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婚礼
婚礼定在秋天。不是刻意选的,是江继安翻了黄历,说那天宜嫁娶。
地点在云顶汇的顶楼花园。
不是江承屿选的,是陈经理提议的。
“江董的意思,在自家地方办,安全,也方便。”他没有说“怕再被人偷拍”,但所有人都听出来了。江承屿点了点头,没有反对。
他不在乎在哪办,他只在乎站在对面的人是谁。
沈知砚对婚礼的事没有太多意见。
江承屿问他想要什么样的仪式,他说“简单点”。
问他请哪些人,他说“家里人就好”。问他穿什么颜色的西装,他想了想,“你穿什么,我配你。”江承屿看着他哥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忍不住笑了。
“哥,你能不能有点要求?这可是婚礼。”
“能吃饱就行。”沈知砚说。江承屿笑出了声。
邀请的名单改了又改。江继安说要请陈家老总、李家董事长,江承屿说“爷爷,我不想把婚礼办成商会”。
江继安瞪了他一眼,没有坚持。
最后名单上只剩下了家人和最亲近的几个朋友——沈建国、江慎行、江继安、阿诚、小伟、丽萨和托马斯,还有沈知砚实验室的几个同事,江承屿在云顶汇带过的几个老部下。
不多,刚好能把顶楼花园坐满。
丽萨是从国外飞回来的。
她到的时候,婚礼前一天晚上,沈知砚去机场接她。
车子行驶在机场高速上,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
丽萨坐在副驾驶,时差还没倒过来,眼皮打架,却撑着不肯睡。
她看着窗外的夜景,忽然用中文说了一句:“沈,你变了很多。”
沈知砚握着方向盘,没有接话。
“你以前像一座冰山。现在像……一条河。会流动的那种。”她想了很久才找到这个比喻,说完自己先笑了,“我的中文是不是进步了?”沈知砚弯了弯嘴角。“进步了。”
车子下了高速,拐进一条辅路。
路灯变暗,路边有一个人在走。一瘸一拐的,走得很慢,左腿像是使不上力,每一步都拖着。
丽萨眯着眼看了一眼,没在意。
沈知砚却认出了那张脸——不是因为他记性好,是因为他在阿诚带回来的照片里见过这张脸。
偷拍的人,躲在灌木丛后面抽烟的人,把他们的照片卖给媒体的人。
他的腿断了,不知道是被谁打断的,不知道是江继安的人还是江承屿的人,也不知道是在哪一天被打断的。总之,他再也不能蹲在灌木丛后面了。
沈知砚的车从他身边驶过,没有停,没有减速。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个越来越小的、一瘸一拐的影子,然后收回目光,继续看前方的路。
他不恨那个人,也不可怜那个人。他只是觉得,有些路,是自己走成这样的。
“沈。”丽萨忽然开口,声音清醒了许多,“你们……有考虑过孩子吗?”
沈知砚的手指在方向盘上顿了一下。“孩子?”
