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事实上我只是知道自己肯定是说错话了,却不知道到底哪里错了,但是我还是乖巧地认错了,只是开始冷漠,再不多言,不会过问她的任何事情,从4岁以后,一直如此。

我看到云姨空白的眼里流下的眼泪。她一直没有意识到,这滴眼泪就是我的一生……我鄙视那滴眼泪,痛恨,直到我的眼睛干涸。可是我又知道我不能恨,因为她是我的恩人,没有她,我甚至连疼痛都不会知道,没有机会体会,我明白地告诉自己,云姨是我的恩人。

我的掌心是纵横交错的乱纹,直到云姨最后离去,我也没有看到她所谓的痣在哪里,我只知道看过我手相的人,像是看见瘟神一样落荒而逃,或者我真的是个不祥。用微笑温顺地回复了云姨后,在她忏悔的怀里我冰冷地计划着,不能想象一个4岁的孩子有了逃离的思想会是如何。

夜深,我轻轻翻身,对着镜子一件一件找着漂亮的衣服,我在想,也许我会在迷失的路上找到美丽的狐狸精,她带着我一起飞翔,一起翻云,覆雨。我很小心地走出,甚至很细致地冲着云姨的房间跪下磕头,我念叨着,云姨,湛蓝走了,你要帮湛蓝照顾她的小猫,还有她可爱的小刺猬。天知道,我在临走的时候牵挂的竟然是我无辜的小宠物。电视说狐狸精总是出现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我就一直沿着每个分叉口的小路曲曲折折地摸索着,许多年后,我仍然记得那一天的萧索和破败不堪。可怜的我,终于疲惫不堪倒在了路边的烂草堆里,口中还嘀咕着,狐狸精阿姨,你在哪里啊。

梦里我确实找到了,而可笑的居然是她摸着我的额头,冲着我说,湛蓝,你知道孙猴子始终逃不掉如来佛的掌心的,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凝神看去,却竟是云姨灿烂的笑容,被惊醒。

原来真的是云姨的手在摸着我的额头,眼里满是泪水,我无辜地转过头去不看她,结果触目的却是穿着白色大褂的一个黑黑瘦瘦的,眼里是鼠样精光的男人,更是讨厌,我干脆闭上眼睛。

就听见那男人很是斩钉截铁地说,这孩子,是严重的梦游。

梦游是什么,我并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是在瞎说,睁开眼睛,我看到他贪婪地看着云姨似乎在她身上寻找着什么。我没有说出他在说谎,因为我不想让云姨知道我在逃跑,结果就注定了一件影响到我以后的事情。或者说冥冥中都是注定的。

云姨问他,怎么样才能让她变得和正常孩子一样,梦游这么厉害,不是一件小事。

他坏坏地笑着,你随我来,我给你说。我不明白他的眼里到底是什么东西,欲望?当时我不知道欲望是什么,我只是看到云姨迟疑和闪烁的目光知道并不是对云姨很好的事情。

把我抱到房间后,云姨似乎在颤抖,她对他说,去我房间说吧。

故事进行到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它注定会成为我的一个插曲。有时候深夜里醒来,会莫名地盲目起来,想着很多年前发生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觉得遥远而不真实,仿佛一切都是一个世纪以前的梦。好奇心真的是会毁灭一个人的,这是我第二次知道的,当然这些都是在我成长后突然醒悟过来的,当时我在做一切事情的时候并不知道会使得我以后如此的抑郁,腐败。

当我正在考虑是否应该再找机会逃跑时,我听到来自云姨房间的叫声,不是很大的,又像是兴奋,又像是痛苦。

以前我总以为是云姨的胃疼犯了,但那天的我却多了一个心眼,天知道,一个4岁的孩子怎么会变得那么复杂,我思索着,为什么每次云姨总是在和那些男人一起后就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是不是他们在欺负云姨。

其实从心底来说,我还是在乎云姨的,于是我匆匆地跑到她房间,正要推门喊的时候,我听到男人的话:“美人,今天我要好好痛快一下了。平时你总让那些混蛋占便宜。哈哈!”

