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凛冬
温胭不擅长等待, 她常常等着等着就忘记了自己还在等待。
比起等待,她更擅长迎新。
在谢墨之前,她曾经还等过一个少年。但是经年封尘, 已经想不起来他的面貌了。
温胭已经很久, 没有想起那个少年。
谢墨在她身边的这些年,她已经慢慢地很少去想过去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又会突然想起来。
那是她在山上遇到的一个少年。
那天她去山上的时候,很难过。她从来没有觉得生活会这么苦, 活着就这么难。为什么她这么小,就要开始负担生活这么重
的担子。
她在山上转了好久, 问了好多好多的问题, 温孺南都不说话。
那时候, 温胭对温孺南的印象已经不那么清晰了。
家里唯一的照片被张梨花烧了,温孺南好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存在过的痕迹。那年, 温胭在课本上学到一句话: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但是在温孺南身上,温胭觉得这句话是错的。
温孺南走的那天, 张梨花就把他在家里的生活用具全部收拾起来,五个大包袱装好,一个小东西都没剩。
那时候温胭不懂这是干嘛,邻居说, 你爸爸搬家,要把生活用品带过去他才够用。
她想着,那就让爸爸多带一些。所以,一样都没有留下。
那些东西抗上大车, 在殡仪馆的火坑前,一把火烧没有了。当鞭炮噼里啪啦放响的时候,温胭才被响声炸醒。
当时, 张梨花说,一切从简。
所以葬礼极其简单,草草了事,连遗像都没有。
看遗体的时候,张梨花不愿意进去,说害怕,拉着温情也不让进。是温胭第一个迈进去的,身后跟着一些旁支亲戚。温家一脉凋零,到温孺南这一代是独子,早就没有什么温家直系亲属。
来的这些也都是数十年不见一面,谁都认不清谁。一日之后,各自散去,恐怕一辈子再在大路上遇见,也都不相识了。
温胭是从那时候感受到,亲戚血缘是多奇妙的东西。亲人也可以在时光长河中逐渐走散,成陌路。
温孺南身上盖着薄被,静静地躺在那里,嘴里含着一枚钱币。
跟温胭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她以为会有水晶棺,还有漂亮的花。
温胭也是从那时候感受到,为什么人死了,要风光大葬。
那时候,温胭回忆起那两个老太太走的时候,街角吹响的喇叭声。当时刺耳,现在却觉得那么好听。
比起温孺南孤零零躺在那的时候,要好很多很多。
当时入殓师问,确定是温孺南吗?家属签字。
然后确认无误,家属等待骨灰。
张梨花跟着工作人员去买骨灰盒,温胭跟温情被大人们带去一边站着,看着。
人一辈子,应该参加一次葬礼,感受一下生死。
温胭想了很多,想到了那个少年,想到了温孺南的葬礼,最后又想到了谢墨。
那个少年恐怕当时以为,是她带着人去山上救了他。
可只有温胭自己明白,看到将死的他,她才生出了向生的意念。
她看到了无生机,一心求死的少年,才觉得自己不能像他一样躺在那里,温情还在等她回家。
于是她拼命地唤醒他:“大哥哥,你不要死。”
她也拼命地,唤醒自己。
“温胭,你再熬一熬。”
再后来,少年院都没住完就离开了,医院退医药费的时候,把少年留下的钱也一并给她。
除了她垫付的2300多的医药费,他还多给了她3000。
她想还回去,却发现,他们还没有联系方式。
她等了他好久,少年都没有再出现过。
她以为她能一直守着那笔3000块等下去的。
可是生活会时不时在她耳边教唆:用一点,你妹妹就能回学校了。
再用一点,等你见到他的时候,再还吧。
后来3000块用完了,少年也没有出现。
再后来,3000块和少年一并在她生活中消失了。
*
其实,少年回来过。
南城的机场,南来北往的都是人。
季小雨和卢晨都在边上陪他,但也只能送这一程,剩下的路谢墨不愿意任何人陪着。
季小雨怀孕了,两个月。
她跺跺脚:“我下个礼拜婚礼,你不来了吗?”
卢晨气道:“说得不是废话吗?”
