会尽量配合你,说你想听到的话,给你想要的肢体接触,并把这归纳为一种本能。”

说到这儿,他忽然翻过我的身子令我平躺,跟着同手同脚跨过我的身体,整个人压低并凑近我,与我四目相对:“胖儿,你啊,你简直——美翻了!赞爆了!完美到极致了!我爱你爱你爱死你了!”

“那你太盲目了。”

“如果爱在你的法典里被写作盲目的话,那我就是盲目的。”

虽然我知道他在胡言乱语,但我的小舌头还是不由自主地顶了一下门牙,窃喜隐藏不住。

“嘿嘿,被我说中了吧!”

“屁!”我把他从我身上薅下去,厉声道,“你不要借鸡生蛋混淆视听,你这些逢场作戏对我根本没用!我始终活在你的视奸下!我难受!我不服气!我不干!”

他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切肤感受到了我的抵触,便有些吞吐地道:“其实,其实也可以避免的。”

我就知道!

“快说。”

“你吃一颗‘糊涂丹’,然后屏气凝神,念一句咒语,就可以了。但先别高兴,这药是有副作用的。副作用就是你会上瘾,长此以往你的注意力会减弱,反应会变得迟钝,语言功能退化,情感淡漠,那时候你就真‘糊涂’了。你想清楚。”

“贪刀尖之饴,必承口舌之患。”我摊开手,向他索要丹药。

我可以活得糊涂,但不能活得透明。

他掏出一瓶‘糊涂丹’交给我。

我追问:“咒语呢?”

“糊涂糊涂真糊涂。”

这咒语真的,跟玩儿似的。

“不许你亵渎我们神仙!”

说完,憋着一口气,他倒头睡下,似一个心有不甘的中年男人,念叨着:“世间万事,糊涂最难。糊涂而不无趣,糊涂而不鲁莽……”

是的是的,只要给了我药,你说什么都对。

我起身,想去给他拿床被子盖,他“呼”一下把我拽了下去,搂在怀里,还把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夹着我,我半点动弹不得。

我想,其实有个更简单的方法呀,我直接把他赶出去不就行了?他反正没有法力了,是个百无一用的狗屁神仙。

“你想都别想!你的牙是我的家,你的家当然也是我的家,你没有权利赶我出去。”

“你这是强盗逻辑!”

“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强,能算盗么?”

“……”

强词夺理!这个大傻个儿完全的强词夺理啊!

没一会儿我就听到他鼾声如雷了。

睡得可真快。

本事大些的人,总是睡也睡得更踏实些吧。

我把他从我身上推开,像推尸体一样,废了老大的劲,然后才终于能自在地呼吸了。

咦,神仙之间交往的距离都是这么近的么?

那神仙的世界得多紧凑啊。

很久,我都没睡着。

我一般都睡得很晚,因为我只能把自己的体能消耗到极限才能睡着,要是只是睡觉的时间到了,而精力还有剩余的话,也一定是睡不着的,比如现在。

我会不由自主地忽然想起还没洗掉的脏衣服,要不还是去洗了?

明天早餐吃什么?

今天白天,是否我有给任何人造成什么不便?

唉,一天又这样过去了,什么都没干,我好没用啊……

如果我现在就死掉,这世上就再没有我了,会有另外的世界么?

我以后是要土葬还是火葬?

一个是被蛇虫鼠蚁给吃掉,一个是被炎炎烈火给吃掉,想想,都好痛哦……

哎,那样的话,我就跟泥土沙尘没有区别了,其实挺奇妙的吧。

我死后,亲人们或许会难过,可当那些为我难过的人都开始遗忘我了,我就真的消失了,仿佛从未来过,多可怕呀。

为什么我要害怕这些呢?每个人都会消失的啊。

每个人都会,就应该坦然了么?

