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早就见过
商叙是临近饭点回来的。
在庭院外就听见纪淮和温月打闹的声音,宋寅扒开两人探出头来,往商叙身后看了看,没有谢千俞的身影。
“儿子,不是让你叫上千俞一起回来吗?”
纪淮和温月这才作罢,双双瘫在两边沙发上歇气。
商叙神色微变,往这边走来,一一打招呼。
纪淮想起那天在医院的事,便问他,“叙哥,你跟千俞不会还没和好吧?”
商叙喉结滚动了一下,缓缓吐出一口气,气息里是说不出的憋闷。
依然没应答,他坐到商承越旁边,商承越看看他但什么也没问。
宋寅了解谢千俞的脾气,容易炸毛,也很好安抚。
见商叙不应,宋寅问纪淮他们为什么吵架。
纪淮就更不知道了,他挠挠头,“好像是什么成不成家的。”
一听这话题,除了宋寅的其余几人默契地转去视线,企图从商叙那张淡漠的脸上发掘蛛丝马迹。
宋寅不可思议,“千俞这么快就要和那位迟小姐成家了?”
商聿年看向商叙时,与商承越的视线在空中相汇,后者眼神探究,前者几不可察地摇头。
这边宋寅转念一想是好事啊,商叙作为谢千俞最好的朋友,不是更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吗?
“难怪千俞这段时间都没来老宅,原来是忙着恋爱,我听说那个迟小姐是才留学回来……”
商聿年在商叙的脸彻底黑完之前,打断她,“妈,菜差不多好了,我们过去吧。”
“也不急这……”
宋寅还欲言又被商承越止住,商承越过去把人扶起来往餐厅去,“先吃饭,一会儿菜凉了。”
温月也打着圆场,“是呀宋姨,吃完饭慢慢聊。”
商聿年转头一看鹤愿也竖着耳朵听得很专注,眼中流过笑意,低声问,“感兴趣?”
鹤愿敛下眼中的好奇,诚实地点了点头,起身被商聿年揽着往前走。
晚餐很丰盛,有好几道菜都是鹤愿喜欢的酸甜口。
饭桌上大家都很随意,一顿饭吃下来,鹤愿挺直的脊背在一口口美味菜肴中松懈不少。
饭后还有甜点,鹤愿坐在花园里吃着商聿年递过来的小蛋糕,咬到流心时眼睛一亮,兴奋地递给他尝。
不太爱吃甜食的商聿年扯了扯嘴角,还是咬了一口递到嘴边的蛋糕。
“好吃吗?”
看着鹤愿期待的眼神,商聿年勾唇一笑。
斜对面的温月收回目光,端详着手里还未品尝的小蛋糕,“今天的蛋糕格外甜呢。”
坐她旁边被包办婚姻的纪淮,一口咽下整个蛋糕。
被甜到的宋女士不禁看向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坐在一旁默默望着夜空的商叙,忧从心起。
嘴张开还没发出声音,一块小蛋糕就被商承越喂到嘴里,宋寅含着蛋糕心领神会地瞪他一眼,也就罢了。
差不多九点,纪淮就回去了。
花园里的几人也陆续回房休息,鹤愿跟着商聿年去了他的房间。
原本没有过夜的打算,是鹤愿拉着商聿年手小弧度摇晃,商聿年从他眼中得出不舍的情绪,便选择在老宅过夜。
这里是商聿年从小到大成长生活的地方,鹤愿对此充满了好奇。
推开门,屋内一如公寓那般的简约大气,并不算多的物品摆放得整齐划一,干净整洁得没有烟火气。
自从商聿年完全接手公司,大部分时间周旋于各个生意场,累了去就近的房子休息,他回这间卧室的频率少之又少。
但无论何时回来,这间屋子都被整理打扫得一尘不染。
桌面的物品并不多,鹤愿一眼就看见了摆在台灯旁的毛毡玩偶。
黑色的很小一只,仔细看是并不算精致的小狗样式,不像是外面售卖的,更像是自己手工做的。
鹤愿惊讶地转头看商聿年,商聿年走过去拿起那只小狗玩偶。
“我儿时捡过一只小狗,它叫毛团,这是我妈用毛团掉的毛做出来的。”
记得宋寅收集了近半年的毛,做了四次才做出这个成品。虽然有些笨拙,但商聿年还是很喜欢,往床头柜上一放就是十三年。
虽然毛团三年前离开了,但这个小玩偶会代替它一直留在商家,而它也会一直留在商家人心里。
鹤愿望着这只小狗毛毡,目光穿过十四年的时光长河,落在那只被商聿年抱在怀里的黑色小狗。
他想对毛团说,“很高兴又见面了。”
商聿年揽着他坐到床边,见他望着毛团的毛毡玩偶出神,轻声问,“在想什么?”