季小雨更气:“那你不来,到时候我帮温胭介绍对象。”
卢晨:“你有病吧这是。”
“好。”谢墨点点头,“有看到好的,介绍介绍也好。”
季小雨一噎:“你开什么玩笑。”
“没开玩笑。”谢墨捏着手上的盲棍,嗓音很淡,“多一个喜欢的选择,也是可以的。”
他耳朵里还挂着蓝牙耳机,放着歌曲,时时不停。
他突然想起,温胭以前说的,不是不喜欢季听夜,只是喜欢的选择多了一项。
也可以喜欢罗知逸。
季小雨心里难受,又跺了跺脚:“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我可记得你以前,看到温胭身边有别的男人时,是什么样。”
“你也说了,那是以前。”
时间差不多了,登机口在广播排队,谢墨起身,将墨镜戴上。除了那跟盲棍,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什么不同。
他还是那么冷俊,内敛。
“婚礼我就不去了。已经做妈妈的人,别动不动就跺脚。人都会变,以前是以前,以后才是最重要的。”
“你会变,我也会。”
“等你孩子满月酒,我应该就回来了,到时候给他包红包。”
三个人在机场彼此拥抱。
季小雨没忍住,哭得埋在卢晨肩膀里。
看着他的背影一直到消失,季小雨还是哽咽的:“我好难过。”
卢晨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眼睛看着另一个方向。
如果他们难过都可以说出来,那温胭呢?
她就远远地站在那里,她的难过,可以说出来吗?
温胭跟卢晨摇了摇手,谢谢他今天通知她来这里。但是她不愿意出现,尊重他所有的决定。
他们两个人,冷静得像局外人。倒变得他跟季小雨,哭得像生离死别的情侣。连路过的大妈都看不过去:“小伙子,哄哄你女朋友。”
卢晨点点头,等大妈一走,推开季小雨:“回家找你老公哭去。”
季小雨掐了她一把:“你混蛋,谢墨可不会这样对我。”
卢晨皱着鼻子,难受:“他也不会这样对我的。”
可他遇到自己的事情,却绕不开心结。
“算了,不管他了,你还怀孕呢,把你送回去。”
“我回去就给温胭介绍对象,不要他了。”
“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
“你个忘恩负义的丫头。”
季小雨能成为今天的季小雨,全靠当年的谢墨一时心软。
可谢墨始终觉得,心软跟赎罪是两回事。
那只不过是因为谢莹莹走后,他太需要一个妹妹,来填补那块空白。
救谁都是救。
他在季小雨眼中是恩人,可他在自己眼中,是为了让自己减轻愧疚感的小人罢了。
死了谢莹莹,救了季小雨,心里总会好过一些。
心里不下雨,身体才会不那么感觉到冷。
没有谁会平白无故对谁好。
他不是,他也不相信当年的温胭是。
所以,当他出院以后,曾默默地跟在她身后,窥视她整整一年的生活。
女孩每天5点就起来,兼职给每家送牛奶,然后上学,早饭就是一个简单的白面馒头,一杯白开水,她甚至连牛奶都不舍得喝。
中午放学,她要赶回家给温情做饭,然后再回学校。
即便她自己不舒服,也风雨无阻。
越跟着看,越看不懂她的生活。
越不懂,越想跟着看。
一跟就是半年。
半年零一个月零两天,他第一次靠近她。
他听到过她跟妹妹的对话,说想等到那个少年,把钱还回去。所以他戴上口罩,不想跟前缘扯上关系。
第一次,是假装意外,碰倒了她要送去的牛奶。他陪了钱,解决了她的困境,赢得了他的好感。
她朝他说谢谢,他点头微笑,心里却道:真傻,明明是他碰到了旁边的快递车,快递车才会碰到她的自行车,牛奶瓶才会摔碎。
果然,钱可以解决问题,也可以赢得好感。
第二次,是制造意外,找人偷走了她交学费的钱。那个年代,还纸币通行。她焐热的学费,被一扫而空。当然,他帮她抢回来,又成了她的英雄。
果然,英雄真好当,只要对她有利就行。
他开始觉得她没有意思了,于是,想了一个好玩的游戏。
准备带她玩一玩。
他开始陆陆续续,频繁出现在温胭上下学的路段上,刷存在感。
她对他很有好感,每一次都会打招呼。
那一年,谢墨还没能完全逃离谢家的魔掌,秦昀失控之下,手上抓到什么都朝他扔。额角上经常有青紫的伤痕,他戴再大的口罩,也遮掩不了。
温胭每一次看到,水灵灵的杏眼都会变得柔碎。
谢墨厌恶那种眼神,是对弱者的同情。他习惯了鄙夷,折磨能催生他的坚韧。可那种可悲的同情,才会让他不得不正视卑微。
