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阿鬼的告别

阿鬼在旅馆里收拾东西。

东西不多,一个双肩包,一个手提袋。

他来北城的时候带了两件换洗衣服和一把剃须刀,走的时候多了两本书和一张明信片——明信片是顾砚洲家那两棵梧桐树的照片,他在街对面拍的。

角度不好,构图也不好,但他觉得那两棵树很好看,就留着了。

“鬼哥。”

楼下有人叫他。

他把双肩包背上,手提袋拎着,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住了好些天的房间。

床单是白色的,枕头有点塌,窗帘拉着,光线很暗。桌子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都是沈渊的。

他关上门,下楼。

前台的大姐难得抬了一次头:“退房?”

“嗯。”

“301住了这么久,你是头一个让我记住的。”

阿鬼把钥匙放在柜台上:“大姐,301的灯管坏了,换一根。”

“知道了。”

阿鬼走出旅馆,站在门口等车。

天还没亮透,街边的路灯还亮着,空气里有一种秋天早晨特有的清冷。他把手提袋放在脚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

车来了,不是出租车,是一辆黑色的商务车。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年轻的脸。

“鬼哥,沈哥让我送你。”

阿鬼把烟掐灭,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拎起行李上了车。

车子驶过北城的街道,经过那些他这些天已经熟悉的建筑——花店、茶馆、顾家老宅的方向。

他看了那扇门一眼,门关着,院子里那两棵梧桐树的树冠从围墙上方露出来,叶子已经开始泛黄了。

“鬼哥,我们去哪?”

“南城。”

“回沈哥的老家?”

“嗯。”

阿鬼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脑子里有很多画面在快速地切换——沈渊站在顾砚洲家台阶上的背影,顾砚洲站在窗前看梧桐树的样子,那个穿蓝色卫衣的人走在雨中的身影。

沈渊让他回南城,不是不需要他了,是有些事情只能沈渊自己处理。

他知道。

他都知道。

从八年前跟着沈渊开始,他就知道,沈渊这个人,心里有一个地方别人永远进不去。

那个地方住着一个人,那个人不是他,也不是那个穿蓝色卫衣的人,是顾砚洲。

但沈渊最后选了谁,阿鬼不知道。

他也不想知道。

因为他跟沈渊之间,从来就不是那个关系。他是手下,是兄弟,是沈渊在最难的时候拉了一把的人。没有沈渊,他可能早就死在东南沿海的某条巷子里了。

所以他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不做。

只要沈渊开口。

车子驶上高速,北城的轮廓在后视镜里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一个灰蒙蒙的点,消失在晨雾里。

阿鬼睁开眼,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和村庄。秋天了,稻子已经收割完了,田里只剩下一茬一茬的稻茬,整齐地排列着,像某种古老的字。

手机震了。沈渊:到了给我消息。

阿鬼:好。

沈渊:辛苦了。

阿鬼看着“辛苦了”三个字,把手机关了,靠在车窗上。

初升的太阳从东边的地平线上冒出来,把整片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光线穿过车窗,落在他的手背上,暖暖的。

他把手翻过来,让阳光照进掌心里。

北城,再见了。

也许还会再来,也许不会。

但不管来不来,他都记住了。记住那两棵梧桐树,记住那条安静的街道,记住那个站在窗前的背影。

还有那句——“辛苦了”。

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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