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哦!那我们怎么办?”



“继续搞他,让他烦,我们还得装孙子。还有——”披头在地上转了一圈说:“我手伸起来能高出洞口二十公分,但我也只能够到那小子的小腿,抓不到衣领,现在得想个办法把洞口的地面抬高,我下次喝水的时候故意蹲着,让他感觉我离他和原来一样,还是够不着他,这样他就会放松警惕,只要他放松警惕,我就能一下抓住他的脖颈把他拽下来。”

“怎样才能把地面抬高?”刘新亮问。

“我们得用手挖土把洞口的地面垫起来。”披头摸着地窖的墙壁说。



两个人说干就干,开始用手指抠起地窖的墙壁来。建地窖的地方土质较硬,是用锄头和铁锹挖出来的。从上往下摸下去,越上土越硬,越下土越软,于是两个人爬在地上专找软的地方抠,很快两个人的十指就流血了,但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奋力干着,对自由充满强烈地渴望。他们每挖出一捧土就运到洞口边,撒在地上,然后继续干。具体干了多久他们也不知道,也懒得去管。终于,他们在洞口的地面上堆起了一个小土包,披头站上去感觉了一下认为十分满意,然后他把土堆推到一边,等最后用。

“下面我们又该喊了,再装一次孙子。”披头对朋友小声说,他说话时裂开嘴巴,露出牙齿,给刘新亮一个怪象。

“我要喝水!”披头再次喊了起来。

已经到了深夜十二点多,四周非常寂静。看守此时虽然昏昏欲睡,但却被蚊子咬得睡不着觉,只有硬撑着。

披头的喊声在寂静的夜里非常清晰,这让看守暂时没有了睡意。他走到洞口,在石板上狠踩了几脚,骂道:“要死啊!怎么又要水。”

“地窖里闷啊!我们热得受不了了。”披头喊。

“妈的!等着。”看守从椅子边拿起缸子又去打水,过了一阵,水端来了。他像上次一样把石板移开,掀起盖板,用手电朝下乱照了照。

“把嘴张开!”他朝下喊完,随即就端缸子向下倒水,完后又大喊叫另一个来,对刘新亮也如法炮制。



这次喝完之后,披头两个人坐在地上开始等待最后一次的来临。他们谁也不说话,静静地等待,那空气静得连呼吸和心跳都能听清楚。他们决定开始数数,心里估计一秒的长短,每秒一次,他们决定三个小时后开始行动,他们认为,那时看守一定困得不行了,再加上两次的骚扰,心里一定也放松了警惕。



披头决定数一万零八百秒,但当他们数到一万的时候就按耐不住了。披头和刘新亮都站起来,在黑暗中紧紧拥抱了五秒钟,互相给对方打气。然后刘新亮仍像上次一样躺在最靠里的地方,把绳子裹在身上,把双手反剪,他两手紧紧抓住绳子的两头,胳膊的肌肉在瑟瑟发抖。

披头也把绳子裹在身上,双手反剪,然后异常镇定地喊叫起来。



此时的看守已经躺在椅子上迷糊过去了。尽管蚊子是那么疯狂,但他却不能再支撑自己,他睡了过去,但他睡得不踏实,因为蚊子总是不断骚扰他,这种半睡半醒状态使他精神异常疲惫。

“我要喝水!我要喝水!我要喝水!”披头的声音比前面更凄惨,但却更清晰。他像是被干渴折磨到极点的人,声音充满苍凉和嘶哑。

看守在迷糊中被惊醒,他听到披头又在喊,于是变得愤怒异常。但因为他实在太疲惫,他愤恨地吼了一声就又开始迷糊了。



但披头怎么能放过他呢,如果让他好好睡觉那无宜于判自己死刑。披头的嘶哑的声音继续着,同时又参杂进了痛苦的呻吟。那喊叫一遍一遍,丝毫没有减弱缓慢,而是越来越急促,就像他要快死了一样。



看守实在不能忍受这种折磨了,他感觉那声音比蚊虫叮咬还令人难受。他跳起来,拿起缸子直接就跑到食堂,这次他又从食堂找了一个,他端着两缸水直接走到洞口边。他愤怒地把石板移开,然后朝木头盖板很踹了几脚,似乎是在解气似的。他大声吼道:“这是最后一次,你小子要是再来一次我就用斧头劈了你。”说着把盖板打开,蹲在洞口边,左右手都拿着缸子,“妈的,把嘴张开,接好!”