然后是云姨的低声:不要声音这么大。

我的疑惑更大了,透过门缝往里看,不能否认,人固有的本性,偷窥是在出生的时候就有的,和年龄无关,我甚至是屏住呼吸地看到的一切我所不应该看到的,或者说看到了我当时也不能明白的东西。

我惊呆了,原来我经常听到的声音就是这样从两个赤裸着的男女口里发出来的,他们在纠缠着,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到底是愉悦,还是痛苦,我毕竟是4岁的孩子,能记得这么多已是不易,我只知道当时惟一的感觉就是恶心,茫然。试想一个4岁的孩子亲眼目睹男女做爱的现场,而且是在她根本不明白的情况下。在我被颜晓进入的时候,我想起最多的可能就是这个场面。

凌晨四点,一辆黑色的2000停在下花园公寓楼下。后车门被司机打开。后座上,一个头发抹得光亮的中年男人告别式地吻着她,手指不停地在她短裙下裸露的大腿上滑着。在男人的怀抱中,她感到窒息,有一把尖刀插进了她的心脏,痛得她几乎要昏死过去……昏暗的房间,凶猛的野兽,闷黑的夜,一颗绞痛的心。

三点半钟,野兽瘫在了床上。她起身,进浴室,对着镜子冲洗掉肮脏的东西。

在键盘上飞速地打出这些字的时候,幽宁骂我,总是写着这些糜烂东西,她问我到底想要说明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真的是习惯了这样的文字。

幽宁说,你这样没日没夜地疯了多少天了。她点着我的脑袋说我这样熬夜又不停地抽烟会死掉。我不知道怎么和她说话,甚至可以说失去了语言能力,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出过门了,事实上我的大脑一直处于混沌状态。

八月一日那天我戒了烟,但是八月十六日坐在电脑前的我在写下了以上这些字句后突然又有了抽烟的欲望,而且无法抵挡。

我喜欢抽烟,虽然这习惯会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但是我对抽烟时那一呼一吸相当的迷恋。在那一呼一吸之间,我总觉得我可以我完全可以我内心的焦虑和压抑呼将出去。我可以证明,你看那伴着心跳吸进的气在郁闷的胸腔里周转一圈,然后变成烟被尽力地呼出。呼出的淡蓝烟雾袅袅地升腾,然后缠绕着风变做青丝慢慢飘远,最后消失在我的眼界之外。就这么简单,烟充当了我将焦虑和压抑挥去的可视化道具,让我可以暂时地欺骗自己,让自己认为平静了没有了焦虑也没有了压抑。

我去买烟的过程像是在梦游。梦醒后,我嘴里已经含了一支燃着的香烟。我的心很合作,在它感觉到我嘴里含着的是什么东西后又恢复了平静。

我继续敲打着键盘,一朵一朵关于放纵和糜烂的花在我手里盛开:

三点半两人从公寓出来,上车。车开到下花园公寓。男人用吻告别。照例穿着一件露肩的紧身胸衣,外套一件短皮马甲,下身一条皮短裙,一双高筒靴直至包裹住全部小腿。八点十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身旁,车门打开,一个败顶的男人坐在车里,手里拿着一束玫瑰。她弯身坐进车里。接过花,对着身旁男人色眯眯的眼睛慢慢解开外衣纽扣,接着就是野兽猛扑过来,咬住她,再一点一点把她吞噬……车不停地开着,驶向任何一座旅馆。车停下来的时候,那男人嘴里不停地咀嚼着怀中的她。男人发现到了站,才停了下来,整了整衣服,推门出来。她穿上外套,理了理头发和裙子,下车,挎着男人走进旅馆。

晚上七点半,穿上衣服,仍是那件露肩紧身胸衣,短皮马甲,下身一条皮短裙,一双高筒靴直至包裹住全部小腿。来了一辆豪华轿车。车里的人向她挥手。她上车。接着又开始了:车里——餐厅——卧室,三点一线的“工作”。

最后我还是被幽宁拉着要必须去上街,她说,一个女子能如你般,真的是成神了。我低头看她忙碌的样子,想笑的时候才发现脸上的肌肉由于长期保持严谨而变得僵硬。

房间光线很暗的,而且又放着一些很缓慢的类似于死亡的音乐,没错,就是死亡音乐,我认定自己是固执而无情的人,抑郁地把自己埋葬在很多年前的过往里,不肯走出来。

2000年的时候,我就开始用键盘说话,任凭手指敲打到红肿,时光就是那样一点一点地消逝。凌晨两点,极清冷空寂的时光。是我放纵自己想念安或者一些人的时刻。每天的想念,从未间断过。再多的睡意到了那时一刻仍是清醒,无比的清醒,让人恐惧。冷冽的空气让我颤抖不已。孤独如潮,将我淹没,心中绝望。知道眼前所有的虚幻是关于过往的记忆,写不出字的那些夜晚,我流窜于各个大大小小的聊天室,活跃在形形色色的论坛。

我只发一句话,我要自杀。

我通常会以35岁男人或17岁女孩的身份在网上出现。我需要了解男人,特别是野兽般的一面,她也想在这座虚拟的城市里寻找一种男人想得到的快感。常常对网上像我一样20多岁的女孩问一些敏感的问题,也常常被人骂做“变态”或者“混蛋”之类,当然,也有人对“他”感兴趣,也许就是那些和我生活类似的女孩吧。也有时,我就装成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先是心甘情愿地被网上的小痞、小混们挑逗一番,然后再把他们一个个骂走。我觉得这样是快乐的,至少在那一刻,暂时的。

他说,听歌吗?