鹤愿回过神来,看向商聿年,“在想,公寓的密码就是你捡到毛团的那天。”
商聿年没有否认,微微歪头,似乎有某种直觉呼之欲出。
“我们早就见过了。”
不是疑问,而是陈述事实。
鹤愿面对着他,“十四年前的九月十八日,是你捡到毛团的日子,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日子。”
商聿年看见他眼里闪烁的光芒,有失落,有恐慌,还有他看不懂的悲凉。
“那一天,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
商聿年对那一天的印象仅停留在他捡到毛团的时刻。
他在草丛里发现瑟瑟发抖的毛团,声音里难掩欣喜,“我找到你了。”
话音落下,身后传来踉跄的脚步声。
他抱着毛团转身,看见身后的草丛里有个跌倒在地的小男孩。
约摸着四五岁,一双黑黝黝的眼睛警惕地盯着他,额头和脸颊粘着干掉的泥点,唇瓣微张,小小的身体缩在单薄破旧的衣衫里发抖。
和他抱在怀里的小狗很像。
年仅十一岁的商聿年走向他,朝他伸出手。
望着那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抓住了他白皙的小手,借力站了起来。
彼时的商聿年比男孩高出很多,他注意到男孩手上的擦伤,便把怀里的小狗放到脚边,从衣兜里摸出一包湿巾,抽出一张来,动作轻柔地擦拭男孩脸上的泥土。
男孩抿着唇,连大气都不敢出。
擦完脸,那张生得极其漂亮的脸蛋儿憋了个通红。
还不等他松口气,商聿年又拉过他的小手,用湿巾把他的每根手指都擦得干干净净,最后摸出一张创可贴覆盖住手臂上的伤口。
商聿年摸摸他的头发,“早点回家吧,小朋友。”
商聿年不会知道,小男孩愣在原地,望着他抱着小狗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手背上带着小狗图案的创可贴,男孩摸了一遍又一遍。
他好羡慕那只被大哥哥带回家的小狗。
在庭院外就听见纪淮和温月打闹的声音,宋寅扒开两人探出头来,往商叙身后看了看,没有谢千俞的身影。
“儿子,不是让你叫上千俞一起回来吗?”
纪淮和温月这才作罢,双双瘫在两边沙发上歇气。
商叙神色微变,往这边走来,一一打招呼。
纪淮想起那天在医院的事,便问他,“叙哥,你跟千俞不会还没和好吧?”
商叙喉结滚动了一下,缓缓吐出一口气,气息里是说不出的憋闷。
依然没应答,他坐到商承越旁边,商承越看看他但什么也没问。
宋寅了解谢千俞的脾气,容易炸毛,也很好安抚。
见商叙不应,宋寅问纪淮他们为什么吵架。
纪淮就更不知道了,他挠挠头,“好像是什么成不成家的。”
一听这话题,除了宋寅的其余几人默契地转去视线,企图从商叙那张淡漠的脸上发掘蛛丝马迹。
宋寅不可思议,“千俞这么快就要和那位迟小姐成家了?”
商聿年看向商叙时,与商承越的视线在空中相汇,后者眼神探究,前者几不可察地摇头。
这边宋寅转念一想是好事啊,商叙作为谢千俞最好的朋友,不是更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吗?
“难怪千俞这段时间都没来老宅,原来是忙着恋爱,我听说那个迟小姐是才留学回来……”
商聿年在商叙的脸彻底黑完之前,打断她,“妈,菜差不多好了,我们过去吧。”
“也不急这……”
宋寅还欲言又被商承越止住,商承越过去把人扶起来往餐厅去,“先吃饭,一会儿菜凉了。”
温月也打着圆场,“是呀宋姨,吃完饭慢慢聊。”
商聿年转头一看鹤愿也竖着耳朵听得很专注,眼中流过笑意,低声问,“感兴趣?”