……

无果。混乱。

我甚至想起来去厕所洗个头冲个澡,或者去客厅里听首歌跳个舞,打发这无心睡眠的漫漫长夜。

我撑起身子打量他。

满地的月色里,他亚麻的长发铺卷而上,小风从窗台吹进来,他头上的绒毛轻轻晃动。

他睡着了,可他安静的存在,哪怕只是那一头如云般丰艳的头发,也让人无法只是静静欣赏。

我承认,我的确有暧昧的冲动。

这冲动击散了我所有凌乱的思想,是我无果混乱时,千载难逢的解药。

“原来你躲在这儿!”

越过他身体的侧线,我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早前不见的那支遥控器。

原来就在沙发下面。

为了拿遥控器,我渐渐靠近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能吸到他呼出的气,感受到他鼻尖轻轻地颤动,以及他神仙的身体特有的微光。

我伸出手去,想着——

就这样吧,一晌贪欢,纷扰全忘。

就这样吧,跟有情人快活……

此时他忽然翻了个身,我僵在原地,屏住呼吸,生怕露馅。

月色就像海浪,翻涌在窗前,海的声音很轻很轻,依稀还能听见海浪在诉说,它在海的另一边,遇见的传奇。

“别做梦了。”我晃晃脑袋,告诫自己。

起身,从沙发的背后把遥控器勾出来,放回沙发上。

我重新回到地板,在离他半米的地方躺好,背对着他。

一片寂静。

别做梦了,马小胖。

平庸如我,要不起山呼海啸的盲目,我只能平淡无奇地衰老。

2017.10.31

第二天,我早早地就醒了。

身边的人依旧是昨天的那个男人。

突然想起来,我好像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他会姓什么?

跟我一样姓“马”?

还是什么别的出挑又特别的姓?

神仙有姓么?

他要是叫什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那就可爱了,哈哈哈……

这厢有礼了,张三君……

叨扰了,李四仙君……

近来可好啊,王二麻子仙友……

“不准吃!是我的!都是我的!”

“好吃,好好吃呀~”

“么么么~”

吃吃吃,连做梦都在吃!吃死的是你,穷死的是我!

嘻嘻,我突然冒出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

他不是说,肉身是我睡梦中潜意识的投影么?

嘿嘿嘿,那我就把你变成一个嘿嘿嘿……

我从床头拿出“糊涂丹”,倒出一粒在手上。棕黑色的一小粒,像小时候吃的猴王丹。

我混着口水咽了下去。

“糊涂糊涂真糊涂。”

嘻嘻,我偷笑着,倒回地上继续睡,心中默念那两个字无数遍。

好冷,又到冬天了,我被埋在地底下。

四周很黑,空气很薄。我攥紧了拳头,拼命地往前刨,拼命地向上攀,蝼蛄替我通气,泥马渡我过河,蜘蛛为我结网,咸鱼承我之重……终于,我爬上了高高的楼顶。

高不见底的钟楼,我直挺挺站在围栏外,天灰蒙蒙。

凌晨五点的杭州,已经有了忙碌的气息,放眼望去,却一个人也瞧不见。

这时候,从门口走出来一个胖姑娘,从轮廓看来,她比我还要胖一点,但好像比我要好看一点。

我眼见她朝我走过来,越走越近。

“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跳下去!”我朝她大声喊道。

但她似乎一点儿都不意外,也一点儿都不焦急,依旧朝我走过来,非常随意地说道:“楼下新开了一家韩料店,好想找个人一起去尝尝啊,两个人可以打八折呢。”

我竟然动心了。

就像某一次,我本来已经关好了所有门窗,打算烧炭了,却因为陌生的邻居来敲门——要下雨了,她帮我收了楼下的被子。我忽然就不想死了。

“一起吧。”

她朝我伸出手,她的手白白胖胖的,虎口处,还有一颗痣。

“胖儿。”她忽然唤了我一声,尤为亲切。

“我知道,人生里最可怕的,不是衰老疾病,不是死亡别离,而是活着。可你不用怕,我会陪着你,一直陪你,你不死,我不走。”

她说着,虎口处的小痣也愈渐清晰了,形状像星星一样的小痣,那般似曾相识。

这不是,我的手么?