可他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漂亮。
眼眸清亮得像早春的阳光,一头长发高高束起,荡漾在脑后,像春天枝头的嫩芽。她的那双手,常年干活,却依然白皙柔嫩,指尖樱粉。
她仿佛永远不会沾染这个世界的污秽,明亮干净,甜蜜灿烂。
真可惜,她遇见的人是他。
他想看看,恶龙能否拉神女坠深渊。
作者有话说:后面几章写少年谢墨跟少女温胭的第一次接触瓜葛
比起等待,她更擅长迎新。
在谢墨之前,她曾经还等过一个少年。但是经年封尘, 已经想不起来他的面貌了。
温胭已经很久, 没有想起那个少年。
谢墨在她身边的这些年,她已经慢慢地很少去想过去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又会突然想起来。
那是她在山上遇到的一个少年。
那天她去山上的时候,很难过。她从来没有觉得生活会这么苦, 活着就这么难。为什么她这么小,就要开始负担生活这么重
的担子。
她在山上转了好久, 问了好多好多的问题, 温孺南都不说话。
那时候, 温胭对温孺南的印象已经不那么清晰了。
家里唯一的照片被张梨花烧了,温孺南好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存在过的痕迹。那年, 温胭在课本上学到一句话: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但是在温孺南身上,温胭觉得这句话是错的。
温孺南走的那天, 张梨花就把他在家里的生活用具全部收拾起来,五个大包袱装好,一个小东西都没剩。
那时候温胭不懂这是干嘛,邻居说, 你爸爸搬家,要把生活用品带过去他才够用。
她想着,那就让爸爸多带一些。所以,一样都没有留下。
那些东西抗上大车, 在殡仪馆的火坑前,一把火烧没有了。当鞭炮噼里啪啦放响的时候,温胭才被响声炸醒。
当时, 张梨花说,一切从简。
所以葬礼极其简单,草草了事,连遗像都没有。
看遗体的时候,张梨花不愿意进去,说害怕,拉着温情也不让进。是温胭第一个迈进去的,身后跟着一些旁支亲戚。温家一脉凋零,到温孺南这一代是独子,早就没有什么温家直系亲属。
来的这些也都是数十年不见一面,谁都认不清谁。一日之后,各自散去,恐怕一辈子再在大路上遇见,也都不相识了。
温胭是从那时候感受到,亲戚血缘是多奇妙的东西。亲人也可以在时光长河中逐渐走散,成陌路。
温孺南身上盖着薄被,静静地躺在那里,嘴里含着一枚钱币。
跟温胭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她以为会有水晶棺,还有漂亮的花。
温胭也是从那时候感受到,为什么人死了,要风光大葬。
那时候,温胭回忆起那两个老太太走的时候,街角吹响的喇叭声。当时刺耳,现在却觉得那么好听。
比起温孺南孤零零躺在那的时候,要好很多很多。
当时入殓师问,确定是温孺南吗?家属签字。
然后确认无误,家属等待骨灰。
张梨花跟着工作人员去买骨灰盒,温胭跟温情被大人们带去一边站着,看着。
人一辈子,应该参加一次葬礼,感受一下生死。
温胭想了很多,想到了那个少年,想到了温孺南的葬礼,最后又想到了谢墨。
那个少年恐怕当时以为,是她带着人去山上救了他。
可只有温胭自己明白,看到将死的他,她才生出了向生的意念。
她看到了无生机,一心求死的少年,才觉得自己不能像他一样躺在那里,温情还在等她回家。
于是她拼命地唤醒他:“大哥哥,你不要死。”
她也拼命地,唤醒自己。
“温胭,你再熬一熬。”
再后来,少年院都没住完就离开了,医院退医药费的时候,把少年留下的钱也一并给她。
除了她垫付的2300多的医药费,他还多给了她3000。
她想还回去,却发现,他们还没有联系方式。
她等了他好久,少年都没有再出现过。
她以为她能一直守着那笔3000块等下去的。
可是生活会时不时在她耳边教唆:用一点,你妹妹就能回学校了。
再用一点,等你见到他的时候,再还吧。
后来3000块用完了,少年也没有出现。
再后来,3000块和少年一并在她生活中消失了。
*
其实,少年回来过。
南城的机场,南来北往的都是人。
季小雨和卢晨都在边上陪他,但也只能送这一程,剩下的路谢墨不愿意任何人陪着。
季小雨怀孕了,两个月。
她跺跺脚:“我下个礼拜婚礼,你不来了吗?”
卢晨气道:“说得不是废话吗?”