在他刚开始把缸子倾斜,准备要向下倒水的时候,突然从黑洞洞的洞口里伸出一双肮脏的手,那双手沾满满泥土,指尖还带着暗红色血迹,就像僵尸从深埋地下的坟墓中爬出,在那令他惊恐万分的一刹那,他就感觉身体失去平衡,向坑中坠落,那种感觉如同被死神拖入地狱。



他仅仅来得急发出轻微嘶哑的叫声,在他倒栽葱一头扎在地面的时候,一条绳子就勒在脖子上,早在他打开盖子要倒水的时候,刘新亮就已经悄悄爬起,躲在披头的身后,当目标栽倒在坑里时,他就如饿虎一样扑上去,把绳子绞在目标的脖子上,他不等对方挣扎,就使劲勒紧绳子,同时死死把对方压在身下。而此时的披头跳起来,抓住坑外的盖板,把洞口盖好,这才俯身拿起绳子开始捆绑已经因脑袋撞地,脖子被勒而昏迷的看守。



披头在黑暗中利落地用绳索把看守手脚绑好,然后示意让刘新亮松手。刘新亮把绕在看守脖子上的绳子解开,把看守的汗衫撕烂,用汗衫碎布塞在看守的嘴里,然后撕了长布条穿过看守的牙齿绕到脑后,绕和好几圈,然后绑死,他生怕看守醒了会用舌头把碎布顶出。



“成功了!”两个朋友热泪盈眶,再次在地窖里拥抱起来,这次他们仅仅拥抱了一秒钟就分开了,他们生怕过多的耽搁会发生什么变故。披头这次轻轻把盖板推开,探出脑袋向四周看了看,发现周围没有任何动静,依然一片寂静。

批头首先从坑里跳出,然后伸手把刘新亮也拉出。他们蹲着身子,又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依然没有变化。他们把盖板盖好,然后把石板轻轻移了过来压在盖板上。

“快走!”披头对刘新亮小声说。

“去哪里?”

“逃!”

“好!”

就在他们要迈步启动的时候,披头看到了摆放在看守椅子旁的斧头和手电筒。他两步过去拿起这两件东西,握在手里。

“现在走吧!”披头把手电筒交给刘新亮,他们一前一后绕过食堂向山上爬去。



当他们快到山顶的时候披头突然站住了。他对刘新亮说:“你一个人赶到白石镇去,报信用不着我们两个都去,你这次记住,下山后先向北走两里,然后再向西走,等到白石镇北边,你再绕回镇里,这样他们就不会像上次抓我们那样抓住你了。你到镇上后先不要去找派出所,先回家找你父母,把事情告诉你父母,然后你和你妈去派出所,让你父亲去镇政府,去的时候最好多吆喝些亲戚邻居去,绝对不要一个人去,因为我担心白石镇上的头头脑脑都被矿上收买了。如果有电话的话最好挂长途到呼和浩特,打给省政府和公安厅头头脑脑,就直接说这里出了大事故,死了七、八十人,情况说得越严重越好。矿上黑社会的事暂时不要提,提了我怕他们对你的话产生怀疑。知道没有?”

“好!我听你的!”刘新亮点点头。

“我给你说的事全记住没有?给我重复一遍。”

刘新亮重复了一遍,然后披头把刘新亮漏掉的细节又叮嘱了一遍。

“走吧!快走。”披头推了刘新亮一把,让他上路。

“你去哪里?”刘新亮突然眼泪流了下来,他抓住披头的胳膊问。

“我去把他们的电话线路和汽车毁了,我怕万一外面打电话进来查问,这帮人把事情糊弄过去就麻烦了。另外,我也不能让他们跑了,他们打我的帐我要好好算算。”

“你不会和他们拼命吧!”

“放心!我还没那那么傻,我把事情搞定后就上山躲起来。”

“王哥——”刘新亮哭着跪下来,“我们全家欠你的,你是我们家的恩人。”

披头朝刘新亮屁股上踢了一脚,“快走!再磨蹭我拿斧头劈了你。”

刘新亮爬起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跑起来,很快就在昏暗的月光下消失了。

披头看刘新亮走后,他颓然坐在山坡上,看着山下的矿区,心里涌现阵阵酸楚,孤独和失落刹那间侵入他的全身,在山顶的微风中,他打了个冷战。



他盘算了一阵,对要下面做的事情简单分配了一下,认为破坏电话线是最重要的。他站起来,拍拍屁股,然后把斧头在眼前使劲挥舞十几下,看看自己是否还有拼杀的力气。我披头还是一个英雄,他对自己说,我还像过去一样心狠手辣。然后,他就下山向矿区走去了。



