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他的眸色潋滟又深情,偏偏如此的叫人不寒而栗。

秦时遇错愕的看着他,话语艰难:「秦贺,听絮是你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你怎么能对她有这种想法?」

「她很依赖我,」秦贺笑容加深,眼角朱砂色的泪痣动人:「我这辈子大概就只会对她一个人让步妥协,所以她,必须留在我的身边。」

「你无权替听絮做决定,她还小,你不该给她灌输这样的思想。」秦时遇脸色越发的难看,简直是无法形容的沉重。

「没有什么该不该的,我知道我在做什么,而且我相信,我会做的很好。」秦贺笃定且傲慢:「我会让她幸福,最幸福。」

秦时遇摇头,带着不赞同的语气:「你只是分不清亲情和爱情。」

秦贺笑笑,不置可否。

亲情?

爱情?

他怎么会有爱情这种玩意?

往后,也不会有。

孟听絮是他精心呵护长大的玫瑰,她就应该留在自己身边。

秦贺不喜欢为他人做嫁衣这种话,他在意的一切,都该留在他的身边。

这里面,当然包括孟听絮。

她的人生,就应该和他绑定在一起。

秦贺从来自信,这天,他看着秦时遇晦暗的眸色,心中满是笃定。

他觉得,他要做的一切,都会成功。

晚上孟听絮跑进他的房间,好奇的问他,和秦时遇聊了什么。

秦贺擦干还在滴水的头发,扯开话题:「不是要扔牙齿吗?现在去扔?」

孟听絮一听,很快就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来找秦贺的,开开心心地说好。

牙齿被抛在了房顶,秦贺一侧过脸,就能看见双手合十,在自己旁边虔诚许愿的孟听絮。

她说:「牙神,请保佑我长出漂亮的牙齿。」

秦贺忍不住嘲笑她:「牙神是什么神?」

「就是保护牙齿的神啊!」孟听絮用‘你怎么这么没有文化,的眼神看着秦贺,正儿八经的解释道:

「保护钱财的叫财神,保护土地的叫土地神,那保护牙齿的,当然叫牙神啊。」

真是无稽之谈。

秦贺觉得孟听絮头脑挺简单的,之后却又开始忍不住担心,她要是以后离开自己,会不会被人骗啊?

夜风穿檐而过,秦贺朝着孟听絮伸出手,道:「走吧,一起下去。」

孟听絮就像小时候一样,紧紧牵住她的手。

她看着自己的时候,笑盈盈的,眉眼灿烂。

秦贺想着她真好哄,下次带她去看流星,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可是到底没有下次。

次日,沈棠野归国,接走了孟听絮。

秦贺回到家中,只剩下坐在沙发上的沈棠野、辛甜和秦时遇。….

秦贺愣在门口,好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他的人生,很少有这种失控的时候。

「回来了?」秦时遇看着他,语调淡淡的:「这是你沈叔叔,还不赶紧叫人?」

秦贺冷笑一声,没有叫人,径直上了楼。

孟听絮的房间已经被搬空了,昨天和他说着想看看流星的女孩子,现在已经找不到半点存在过的痕迹。

秦贺真的不明白。

他们为什么要把孟听絮带离自己的身边。

而且,还是这么强硬的方式。

秦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很久很久,风吹起窗帘的一角,也将一张粉色的纸张,吹落在了秦贺脚边。

