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胜诉

“小叔,”左奇函说,“您在威胁我?”

“我在提醒你。”

“那我也提醒您一件事。”

左奇函的声音很平,平到像是在念一份天气预报,

“杨博文的诉状里,有一项指控是涉嫌故意杀人。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如果这项指控成立,您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左明远看着他,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

“您今晚可能睡不着了。”左奇函说,“从今天开始,您每天晚上都睡不着了。因为您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他转身,走向大门。

“左奇函。”左明远在身后叫住了他。

左奇函停下来,没有回头。

“你妈临终前,跟我说了一句话。”

左奇函的手指攥紧了。

“她说——‘放过奇函。’”左明远的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回荡,像某种古老的、不祥的咒语,

“她求我放过你。”

左奇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风从老槐树的枝桠间穿过,发出呜咽般的声响。

“我没有答应她。”左明远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求我的时候,太晚了。”

左奇函走出大门。

他没有回头。

开庭的日子定在了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一。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发生了很多事。

陈慧兰从看守所被转移到了医院。

她的身体状况恶化得很快,长期的关押和精神压力让她的免疫系统几乎崩溃。

医生说她需要住院治疗,否则可能撑不到开庭。杨博文为她申请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被告人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羁押,且其作为案件关键证人,需要接受治疗以确保证人能力”。

法院批准了。陈薇娅在医院见到母亲的时候,哭了很久。

周建国被警方控制了。张桂源提供的那份承诺函成了关键证据——周建国在承诺函上的签名和他在其他文件上的签名不一致,笔迹鉴定确认这份承诺函是伪造的。

周建国在审讯中供出了左明远,但很快又翻供了。他说自己是被逼的,说那些话是警察让他说的,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但翻供之前说的那些话,已经被记录在案了。

孙强失踪了。左明远的司机,那个在陈思罕学校门口出现过的、在图书馆里坐了三排的、在私人会所门口被陈思远的镜头捕捉到的孙强,在警方传唤他的前一天消失了。

他的手机打不通,家里没有人,车子停在车库里,但人不见了。左明远说他不知道孙强去了哪里,说孙强只是他的司机,说他对孙强的私生活一无所知。

左明远请了最好的律师团队。三个律师,每一个都在各自的领域里赫赫有名。

他们在开庭前提交了三十多页的答辩状,逐条驳斥杨博文的指控,称其为“没有事实依据的、恶意中伤的、出于个人恩怨的诬告”。

杨博文看到那份答辩状的时候,笑了。不是苦笑,是一种——终于等到对手出招了的、带着某种释然的笑。

“他们急了。”他对左奇函说,“答辩状写得越长,说明他们越慌。一个心里没鬼的人,不会请三个律师,不会写三十页答辩状,不会在开庭前一个月就开始放风说对方‘诬告’。”

左奇函坐在他旁边,手里端着一杯已经凉透了的咖啡。

“你有把握吗?”他问。

杨博文沉默了一会儿。

“有。”他说,“但我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法庭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证人可能翻供,证据可能被质疑,法官可能有偏见。我能做的,就是把所有能做的都做了。”

他转过头,看着左奇函。

“剩下的事,交给法律。”

左奇函看着他,看了很久。

“杨博文,”他说,“不管结果如何——”

“我知道。”杨博文打断了他,“你不用说。”

两个人坐在律所的办公室里,窗外的城市在夜色中闪烁着万家灯火。二十三层的高度,让他们离那些灯火很远,离天空很近。

天空中没有月亮,只有一层薄薄的、灰白色的云,像一床没有盖严的被子。

左奇函放下咖啡杯,伸出手,握住了杨博文的手。

杨博文的手是凉的,他的掌心是热的。热和凉贴在一起,像两条汇合的河流,在黑暗中无声地流淌。

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一。开庭。

法院门口挤满了记者。

这个案子的影响力太大了——左家,这个城市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它的核心成员站在了被告席上,被指控的罪名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文件、涉嫌故意杀人。

无论结果如何,这都将成为这座城市商业史上最轰动的案件之一。

左奇函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西装,走进了法院的大门。杨博文走在他身边,手里提着那个装满了案卷材料的公文包。公文包很重,重到杨博文的肩膀微微倾斜,但他的步伐很稳,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张桂源、张函瑞、陈思罕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张桂源的手攥着膝盖,指节泛白;张函瑞坐在他旁边,表情平静,但目光一直追随着杨博文的背影;陈思罕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已经写了十几页,字迹工整,密密麻麻。

陈薇娅坐在第二排,旁边是她的母亲陈慧兰。

陈慧兰穿着医院的衣服,外面套了一件深色的外套,脸色苍白,但眼睛是亮的——那种亮,是烧到最后的那一点火苗的亮,风一吹就会灭,但风还没来。

陈浚铭坐在最后一排。

他请了假,坐了最早的班车赶来。他没有告诉杨博文他要来,因为他怕杨博文分心。

他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手里攥着那张照片——他妈妈年轻时的照片,穿着碎花裙子,站在开满花的树下,笑得灿烂。

法官走进了法庭。

全体起立。

“请坐。”

庭审开始了。

杨博文站起来,走到公诉人席位上。他翻开文件夹,清了清嗓子,开始陈述。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晰,像冬天的泉水,清冽的,泠泠的,从高处流下来,流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他讲述了左明远如何利用壳公司转移资产,如何伪造文件栽赃左明德,如何威胁陈慧兰并将其逼疯,如何找到陈建国试图带走陈浚铭,如何制造车祸导致左明德重伤、宋晚晴心脏病发。