我冷笑,一直听刘若英的歌。《一辈子的孤单》。一个有着淡定的忧郁的气质的女人。总是睁着她大大的干净的眼睛,扮演着各种角色。我喜欢这种面孔并不出众,却气质沉厚的女人。王菲,莫文蔚,皆是如此。绝世无双的容颜,内敛却掩不住锋芒毕露。天生是属于舞台的人。

我呢,我也是曾经妖娆于舞台的女子。他又说,听王菲的歌吗?

我还是冷笑,正在听王菲的歌。喜欢她,一如既往。冷漠而妩媚的女人。在时光中渐渐沉淀所有的美丽。终于无人能及。第一首听到的歌,到现在印象已经模糊。只记得她越来越透彻的声音。沧桑的美。对她的喜欢是纯粹的。因为听到声音就可以沉醉。王菲已经成熟而平静。她从不提起关于自己的过往。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有歌声和冷漠的并不漂亮的脸。然而美丽,极至的美丽。那一种经历后的淡定漠然的气质,只属于她。听她的歌可以忘却时光流逝,抽烟,一个人安静地流泪。

他继续,你是不是有疼痛的感觉?

我无法回答,可是又无法逃避他的问题,他是个执著的人,尽管虚拟的东西只是会带给我一些幻觉,但是我宁可相信他是我曾经的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深埋的痛让我们可以隐忍平和的出现在人群之中。如她一般,面无表情的冷漠。喜欢《不留》的歌词,那是一个无谓的女子。她已经给出所有,什么都不留。

我告诉他,我想自杀。

他很久在沉默,我在思索,他会问我原因吗?我该如何回答。

但是他没有问我,只是在传送了一首歌之后就沉默了。

整个晚上都在听他放歌曲,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心境去听,只是漫无目的地神游,他给的是《黑色星期天》那首据说让很多人自杀的音乐。曾经看过关于这个曲子的电影,于是想象着它会让我彻底地从崩溃中有力量死亡,是的,是很动人,可是却让我从烦躁中安静下来,然后我安静得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安静的,仿佛什么也没有了,空荡荡地发呆。

他说,怎么样,我说,没什么,就是觉得很累,也许我会想自杀。

他笑,也许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当死亡与绝望完美结合时,也许只是沉睡,犹如一个睡美人一样的安详,却不再是突兀的死亡。 我也很奇怪自己说的是也许我会想自杀,记在此之前我说的是,我想自杀。现在却加了个也许会,是什么原因。再没有和他说话,因为眼皮开始打架,我希望就这样在音乐中睡去,不再醒来,永远不要醒来,可是我知道8个小时后我还是我,还是那样空洞地看着电脑,盲目地写着心情,然后无助地说,我要自杀。

黑色的星期天已经老去了,关掉音乐,它还在脑子里回荡,只是我在最想自杀的时候竟然被这首让很多人自杀的曲子催眠了。这一次,我睡的如此之香,我看见他悄悄地离去,远处,是灿烂的朝阳。

他是谁?真的只是一个未曾谋面的网友吗?在梦里,我不愿醒来,他也许会是安,会是颜晓,更或者,他是韩东。

韩东,那个瘦瘦的、个头不高,总是沉默不语却又会愤怒会疯狂的摇滚少年。一双眼睛里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总也散不去的哀愁。没事的时候,他总喜欢抱着吉他,嘶哑着嗓子,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山。那次摇滚演出看到他,我就知道,我不会再离开他的寂寞、他的忧郁——不变的忧郁。大学时光在此时想来已经支离破碎,就像依稀的香气、半梦半醒时的幻听、斑驳的树影,或者,爱情……我不能忘记那个伤心的春天,以及后来无奈的初夏、仲夏和无边无际的秋或者冬。静璇对我说,你的伤口藏在眼里,很深。我微笑,无语。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伤口藏在最深的地方,没想到在阳光下仍然是无所遁形的丑陋。看书,故事里俗烂的情节我和她泪流满面。其实她只是想起韩,她和我也仿佛是一场情节俗烂的故事。然而真实。

我可以容忍太多的腐烂和背叛,甚至心碎,可是我却面对不了自己的破碎,我知道在这场战争中摔碎玻璃的人是我,划破的却是他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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