秦贺看见上面,是孟听絮端端正正的笔迹。

她说:「秦贺,你可千万千万别忘了我,我也不会忘了你的。」

他拿着这张轻薄的纸,连自己的眼眶是什么时候红的,都没有察觉。

许久,他终于收拾好了心情,缓缓走到了大厅。

「理由?」秦贺压低眉眼,看着秦时遇,后者脸上没有半点岁月的痕迹,甚至比他多了岁月赋予的斯文沉稳。

「你的性子太偏激,听絮不能再留在这里,她人生的选择权,不在你的身上。」秦时遇面不改色,声色清淡。

而一旁的沈棠野看向秦贺,笑笑,语调同样的缓慢冷静:「听絮和我说,你对她很好,我在这里谢谢你。」

「伯父...」秦贺不甘心的看着沈棠野,试图转圜局面:「能不能...能不能让我见一面听絮?」

「来不及了。」沈棠野摇头。

秦贺觉得很可笑,他毕竟年少气盛

,有些沉不住气,「来不及了?怎么就来不及了?」

「如你所见,听絮的人生应该由她自己做主。你没有经过我和声声的允许,也没有经过听絮的允许,擅自将她的名字放在了你的未婚妻一栏里,这点,我们不能接受。」

沈棠野看着少年人惨白无血色的脸,笑着摇头,「你确实很出色,只是比你父亲年轻时,还是少了沉稳和磨练。秦贺,你太顺了,这样必定会摔大跟头。」

而辛甜一直都没有说话,一直到此时,她走向秦贺,柔声道:「你和听絮都需要一些时间,你需要时间沉淀,而听絮,她需要时间成长。秦贺,你们都是独立的人。」

秦贺不相信什么独立的人。

他只相信自己的手段。

而如今,他受制于人,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强大。

就是如此,其他的一切,都不是理由。

秦贺冷冷的看着秦时遇,许久,他勾唇,唇角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他说:「爸,我受教了。」

秦时遇抿唇,俊美的面容有一层淡淡的阴郁。

他和辛甜并没有给秦贺任何负面的家庭教育,可是这个孩子,还是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也许秦家人骨子里面,都疯...

孟听絮到达时,这里正在下大雪。….

她看见孟声声站在不远处,打着伞,正在朝自己微笑。

一瞬间鼻酸,她扑进孟声声的怀中,哭着喊妈妈。

孟声声眼眶也红了,她轻轻拍着孟听絮的背,说着‘对不起,,也说着‘欢迎回家,絮絮,。

克里昂家族作为最大的家族,此时并不是那么太平。

沈棠野这个新教父当了还不到三年,作为一个外人,能走到这一步,实在是很不容易。

孟听絮第一次见到异域风情。

落满雪的巴洛克风格的街道,复古风情的城堡,还有沿路不知名的美丽植被。

它们在霜雪的覆盖下,正在默默的准备来年春的绽放。

孟听絮听见孟声声的声音,很温柔的问自己:「絮絮,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都可以和妈妈说。」

孟听絮愣了愣,一时间想不出来。

她看向孟声声,很认真的说:「妈妈,我想见见秦贺。」

孟声声脸上的笑容淡了点,她握住孟听絮的手,「现在不行,絮絮,你要先学会适应这边的生活,我才能让你见秦贺。」

孟听絮有点失落,而这份失落,在她看见白鸟时,变成了负面的憋屈。

孟听絮第一次见到白鸟,后者16岁,蓝色的眸,像是克里昂海岸的海水。

他的面容很深邃,眼神带着忧郁,鼻梁高挺,唇色很淡很淡。

他喊自己‘大小姐,。

而孟声声笑着揽住孟听絮的肩膀,介绍道:「这是妈妈给你选的陪读,他叫白鸟。」

‘白鸟,在克里昂这个地方,象征着最好的身手,最聪明的大脑。

只有最出类拔萃的杀手,才能被称作‘白鸟,。

而眼前的少年,是克里昂家族第九个‘白鸟,。

孟听絮觉得他长得挺好看的,只是比起秦贺来,还是差了一点。

她意兴阑珊的收回目光。

孟声声看得出她不感兴趣,可还是温柔的说:「絮絮,你应该学会交新的朋友,至少,不要排斥这件事。」

孟听絮很排斥。

她只想见到秦贺。

而眼前俊秀的少年,也就变得面目可憎。

白鸟很安静,大部分时候,他都只是安安静静地个跟在自己身后



孟听絮的生日是11月25日,她来到克里昂的第一个月末,生日来临。

白鸟将一个巨大的匣子放在孟听絮面前,说着不怎么流利的华语,解释道:「大小姐,这些都是你的生日礼物。」

孟听絮只是随意的看了一眼。

而白鸟那双蓝色的眸色,看着她:「大小姐,需要我帮你打开吗?」

孟听絮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此时此刻,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白鸟,你帮我一个忙,这些东西,全部都送给你。」

少年怔然,毕恭毕敬的回答:「我不能要大小姐的东西,但是大小姐有什么吩咐,可以说。」

孟听絮凑近他,急切地说:「我生日那天,想要和秦贺打电话,你能不能帮我?」

「不行。」白鸟垂眸,浓密的睫毛覆盖下来,遮住他湛蓝的眸色,「很抱歉,我不能答应您。」

「我就知道!」孟听絮的情绪很激动:「你就是我妈妈派来监视我的,是不是?」

她的怒气让白鸟感知到了,于是后者跪了下来,说抱歉。

孟听絮看着他低眉顺目的样子,烦躁又生气。

真是一点骨气都没有,说跪就跪!