“国外已经有同性生育的技术了。人工子宫,不需要代孕。你可以和江承屿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她转过头看着他,“费用应该不是你担心的问题。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介绍那边的专家给你认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个项目,只是当时你还没准备好。”她顿了顿,“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沈知砚沉默了很久。
车子驶过一座桥,桥下的河水黑沉沉的,映着两岸零星的灯火。
他想起江承屿说“我哥不能给江家生孩子”时,爷爷笑着说“你能不能给人沈家生孩子再说”。
他想起他爸那些粉粉嫩嫩的糕点,想起江慎行那一箱子“清洁护理”的药品。
他们都用各自的方式接受了这件事,接受了江家可能没有孙辈这件事。
可他知道,爷爷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想的。江家这么大的产业,总不能后继无人。他自己也是沈家唯一的儿子。
“近期可能确实需要回一趟美国了。”他说,声音很轻,像是只说给自己听。
丽萨看着他,没有再问。
婚礼那天,天气很好。
秋高气爽,天蓝得不像话,一片云都没有。阳光从云顶汇的玻璃顶倾泻下来,把整个花园照得透亮。白色的椅子摆成两排,中间一条红毯,尽头是一个简单的花亭。
花是白色的,沈知砚喜欢的颜色。江承屿问他为什么选白色,他说“白色好看”。江承屿想起很多年前,他哥说过同样的话——“白色好看。”他记了这么多年。
江承屿先到。
他站在花亭下面,穿着那件深灰色的西装,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像一棵种了很久的树。
沈知砚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了他的背影。
阳光落在他肩上,把他的轮廓镀成一层柔软的金色。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江承屿——九岁的他躲在他父亲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那个站在玄关、穿着和他同款不同码校服的少年。
那时候他不知道这个人会在他生命里住这么久。他只知道,他很好看。现在他知道了,他不只是好看,他是他的命。
阿诚站在红毯旁边,手里拿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两枚戒指。
不是新的,是那两枚素圈。江承屿本来想买新的,沈知砚说“不用,这对就很好”。江承屿问他为什么,他说“戴习惯了”。江承屿知道,不是戴习惯了,是他哥不想换。
这枚戒指从他不记得的那些日子起就戴在他手上,他忘了那些日子,可他记得这枚戒指。这就够了。
音乐响起来,不是婚礼进行曲,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沈知砚选的。江承屿没听过,问他是什么歌,他说“一首关于回家的歌”。江承屿没有追问,他哥选什么他都喜欢。
江承屿转过身,看着红毯那头。
沈知砚站在那里,穿着和他同款不同色的浅灰色西装,领口别着一朵白色的襟花。
阳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亮。
江承屿看着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哥站在玄关,也是这样安静地、不声不响地走进他的生命。
他那时候不敢握他的手,现在他敢了。他走过去,走到红毯那头,走到沈知砚面前。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阳光落在他们肩上,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落在那两枚素圈上。
司仪是陈经理临时客串的。
他站在旁边,手里拿着话筒,表情比平时柔和了许多。“江承屿先生,沈知砚先生,今天在各位亲友面前,你们愿意结为伴侣,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都彼此扶持,不离不弃吗?”没有话筒,没有扩音,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很轻,可每个人都听见了。“我愿意。”
地点在云顶汇的顶楼花园。
不是江承屿选的,是陈经理提议的。
“江董的意思,在自家地方办,安全,也方便。”他没有说“怕再被人偷拍”,但所有人都听出来了。江承屿点了点头,没有反对。
他不在乎在哪办,他只在乎站在对面的人是谁。
沈知砚对婚礼的事没有太多意见。
江承屿问他想要什么样的仪式,他说“简单点”。
问他请哪些人,他说“家里人就好”。问他穿什么颜色的西装,他想了想,“你穿什么,我配你。”江承屿看着他哥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忍不住笑了。
“哥,你能不能有点要求?这可是婚礼。”
“能吃饱就行。”沈知砚说。江承屿笑出了声。
邀请的名单改了又改。江继安说要请陈家老总、李家董事长,江承屿说“爷爷,我不想把婚礼办成商会”。
江继安瞪了他一眼,没有坚持。
最后名单上只剩下了家人和最亲近的几个朋友——沈建国、江慎行、江继安、阿诚、小伟、丽萨和托马斯,还有沈知砚实验室的几个同事,江承屿在云顶汇带过的几个老部下。
不多,刚好能把顶楼花园坐满。
丽萨是从国外飞回来的。
她到的时候,婚礼前一天晚上,沈知砚去机场接她。
车子行驶在机场高速上,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
丽萨坐在副驾驶,时差还没倒过来,眼皮打架,却撑着不肯睡。
她看着窗外的夜景,忽然用中文说了一句:“沈,你变了很多。”
沈知砚握着方向盘,没有接话。
“你以前像一座冰山。现在像……一条河。会流动的那种。”她想了很久才找到这个比喻,说完自己先笑了,“我的中文是不是进步了?”沈知砚弯了弯嘴角。“进步了。”
车子下了高速,拐进一条辅路。
路灯变暗,路边有一个人在走。一瘸一拐的,走得很慢,左腿像是使不上力,每一步都拖着。
丽萨眯着眼看了一眼,没在意。
沈知砚却认出了那张脸——不是因为他记性好,是因为他在阿诚带回来的照片里见过这张脸。
偷拍的人,躲在灌木丛后面抽烟的人,把他们的照片卖给媒体的人。
他的腿断了,不知道是被谁打断的,不知道是江继安的人还是江承屿的人,也不知道是在哪一天被打断的。总之,他再也不能蹲在灌木丛后面了。
沈知砚的车从他身边驶过,没有停,没有减速。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个越来越小的、一瘸一拐的影子,然后收回目光,继续看前方的路。
他不恨那个人,也不可怜那个人。他只是觉得,有些路,是自己走成这样的。
“沈。”丽萨忽然开口,声音清醒了许多,“你们……有考虑过孩子吗?”