鹤愿敛下眼中的好奇,诚实地点了点头,起身被商聿年揽着往前走。
晚餐很丰盛,有好几道菜都是鹤愿喜欢的酸甜口。
饭桌上大家都很随意,一顿饭吃下来,鹤愿挺直的脊背在一口口美味菜肴中松懈不少。
饭后还有甜点,鹤愿坐在花园里吃着商聿年递过来的小蛋糕,咬到流心时眼睛一亮,兴奋地递给他尝。
不太爱吃甜食的商聿年扯了扯嘴角,还是咬了一口递到嘴边的蛋糕。
“好吃吗?”
看着鹤愿期待的眼神,商聿年勾唇一笑。
斜对面的温月收回目光,端详着手里还未品尝的小蛋糕,“今天的蛋糕格外甜呢。”
坐她旁边被包办婚姻的纪淮,一口咽下整个蛋糕。
被甜到的宋女士不禁看向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坐在一旁默默望着夜空的商叙,忧从心起。
嘴张开还没发出声音,一块小蛋糕就被商承越喂到嘴里,宋寅含着蛋糕心领神会地瞪他一眼,也就罢了。
差不多九点,纪淮就回去了。
花园里的几人也陆续回房休息,鹤愿跟着商聿年去了他的房间。
原本没有过夜的打算,是鹤愿拉着商聿年手小弧度摇晃,商聿年从他眼中得出不舍的情绪,便选择在老宅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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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屋内一如公寓那般的简约大气,并不算多的物品摆放得整齐划一,干净整洁得没有烟火气。
自从商聿年完全接手公司,大部分时间周旋于各个生意场,累了去就近的房子休息,他回这间卧室的频率少之又少。
但无论何时回来,这间屋子都被整理打扫得一尘不染。
桌面的物品并不多,鹤愿一眼就看见了摆在台灯旁的毛毡玩偶。
黑色的很小一只,仔细看是并不算精致的小狗样式,不像是外面售卖的,更像是自己手工做的。
鹤愿惊讶地转头看商聿年,商聿年走过去拿起那只小狗玩偶。
“我儿时捡过一只小狗,它叫毛团,这是我妈用毛团掉的毛做出来的。”
记得宋寅收集了近半年的毛,做了四次才做出这个成品。虽然有些笨拙,但商聿年还是很喜欢,往床头柜上一放就是十三年。
虽然毛团三年前离开了,但这个小玩偶会代替它一直留在商家,而它也会一直留在商家人心里。
鹤愿望着这只小狗毛毡,目光穿过十四年的时光长河,落在那只被商聿年抱在怀里的黑色小狗。
他想对毛团说,“很高兴又见面了。”
商聿年揽着他坐到床边,见他望着毛团的毛毡玩偶出神,轻声问,“在想什么?”
鹤愿回过神来,看向商聿年,“在想,公寓的密码就是你捡到毛团的那天。”
商聿年没有否认,微微歪头,似乎有某种直觉呼之欲出。
“我们早就见过了。”
不是疑问,而是陈述事实。
鹤愿面对着他,“十四年前的九月十八日,是你捡到毛团的日子,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日子。”
商聿年看见他眼里闪烁的光芒,有失落,有恐慌,还有他看不懂的悲凉。
“那一天,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
商聿年对那一天的印象仅停留在他捡到毛团的时刻。
他在草丛里发现瑟瑟发抖的毛团,声音里难掩欣喜,“我找到你了。”
话音落下,身后传来踉跄的脚步声。
他抱着毛团转身,看见身后的草丛里有个跌倒在地的小男孩。
约摸着四五岁,一双黑黝黝的眼睛警惕地盯着他,额头和脸颊粘着干掉的泥点,唇瓣微张,小小的身体缩在单薄破旧的衣衫里发抖。
和他抱在怀里的小狗很像。
年仅十一岁的商聿年走向他,朝他伸出手。
望着那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抓住了他白皙的小手,借力站了起来。
彼时的商聿年比男孩高出很多,他注意到男孩手上的擦伤,便把怀里的小狗放到脚边,从衣兜里摸出一包湿巾,抽出一张来,动作轻柔地擦拭男孩脸上的泥土。
男孩抿着唇,连大气都不敢出。
擦完脸,那张生得极其漂亮的脸蛋儿憋了个通红。
还不等他松口气,商聿年又拉过他的小手,用湿巾把他的每根手指都擦得干干净净,最后摸出一张创可贴覆盖住手臂上的伤口。
商聿年摸摸他的头发,“早点回家吧,小朋友。”
商聿年不会知道,小男孩愣在原地,望着他抱着小狗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手背上带着小狗图案的创可贴,男孩摸了一遍又一遍。
他好羡慕那只被大哥哥带回家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