生日如约而至,孟听絮穿着漂亮的礼服,从房间里走出来。

白鸟站在门口,目光落在少女唇红齿白的明艳面容上,心跳莫名失衡。

她穿了一条一字肩刺绣玫瑰的红纱礼裙,头发盘起,带着镶满钻石的皇冠,完全就是不沾烟火的公主。

她才14岁,已经好看到让人能够忐忑失神,一眼心动了。

真是倾城色,不能忘。

「愣着干什么?」孟听絮瞅了他一眼,语调很骄矜:「你扶着我啊,裙子太大了我会绊倒的!」.

傅五瑶

钟情玫瑰(三)

“愣着干什么?”孟听絮瞅了他一眼,语调很骄矜:“你扶着我啊,裙子太大了我会绊倒的!”

她声音娇气,带着并不惹人厌恶的小傲慢,就像是不谙世事的玫瑰,被人精心呵护在玻璃罩子里面,所以对得到的一切示好,都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

白鸟并不厌恶这样的姿态,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甚至是向往的。

他很向往这样的孟听絮,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自己能够好好守护这样的纯真。

人总是这样。

会不由自主的,接近和憧憬自己不曾拥有的东西。

生日宴会很盛大,来的都是克里昂有头有脸的贵族。

孟声声一身繁复惊艳的裙装,走到孟听絮身边,柔声问她开不开心。

对于自己唯一的女儿,孟声声心中其实是有歉疚的。

可是当初克里昂的局势太混乱,她实在不敢将她带过来。

留在秦时遇那边,起码能给她一个平安无忧的童年。

孟声声这般想着,看着孟听絮的眼神,越发多了怜爱。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母亲,不爱自己唯一的女儿呢?

孟声声很爱很爱孟听絮,而如今,她只想好好弥补她。

“妈妈,我不喜欢这种宴会,我想要回北城。”孟听絮并不知道母亲的良苦用心,她眼神执拗,带着坚决:“妈妈,我想看看秦贺。”

孟声声想起了辛甜和自己说的话。

于是她摇头,同样坚定,“不可以。”

母女二人眼看着就要不欢而散,沉棠野从一旁走过来。

他微笑,看着孟听絮,语调温和:“絮絮,你秦叔叔和辛阿姨说了,希望你能安安心心的留在克里昂生活。我们才是你的父母,你应该在我们身边长大。”

孟听絮过了有记忆以来,最不开心的生日。

她原本...

原本也不应该有这么低落的,可是m洲对于她而言,真的太陌生了。

白鸟跟在她的身后,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孟听絮在精致的点心前停下脚步。

点心带着烘烤后特有的清香,勾起食欲。

孟听絮看向身后的白鸟,她朝着他扬了扬下巴,“喂,你饿不饿,我们吃点东西吧?”

白鸟似乎有一瞬间的怔然,之后,他低声道:“大小姐,我不能在这里吃东西。”

孟听絮很疑惑的看着他,不解问道:“为什么不可以?”

“我是下人...”

孟听絮不喜欢这两个字。

她挑了几个点心,放在托盘里,塞进白鸟的手中,“你是我的朋友。”

也许,对于14岁的孟听絮而言,这个生日最大的收获,就是得到了一个朋友。

m洲真的太陌生了,有了一个朋友,似乎也好了很多。

后来的整整四年,孟听絮再也没有离开m洲。

她渐渐的不再执着于秦贺在做什么,不再执着于年少时的旧友。

白鸟很好,他会为了她找来m洲最美的玫瑰,会背着她走过尘烟鸟鸟的荒凉郊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跑遍整个城市,找来最香甜的点心。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取而代之,从来都是檐水穿墙,经年而已。

孟听絮几乎不会再想起秦贺,少年时再如何刻骨铭心的情感,也早就被湮没在了时间的河流里。

白鸟一直都是白鸟,他打败了所有试图来挑战他的位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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