季小雨更气:“那你不来,到时候我帮温胭介绍对象。”
卢晨:“你有病吧这是。”
“好。”谢墨点点头,“有看到好的,介绍介绍也好。”
季小雨一噎:“你开什么玩笑。”
“没开玩笑。”谢墨捏着手上的盲棍,嗓音很淡,“多一个喜欢的选择,也是可以的。”
他耳朵里还挂着蓝牙耳机,放着歌曲,时时不停。
他突然想起,温胭以前说的,不是不喜欢季听夜,只是喜欢的选择多了一项。
也可以喜欢罗知逸。
季小雨心里难受,又跺了跺脚:“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我可记得你以前,看到温胭身边有别的男人时,是什么样。”
“你也说了,那是以前。”
时间差不多了,登机口在广播排队,谢墨起身,将墨镜戴上。除了那跟盲棍,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什么不同。
他还是那么冷俊,内敛。
“婚礼我就不去了。已经做妈妈的人,别动不动就跺脚。人都会变,以前是以前,以后才是最重要的。”
“你会变,我也会。”
“等你孩子满月酒,我应该就回来了,到时候给他包红包。”
三个人在机场彼此拥抱。
季小雨没忍住,哭得埋在卢晨肩膀里。
看着他的背影一直到消失,季小雨还是哽咽的:“我好难过。”
卢晨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眼睛看着另一个方向。
如果他们难过都可以说出来,那温胭呢?
她就远远地站在那里,她的难过,可以说出来吗?
温胭跟卢晨摇了摇手,谢谢他今天通知她来这里。但是她不愿意出现,尊重他所有的决定。
他们两个人,冷静得像局外人。倒变得他跟季小雨,哭得像生离死别的情侣。连路过的大妈都看不过去:“小伙子,哄哄你女朋友。”
卢晨点点头,等大妈一走,推开季小雨:“回家找你老公哭去。”
季小雨掐了她一把:“你混蛋,谢墨可不会这样对我。”
卢晨皱着鼻子,难受:“他也不会这样对我的。”
可他遇到自己的事情,却绕不开心结。
“算了,不管他了,你还怀孕呢,把你送回去。”
“我回去就给温胭介绍对象,不要他了。”
“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
“你个忘恩负义的丫头。”
季小雨能成为今天的季小雨,全靠当年的谢墨一时心软。
可谢墨始终觉得,心软跟赎罪是两回事。
那只不过是因为谢莹莹走后,他太需要一个妹妹,来填补那块空白。
救谁都是救。
他在季小雨眼中是恩人,可他在自己眼中,是为了让自己减轻愧疚感的小人罢了。
死了谢莹莹,救了季小雨,心里总会好过一些。
心里不下雨,身体才会不那么感觉到冷。
没有谁会平白无故对谁好。
他不是,他也不相信当年的温胭是。
所以,当他出院以后,曾默默地跟在她身后,窥视她整整一年的生活。
女孩每天5点就起来,兼职给每家送牛奶,然后上学,早饭就是一个简单的白面馒头,一杯白开水,她甚至连牛奶都不舍得喝。
中午放学,她要赶回家给温情做饭,然后再回学校。
即便她自己不舒服,也风雨无阻。
越跟着看,越看不懂她的生活。
越不懂,越想跟着看。
一跟就是半年。
半年零一个月零两天,他第一次靠近她。
他听到过她跟妹妹的对话,说想等到那个少年,把钱还回去。所以他戴上口罩,不想跟前缘扯上关系。
第一次,是假装意外,碰倒了她要送去的牛奶。他陪了钱,解决了她的困境,赢得了他的好感。
她朝他说谢谢,他点头微笑,心里却道:真傻,明明是他碰到了旁边的快递车,快递车才会碰到她的自行车,牛奶瓶才会摔碎。
果然,钱可以解决问题,也可以赢得好感。
第二次,是制造意外,找人偷走了她交学费的钱。那个年代,还纸币通行。她焐热的学费,被一扫而空。当然,他帮她抢回来,又成了她的英雄。
果然,英雄真好当,只要对她有利就行。
他开始觉得她没有意思了,于是,想了一个好玩的游戏。
准备带她玩一玩。
他开始陆陆续续,频繁出现在温胭上下学的路段上,刷存在感。
她对他很有好感,每一次都会打招呼。
那一年,谢墨还没能完全逃离谢家的魔掌,秦昀失控之下,手上抓到什么都朝他扔。额角上经常有青紫的伤痕,他戴再大的口罩,也遮掩不了。
温胭每一次看到,水灵灵的杏眼都会变得柔碎。
谢墨厌恶那种眼神,是对弱者的同情。他习惯了鄙夷,折磨能催生他的坚韧。可那种可悲的同情,才会让他不得不正视卑微。
可他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漂亮。
眼眸清亮得像早春的阳光,一头长发高高束起,荡漾在脑后,像春天枝头的嫩芽。她的那双手,常年干活,却依然白皙柔嫩,指尖樱粉。
她仿佛永远不会沾染这个世界的污秽,明亮干净,甜蜜灿烂。
真可惜,她遇见的人是他。
他想看看,恶龙能否拉神女坠深渊。
作者有话说:后面几章写少年谢墨跟少女温胭的第一次接触瓜葛