他讲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里,没有人说话,没有人走动,没有人交头接耳。

整个法庭安静得像一座坟墓,只有杨博文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冷静地、一刀一刀地切开被左明远掩盖了三年的真相。

左明远坐在被告席上,表情平静。

他看着杨博文,目光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像是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表演。

但他的律师坐不住了——他站起来,打断杨博文的陈述,说“反对,公诉人陈述中存在未经证实的主观臆断”。法官敲了法槌,说“反对无效,公诉人可以继续”。

杨博文继续。

他展示了一份又一份证据。

陈慧兰备份的财务数据,张桂源提供的承诺函,陈思罕绘制的股权结构图,左明德生前的旧文件——每一份证据都被投影在大屏幕上,每一个数字都被放大到所有人都能看清。

他传唤了一个又一个证人。

陈慧兰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她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她说“我记得很清楚,左明远在场,他点了头”。

周建国被带上法庭,他一开始翻供,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但当杨博文把那份承诺函投影在大屏幕上的时候,他的脸色变了,沉默了很久,然后说“是左明远让我签的”。

左明远的律师开始反击。他质疑陈慧兰的精神状况,指出她曾被诊断为“精神障碍”,要求法庭不采信她的证词。

他质疑张桂源提供的那份承诺函的真实性,指出张桂源与左奇函是朋友关系,存在“利害关系”。

他质疑杨博文的动机,指出杨博文与左奇函是恋爱关系,存在“情感偏向”。

每一个质疑,杨博文都逐一反驳。

陈慧兰的精神状况,有最新的精神鉴定报告为证,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目前精神状态稳定,具备完全作证能力”。

张桂源与左奇函的朋友关系,不影响承诺函本身作为书证的证明力,书证的真实性由笔迹鉴定和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支撑。

杨博文与左奇函的恋爱关系,与本案的事实认定无关,本案的证据链完整,不依赖于任何单一证人的证词。

庭审持续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最后一轮辩论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杨博文收拾好桌上的材料,把它们装进公文包。他的手指有些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连续三天的庭审、连续三晚的熬夜准备、连续三天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的身体,终于到了极限。

他站起来,转过身。

左奇函站在旁听席的过道上,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杨博文走过去,走到左奇函面前。

“结束了。”他说。

“结束了。”左奇函说。

杨博文看着他,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轻,很短,但很真——像是积压了太久的、终于可以放下来的、某种沉重的东西。

“回去睡觉。”杨博文说。

“你也是。”左奇函说。

两个人一起走出了法庭。

法院门口,阳光很好。十一月的阳光,不冷不热,照在身上有一种温和的、让人想闭上眼睛的暖意。

张桂源、张函瑞、陈思罕、陈薇娅、陈慧兰、陈浚铭——所有人都站在台阶上,在阳光里。

没有人说话。

但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

剩下的,是法律的事。

宣判的日子定在了十二月的一个星期一。

那一天,天很冷。

冬天的风从北方吹来,带着干燥的、凛冽的寒意,吹在脸上像刀割。

法院门口的记者比第一次开庭时更多了,长枪短炮地架了一排,摄像机的红色指示灯在灰蒙蒙的天色里亮着,像一只只不眨眼的眼睛。

左奇函走进法院的时候,被记者围住了。

“左先生,请问您对这个案子的结果有什么预期?”

“左先生,如果左明远被判无罪,您会怎么做?”

“左先生,有传言说您和公诉人存在私人关系,请问这是否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

左奇函没有回答任何问题。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大门,走进法庭。

旁听席坐满了人。张桂源、张函瑞、陈思罕坐在第一排,和上次一样。陈薇娅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陈慧兰,坐在第二排。陈浚铭坐在最后一排,还是那个角落,手里还是攥着那张照片。

杨博文坐在公诉人席位上,面前摊着文件夹。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领带系得很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左奇函注意到——他的手指在桌面下微微蜷缩着,那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左明远被带进来了。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头发比几个月前白了一些,但眼神还是一样的——深棕色的,很暗,很深,像两口没有底的井。

他经过旁听席的时候,目光在左奇函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移开了。

法官走进法庭。

全体起立。

“请坐。”

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判决书很长,法官读了将近四十分钟。

他逐条阐述了法庭对每一项指控的认定理由,逐条回应了辩护律师的质疑,逐条解释了证据的采信情况和法律依据。

左奇函听着那些法律术语,听着那些“本院认为”“经审理查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之规定”——每一个词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模模糊糊的,像隔着一层水。

他听清了最后一段。

“被告人左明远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伪造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杀人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十八年。

左奇函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旁听席上有人哭了出来——是陈薇娅。

她把脸埋在母亲的手掌里,肩膀一抽一抽地颤抖。陈慧兰坐在轮椅上,用那只没有扎针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眼眶红了,但没有流泪。

张桂源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像是憋了很久的一口气终于吐了出来。

张函瑞握着他的手,没有说话。

陈思罕合上了那个写满了笔记的本子,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杨博文坐在公诉人席位上,低着头,看着桌面上的文件夹。他的手指不再蜷缩了,它们安静地平放在桌面上,像两只终于可以休息的、疲惫的鸟。

左明远被法警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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