姚兰自从有了从里到外的变化后,班上的男同学们都开始用另一种眼光看她。他们像欧洲人发现新大陆一样开始用惊奇来看待那个以前在他们眼里毫不起眼的女生。他们最开始仅仅惊奇于一个女孩在外貌的变化,但又过了几个月后,他们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女人的气质,而这种气质则完全把他们以前对外貌的惊奇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他们完全被姚兰那高傲、冰冷、藐视一切的目光惊惧了。



谁能想到过去一个在众人眼里得不到丝毫青睐的女孩会有如此大的变化。那个曾在他们面前腼腆、害羞、柔弱的女生此时已经成为班上最耀眼的明珠。姚兰以前因肥胖未曾展现的身高此时完全有了优势,细腰宽臀,柔顺的肩膀和细长的双臂,在加上她发誓不再剪短的乌黑的头发都让她开始变得越来越出众。

有一天,张晓凡把姚兰拉到商场外的橱窗前说:“姚兰,你不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吗?”

姚兰看了看自己,苦笑一下,表情阴郁地说:“漂亮有什么用?没有他来欣赏,再漂亮都又有什么用。”

“笨蛋呀你!你没看见现在班上的那些男生都像色狼一样看你吗?”

“哼!要他们看我干什么?我丑我漂亮都不是为他们看的。”姚兰伤感地说。

“你呀你!我现在觉得啊,王谦配不上你了。”

姚兰冷笑了一下,说:“你跟本不了解他,所以没资格说这种话。我和他的爱情不是外表决定的。”

张晓凡低下头,她觉得自己现在与姚兰沟通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你还去钢厂等他吗?”张晓凡过了一会问。

“是!我每个星期天都去。”

“你找到王谦的那两个哥们了吗?”

“找到了。”

“他们知道王谦在哪里了吗?”

“不知道。他们说那次事后再也没王谦的消息了。”

“怎么可能呢?他会到哪里去呢?”

“是啊!他会到哪里去呢?他就像一阵风一样从我身边刮过,消失在空气中了。”姚兰表情木然地盯着远处建筑物的尖顶喃喃地说。

正文 第十二章



在南方一坐繁华都市十字交叉路口的地下通道里,常年在地上坐着一个老头,他头发蓬乱,面色焦黄,下巴上长着长长的灰白胡须,下身一条卷到膝盖的黑灰色裤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圆领汗衫。在他面前放了小铁盆,里面放了一块、五毛、一毛的小钱。



老头每天就这样坐着,也不张口向路人乞讨,也不摆出痛苦的表情来赢得路人的同情。总之,他就那么坐着,毫无生息。如果有路人照顾他年老给他一个小钱,他也不会抬头给对方个笑脸,总之他就是那副姜太公的姿态,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冷漠、蔑视、骄矜、同情或者怜悯他都无动于衷,似乎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打动他的了事情了。



这天中午,从通道一头走过来一个年轻人,他穿了件破旧的衬衣,一条蓝色的沾满灰土的裤子,皮鞋也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他神态疲惫,面色消瘦,目光暗淡,头发长长,上唇及下巴上黑黑的胡须显然是一两个星期未刮的样子。

他从东边的洞口下来,穿过走廊。在众多路人中间,虽然年轻人不同一般的气质令他特别突出,但却丝毫不能掩盖他穷苦潦倒的样子。



年轻人走过老头的身边,看了老头一眼,对老头小铁盆里小钱充满一种毫不遮掩的贪婪。他眼睛在那一刻闪现出一丝火花,脚步也有了一刹那的犹豫,但随即他摇摇头,走开了。



在这天黄昏的时候,老头开始活动身体,他把铁盆里小钱收起来,站起身准备离开。在他蹒跚着向地道口走去的时候,他发现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靠墙坐年轻人,那人见他走过来,用羡慕、向往的眼光看桌他,似乎有那么一种欢送他走的意味。

老头瞥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了他几下,然后从衣兜里掏出几个硬币丢给他。

“拿去吧!小伙子。”老头面无表情地说完就走了。

年轻人看着老头扔在地上的硬币发了半天呆,似乎在被什么苦苦东西煎熬着,他这种鄙薄的样子使他那英俊的外表似乎都变得丑陋不堪了。



他叹了口气,把地上的小钱拾起来,捏在手心里,这是三个一块的硬币,他把手掌摊开,盯着小钱看了很久。然后用迟疑、困惑的目光看着老头远去的背影,陷入沉沉的思索之中。

他又在地上坐了十几分钟,然后站起来,脚步飞快地跑出地下走道。他急速来到小街边的一个大排挡里,拿出一个硬币。

“给我一盒白饭!”

“白饭?你不要菜吗?”

“不要,我就要白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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