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沈墨琛沉默了很久。

久到车子快驶入老宅的庭院。

“妈,”他忽然开口,叫了一个三十年来几乎没有叫过的称呼,“如果我选的路,和他期望的完全不一样,您会支持我吗?”

周慕华看着他。

这个儿子,从小就不叫她“妈”。不是不叫,是不敢叫。因为沈弘毅说过,沈家的孩子,要叫“母亲”,显得庄重,显得有规矩。一个“妈”字,太软,太随意,不够沈家继承人的身份。

现在,他叫了。

不是“母亲”。

是“妈”。

周慕华的眼眶忽然有些发热。

“墨琛,”她握紧他的手,“不管你选什么路,妈都支持你。”

“哪怕那会让你失去更多?”

“我活到这个年纪,早就没有什么怕失去的了。”周慕华笑了,那笑容很淡,却比窗外的阳光更温暖,“除了你。”

沈墨琛低下头,将额头抵在母亲的手背上。

很久很久。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周慕华能感觉到,他那只扶着自己手背的手,在微微发抖。

她轻轻拍着他的手背,像三十年前,哄那个做噩梦惊醒的小男孩入睡一样。

“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她轻声说,“我替你看着你父亲这边。”

沈墨琛没有抬头。

但他的声音,从低垂的发间传出来,沙哑,低沉,却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破土而出的坚定:

“谢谢妈。”

---

海城,小院。

林晚把那一排绣球修剪完,已经过了中午。

他直起腰,活动了一下发酸的后背,忽然发现自己饿了。

很饿。

那种久违的、正常的饥饿感,让他愣了好几秒。

在酒店顶层套房那些日子,他几乎感觉不到饿。每一顿饭都是硬塞下去的,像完成一项任务,而不是在满足身体的需要。沈墨琛让人做的食物再精致,他也尝不出任何味道。

可现在,他饿了。

饿得前胸贴后背。

这感觉真奇怪。

林晚放下修枝剪,走回屋子里,打开冰箱。

冰箱里塞得满满的——陈峰昨晚送他过来时,顺带让人置办了一冰箱的东西。蔬菜,水果,鸡蛋,牛奶,甚至还有几盒切好的肉和几包速冻水饺。

林晚拿出一包速冻水饺,拆开,倒进烧开的水里。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白胖的饺子在水里翻腾。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灶台上,落在他忙碌的手上。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海城那个狭小的出租屋里,他也经常这样煮速冻水饺吃。那时刚穿书过来,什么都没有,只有原主留下的一点微薄积蓄。他舍不得花钱出去吃,就天天煮速冻食品,一包能吃两顿。

后来花店生意好起来,他慢慢开始自己做饭。虽然做得不好,但至少是真材实料的饭菜。他记得有一次,隔壁花店的老板娘教他做红烧肉,他做了整整一下午,最后端出来的成品,黑乎乎的,咸得齁人,但他还是吃完了。

因为那是他自己做的。

自己亲手做的,再难吃也有意义。

林晚把煮好的水饺捞出来,盛进碗里,端到院子里那张旧木桌上。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坐在那里,慢慢吃着那碗普普通通的速冻水饺。

不好吃,但能吃。

就像他现在的生活。

不完美,但至少,是他自己选的。

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拿起来,是陈峰发来的消息:

「林先生,沈总今晚的飞机回海城。大概十点到。他问您明天方便见面吗?」

林晚看着那行字,咀嚼的动作慢了下来。

明天。

沈墨琛想见他。

不是命令,不是通知,是“问您方便吗”。

这在他和沈墨琛之间,几乎是破天荒的事。

林晚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然后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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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明天上午十点,小院。」

发送。

他把手机放在一边,继续吃那碗已经有些凉了的水饺。

可不知为什么,那水饺,忽然有了味道。

---

海城机场,深夜十点十五分。

沈墨琛走出到达口时,陈峰已经等在出口。

“沈总。”

“嗯。”

陈峰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跟在他身侧往外走。

“林先生那边……”

“他回了。”陈峰说,“说好,明天上午十点,小院。”

沈墨琛的脚步顿了一下。

只是极轻微的一顿,但陈峰注意到了。

他侧头看了一眼沈墨琛的侧脸。路灯的光影掠过,那张总是冷峻的脸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极其细微地变化。

像冰层下面,有什么在缓慢地、无声地涌动。

“他说了什么?”沈墨琛问。

“就回了一个‘好’字。”陈峰如实说。

“没别的了?”

“没别的了。”

沈墨琛没有再问。

他继续往前走,步伐比刚才快了那么一点点。

陈峰跟在后面,心里暗暗叹气。

他跟了沈墨琛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他在意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一个“好”字,就能让他反复确认,就能让他提前一天结束北城的事务,连夜飞回来。

那个人,真的是他的命。

---

车子驶离机场,融入深夜的车流。

沈墨琛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却没有睡意。

脑海里反复回放着今天发生的每一幕——父亲的妥协,母亲的眼泪,那个被他扶出会场的背影,以及那句轻轻的“妈”。

还有林晚。

那个他离开之前,还满身是刺、对他充满抗拒的人。

现在,他回了“好”。

愿意明天见他。

这是不是意味着……那道门,真的裂开了一丝缝隙?

他不知道。

他也不敢想太多。

想了太多,失望的时候会更痛。

车子驶过深夜的海城街道,驶过那家早已打烊的老字号小吃店,驶过“暖光”花店所在的巷口。

沈墨琛让陈峰在巷口停了车。

他一个人下车,走进那条幽暗的巷子。

深夜的巷子很静。月光从两边的楼房间漏下来,在地上铺出一层银灰色的薄纱。他踩着那层薄纱,一步一步,走到巷子尽头。

“暖光”花店就在那里。

橱窗里亮着那盏暖黄色的灯,和照片里一模一样。

那盆蝴蝶兰还在,依然茂盛地开着,花瓣在灯光下泛着温柔的粉色。

沈墨琛站在橱窗外,看着那盆花。

那是他让人放进去的。

从林晚离开后,“暖光”换了新的店主,但花店本身被陈峰买下来了。新的店主是陈峰找来的,一个从外地来海城闯荡的年轻女孩,学园艺出身,技术很好。她不知道这间花店背后有什么故事,只知道有个人会每月按时付她工资,让她继续经营下去。

唯一的附加条件:那盆蝴蝶兰,永远摆在橱窗最显眼的位置。

永远亮着那盏暖灯。

沈墨琛看着那盆花,看了很久。

他不知道林晚有没有来看过。

但他知道,就算林晚永远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会继续做下去。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做的——替那个人,守着他曾经珍视的一切。

即使那人永远不会回来。

即使他永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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