我抬头一看,果然是“我”,柔光中平静的面容,闭着眼睛。

我握住她的手,轻轻钻进她的怀里,她的胸膛是那么冰冷坚硬。

我没有发出声音,也没有叫醒她,因为我知道一句话:

如果有一天,你遇见你自己,千万不要叫醒她,叫醒她,你就消失了。

忽然,耳后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马小云,你的阳寿到了,跟我走吧。”

我泪眼楚楚地摇头,拼命拼命地摇。

那个幽幽的声音又说:“你每天都活在过去,活得都一个样。”

是,我是活得不好,可我没说我活够了。

“不要!”我尖叫一声醒来。

刚刚那个梦的感觉,如此真实——我被埋在地下,我用尽全力逃出来,爬上高楼,却是为了寻死。一个地狱般幽幽的声音来引我的魂,我回头发现,她,她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而且我明明白白地察觉到,她就是那个躲藏在我的房间里,窥探并分享我的生活的人。

她有一双明亮而睿智的眼睛,透过这双眼睛,她看见了我疲惫不堪的身体,看见了我活得战战兢兢的模样。

她笑我。

我一眼看穿,她比我好,比我厉害,比我更值得拥有这间房间,和鲜活的生命。

于是,我就成了那个见不得光,而需要躲躲藏藏的人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我的身子开始皱缩,最后缩进了我右手虎口,那一颗痣里。

我消失了。

吱吱,吱吱……

这时,我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紧接着,一坨绿了吧唧凉乎乎的东西出现在我眼前。

“哈哈!”我头疼得厉害,声音还有些嘶哑,但这都阻止不了我想笑的热情,“你当真变成一坨乌龟啦!哈哈哈!”

它伸出脖子,把头翘得老高,还发出吱吱的声音。我猜它可能是生气我这样整他,但这就是我的目的呀!

“憨八龟,我爱你,爱你会有好心情……”

我爬起来洗漱,哼着歌,感觉家里都突然宽敞了。我甚至想在屋里狂奔一圈,再翻个大大的跟头。

在厨房,我一边熬粥一边听歌,没注意到它正慢悠悠朝我爬过来,直到爬上了我的脚背,我才有所察觉。

吱吱,它又叫。

我想它可能也饿了,毕竟它“生前”就是个大胃王呢。

“啊切!”我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到窗台一看,路旁的树叶一夜之间全黄了,落了一地。昨晚没关窗,还飘了几片进屋来。秋风秋雨不愁眠啊。

我把它放在桌上,去盛粥喝。

忽然,我陷入了沉思——这个乌龟,是吃什么的呢?

我把碗放下,与它面面相懵。

养他好像更麻烦了呢……

吱吱,它又叫。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吱吱吱吱的叫声,好像那个神烦的神棍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唠叨——好饿好饿好饿我真的好饿……

我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在搜索页面输入:乌龟吃什么。

跳出来很多答案——昆虫、蠕虫、小鱼、虾、螺、蚌、植物性的嫩叶、浮萍、瓜皮……

除了瓜皮,一切都超纲了。

我去冰箱翻了翻,发现除了泡面和鲜花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东西了。

唉,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大力金刚脚啊。

没办法,我套上卫衣,围上围巾,带上帽子,把他揣在衣兜里,出了门。

我平常一个月也出不了这么多次门,可自从他来了之后,我出门的频率高得离谱。我不太习惯,但这毕竟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今天天气很好,走过楼下的小树林,都有初日照高林的感觉。

石阶上的橘色大肥猫一定也是这样想的,大早上便懒洋洋躺着了,不负秋光。

我走上前,把掉落在地的美人蕉叶子捡起来给它盖上。

其实美人蕉的花,是甜甜的哟。

它打着哈欠,猫爪子不住地向前挠,像是忙里抽闲在跟我说:谢谢你啦~

我掏出乌龟,朝它点点头:“不客气,小橘。”

其实出门,真的也没什么不好吧。

我用手机导航,去了最近的一家宠物店。

老板是个女的,年纪比我稍长,扎着马尾,露出左脸太阳穴上不大不小一块紫黑色的胎记,在光洁的脸上显得尤其醒目。

“你好。”

她朝我打招呼,我赶紧移开目光,不再失礼地死死盯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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