沈知砚的手指在方向盘上顿了一下。“孩子?”
“国外已经有同性生育的技术了。人工子宫,不需要代孕。你可以和江承屿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她转过头看着他,“费用应该不是你担心的问题。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介绍那边的专家给你认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就听说过这个项目,只是当时你还没准备好。”她顿了顿,“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沈知砚沉默了很久。
车子驶过一座桥,桥下的河水黑沉沉的,映着两岸零星的灯火。
他想起江承屿说“我哥不能给江家生孩子”时,爷爷笑着说“你能不能给人沈家生孩子再说”。
他想起他爸那些粉粉嫩嫩的糕点,想起江慎行那一箱子“清洁护理”的药品。
他们都用各自的方式接受了这件事,接受了江家可能没有孙辈这件事。
可他知道,爷爷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想的。江家这么大的产业,总不能后继无人。他自己也是沈家唯一的儿子。
“近期可能确实需要回一趟美国了。”他说,声音很轻,像是只说给自己听。
丽萨看着他,没有再问。
婚礼那天,天气很好。
秋高气爽,天蓝得不像话,一片云都没有。阳光从云顶汇的玻璃顶倾泻下来,把整个花园照得透亮。白色的椅子摆成两排,中间一条红毯,尽头是一个简单的花亭。
花是白色的,沈知砚喜欢的颜色。江承屿问他为什么选白色,他说“白色好看”。江承屿想起很多年前,他哥说过同样的话——“白色好看。”他记了这么多年。
江承屿先到。
他站在花亭下面,穿着那件深灰色的西装,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像一棵种了很久的树。
沈知砚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了他的背影。
阳光落在他肩上,把他的轮廓镀成一层柔软的金色。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江承屿——九岁的他躲在他父亲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那个站在玄关、穿着和他同款不同码校服的少年。
那时候他不知道这个人会在他生命里住这么久。他只知道,他很好看。现在他知道了,他不只是好看,他是他的命。
阿诚站在红毯旁边,手里拿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两枚戒指。
不是新的,是那两枚素圈。江承屿本来想买新的,沈知砚说“不用,这对就很好”。江承屿问他为什么,他说“戴习惯了”。江承屿知道,不是戴习惯了,是他哥不想换。
这枚戒指从他不记得的那些日子起就戴在他手上,他忘了那些日子,可他记得这枚戒指。这就够了。
音乐响起来,不是婚礼进行曲,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沈知砚选的。江承屿没听过,问他是什么歌,他说“一首关于回家的歌”。江承屿没有追问,他哥选什么他都喜欢。
江承屿转过身,看着红毯那头。
沈知砚站在那里,穿着和他同款不同色的浅灰色西装,领口别着一朵白色的襟花。
阳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亮。
江承屿看着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哥站在玄关,也是这样安静地、不声不响地走进他的生命。
他那时候不敢握他的手,现在他敢了。他走过去,走到红毯那头,走到沈知砚面前。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阳光落在他们肩上,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落在那两枚素圈上。
司仪是陈经理临时客串的。
他站在旁边,手里拿着话筒,表情比平时柔和了许多。“江承屿先生,沈知砚先生,今天在各位亲友面前,你们愿意结为伴侣,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都彼此扶持,不离不弃吗?”没有话筒,没有扩音,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很轻,可每个人都听见了。“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